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佳境:为什么出事的总是“临时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7 14:15:56
为什么出事的总是“临时工”(2011-11-10 22:18:17) 转载 

“临时工”,顾名思义乃“临时招聘的工人”,是中国统一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之前的一个概念,是和“正式工”相对的一个称呼、一种身份。最近这几年,出事的总是“临时工”,他们被赋予了多层的含义。

 

深圳宝安区一位联防队员手持警棍,对电器维修店老板娘进行了长达一个小时的毒打和强奸。而社区给出的解释是:违法队员属于临聘人员,事发并不在上班时间,属个人行为且已被开除。

“硚口城管打死大学生”武汉硚口区长回应称,打人者是临时聘请的协管员,已经被全部辞退。

残疾人李付俊的铁皮房被强制拆除,他本人被扔到距执法地点约30公里远的樱桃沟附近。郑州市二七区执法局承认,这事是4个临时工“执法不当有一定关系”,目前4人已被辞退。

江西修水县一女子到派出所为孩子办户口,与户政人员有所争执,办事女警竟然发怒拿起台面资料砸向办事居民,众多警务人员围观却无人上前阻拦。修水县公安局回应,已将“发飙女警”蒋某予以辞退,蒋某为聘用人员,并非在编警察。

 “中华脊梁”收钱评奖事件曝光后,“中华脊梁”活动的两个主办方——中国经济报刊协会、中国纪实文学研究会均表示公章被冒用,承办方北京国发中科信息技术研究院称,活动文件是单位一名临时工伪造并发出的。

 

近年来,凡政府机关出了岔子,“临时工”就会粉墨登场,哪里有危险,哪里就有“临时工”。人们似乎总结出一条“真经”——出事的总是“临时工”。

 这“临时工”究竟是何方神圣?他们吃了什么豹子胆,又是哪来的这般通天本领?人们不禁还要问:既然执法的是“临时工”,违法的也是“临时工”,“担责”的还是“临时工”,甚至起草文件的也是“临时工”……那“正式工”都在干吗?身为负责人的领导干部在干吗?

究竟是不是临时工所为,其实明眼人一看就明白。一句“临时工干的”就可以把责任推得干干净净,似乎“临时工”成了万能的挡箭牌。不出事就是正式工,出了事都是临时工。临时工的存在,不仅助长了相关单位的懒憜作风和侥幸心理,更让很多真正的责任人免于责任追究和法律制裁。

 “临时工”总是被当作推脱责任的“挡箭牌”,总是成为被问责的“替罪羊”。这种现象不仅与社会的公平正义相违背,背后还可能藏着惊人的渎职和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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