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默和愚昧哪个更可怕:孝道是否可以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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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道是否可以教会


日期:2011-11-14 作者:郁喆隽;马拥军 来源: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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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中国伦理学会慈孝专业文化委员会启动了“中华小孝子培养工程”,计划用5年时间,在全国培养百万4至6岁的中华小孝子,一时引起社会热议。围绕“孝”能不能教会和培养出来这一问题,本报约请两位作者展开深入讨论。是为上海东方青年学社与本报联合开设的“争锋”栏目第六期。
    
孝子培养不能舍本求末
    
    郁喆隽
    
    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子夏问孝,子曰:“色难。”(《论语·为政第二》)杨伯峻先生取《礼记祭义篇》说,认为“色难”的含义是:“孝子之有深爱必有和气,有和气者必有愉色,有愉色者必有婉容。”这两段孔子的话提示出谈论“孝”的两个重要方面——“孝行”与“孝心”。有孝心,才能“敬”,才会“深爱”,才能“色难”。有了孝心自然会有孝行;换言之,孝行是孝心的自然流露与结果。孝心是本,孝行是末。缺乏了孝心的孝行将变得虚情假意或别有用心,显然不是我们这个时代真正想要的。
    
    近日媒体报道,某学会近日启动的“中华小孝子培养工程”,主要针对4-6岁儿童,辅以考评、证书和跟踪等手段,计划5年培养百万孝子。笔者认为,姑且不论该协会的动机和意图,此举恰恰是在培训儿童短时段的孝行,而忽视了长时段的孝心培育。此外,在该工程的推广和宣传中,充满了大工业时代的词藻、语汇和思维。它自身好比是一个批量生产孝子的流水线,而那些儿童孝子就是它的产品。而我们想要知道的是,这些“产品”的质量如何,保质期有多久。
    
    从哲学上来看,“孝”属于价值理性范畴。而使用充斥这些技术理性的工业标准来“生产”孝心,显然是明显的范畴误置,其效果令人怀疑。其实,汉字本身已经朴素地将这一思想体现在“教”(jiāo)和“教”(jiào)的差异上了。前者通常指具体技能、技术、知识的传授,而后者更多地包含对品行、道德、为人等根本方面进行教化、训诲、教导的含义。“孝行”可以像传授知识一样在课堂上通过教(jiāo)和学来习得,而“孝心”显然是属于教(jiào)的范畴。把教(jiào)仅仅当作教(jiāo)是我们这个时代教育的一种根本迷失。孝的教育应当培育“孝的精神”,即把“孝”作为一种基本的人生态度内在化到青少年心灵中。而那种将教育视为工程的技术思维,仿佛将“孝”视为人的一个“插件”,通过短时间的“加工”即可外在地获得,并且终身有效。这种教育理念上的偏差,导致该工程从一开始就有舍本逐末之嫌。没有孝心的孝行不仅是不可持续的,而且将“孝心”还原成“孝行”的做法,在很大程度上恰是这个时代鲜有孝子的深层原因。
    
    如果从社会学的视角来观察“孝”,可以将之视为人的社会化的一部分。社会化指的是人在成长过程中,接受社会既有的习俗、规范、传统、伦理等,逐渐成为融入社会的行为者的过程。社会化理论指出,由特定机构——如学校、培训机构执行的狭义教育,只能在整个社会化过程中起到很小的一部分作用;很多其他环节,例如家庭、亲友、邻里、社区、媒体等广义教育,都可能对青少年的社会化有决定性的影响。以上任何一个环节出问题,都会导致社会化的偏差,从而造就一般认为的“坏小孩”。近几年新闻中披露出来的“孽子”,想必在4-6岁的时候也没有接受什么“孽子培训”。在中学和大学的课堂上虽然没有专设关于“孝道”的课程,但也绝不可能教授“不孝”的思想。例如,深圳的一个公务员因为虐待、殴打父母而引发众怒。令人惊讶的是,他个人拥有一连串光鲜的头衔:北大管理学硕士、中共党员、中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想必,如果他参加一个成人孝子培训班,也是一定能拿一个“孝子证书”的。可见,培养“孝子”绝非一时一证可以保证,而需要社会整体的努力及个人终身的修为。反之,“孽子”的社会成因也值得深思。我们可以说,单纯狭义教育不是培养出“孝子”的充足条件;只有广义教育的每个环节都对了,才能培养出“孝子”。这类似于所谓的“链条原则”——链条的整体强度取决于链条上最薄弱的一环。当链条被扯断的时候,断裂的永远是其中最弱的一环。
    
