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德丽图片:独家披露:云南罗平工商罚款有指标 执法人员须缴纳风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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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披露:云南罗平工商罚款有指标 执法人员须缴纳风险金

2011年08月03日12:48  来源:人民网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了解到,当地经营户每年营业执照年检时都要向工商部门缴纳会员费,少则几元,多则五六百元。这是一笔什么样的费用,经营户大都表示“说不清楚”。

  马街镇赵氏五金建材店称缴了60元,盈余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负责人张会全说他每年要缴40元。经营户大都表示,“如果不缴会员费,营业执照年检就可能会被刁难。”

  民丰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负责人李明凯向记者出示了他在2009年和2010年缴纳会员费的收据,每年500元,收款单位为罗平县个体私营经济协会马街分会。

  “我们连协会什么样都不认得,没有参加过任何活动,也没有给我们带来过任何实惠。”在马街镇,接受记者采访的绝大部分经营户均表示,他们不愿意缴纳会员费,对于缴费标准也完全不知情。一家食品经营户负责人说,“前几年还发挂历,这几年也不发了。”

  来自罗平县罗雄镇、板桥镇的部分经营户也向记者证实,他们也被强迫缴纳了会员费。“据说全县绝大多数经营户都要缴的。”

  记者随后向曲靖市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咨询。相关人员答复说,协会是经民政部门批准的正规社团组织,经营户“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绝对不能强迫。入会后需要缴纳会员费,原则上,个体户每年不超过60元,私营企业每年不超过2000元。协会每年都有很多活动,如篮球运动会等,当遇到地震等自然灾害时,也会对会员开展慰问。

  该工作人员同时表示,目前没有接到经营户被强征会员费的举报,但如果确有此事,他们将严肃查处。

  产品质量抽检 商户要出检验费

  为了多收钱,罗平县工商局的执法人员“想了很多办法”,他们还向经营户转嫁检验费。

  云南省绿色农技推广专业合作社位于罗平,其法人代表李俊松说,今年3月,当地工商执法人员抽检了他经营的两种农资产品。“工商执法人员强行向我收取了检验费1940元,还打了个白条。”说着,他向记者出示了白条复印件,上面写明了两项检验费的明细,落款为罗雄工商分局执法人员吴兴。

  采访中,有多名经营户表示缴纳过检验费,少则几百元,多则上千元。罗平县农友种植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巴吉刚缴纳了1000元检验费;盈余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负责人张会全缴纳了350元;盈余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乐岩经营部何意缴纳了830元,民丰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缴纳了630元……

  产品质量法规定,不得向被检查人收取检验费用。经营户们很不解:“检验费为什么转嫁到了我们头上?”

  王飞解释,不是工商部门向经营户收取检验费,是检验机构收取的。这些年来,省市各级均没有列支,工商局财力有限,只能让经营户承担。

  他承认此举“有不妥的地方”.他说,罗平县政府已经就此召开会议讨论,会上原则通过了列支计划。县工商局已经通知缴纳过检验费的经营户前来领回检验费。

  此外,罗平县商户们反映,自从出现风险金后,工商执法人员罚款的力度也比以前大了,“能多罚就不少罚”。

  张会全是四级肢体残疾,为开办农资门市,他借钱和贷款的总额超过40万元,而每年的纯利润不过1万多元。他说,“这么个罚法,是要逼我关门啊!”

  王飞对此解释,他们的处罚程序合法,目的是规范农资市场秩序,避免坑农害农事件发生。

  商户被缴会员费 否则执照年检受刁难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了解到,当地经营户每年营业执照年检时都要向工商部门缴纳会员费,少则几元,多则五六百元。这是一笔什么样的费用,经营户大都表示“说不清楚”。

  马街镇赵氏五金建材店称缴了60元,盈余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负责人张会全说他每年要缴40元。经营户大都表示,“如果不缴会员费,营业执照年检就可能会被刁难。”

  民丰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负责人李明凯向记者出示了他在2009年和2010年缴纳会员费的收据,每年500元,收款单位为罗平县个体私营经济协会马街分会。

  “我们连协会什么样都不认得,没有参加过任何活动,也没有给我们带来过任何实惠。”在马街镇,接受记者采访的绝大部分经营户均表示,他们不愿意缴纳会员费,对于缴费标准也完全不知情。一家食品经营户负责人说,“前几年还发挂历,这几年也不发了。”

  来自罗平县罗雄镇、板桥镇的部分经营户也向记者证实,他们也被强迫缴纳了会员费。“据说全县绝大多数经营户都要缴的。”

  记者随后向曲靖市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咨询。相关人员答复说,协会是经民政部门批准的正规社团组织,经营户“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绝对不能强迫。入会后需要缴纳会员费,原则上,个体户每年不超过60元,私营企业每年不超过2000元。协会每年都有很多活动,如篮球运动会等,当遇到地震等自然灾害时,也会对会员开展慰问。

  该工作人员同时表示,目前没有接到经营户被强征会员费的举报,但如果确有此事,他们将严肃查处。

  产品质量抽检 商户要出检验费

  为了多收钱,罗平县工商局的执法人员“想了很多办法”,他们还向经营户转嫁检验费。

  云南省绿色农技推广专业合作社位于罗平,其法人代表李俊松说,今年3月,当地工商执法人员抽检了他经营的两种农资产品。“工商执法人员强行向我收取了检验费1940元,还打了个白条。”说着,他向记者出示了白条复印件,上面写明了两项检验费的明细,落款为罗雄工商分局执法人员吴兴。

  采访中,有多名经营户表示缴纳过检验费,少则几百元,多则上千元。罗平县农友种植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巴吉刚缴纳了1000元检验费;盈余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负责人张会全缴纳了350元;盈余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乐岩经营部何意缴纳了830元,民丰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缴纳了630元……

  产品质量法规定,不得向被检查人收取检验费用。经营户们很不解:“检验费为什么转嫁到了我们头上?”

  王飞解释,不是工商部门向经营户收取检验费,是检验机构收取的。这些年来,省市各级均没有列支,工商局财力有限,只能让经营户承担。

  他承认此举“有不妥的地方”.他说,罗平县政府已经就此召开会议讨论,会上原则通过了列支计划。县工商局已经通知缴纳过检验费的经营户前来领回检验费。

  此外,罗平县商户们反映,自从出现风险金后,工商执法人员罚款的力度也比以前大了,“能多罚就不少罚”。

  张会全是四级肢体残疾,为开办农资门市,他借钱和贷款的总额超过40万元,而每年的纯利润不过1万多元。他说,“这么个罚法,是要逼我关门啊!”

  王飞对此解释,他们的处罚程序合法,目的是规范农资市场秩序,避免坑农害农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