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电大考试管理系统:贯彻准则以修德为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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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准则以修德为先 [ 2010-03-30 ] 徐建伟      为政以德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也是治国兴邦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没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做支撑,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就像无本之木、无源之水,既学不好,也贯彻不好。因此,党员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应从加强个人的思想道德修养做起。
   一要胸怀宽广。“泰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任何一位领导干部,即使才能再突出,也不可能凭一人之力完成所有工作。聚集众人的聪明才智来共创事业,这就需要领导干部不计小节,大度能容,虚心听取不同的意见,真心接受方方面面的提醒和批评。按照《廉政准则》的要求行事,就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具有宽广的心胸,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要不计私利。党员领导干部是人民的“孺子牛”,应当明了为谁掌权、为谁服务的道理,牢记“权力来源于人民”这条亘古不变的真理,应该进不求名,退不避罪,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始终代表人民群众掌好权,用好权,为人民服好务,“位尊不泯公仆心,权重不移为民志”,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惑,把个人的地位、利益看得淡些,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只有心底无私,勤政爱民,才能把《廉政准则》落到实处。
   三要清正廉洁。人的一生,贵在立德,难在养德。作为党员领导干部,面对复杂环境,更应该注意自己的品德修养,时时刻刻提醒自己,真正按照《廉政准则》的要求,时刻对照52个“不准”,自觉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事事处处提高警惕,注意过好“金钱关”、“美色关”、“交友关”和“亲情关”,做一个政治上的“明白人”、经济上的“清醒人”、作风上的“正派人”,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以高尚的道德修养抵制腐败和不正之风的侵蚀。
   四要律以养德。《廉政准则》的最终目的就是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克己自律,这是党性修养的一种境界。党员领导干部应该自觉按照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要求约束自己。自重,就是要尊重自己的人格,珍惜自己的名誉,塑好自己的形象,既不骄奢跋扈,又不妄自菲薄。自省,就是自我省悟、自我检查、自我解剖,经常问问自己所言所行是否符合共产党员的标准,是否符合领导干部的身份,敢于揭露自己的短处,勇于承认自己的错误,逐渐塑造出完善的人格和过硬的品质。自警,就是自我警惕、自我戒备、自我约束的一种修养方法,做任何事情都要把后果考虑在先,时时警戒,处处慎思,自觉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堤坝”。自励,就是要用高尚的精神激励自己,始终保持蓬勃向上的精神状态,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如此,党员领导干部才能真正贯彻执行好《廉政准则》,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作者系河北省海兴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中国廉政网——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