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田汉兰达14款图片:省文化厅副厅长崔为工在全省文化局长座谈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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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省文化局长座谈会上的讲话

省文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崔为工

(2011年7月15日)

同志们:

按照厅党组安排和会议议程,下面我重点讲讲下半年的社会文化工作。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和辛亥革命100周年,按照年初的工作计划和安排,今年上半年,全省社会文化系统围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重大纪念活动开展了一系列工作,重点组织开展了推进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文化站免费开放,基层文化创先及省级文化先进县复核、首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和示范项目申报、全省“春满中原”春节系列文化活动、庆祝建党90周年系列群众文化活动、第六届少儿文化艺术节以及参加全国赛事活动等,从目前情况来看,以上各项工作和活动都达到了预期效果,阶段性的工作和活动已经圆满结束,有些长期性工作已经取得了突破进展,正在逐步推进之中。现在正值年中岁半,全年社会文化工作的任务能否顺利完成,效果能否达到满意,关键取决于我们下半年能否认清形势,狠抓落实,埋头苦干,强力推进各项工作。从大的方面看,今年下半年还有11项重要的社会文化工作,请同志们务必引起重视,加以细化和落实。

一、积极推进我省美术馆、文化馆、公共图书馆、文化站免费开放工作

按照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的意见》(文财务发[2011]5号)以及我省《关于推进全省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文财[2011]16号)文件要求,2011年底,省美术馆向公众免费开放,全省所有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实现无障碍、零门槛进入,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全部免费开放,所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全部免费。在今年2月份文化部财政部关于免费开放的电视电话会议上,财政部张少春副部长明确指出“各级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人员、公用等基本支出由同级财政部门予以保障,开展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省级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负担。市级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补助每年不低于50万元,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补助每年不低于20万元,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补助每年不低于5万元。中央财政补助其最低标准50%,其余补助资由地方配齐。”

“三馆一站”免费开放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又一重大文化惠民措施,今年也已列入省委省政府十件实事之中。2011年底是我们“三馆一站”免费开放的最后时间。从全省情况来看,省级的美术馆、图书馆、群艺馆由于投入较多,设施和功能比较完备,已经具备完全免费开放的条件。但是推进市、县、乡馆站免费开放的工作仍有很多困难和阻力,需要各地在今年下半年加紧进行。

目前关于我省免费开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落实补助资金。前期我厅由社文处、计财处对省级三馆免费开放情况和资金需求进行了摸底测算,经与财政厅会商,两厅已于四月向财政部上报补助专项资金的请示。我们的想法一是努力向财政部争取54个县的西部政策,二是努力争取地方配套资金省、市、县三级财政按照2:2:1比例分担,但最后结果还不明确。二是对于不具备免费开放的馆站该怎么办?严格地说,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拨放的前提,就是享受补助的馆站必须具备免费开放条件(否则就是套取国家补助)。因此在近段工作中,我们要抓住这一时机,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呼吁支持,对于条件不达标的馆站加大建设投入力度,配备基本器材设施,完善基本服务功能,尽快满足免费开放的必须条件,切实在年底前达到免费开放标准。我们还有一个担心:如果资金落实到位,基层馆站能否通过免费开放达到预期效果?今年下半年,我们要建立三馆一站免费开放推进工作的月报制度,省文化厅将联合省委督查室、财政厅等相关部门,通过专项督导、实地检查等形式,了解、掌握、推进各地免费开放进展情况。在资金到位情况下,我们下半年要继续抓好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文化站的年度考评工作,以市、县级文化行政部门组织开展考评为重点,切实把考评管理纳入各级文化行政部门的常态工作之中,通过免费开放资金投放监管、评比通报等形式,加强管理,奖优罚劣,提高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二、切实做好第三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规范文化馆管理,促进文化馆事业发展,文化部于年初下发了《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第三次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的通知》(办社文函[2011]19号),组织开展了第三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今年的评估定级工作以文化部制定的省级、地市级、县级文化馆等级必备条件、评估标准以及评估细则为依据,评估的数据一律采用2010年数据,评估标准和要求较往年有了明显提高。评估工作按照各级文化馆自查自评、市级文化行政部门负责对本市所辖县级馆进行评估、省文化厅组织评估工作组负责对地市级馆进行评估,并抽查部分县级馆的程序进行。目前,各地自查自评工作、省、市两级文化行政部门的评估、抽查工作已经结束,数据正在整理汇总之中。文化部7~8月将对省群众艺术馆进行评估定级工作,同时将抽查部分市、县级文化馆。9~12月,文化部将对评估结果进行审核公示,确定评估定级结果,命名一、二、三级文化馆。

