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谷战斧500plus:央企垄断监管破冰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3 15:02:01
  

央企垄断监管破冰

www.eastmoney.com     2011年11月11日 15:06

       出台3年多的《反垄断法》,首次将矛头指向了央企。

  9日晚,中国联通(600050)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有限公司正在应国家发改委要求提供2010年度向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出租带宽业务的价格、数量及营业额等相关信息。          公告源于联通、电信被相关部门进行反垄断调查的曝光。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副司长李青日前接受央视采访时表示,国家发改委基本查明,在互联网接入市场上,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共占有2/3以上的市场份额,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进行价格歧视。

  “相关部门对电信行业展开的反垄断调查,将对我国互联网产业以及其他重要公用事业产业的未来发展格局产生深远影响。”10日,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牛海鹏在接受经济导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或面临数十亿元罚款

  “调查事件以媒体曝光的形式公布,有点突然。”10日上午,中国电信一位不愿具名的内部人士在接受导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实际上,自今年上半年开始,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就已展开了针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的反垄断调查。“调查主要内容包括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在宽带接入及网间结算领域是否利用自身具有的市场支配地位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市场等行为。”李青表示,若事实成立,发改委将对两家运营商处以上一年度互联网业务收入1%-10%范围内的罚款。

  导报记者算了笔账,根据中国联通2010年年报数据,2010年中国联通固网宽带业务实现收入307.3亿元,占当年总营收的17.4%;以此计算,罚款额度将在3亿元至30亿元之间。

  “已基本查明在互联网接入市场上,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共占有2/3以上的市场份额,肯定是具有支配地位的。”李青表示,在这种情况下,两家企业利用市场支配地位,对跟自己有竞争关系的竞争对手给出高价,没有竞争关系的企业,给出的价格就会优惠一些。在《反垄断法》中,这叫做价格歧视。

  还有“下一刀”吗?

  发改委对央企垄断的“第一刀”,引来一片叫好声。

  百姓首先拍手称快。垄断的后果,是整个宽带业务费用的高昂、服务质量的低下以及铁通、广电等宽带用户的频频断网。信息产业部数据显示,铁通、广电等宽带用户频频断网,我国宽带上网平均速率位列全球第71位,不及美英日等发达国家平均水平的1/10,但网络接入费用却是发达国家平均水平的3到4倍。

  电信行业遭到反垄断调查,还有颇多象征意义。被现代经济学奉为“经济宪法”的《反垄断法》在我国实施3年有余,虽然已在可口可乐公司收购汇源果汁、百胜公司收购小肥羊集团等事件应用,但是针对央企的专项调查还是首次。

  “对于垄断的定义,不仅要看市场层面,同时还要考量整个产业链。”牛海鹏认为,央企由于其特殊地位,对部分行业整个产业链影响比较大,所以容易产生垄断。

  导报记者注意到,围绕石油、铁路、煤炭等领域的行业垄断的争议不断,此次针对电信行业的反垄断调查能否引发对多家央企调查的“多米诺”骨牌,值得关注。

  “相关部门的反垄断调查,体现出政府规范市场经济、改善民生的决心。”牛海鹏认为,此次调查没有采取直接的行政命令和行政干预的内部操作行为,也彰显出我国在规范市场经济行为的法治建设方面的重要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