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界流速计算公式:贪官如狼似狗,既怕说又怕摸!768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3 14:41:10

  假期外出,路遇野狗挡道,弓腰低吼,看样随时就会扑将过来。随行的城市朋友非常害怕,我告诉他说“狼怕说,狗怕摸,你只要往地上一摸,它必然夹尾逃走。”他依言照做,野狗果然迅即掉转身躯,仓皇而去。
  朋友问我为什么会这样?我告诉他说,这是动物弱肉强食,狡诈凶残,色厉内茬,生性多疑的特性所决定的。在动物世界里,强者为王,实力说话,但狡诈的动物也知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的道理,它们装模作样的对进攻对象威逼恫吓,如果不能奏效,便在心里已经稍有胆怯,倘若进攻对象做出攻击之状,比自己强大,它们只有“好汉不吃眼前亏”,“走为上策”了。
  其实想想这狼和狗的凶残、狡诈、多疑和贪官差不多。
  狼和狗的凶残在于杀死弱小动物,甚至同伴,吸血食肉,冷血无情。流传很广的故事是动物园做的一个实验。动物园决定淘汰一对成年狼,于是对们采取了绝食。第十四天,其中的母狼终于忍受不住饥饿,无精打采,行动缓慢。公狼若无其事地走到母狼跟前,在母狼毫无抵抗能力的情况下,猛然张大嘴巴,咬住母狼颈部,准备把它的伴侣吞下去。人们发现后用力轰打,不料饿狼已经咬死了母狼且并不松口,最后人们只好用绳索结果了它的性命。而贪官的凶残在于不顾国家利益,不顾百姓死活,漠视生命、践踏人权、巧取豪夺、腐败堕落,甚至草菅人命。比如2007年检察机关披露的数据显示,2003至2006年间,全国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贪污贿赂犯罪涉案总金额高达504.6亿元;渎职侵权犯罪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39.8亿元,并使14049人失去生命、2033人严重伤残。真是人祸凶于狼和狗!
  狼和狗的狡诈在于伪装和示弱,不会为了自己的尊严去攻击比自己强大的敌人,它会研究每个他的攻击对象,审时度势的出击。比如狼有时会狡猾的装死,有时会群体攻击猎物,有时会假装流泪发出悲哀的叫声,求得人们的同情。而贪官的狡诈在于披着伪善的外衣,做着残忍的恶行。满嘴的仁义道德,一肚子的男盗女娼。比如贪官擅长演戏,在公开场合贪官表演得更加“廉洁”、“务实”、“率直”,暗地里却大捞钱财。明明贪得无厌,却偏要装出一副清正廉洁的模样,成天将谎言当真理讲,让人捉摸不透;比如贪官善于处理关系,讲义气,有求必应,肯为他人“帮忙”,为自己跑步晋升铺垫关系,企图形成“官官相卫”的盛景,巩固既得利益;比如贪官善长“教育”,乐于给下属灌输关系学、厚黑学、潜规则,这样自己行起事来就“名正言顺”;比如为了掩盖赃款,他们不仅用地下室、租赁的房子、亲戚处、墙洞、大树、煤气罐夹层和烟道藏匿,甚至还会藏在粪坑里;比如他们一旦被抓,就痛哭流涕,为了取得人们的同情,甚至抄袭别人的忏悔书。真是较之狼和狗的狡诈有过而无不及!
  源于对弱肉强食生存法则的遵循,凶残狡诈的狼和狗懂得强者对自己的打击往往是毁灭性的,因此更加注意保存自己的实力,一旦风吹草动,环境异变,它们便心生警惕,奔逃而走,盘算着下一次对弱者的出击。源于丢掉了人的仁性和理性,呈现了动物的兽性,贪官也像动物一样,遵循了弱肉强食生存法则。他们害怕比他们强大专政机器对其毁灭性的打击,他们往往对能够唤醒专政机器的人和事,惧怕和仇恨无比。为此,他们不惜杀妻子、诛二奶、炸帮凶,掩盖自己的惶恐!更不要说对一般上访、举报者的恫吓和威逼!其实这一切都源于兽性的多疑!
  狼怕说,终究要说。只有说,才能造成声势,营造起打狼的氛围,群起而歼之;狗怕摸,终究要摸。只有摸,才能找到石块,对丧心病狂的疯狗迎头痛击,乱石之下疯狗焉能不把命毙?在这一说和一摸之间,狼、狗才会露怯,狼、狗之性的贪官才会落马。
  比如说近年来说着方便的互联网,让原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副处长郑大水身陷囹圄,让“华南虎照”责任人终被问责,让到拉斯维加斯“考察”的违纪公务员背上了处分,让林嘉祥、周久耕、“按摩局长”丢官去职……许多腐败案件都是首先由网络媒体揭露出来,并最终受到党政部门查处。即使由网络媒体揭发的腐败案件一时没有被查处,也会使腐败者声誉大跌,政治生命受到影响,同时对潜在的腐败官员产生震慑作用。《人民日报》与人民网的民调显示,87.9%的网民非常关注网络监督;93.3%的网民遇到社会不良现象时选择网络揭发;50.6%的网友认为网络曝光、网络监督非常必要。而中央纪委也披露,网上举报中心开通仅半年,就受理举报32500件,月均2700件。“网上举报已经成为举报人向检察机关提供线索的主要途径。”真是一“说”激起千层浪,腐败分子把水呛。
  互联网之“说”速度快。在反腐败工作中,赢得了时间,争取了主动,使腐败分子及时落网,最大程度的减少了国家和人民的财产的损失;互联网之“说”影响大。网民人数正呈几何级飙升,不仅机关企事业单位上网的人数越来越多,而且网络正大踏步进入寻常百姓家,对对腐败官员的揭露和抨击更广泛、更直接、更迅速;互联网之“说”互动性强。网络实时沟通的特点有利于减少举报信息在层层传递过程中失真乃至泄漏的风险,人们参与的积极性大大提高;互联网之“说”隐秘性高。
  在我国举报人保护制度还不完善的情况下,网络举报能够使举报人及其亲友遭受打击报复的风险大大降低,降低了民众参与反腐的风险系数,从而减少举报人的后顾之忧。因此,互联网之“说”也得到了反腐专家们的青睐。在第四届全球反腐败论坛上,一些国家的代表和专家就建议,在互联网的“说”上下功夫,要把它作为一种控制和预防犯罪的工具,“说”了再“摸”。
  当然了,互联网上鱼龙混杂,泥沙俱下,人员身份不明,不排除所举报的腐败线索不可靠,不可信。于是,贪官们就利用狼和狗狡诈的本性,在保护隐私和名誉上做文章,起诉“名誉侵犯”者,逮捕“恶意诽谤”者,为此不惜跨省、赴京。然而,宪法和法律甚至是党章赋予了社会公众“说”的权利,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提出要“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要“广开言路,建立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制度和程序。”贪官的隐私权和名誉权只有做出一定的让步甚至牺牲。凡是有违此归的,最后基本上是在千夫所指、众人拍“砖”的情况下,以被迫道歉,接受处分而狼狈收场。
  “互联网,象太阳,照到哪里那里亮。互联网是照妖镜,照得一切妖魔鬼怪现原形。” 互联网之“说”已成为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支生力军。每个网民都像是一个摄像头,悄悄摄录着腐败官员的丑行,任他凶残、狡诈,最终也会在这一“说”之下身败名裂,一“摸”之下失去自由,甚至是丢掉卿卿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