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代思域用什么机油好:广东地勘队伍管理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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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地勘队伍管理体制改革概况作者:何熙平     日期:2008-01-29    点击:2374 最近,广东省编委审议并通过了《广东省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意见》(下简称《意见》)。《意见》的制定和实施,将为广东省地质勘查事业的发展开辟更加广阔的前景。   

一、改革方案的形成过程

 

 

广东省是中编委确定的全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省份之一。今年初,广东省编委决定将地勘系统作为全省试点单位之一率先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实际上,广东省地勘事业单位的改革,从2000年地勘队伍实行属地化以后就开始研究、探索了。第一阶段是从属地化开始到2002年初,当时考虑将属地化地勘单位整合后“全面改企,一步到位”,组建广东省地质勘查总公司。这一方案酝酿了两年,导致省地勘局两年零九个月没有领导班子,地质勘查业务基本停顿,队伍思想混乱,技术人才严重流失。第二阶段是从2004年元月到当年年底,广东省编办拟在全国先行一步开展事业单位改革,制定了《广东省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并把地勘系统作为试点,提出了“全局改企,两步到位”的方案。广东省地勘局新班子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也主动提出了方案,当两个方案同时呈送省政府时,省领导要求编办以省地勘局方案为基础重新修订改革方案,再加上中编办要求广东等待全国统一部署,因此,事业单位改革又停了下来。

 

 

今年开始的改革,实际上是第三个阶段。这一阶段不同于上两个阶段的特点是:第一,这项改革纳入了全国、全省事业单位改革进程,是在中编委、省编委的领导及省编办的组织下开展的正式试点,具有较强的示范意义。方案的产生先后经过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省编委全体会议审定。第二,这次地勘事业单位改革指导思想更加明确,依据更加充分,思考更加成熟。《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4号)是这次改革的重要依据,省编办负责同志从一开始就表示,国务院《决定》对地勘事业改革提出了新的思路和要求,使他们在酝酿方案时有了新的认识。这次改革,是在地质工作出现新形势,中编委对事业单位分类有了新规定的背景下展开的。第三,改革方案的制定过程更加科学、民主,更加重视地勘单位基层的意见,参与调研的部门更加广泛。首先,省政府将省委政策研究室、省地勘局联合调研后呈报的《关于我省地质勘查工作新路的研究报告》及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地勘事业单位改革的请示批转各有关部门研究。随后,省政府常务会议决定,由省编办会同省国土资源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社保厅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深入属地化地勘单位开展调研,听取基层意见。方案初稿形成后,又广泛听取了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建设厅、省科技厅、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等部门的意见,由省政府副秘书长召开专门会议协调各部门的意见。最后,改革方案经反复推敲修改,多次吸取地勘管理部门意见后三易其稿,在分管副省长的把关下,形成送审稿呈报省编委。省长、省编委主任黄华华亲自主持省编委全体会议审议通过。

 

二、改革方案的主要内容

 

 

《意见》的主要内容可概括为以下几点:

 

 

(一)整合属地化地勘队伍。广东省属地化地勘队伍有4家:省地勘局(正厅级)、省核工业地质局(正厅级)、有色金属地勘局(副厅级)、省化工地勘院(正处级)。《意见》将省有色金属地勘局、省化工地勘院划归省地勘局管理,省有色局成为地勘局下属二级局,保留核工业地质局。

 

 

(二)明确地调院归属。将原归属省国土资源厅管理的省地调院划归省地勘局管理,定位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明确省地勘局定位。《意见》将省地勘局定为省政府直属事业局,负责贯彻国家关于地质工作的方针政策,实施国家、省的地质勘查规划、计划,管理所属地勘队伍,组织完成国家、省的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工作,加强城市地质、农业地质、环境地质、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科研等工作,推进所属单位体制改革,指导、监督所属地勘单位国有资产和地勘经费的管理使用。机关定位为行政类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省国土资源厅负责行业管理。

