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飞度跟换方向机:管好经济适用房前提是破除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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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好经济适用房前提是破除特权

作者:蔡清而 2011-02-14 14:10:09 发表于:博客中国

政协武汉市十一届五次会议于 2月12日开幕,武汉市政协委员吴健敏在会议上提出建议,将廉租房、公共租赁房作为保障房的主要形式,取消经济适用房。这个建议很好!

“我这个提案不是自己拍脑袋想出来的,而是听取了普通百姓的意愿,他们也认为完全应该取消经济适用房。”吴健敏说。

吴健敏指出,有些经济适用房其实不经济,有的面积过大,120平方米甚至200平方米,还多是毛坯房。即使单位价格低,中低收入人群也无法承受,反而是部分“有钱人”以经济适用房的价格获得了商品房的价值,增加新的不平等。

政府下大气力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房、公共租赁房和经济适用房。吴健敏建议将廉租房、公共租赁房作为保障房的主要形式的理由是:廉租房、公共租赁房的承租人是流动的,房子不断增加可以逐步实现连续不断地覆盖中低收入家庭;而经济适用房是出售给个人的,5年以后就可买卖,不能达到连续帮助中低收入人群的目标。

吴健敏强调“居者有其居”应当向“居者有所居”转变,并为此建议取消经济适用房的建设;经济适用房仅有有限产权,这容易引发诸多的不合理和管理上的问题,2009年武汉市余家头小区经济适用房“六连号”事件就是一个典型事例。

吴健敏认为,随着更多中低收入家庭对“先租后买,先小后大”住房消费观的逐步接受,取消经济适用房,可减轻政府背上的让中低收入家庭拥有产权住房的沉重包袱;已建设好但尚未分配到户的经济适用房应当以租代售,政府以公共租赁房的出租方式实行出租。

吴健敏的建议非常给力!由于制度本身存在缺陷,本为保障中低收入人群住房权益的经济适用房不断爆出“丑闻”,成为腐败和社会不公的温床,并由此出现引发了诸如开着宝马买经济适用房、装穷或造假以通过经济适用房申请、经济适用房销售摇号摇出“六连号”、经济适用房成为公务员的变相“福利房”等等乱象。吴健敏敢于直陈时弊,这样的政协委员越多越好!这样的人大代表越多越好!

但吴健敏的建议有其局限性,就是仅着眼于增量问题,不能解决存量问题。所谓解决存量问题,就是目前已经分配到户的经济适用房是否应当进行清理?具体来说,就是拥有不止一套经济适用房的个人是否只能保留其中一套、其余的都必须清退?

从目前已被媒体披露的情况来看,在公务员群体中拥有不止一套经济适用房的个人绝非个别现象,而这些公务员能获得不止一套经济适用房,唯一的原因就是其特权身份。因此,消除经济适用房领域的隐性腐败及社会不公,不能仅考虑增量,还必须追究存量。

基于这个想法,老蔡的建议是:限期要求所有的公务员主动申报目前已有的经济适用房信息,对多占的经济适用房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清退处理,视其具体情况纳入廉租房或公共租赁房管理范畴;对逾期未申报或申报不实的,房产没收,同时从严处理责任人员。

兴建和分配经济适用房,其初衷是促进社会公平,但结果却事与愿违。现在应当断然予以拨乱反正,其前提是破除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