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到日照长途汽车:农村基层惩防体系建设初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7 20:47:52

更新时间:2011/6/8 9:14:31 查看次数[591]
农村基层惩防体系建设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维护农民利益、促进农村和谐发展的重要保证。就如何加强农村基层惩防体系建设,笔者结合从事多年基层反腐倡廉工作经验,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要做好农村基层惩防体系建设,必须在完善体制机制和强化监督上下功夫,要从改革乡镇站办所管理体制、开展双诺双述双评制度、实施村务监督和强化乡镇纪委组织建设等方面入手,形成全方位防控网络,构建农村基层惩防体系建设基本框架。
——改革管理体制、强化双重监督,规范乡镇站办所行为
历来,由于体制的原因,乡镇站办所人、财、物全部由上级主管部门管理,乡镇党委、政府对站办所没有管理权,存在上级主管部门管到看不到、乡镇党委、政府看到管不着的问题。直接导致对乡镇站办所的监管存在“两层皮”现象,由此带来站办所服务意识不强、质量不优、效率不高、群众意见大等问题。为此,吉林省抚松县全面实行了乡镇站办所管理体制改革,从体制机制层面入手,强化乡镇党委、政府的监督管理,促进站办所职能转变,实现基层权力阳光运作。
1.改革领导体制,明确监督主体。对全县乡镇站办所进行重新定编定岗定员,进一步精简机构、明确职能、完善制度。对站办所党组织实行属地管理,由县直主管部门和乡镇党委双重领导、双重管理、双重考核。县直部门调整和任命站办所负责人,必须以书面形式征求所在地乡镇党委意见,经乡镇党委同意后方可任命,赋予乡镇党委一票否决权、日常监管权和建议调整权;对于出现违纪违法问题的站办所,在依纪依法查处当事人的同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规定,严肃追究县直部门和乡镇党委的责任。从而进一步明确了两个责任主体的权、责、利,变“两层皮”为“共同体”,构建了分工明确、责任清晰的监督网络。
2.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服务职能。积极推进乡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集中清理站办所审批、收费和办事项目。推行即时办理和委托全程办理,并建立办理事项全程备案制度,实现“程序公开透明、权力全程留痕”。在全县14个乡镇建立便民服务大厅,将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站办所及服务项目全部纳入大厅,实行窗口式公开办理。同时,还建立了乡镇领导带班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30余项制度,打造透明、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平台。政府投入300多万元用于基础设施,统一配备了现代化办公设备,切实保证为民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今年,已经将大厅运行经费110万元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为便民服务中心顺利运行提供有力保障。
3.完善监管方式,推动科技防腐。依托县乡两级农村经营管理机构,成立了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农村资产资源招投标委托中心和农村集体“三资”监督中心,统一配齐了管理软件。组织人力对全市“三资”现状进行集中清查,逐村进行分类登记,建立台账并统一录入“三资”管理软件,实行现代化管理。在此基础上,将“三资”管理软件由单机版升级为网络信息系统,增设防改动功能,实现县、乡、村三级联网。在县一级设立管理、审批、查询等功能,在村一级设立查询机,增设政策查询、服务公开、信息发布和投诉举报等功能,搭建起融服务、管理和监督于一体的网络工作平台。
4.创新考评办法,规范权力运行。建立集教育、制度、监督于一体的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和考核机制。乡镇纪委和主管局针对重点岗位风险情况,制定教育计划、包保措施、暗访制度、问责办法等多种防范措施,乡镇纪委负责督促责任落实和日常监督检查。同时,每年都要对各站办所长开展“勤廉双述质询询问”,站办所负责人向乡镇、主管局领导和群众进行述职述廉,并当场接受评议。
——实行“双诺双述双评”制度,拓展群众监督渠道
实施有效的监督考评,是保证基层干部勤廉为民的重要手段,为建立更科学、有效、可操作性强的考核机制,抚松县对近年来探索实行的多种考核方式进行有机整合,科学设计考核方式和考核标准,形成了融承诺践诺、述职述廉和测评评议于一体的“双诺双述双评”考评干部体系,全过程监督基层干部履职尽责、廉洁自律情况。
1.督促承诺践诺,前移监督关口。年初,要求基层站办所负责人和村“三委”干部按照工作分工和岗位职责,研究制定本人工作承诺责任书。内容涵盖常规工作、经济发展目标、本人廉洁自律及责任追究条款,并由乡镇党委、政府邀请县直部门相关领导、农村党员和村民代表召开承诺大会。参会党员、村民代表要达到50%以上,责令承诺对象在会上宣读本人承诺责任书,在广泛征求参会代表意见后,由乡镇党委分别与承诺对象签订责任书,站办所负责人需要与乡镇党委和县直部门签订双重责任书。责任书在政务、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践诺情况随时接受群众监督。年中,由乡镇党委派出检查小组,按照责任书内容对承诺对象践诺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并公布整改落实情况。
2.开展双述双评,检验工作成果。年末,由县纪委指导乡镇纪委,组织召开“勤廉双述质询询问”民主评议大会,邀请县直部门分管领导、乡镇班子成员、农村党员和村民代表参加。会上由站办所负责人和村“三委”干部围绕全年工作完成情况和本人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进行述职述廉;由参会代表按照述职述廉情况及日常掌握情况向“双述”对象进行现场质询、询问,并要求“双述”对象当场予以解答。最后,发放民主测评票,根据“双述”对象日常工作表现、述职述廉及解答问题情况进行测评,测评结果当场唱票公开。