 

 

(四)整合地勘单位,创新管理体制。《意见》除了明确省地勘局所属地勘单位根据“区域覆盖,优势互补”原则对同类单位进行整合,并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精神分类定性,还特别提出,整合后有条件的市各选择一个地勘单位作为该市人民政府加强国土资源管理的技术支撑机构,定位为公益类,一方面承担公益性、战略性、基础性地质工作任务,一方面积极面向市场开拓商业地质工作,体制上实行“省市结合,以省为主”。各市、县国土资源局不再设立地勘机构,以免造成地质工作资源的浪费和机构的重复设置。

 

 

(五)要求条件成熟的地勘单位实行转企。明确地勘单位转企后保留5年财政拨款,现有离退休人员及此次改革中提前退休的人员保留事业身份,其退休费由省财政专项支出。转企及减负单位(如医院、学校)可交属地管理或由国有资产经营单位管理。

这一方案充分体现了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的原则,完全符合国务院《决定》精神,有利于发展广东地质事业,有利于调动地勘队伍积极性,是符合广东实际的,既体现了改革的力度,又有利于地勘队伍的稳定发展。

 

 

三、改革方案的主要特点

 

 

《意见》体现出5个方面的特点:

 

 

(一)体现属地化地勘队伍的有效整合。属地化前,一个省存在多家地勘单位,分属原地矿部和各工业部门,这是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属地化后的地勘队伍都由省政府统管,应该按照精干、高效、统一的原则,将属地化后性质、任务、工作内容相近的地勘队伍整合起来,形成合力,减少省级地勘队伍的重复设置。《意见》充分体现了这一特点,这也是曾培炎副总理在全国地质工作会议上提出的要求。

 

 

(二)体现政事分开,强化省国土资源厅的依法行政职能,同时强化地勘局发展广东地质事业的能力。建设好省级地质工作体系,正确划分厅、局职能是关键。作为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国土资源厅的主要职能是依法行政。作为事业局,省地勘局应当承担起发展省级地质事业的任务,在建实、建强公益性地质队伍的同时,带好队伍闯市场、搞企业化。在省政府领导下,厅、局之间体现政事分开,在省地勘局具体管理下,地勘单位之间体现事企分开,不能在事企分开的同时搞新的政事不分。组建省地调院作为承担公益性地质工作任务的公益性地勘单位,是国办发〔1999〕37号文和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1〕56号文下达给属地化地勘单位的任务。《意见》明确将省地调院划归省地勘局管理,一是有利于实行政事分开,厅集中力量依法行政,加强行业管理,让局更加具备承担发展地质事业的能力;二是有利于综合利用有限的地质工作资源,将地调院尽快做实做强;三是有利于协调国家和地方层面的公益性地质工作任务,形成层级配套、互相补充的公益性地质工作体系;四是有利于地勘队伍形成合力,更加优质、高效地开展公益性地质工作;五是有利于加强监管,便于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加强对公益性地质工作成果实现社会共享的监督和管理,摆脱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尴尬处境。这次形成的改革方案,明确省地勘局为省政府直属事业局,明确省国土资源厅负责行业管理,明确将省地调院划归省地勘局管理,是体现地勘事业“政事分开”的重大举措。

(三)体现了地勘单位的改革要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必须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意见》的一项重要探索,是提出地勘单位整合后,要在有条件的市选择一支地勘队伍,作为市人民政府加强国土资源管理的技术依托,在坚持国办发[1999]37号文关于地勘单位属地化后不得层层下放的同时,建立起“省市结合,以省为主”的管理体制,这在地勘单位管理体制改革上是一个重大突破,是属地化地勘队伍管理方式的重要探索和创新。这将更加有利于地方政府依托地勘单位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开展地方规划的公益性地质工作,也更加有利于地勘单位依靠地方政府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实现稳步发展,同时也维护了省局对地勘单位的统一调配、统一管理的职能与权限。

 

 