通过此次评估检查我们感觉到,各级党委政府对文化工作重视程度在不断提高,各地文化馆的软硬件条件较上一次评估也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文化馆在当地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更加凸显,这些都为我们今后文化馆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但要指出的是,对于不上等级的文化馆,各地要结合免费开放工作,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进一步引起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通过评估推动,促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三、组织开展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申报工作

为进一步推动民间文化艺术的发展和繁荣,充分发挥其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文化部在2008年组织开展“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命名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了2011—2013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评审命名工作。此次申报评审工作按照文化部最新的《2011—2013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评审命名工作方案》及《“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命名办法》进行。目前在全省申报材料汇总基础上,已经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研究,优选出具有特色和优势的申报单位27个上报文化部。积极做好下半年文化部开展的实地抽查验收工作。

四、组织开展文化先进县复核及命名

河南省自1998年开始文化先进县创建工作,现有文化先进县45个,其中国家级23个,省级公布了六批22个,近1/3。文化部和省政府要求“总量平衡,动态管理”,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基层文化建设,推动全省基层文化工作健康快速发展,更好地发挥省级文化先进县在基层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从2010年9开始,省文化厅组织开展了对2005年以前命名的14个省级文化先进县(市、区)(其中2009年已被文化部命名复核的全国文化先进县除外)包括栾川县、吉利区、汝州市、浚县、修武县、武陟县、清丰县、濮阳县、唐河县、西峡县、新县、商水县、西平县、泌阳县进行了逐个复核,这也意味着我省启动了对省级文化先进县动态管理工作。复核方式按照新的《河南省文化先进县(市、区)命名办法》及《河南省文化先进县评选得分标准》进行。在县级文化行政部门自查、市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复查并提出复查意见基础上,省文化厅组织相关业务处室人员成立复核组,按照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意见反馈等程序,对每个复核单位都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对个别单位提出了省级文化先进县整改意见。按照厅党组要求,对个别整改不到位、达不到先进县标准的,将取消省级文化先进县称号。同时今年下半年将按照河南省文化先进县命名办法,对新申报的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届时一并公布复核和新命名河南省文化先进县名单。

五、继续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年度考核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建设和管理,结合“三馆一站”免费开放督导检查,今年下半年我们将采取省辖市文化主管部门具体考核,省文化厅抽查验收方式,对全省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文化站进行年度工作考核。同时引入评先激励机制,组织开展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文化站年度工作先进单位评选。同时从今年起,依托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文化站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基层文化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表彰,重点对长期在基层文化工作一线的普通文化工作者进行奖励表彰,通过示范带动,荣誉奖励,增强基层文化队伍责任感和荣誉感。

六、组织开展节庆系列文化活动

按照全年工作安排,依托各级文化主管部门,结合重阳、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庆和纪念日,继续积极开展各类群众文化活动,省直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将继续搞好“周末公益小舞台”、“放歌如意湖”等社会文化示范项目,打造省级社会文化活动品牌。各省辖市也应结合当地实际,依托公共文化服务阵地,结合“三馆一站”免费开放,深化服务内容,创新服务形式,积极打造新的适合群众需求的公共文化服务品牌,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氛围。

七、组织开展全省业余文艺团队表彰评选

作为人口大省、文化资源大省,我省业余文艺团队门类齐全,数量众多。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对全省业余文艺团队的管理、扶持仍有许多工作要做。为鼓励推动全省业余文艺团队健康蓬勃发展,丰富基层文化工作内容和形式,今年下半年,省文化厅将组织开展全省业余文艺团队表彰评选,命名一批业余文艺团队活动基地,加大对业余文艺团队扶持力度,加强业余文艺团队队伍建设,推动业余文艺团队活动开展。