3.严肃结果运用,增强勤廉意识。根据组织测评和群众测评满意率比例,将基层干部勤政廉政情况确定为4个档次。在结果运用上,对村“三委”干部实行“四个挂钩”:即与年度转移支付工资、年度奖金、养老保险金补贴和村干部使用挂钩。对一类的全额给付,对二类、三类按不同比例减少,对四类的只发给其核定额的60%;对连续两年测评结果为四类的村干部,实行自愿辞职或依法罢免。对站办所负责人实行末位淘汰制,对排在末位且群众测评满意率低于60%的4名站办所长予以免职;17个站办所长当场进行了公开检讨,主管局领导当场进行表态发言;9名满意率低于70%的村干部当场进行公开检讨并在全镇进行了通报批评,有效增强了农村党员干部的勤廉意识。
——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构建三委三权相互制衡新机制
目前,大部分村级组织中,支部书记和村主任实现了一肩挑,权力高度集中,农村党员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针对这种情况,2007年,抚松县在全县128个行政村全部成立了专门的监督机构——村务监督委员会,将组织监督的触角延伸到最基层,形成了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农村“三委”权力运行模式。
1.建立村中“小纪委”,整合监督权。村务监督委员会与村“两委”同期同届,监委会由村民大会选举产生监委会主任和成员,代表全体村民意志行使村务监督权,党组织关系隶属于村党支部,在乡镇纪委直接领导下开展监督工作,被村民称为村中“小纪委”。每个监委会设置1名主任和2名委员,监委会成员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和责任心,且不是村“两委”直系亲属,报酬由县财政单独列支。主任实行每年1600元的定额补贴,委员每年发放不低于400元的误工补助,保证其更好地履行职责。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建立,从体制上打破了农村基层“两委”工作模式,形成了“三委三权”相互制衡的新型工作体制,推进了农村基层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步伐。
2.实行“全程监督”,约束决策权。制定完善了村务监督工作流程,全面推行“七步工作法”,形成了“四议两公开+监委会全程监督”的村务民主决策程序,即党组织会提议、“三委”联席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监委会要进行全程监督。特别是在村级财务支出方面,建立了“联签会审”制度,未经监委会签字盖章同意,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对村“两委”财务支出一律不予核销,有效维护了村集体和群众利益。监委会建立以来,共对345项重大村务活动进行了全程监督,提出合理化建议 785条,协调处理遗留问题107件,否决损害农民利益提案24件,化解基层矛盾467起,挽回村集体经济损失196万元。
3.深化“三个公开”,规范执行权。充分发挥监委会监督职能和桥梁纽带作用,促进农村党务、政务和村务“三公开”。建立了“六个统一”工作模式,即统一公开内容、工作形式、工作流程、工作制度、工作记录和考核标准。研究制定了《“三公开”监督程序》,所有公开事项由监委会负责监督实施,保证理解政策不偏差、执行政策不走样、落实政策不打折。同时,为保证群众要求公开的内容及时公开,由监委会委员负责征求和整理村民意见,及时反馈到村“两委”,并监督村“两委”及时向群众公开。对于按照要求不能公开的内容,由“三委”联席会议启动民情恳谈程序,向群众作出解释,取得群众理解和认可;对于应当公开而村“两委”拒不公开的,由监委会及时向乡镇纪委反映,责令村“两委”及时公开。
——强化乡镇纪委组织建设,打牢农村反腐倡廉工作根基
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任务越来越重,作为直接面对农村基层的乡镇纪委,所承担的工作也更加繁重。充分发挥好乡镇纪委的职能作用,对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推进,维护农村基层的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要围绕“健全组织机构、配齐专职干部、增强整体功能、提高履职能力”这一总体思路,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积极探索和完善充分发挥乡镇纪委职能的长效机制。
1.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为便于更好地开展工作,在目前双重领导的体制下,乡镇纪委应逐步向县纪委为主管理的体制过渡,把乡镇纪委的干部人事任免权和工资福利一并收归县纪委管理,在机构设置上,在有党组织的乡镇基层单位建立纪检监察机构或设置纪检监察员,逐步建立“纵到底、横到边”的纪检监察组织网络。
2.优化乡镇纪委力量配备。要按照德才兼备、选优配齐的原则, 配齐配强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乡镇纪委干部的任用应由县纪委提出意见。同时,加大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和异地交流使用力度,提高乡镇纪委的工作能力。按照省纪委《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意见》,抚松县全县14个乡镇纪委已配备专职纪委书记8名、兼职纪委书记3名、专职纪委副书记13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14名、兼职纪检监察干部34名。
3.完善考核评价体系。要以强化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责任,注重业绩考评为着力点,建立和完善乡镇纪委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工作考核细则等各项工作制度。考核奖罚要分明,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危机感和责任感,以良好的工作态度干好事、干成事。
4、建立健全工作保障机制。要按照中央纪委9号、10号文件精神,加大对乡镇纪委的经费投入,保证正常开展工作所需的硬件设施配备到位,并建立健全乡镇纪委经费保障制度,将纪检监察业务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作者王代刚,系吉林省抚松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