(四)体现了继续推进地勘单位企业化改革,实现事企分开的精神。地质勘查业根据服务性质和服务内容的不同,具有明显的双重属性,即事业属性和产业属性。地勘单位既要完成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地质工作任务,又要积极开拓地质市场。具体讲,就是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类指导,将地勘单位分别定位为公益一、二、三类和经营类事业单位,不要搞一刀切。从广东实际出发,在体制上要维护地勘队伍的主体依然是事业单位的性质,又要大力推进地勘单位的企业化改革。根据这次改革《意见》,广东省地勘局所属大部分地勘单位、全局编制的大多数进入公益性事业单位,同时又以两种形式推进地勘单位企业化改革:一种形式是大多数地勘单位将定位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在接受财政差额拨款的同时实现企业化管理和企业化经营;另一种形式是具备条件的地勘单位实行转企,改制为自收自支的公益三类或经营类事业单位。实际上,这两种形式都是企业化改革的探索。具备条件的单位要不失时机地转企,但不能将企业化改革单纯理解为转企这一种方式。

 

 

(五)体现了在改革中以人为本,既要积极,又要稳妥的精神。《意见》规定:“条件成熟”的地勘单位实行转企,怎样才算条件成熟,哪些单位条件已经成熟,由省地勘局另行提出方案报批;规定转企单位维持财政拨款5年不变;规定已经离退休的职工和在这次改革中提前退休的职工保留事业身份,由省财政负担其离退休经费。这些规定都有利于改革的顺利实施,维护了单位和职工包括离退休职工的正当权益。对于现在在册、又不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职工,事业身份可否保留,这个问题涉及全省,比较复杂,《意见》没有进一步明确是比较稳妥的。

 

 

广东省地勘事业单位改革方案的基本精神,在广东地勘局干部职工中引起热烈反响。大多数干部职工认为,这一《意见》符合国务院《决定》精神,体现了实事求是、分类指导的原则,符合广东实际,有利于发展广东地质事业,有利于地勘队伍的发展和稳定。大家一致拥护这一改革方案。接下来地勘局要做好3件事:一是要做好有色局、化工院、地调院划归地勘局管理的衔接工作;二是调研制订所属地勘单位整合定位方案;三是全面梳理和落实国办发[1999]37号、[2003]76号、国发[2006]4号文规定的扶持地勘队伍的各项政策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地勘事业单位改革任务全面完成。

 

 

四、几点体会

 

 

广东省地勘事业单位改革方案的研究和制定,从属地化到现在已经经历了7个年头。其中有探索、有彷徨、有波折,也有过惊涛骇浪。在国务院《决定》的指引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现在终于形成了一个好方案。我们的体会是:

 

 

(一)要有正确的指导思想。必须明确地勘事业单位改革,减少编制不是目的,减少财政投入不是目的,企业化也不是目的。改革的惟一目的是通过改革形成新的体制和机制,以利于地勘事业的发展,以利于进一步调动地勘队伍的积极性,为广东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全方位的地质服务。这也是检验任何改革方案是否正确的唯一标准。因此,对于地勘事业单位改革,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务院《决定》为依据,深刻领会《决定》关于地勘事业改革的新思路、新要求。在具体工作中,不应规定改革的固定模式,而应以怎样符合本省的省情、符合本省地质工作发展的需求,就怎样确立改革的形式和路径。做到实事求是、分类指导、分步推进,不搞急功近利,不搞一刀切,不犯急躁病。不唯书,不唯上。在操作上,既要着眼于发展地质事业,以公益性地质工作带动商业地质工作,又要着眼于发展地质产业,促进商业地质市场的发展与成熟。

 

 

