烟台普瑞多姆酒店:学校安全目标责任书2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4 19:15:15

学校安全目标责任书


 

 

 

为了认真贯彻新的《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食品卫生法》,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国家十部委《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以及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学校校长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班主任是直接责任人。

二、责任目标

1、安全组织机构。成立专门机构,配齐兼职法制副校长,有专门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省、市、县关于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强化本单位的安全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的有效机制。

2、学校建立安全防范体系。校园内安全稳定,不发生爆炸、火灾、建筑物倒塌、食物中毒、人员伤亡、流行性传染疾病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制定突发事故应急预案,预警措施有力,实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并严格执行《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

4、学校要配足专职或兼职治安保卫人员实行重点部位重点看护,确保校园内不发生师生伤害事故和财物被盗事故。

5、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做到有计划、有课时安排、有教材、效果好,师生无违法犯罪事件发生。

6、消防安全设施到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配齐配足消防设施设备,排除火灾隐患。

7、使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锅炉,正确操作并定期对锅炉进行自检或接受有关职能部门的年检。

8、上下楼梯及路队接送有校领导及教师值班护岗,确保不发生踩踏、溺水、交通等安全事故。

9、学校教室、寝室、厨房、厕所以及其他的教学用房安全可靠,各处楼梯道、门窗、扶手、防护栏牢固。体育设施、实验器材符合安全要求。

10、学校食堂、小卖部等生产经营单位《卫生许可证》办证率、从业人员体检率、健康证持有率均达到100%,对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培训上岗率达98%。自觉接受食品卫生质量、加工过程卫生防护、加工场所环境、餐饮具消毒的监测与评价,所售饮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11、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县食品安全监督领导小组有关食品安全的工作任务和食品卫生监督的工作要求,全面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验收制度,禁止采购和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非食品原料,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12、定期宣传食品卫生、营养知识、公布食品卫生检查与监督情况,积极开展“艾滋病、肺结核、血吸虫、乙肝”等传染性疾病的防控工作,并将疾病防控内容列入课程计划。

13、扎实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不发生群体性事件,不发生集体越级上访事件。

14、保持校园内的洁净。

 

 

 

校长签字:                    责任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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