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7.0.0.1 无法ping通:“小官大贪”的实质是因为“小官大权” - 新华博客 - News 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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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官大贪”的实质是因为“小官大权”

 

 

近年来, “小官大贪”屡有发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这意味着只要有实权的地方就有大腐败。我们防范“大官大贪”,同样要预防“小官大贪”,从制度上、管理上、源头上扎紧“篱笆”,堵塞“小官大贪”的漏洞,确保“小权力”也能正确有效透明行使,让腐败无空可钻。(20110318 10:24:12  来源: 浙江日报)

看了这个报道, 不由翻起我经常在想的一个问题:既然是小官, 为什么能大贪? 于是禁不住还是想说上几句。

如今小官大贪的事真可谓多矣。 如山西蒲县煤炭局党总支原书记郝鹏俊,居然在北京、海南等地有房产30多处,家财达数亿元。北京市三环内宣武门外大街92号,能在海格国际大厦买上一套住房,是很多人想也不敢想的梦。而在这样一个地处繁华,寸土寸金的小区,有13套房都属于一个叫郝鹏俊的人,另外的四套在其妻儿名下,不过在郝鹏俊和他妻儿名下的房产还不只这17套。

另外在国家级贫困县——云南省文山州广南县,一个由县卫生局原副局长兼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原主任陆某、医院院长等多人联手的团伙,集体套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近500万元。再如一个小小的区建设部门审图部主任,却在短短两三年内,利用职务之便,雁过拔毛,侵吞公款230余万元。为侵吞部分审图费,在取得领导同意对送审单位审图费予以优惠后,赵亚明与送审单位商定高于优惠标准的审图费,先后侵吞22个单位支付的审图费。

分析这些小官所以能大贪, 无一不是手中权力太大, 有机可乘, 而实际又缺乏有效监管所造成。就象山西蒲县煤炭局党总支原书记郝鹏俊,不过是个小小的科级干部, 却先后担任蒲县地矿局长、安监局长、煤炭局长、煤炭局党总支书记。这一连串与煤矿关系紧密的本该为国家矿产资源保驾护航的职务,竟然被郝鹏俊集于一身, 这不由让人怀疑这个县是怎样用干部和防腐败的? 这么大权力的官与企和公和私都操在他一个人的手中, 要想其不贪腐岂不成笑谈? 此为小官权力太大结出的恶果。

再如云南省广南县的团伙套取农合资金案, 县检察院将1500余份病历的基本信息进行筛选、排序,发现诸多疑点:同一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户,一年内住院数次;同一家庭成员因同样的病情同一天住院,又同一天出院;一些较小的村寨因同样的病情有多个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户住院;病历上的患者基本都居住在交通不便的偏远村寨。这些犯罪嫌疑人一方面采取对住院病人加大住院费用数额,一方面采用伪造假住院报销医疗费用,想尽办法套取国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巨额资金, 这是明显的制度漏洞和监管缺失酿成的以权谋私、弄虚作假要案。无锡市建设工程设计审查中心滨湖区审查部主任赵亚明案也是如此, 无非是手握重权, 却无监督约束机制带来的后患。

可见, 大贪本是职务高权力大, 制约乏失才产生的腐败行为。 而小官也能大贪, 就是因为小官的权力不比大官小, 有的“小官”权力甚至比一些大官还大。所以“小官大权”彰显了一些地方是人治而不是法治, 在监督上又缺位, 甚至有些“小官”还因为由于工于经营关系和利益链, 背后有坚硬的“保护伞”依靠亦未可知。有了这样优越的土壤和条件, 要想这些“小官”握着重权和放着好机会不“大贪”,可能吗? 窃以为这, 才是我们当今反腐败斗争必须深入研究并着力解决的根本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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