    社会学家们普遍认为,家庭对社会化的作用是最大且不可替代的,因此被称为“首要社会化”。可以说,从近几年的案例来看,家庭恰恰是上文所述的培养孝子过程中最长、也是最为薄弱的一环。今年3月,刚下飞机的男青年汪某因为母亲不能向他提供留学日本的费用,在浦东机场拔出两把尖刀刺伤母亲,后被媒体称为“机场刺母案”。庭审中汪母表示,自己为了工作需要长期出差,与儿子的沟通出了问题,而且平时也不注重对儿子的教育方式。可以说,可怜人也有可恨之处,汪母既是受害者又是其子行为失范的责任人。如果我们回过头来审视中国的历史,虽然以往在狭义教育(私塾、书院)中也有习读类似《孝经》这样的书籍,但培养孝道的主要领域是家庭。一方面,父母如何对待子女,子女也会以相应的方式反过来对待父母;另一方面,有所谓“上行下效”,父母如何对待自己的父母,使得家庭中的孩子耳濡目染,切身体会到“孝”的精神。家庭中的示范、榜样对青少年作用是毋庸置疑的。而孝道之所以能延续,其实质乃是好的父母-儿女相处关系在家庭中每一代人身上的重新体悟和建立。以此观之,由某个家庭之外的机构来执行“孝子培训”,不仅在其有效性上值得怀疑,而且有越俎代庖之嫌。
    
    如果我们将家庭视为社会机体的细胞,那么一个健康的社会需要每个家庭都是健康、自主的。随着中国社会的转变,传统三代同堂乃至四世同堂的大家庭逐渐为三人的核心小家庭所取代。与此相应,传统的孝道也需要随家庭状况和社会基本条件的变化进行创新。而由一个机构制订的齐一化的孝道标准似乎很难面对多样化的家庭状况。对于在城市打工的农民工家庭而言,如果要求他们一直在父母身边尽孝,显然是不近人情的苛求;而对于有时间、有能力“常回家看看”的城市白领家庭而言,因为工作或娱乐的缘故不能陪伴父母,显然不能被称为“孝”。每个家庭都应该有权利和能力来定义各自的“孝”,每对夫妇都应该自己来向子女阐释、示范什么是“孝”。公域(社会机构)对私域(家庭)的直接干预本身从长远来看,不可避免地带有其“副作用”。一个外在的孝道规范,将抑制每个家庭直接参与对“孝道”的现代诠释,从短期来看可能有立竿见影的效果,但从长远来看,可能干涉了家庭的自主性和孝道的可持续性传承。对我国传统的孝道需要“返本开新”,而这一工作的主要承担者应是家庭。
    
    笔者无意质疑“孝道教育”在这个时代的必要性,但要时刻注意“入门须正”和“取法乎上,仅得乎中”的道理,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
    
    (作者为复旦大学哲学学院讲师)
    
孝慈文化教育不可因噎废食
    
    马拥军
    
    中国伦理学会孝慈文化专业委员会这回成功地炒作了一把。但愿他们也能成功地付诸行动,对网上的叫骂声做出真正有意义的回应。
    
    要这样做,就先要帮助人们了解什么叫“文化”,以及何谓“孝慈”、“孝慈”作为“文化”是否可教等等问题。
    
    文化就是“人文化成”,英文Culture差不多也是这样,只不过多了一层意思在里面:Culture这个词来自Cultivate,意思是“培养、耕作”。人当然也需要有适于“孝”和“慈”成长的土壤,需要进行培养。
    
    很多人之所以对孝子培养计划不以为然,一个重要原因是认为当代中国没有“孝慈文化”的土壤。确实,这个时代,想拿小农经济时期的孝慈文化来教育儿童,似乎有点白费力气。但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条件下,是不是在父母和子女之间就只有“赤裸裸的金钱关系”,没有“孝慈”行为了?恐怕不好这么说。西方搞了几百年的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似乎也没有天天上演儿刺母、子弑父的悲剧。再说,金钱可以用来做好事,也可以用来做坏事。在短缺经济时代,在面对“母死”还是“儿死”的残酷选择面前,孝行只会发展为“二十四孝”中的那种愚孝行为(如“郭巨埋儿”),在通过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发展起生产力,使中国进入“小康社会”也就是过剩经济时代以后,利益之争不再是生死之争,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协调有了更大的转寰空间,培养新型的孝慈关系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完全必要的。
    
    亲情是一切感情的基础。近代以来的教育秉承工具理性意识,只是传授知识,对于情感和意志培养着力过少。社会风气的败坏,教育难辞其咎。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教人逐利,但其伦理要求是自由贸易、平等交换、博爱互利,而不是冷漠自私、损人利己、假冒伪劣。后者只能得逞一时,前者才能持续于一世。相应地,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本身瓦解的只是小农经济条件下那种等级制的家庭关系,而不是一切家庭关系。相反,它要求父母与子女的亲情关系建立在相对自由和平等的基础上。因此不难理解,在西方同样存在孝慈行为,只是由于其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的“资本主义”属性,因此形不成“孝慈文化”而已。
    