(二)要有积极参与改革的主动精神。要树立对改革的坚定信心,充分了解地勘单位具体情况,了解怎样改革才有利于地质事业发展。地勘事业单位改革,既是挑战,更是机遇。要通过积极的改革方案实现地质队伍的长治久安。改革方案的成功与否,各类地勘单位的准确定位是核心,是关键。要经费不如要政策,要小政策不如要大政策,要政策不如要定位。因此,在改革面前,地勘单位不必忧心忡忡,不要被动退缩,要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参与改革,主动向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要通过调研率先拿出自己的方案,以取得各方的理解和支持,尽可能为政府及编制管理部门所采纳。

 

 

(三)要努力争取省政府领导、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及编制部门的支持。在改革问题上,广东地勘局始终得到省国土资源厅党组的支持,在基本问题上与厅党组完全一致。近年来,国土资源厅主要领导力排众议,赞同将地调院划归地勘局管理,并且提出建设“大地质”的理念,提出要让地勘局“有队伍、有钱、有权,真正能够承担起发展广东地质事业的重任。”还表示,地调院放在厅里,没人、没设备、没资料,干不出什么名堂,放到局里,可以做出成果。同时,广东地勘局还主动向省发改委、财政厅、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等部门汇报,丰富了他们对地勘工作的认识,取得了他们对地勘局工作的有力支持,形成了有利于统一认识的良好氛围。特别是,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领导和支持,对制定改革方案起到决定性的作用。近年来,先后分管地质工作的3位副省长都积极领导改革进程,旗帜鲜明地支持正确的意见,他们的坚定态度,是改革方案最终形成的决定因素。

 

 

(四)有为才能有位,有位才能更好地有为。取得省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重视与支持,关键在于广东地勘局主动贯彻国务院《决定》精神,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心主动服务,在服务中心上做出良好表现。广东地勘局想政府之所想,急政府之所急。几年来,政府提出的任务地勘局努力完成,政府没想到的,地勘局主动提出建议。如前几年省政府决定开展珠三角城市群发展规划修编,开始没有地质工作部分,广东地勘局适时汇报并且自费承担其中的地质基础部分;雷州半岛和粤北石灰岩地区长期干旱缺水,广东地勘局及时提出勘查开发利用地下水的建议,被省委采纳作为省委常委会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整改措施;梅州市因“八七矿难”后全省关闭煤矿,矿业经济受到沉重打击,黄华华省长对梅州的发展忧心如焚,广东地勘局建议开展梅州市矿产资源战略勘查,并主动与梅州市政府联系,双方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取得财政资金支持开展了梅州矿产资源的全面勘查,得到黄省长的高度肯定;针对广东地质灾害比较多发的情况,广东地勘局协助省国土资源厅完成了编制全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主动资助十几个市为其编制了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完成了大量地质灾害应急任务,2006年还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抗洪救灾模范集体”的光荣称号。在地方地质工作体系建设上,广东地勘局早在2003年就建议编制省地质勘查“十一五”规划,并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在省发改委的支持下主动完成了规划的编制,同时,广东地勘局还出资为十几个市编制了市级地质勘查“十一五”规划;积极承担省国土资源厅委托的项目,涉及成果评审、地勘资质评审、地质系统技术职称资格评审等任务。这些表现使省领导、有关部门认识到地质工作的基础性作用,也使得他们认识到地勘局是一支能战斗、能出成果的队伍,更使国土资源部门认识到地勘局值得信赖,完全可以发挥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加强矿产资源和环境地质、防治地质灾害管理的技术支撑作用,地勘局可以为国土资源厅分忧、分劳。目前,国土资源厅提出要创造条件进一步发挥地勘局的作用;财政厅决心进一步提高地勘事业费标准,并积极安排地勘专项资金和地勘基金;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近期安排了多个公益性地质工作项目由广东地勘局承担,使广东省公益性地质工作规模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水平。

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和广东省省长黄华华殷切希望广东地勘局“努力服务中心,探索出一条地质勘查工作的新路。”广东地勘局决心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抓住这次地勘事业单位改革机遇,围绕广东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发挥好地质工作的基础性、先行性作用,将全省地勘工作推进到一个新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