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保护层厚度规范:上海"房闹"现象的启示 调控业主如何承受风险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30 06:06:39
上海楼市“金九银十”俨然已变成“铜九铁十”,开发商要回笼资金,开始大幅度降价售楼,房屋资讯网站的新开楼盘中,随手可见“打折中”、“活动”等宣传字样,有的楼盘降价幅度高达40%以上。
而这触动了老业主的神经,“自己血汗钱堆起”的房子贬值了,老业主的“维权”行动开始了。他们要求,“停止降价销售、退房或者补全差价!”
就在11月2日,龙湖业主代表与龙湖公司代表的谈判因谈判地点的分歧而告失败。舆论也没有支持老业主,许多网友指责他们“阻碍房价下跌”,而记者采访相关法律人士认为,此种维权缺少法律依据。
但是,在楼市调控之下,业主如何承受市场风险?这是值得讨论的问题。
政府部门:“市场行为,我们不会干涉”
手里攥着房子的老业主,本以为调控下只有地产商和房屋中介在过冬,没想到第一个过不下去的,竟是自己。
“房子还没到手,突然几十万元就瞬间蒸发了”,以一套9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例,上述几个楼盘,先期业主的房子在降价中至少贬值20万元,几大楼盘的老业主认为,开发商为了自己的利益如此促销,这种降价“是欺诈行为”。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维权业主表示:“我们不是阻碍降价,我们也并不是跟新买房的人有任何矛盾,但是开发商不能这样狠地降价,我们几乎等于多付了一个首付,利益确实受到损害。”
“早期业主利益显然遭受了损失,但是业主的损失与开发商降价的行为之间是否具有民法上所说的因果关系,是值得商榷的。”复旦大学法学院的段厚省教授解释,从法律依据上,业主在与开发商签订书面的且经法定程序备案的购房合同时,双方都应当被推定为“理性人”,有着预测并承担商业风险的能力,这个风险就包括房屋价格或者交换价值下降的风险。
记者致电上海市嘉定区房屋和土地管理局,得到了同样的答案,其科室工作人员表示:“开发商的降价属于商业行为,只有当其房价上涨超过20%时,我们才会加以限制,而对下降的限制还没有接到上级相关规定的通知,所以目前调查认为,嘉定的这两个楼盘没有违规操作,市场行为,我们不会干涉。”
法律专家:目前处于经济理性回归时期
业主到底是否应该承担房屋贬值的风险,从事民商法研究的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段匡认为,目前处于经济理性回归的时期,当事人应以理性来考虑自身的利益和责任问题。
“因为当房价上涨时,开发商并没有权利要求合同解除,让业主按照新的价格买入,那么同样的逻辑,业主难以拥有要求补偿差价的权利。”段匡解释,当时高价买入的人一定也是综合了各方面的条件,认为划算才会购买。而今天买的人认为,这个房价到底了,但事实上,同样存在房价是否还会下跌这个问题,这本质上是每一个人自身的判断力决定的。
最近,上海市市长韩正对于上海进一步落实中央的房市调控政策表示了决心,“下一步我们的态度是坚决的,会坚决落实中央政策的宏观调控措施。”
调控加力,开发商是否能够无限制的降价,有分析人士指出,开发商为了回笼资金大幅降价,事实上给老业主、周边的房产商以及二手房市场都带来了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