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川时代1粤语版:再谈《不讲个人利益的年代与政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05:41:48
很荣幸,《不讲个人利益的年代与政治》一文发表后,得到了王小平兄、空空般若兄及关粉的回复,在读完几位的发言后,又有一些新的感受想补充一下。
  
  正如小平兄所说,这种把精英意识及集体主义意识与政治运作相结合的逻辑,实在是荒唐得可以。不过必须澄清的是,在下非是反对精英主义及集体主义,须知这两者在社会秩序中,各自皆有存在的意义与作用,万不可以偏概全地进行盲目诋毁。在下所非对的,是这种精英主义的意识已有走火入魔的趋势,以致连一些基本的政治常识都不能辩识。
  
  我确实不知道“政治的活动本质上是非个人利益的”这种政治理论是从那种社会型态中提炼出的观点与经验及如何提炼出的观点与经验。但我非常明白这种道德泛滥的腔调对以现实生活的危害——因为政治不是不能讲道德,但是你不能光靠着道德来讲政治。这么多年了,我们讲的道德政治与政治道德还少了吗?然而现在的社会风气如何?如果我们敢直接承认政治就是利益的博弈与妥协,斗争与分配,在这样的前提下来从事政治,效果也许更好。
  
  但我不知道为什么在崔女士等人之处,承认这种实际的现象,就如此的困难,反而还极端化地把政治活动的本质发展到“非个人利益”的程度上。难道还要标榜君子不言利、洁士不爱财,两袖清风,一身正气?这是道德洁癖,还是政治幼稚?
  
  然而何处的政治活动是不讲个人利益的呢?为个人利益而从事政治活动的恐怕不在少数,即使是代表着某一组织的利益或某一地区的利益,以集体的名义说话,不也是因为个人的利益掺杂其中,因具有一荣共荣一损俱损的连带关系,而进行着政治活动吗?
  
  而从“政治的活动本质上是非个人利益的”这种不切实际的教条化认识,所推导出来的结论是什么?必然就是“政治的活动本质上是利他的”,或“政治的活动本质上是集体主义的”。
  
  对于“政治的活动本质上是利他的”这一观点,这本身就违反了人性。人性就是自私的,就是讲利己的,可是按崔女士“政治的活动本质上就是非个人利益“的观点,那么所有从政的人员,都必须是持有利他主义的,这可能吗?简直是天方夜谭。
  
  我不排除,人类之中或有真正的大慈大悲者,如西方的特蕾莎修女,但以这种极其稀有的特例,来代替普遍寻常的现象,可谓是荒谬绝伦。
  
  当然,如果是表面上装出不言利的道貌岸然相以博名;暗地里偷鸡摸狗以逐利,那么只能说是无耻。
  
  对于“政治的活动本质上是集体主义的”这一观点,更是有替极权专制鼓吹之嫌,有什么证据能证明政治的活动本质上是集体主义的?难道这几十年的历史我们为此付出的代价还不够高?还不够多?集体自由虽与个人自由概念类似,但却并不相同。因对集体自由的追求并不总是能够增进个人自由,反而有时候因对集体自由的追求,导致专制的出现。从集体主义到集权主义,虽然不能每每皆是必然,然而观察世界的近现代史,则有很大的倾向。
  
  至于崔卫平女士的“而搭建这个平台的人本身,不能从这件活动中获取比别人更多的东西”一语,更是混乱、含糊。如果崔卫平想表述的是“不能以公权谋取私利”,那么可以说得更为简洁清晰而准确。如果是别有涵义,那么再想问一句:如果搭建这个平台的一些人,比其他人有更多的劳动,更多的付出,更多的投入,那他们应不应该在这个活动中比别人获得更多?如果他们搭建的平台不能保障他们的合法劳动获得本应有的报酬(仅仅是因报酬为比别人多),那么这搭的是什么样的平台?这样的平台搭来又有何用?
  
  哈耶克在《自由秩序原理》中早就说过:“在自由的社会,人们不会强迫其所有成员去遵守那种不切实际的理想”、“一个社会如果不能承认每个个人自己拥有他有资格或有权遵循的价值,就不可能尊重个人的尊严,也不可能真正地懂得自由”、“绝不将道德价值的目标与国家的目标等而视之的原则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的确,与那些专做恶事的人相比,那些决定使用强制性权力以消除德道罪恶的人,实际导致了更大的损害及灾难。”这些洞若观火的警言,理应能够清毒,然而或是身上的精英意识及集体主义已形成思想抗体,居然施之无效。再由如此昏话想到崔女士的旧文《我就是那个与虎谋皮的人》,那么我只但愿“与虎谋皮”的真义不是与老虎商量好了来谋别人的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