    “资本”是能够自我增值的货币,因此“资本主义”的价值尺度就是能否“赚钱”。“为赚钱而赚钱”,而不是为享乐、为后代或任何其他原因赚钱,这成为衡量真假“资本主义”的尺度。按照韦伯的看法,新教伦理恰恰体现了资本主义精神,因此促进了资本主义生产力的巨大发展。但在进入过剩经济时代以后,“扩大内需”成为“第一要义”,因此鼓励消费逐渐成为主导地位的意识形态,最终结果必然是一个享乐主义取向的“消费社会”。在这种情况下,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也成为“为后代创造富裕生活条件”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别是中国,过于注重养儿义务的传统文化在新条件下导致“纵子”和“啃老”盛行,“孝”和“慈”由此失去了对等地位。
    
    因此,中国并非没有孝慈文化的土壤。人们怀疑孝慈文化专业委员会的理由只能是:你算哪根葱?
    
    从孝慈文化专业委员会“孝子培养计划”的细节来看,确有诸多可商榷之处。我甚至怀疑,这个委员会的专家们是搞教育出身的教育家,还是从流水线车间走出来的实业家?如果是教育家,怎能如此不顾教育规律,又如此不了解“文化”的复杂微妙之处?如果是实业家,建议还是少开口说话,多动手捐钱,这样也免了人们把孝子培养计划当成“圈钱计划”的顾虑。
    
    现代教育学和心理学的研究成果表明,儿童时期的知、情、意培养确实会影响甚至决定人的一生。就此而言,孝慈文化专业委员会乃至中国伦理学会确有义务研究儿童的道德发育规律。但这要以传统道德文化的时代化、大众化为前提。伦理学会应当与其他研究会共同协作,来划定孝慈文化的范围和孝子培养的边界。他们需要做好、能够做好的是自己的分内事。不能因为他们掌握不了整个社会风气的大局就对他们履行义务的行为给予过多非议。
    
    但在他们做分内事的过程中,所有批评也都是必要的。比如,在“孝”和“慈”的关系问题上,不能单纯强调“孝”,忽略“慈”,或单纯强调“慈”,忽略“孝”。虽然人们通常说的都是“父慈子孝”,貌似两者兼顾,态度非常辩证,但实际上,中国古代更突出的是“孝”,“慈”常常受到忽略,而今天家长们更重视的是“慈”,“孝”的教育常常忽略。俗话说“棍棒底下出孝子”,单纯从孝行培养角度看并非毫无道理。当今时代这种培养方式已经不再合适,但显然,对子女的放纵很容易导致子女缺乏孝心。因此,孝慈文化专业委员会理应从“孝”、“慈”两个角度,而不是单纯从“孝”一个角度理解孝子培养计划。这就意味着,对父母的培训可能比对子女的培训更加重要。要让父母们理解,过分“慈爱”遗祸无穷,不仅会把孩子纵容成为忤逆子,而且难以培养他们的社会责任心,导致将来在社会上难以立足。实际上,“百日培养,三年跟踪,长期帮助”的培养模式对父母们要比对子女们更加合适。因为一百天内可以教会父母如何“慈”,却不太可能完全教会子女如何“孝”。这是因为“孝”子之“孝”实际上包括孝心和孝行两个方面。在一百天内培养起孝行是可能的,想培养出孝心只怕有些勉强。孝慈专业委员会理应注意这两个方面的区别,分别制定培养方案。
    
    这当然不是说,只有孝行可教,孝心就不可教。只是说孝心的培育需要更长的时间,更多的努力。文化重在“化”。孝心本于人情,并不同人性相违,而是内在于人性中。但它只是一粒种子,能否发芽,发芽后能否成长,就要看教育者能否像柳宗元的名篇《种树郭橐驼传》中的郭橐驼那样“顺木之天,以致其性”。要之,孝心要在潜移默化中培养,速成的可能性不大。
    
    中国古代孝慈教育中,“仁”和“礼”两个方面是并重的,“仁”属于内心的方面,“礼”属于外表的方面。“礼”教起来容易,“仁”教起来难。在“孝子培养计划”中,孝慈委员会只考虑到外在的方面,没有考虑到内心世界的复杂性。由此可知,批评和指责孝子培养计划的观点并非毫无根据。但建设性意见远比单纯的指责要来得更加实在。现在孝慈委员会端出的似乎还是一锅“夹生饭”。这没关系。干事业者是有犯错误的权利的,关键是要善于从错误中学习。从孝慈委员会的角度看,心也要虚一点,会更有好处。
    
    (作者为上海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科研部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