八、进一步加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

“十一五”期间,我省文化共享工程已初步建成包括省级分中心、市级支中心、县级支中心、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服务点的五级网络体系,形成了以互联网、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移动硬盘(光盘)等多形式共用、多网络结合的资源传输渠道,实现了电脑、电视、投影等各种终端服务设备的综合运用;初步实现了优秀文化信息资源在全省范围的共建共享,极大地推动了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构建。下半年继续做好共享工程建设工作,完成306个乡镇、52个街道文化中心及245个社区文化活动室的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的建设任务(招标完成待建设);督促协调各地配套资金落实,解决工程建设遗留问题;努力探索和建立文化共享工程建设的长效机制,开展共享工程县级支中心及基层站点管理及服务调研工作,重点是建设完成情况、设备管理情况、开展服务情况、群众满意度情况等方面内容。

九、全面推进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

“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是以未成年人、老年人、进城务工人员等弱势群体为重点服务对象,依托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服务网络、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及国家数字图书馆的资源,将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成为以计算机技术、网络通信技术为基础,集互联网信息查询、数字图书馆服务、网络通讯、休闲娱乐、培训等为一体的现代化多功能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形成覆盖城乡的公益性互联网服务体系,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健康、便捷的网络文化服务。

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路径是在全国各级公共图书馆和文化共享工程已建成的服务的网络基础上,优化、提升各级中心和服务点的设备配置与环境条件,同时把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进一步拓展到文化馆(站)、社区文化中心、工人文化宫、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公共设施中。依托国家数字图书馆、文化共享工程的数字资源开展服务。

实施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是文化共享工程“十二五”建设的一项重点任务,是新形势下推进公共数字文化建设的重大举措。2010年9月全国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试点工作会议召开后,各试点省份在探索建设模式、建立技术与管理平台、总结经验等方面均取得了积极进展。“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已列入文化共享工程“十二五”规划和2011年预算。中央财政将对公共电子阅览室的免费开放及中西部省份的设备采购给予补助。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标准是按照地市不少于40台、县不少于25台、乡镇、街道、社区不少于10台、行政村不少于5台电脑终端的标准配置设备,以宽带形式接入互联网,建立电脑桌面一站式导航服务,改造规范化的公共电子阅览室。到2015年底,要实现公共电子阅览室在全省所有乡镇和街道、社区的全覆盖。明年正式起动,今年先预热。“做好准备,留足空间”,有条件可先上。

十、做好全省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建设筹备工作

为进一步推动数字图书馆的建设,文化部于2011年6月在青岛召开“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文化部、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实施“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的通知》,定于“十二五”期间在全国范围实施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推广数字图书馆软硬件平台建设方面的成果,搭建标准化和开放性的数字图书馆系统,全面提升各级公共图书馆的文献保障水平和信息服务能力,为广大公众提供多层次、多样化、专业化、个性化的数字图书馆服务,打造基于新媒体的图书馆服务新业态。今年2月开始实施的县级数字图书馆推广计划,通过文化共享工程的平台,把国家数字图书馆的优秀文化信息资源已传输到全省159个县(市、区)级图书馆(数据包有1G)。

目前河南省数字图书馆平台已基本建设完成,以注册读者为用户的近期目标已经实现。河南省数字图书馆的总体构架是通过基于因特网的数字文献共享服务,以河南省图书馆为中心馆,以各地市、县公共馆为成员馆,建立起以城乡群众和广大读者为主要用户群的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全省范围内的资源共享。已建成的河南省数字图书馆资源主要包括商业数据库和自建数据库两部分。通过以锐远程访问软件,实现IP地址绑定,可在家或图书馆内查看下载,目前平顶山、濮阳已开通试用,下一步将在有条件的省辖市和县陆续开通进行试运行,使全省有条件的市、县级公共图书馆实现数字资源共享,同时使省馆读者通过登录省馆网站享受更加丰富的数字资源服务。请各地积极支持这项花小钱,办大事,打造形象,提升服务的工作。

十一、继续做好古籍保护工作

目前已完成我省首批《河南省珍贵古籍名录》和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的评审工作,初步评出500多部珍贵古籍和10家古籍重点保护单位。报省政府批准后将命名首批《河南省珍贵古籍名录》及“河南省重点古籍保护单位”。
认真贯彻2011年6月份文化部在南京召开的“全国古籍普查工作会议暨古籍保护技术交流会”会议精神,加快全省古籍普查登记工作,启动《中华古籍总目·河南卷》的编纂工作并形成阶段性成果。

同志们,社会文化工作点多线长面广,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广大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是全省社会文化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使命光荣,任务艰巨。希望全省各级文化部门都能够更加支持、重视社会文化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氛围,通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使我省社会文化工作再上一个新的更大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