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40型伸缩缝:辩证处理五对关系 和谐发展矿业经济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06:30:31
辩证处理五对关系 和谐发展矿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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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崇义县地矿局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发展大局,遵循“有限开采,扩大贸易,精深加工,扶优扶强”的矿业发展方针,正确处理好“远和近、聚和散、质和量、松和紧、严和宽”的辩证关系,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管理与服务并举”,上下同心,实干创新,促进了全县矿业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     一、处理好“远和近”的关系,既坚持发展为先,更注重长远规划。[提要]我县自1908年发现钨矿以来,开采历史已达100年之久,受当时历史背景及开采工艺水平的限制,一度出现过“大矿大开、小矿小开、有水快流”的现象,造成了资源的大量浪费和对环境的严重污染。进入九十年代以后,随着矿业市场的逐步复苏以及国家政策的重大调整,我局审时度势,意识到矿业经济要实现持续健康发展,就必须坚持规划先行,一方面既要大发展、快发展,另一方面也必须制定科学的发展规划。在实践中,我们主要了抓了三项工作:一是科学制定规划。2000年我县开始编制第一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1-2010年),通过第一轮规划的实施,我们充分认识到了规划的重要性,也发现了存在的问题,为此,我局于2006年10月份聘请核工业部二六四大队修编我县第二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第二轮规划摒弃了过去之不足,做到了高标准、高起点。二是严格执行规划。规划一经制定,就必须具有权威性和法定效力。我县在矿业发展过程中,一方面按照规划目标大力发展矿业经济,做到大发展、快发展,2006年全县实现矿业产值30亿,销售收入28.5亿,分别占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89.4%和89.8%,实现矿产税收2.2亿,矿业产值比2000年增长21.38倍,矿产税收比2000年增长17.33倍,矿业经济的发展对国民经济发展的贡献率达65%。预计到2010年矿业产值将突破50个亿,矿产税收突破5个亿;另一方面加强了对矿产资源规划的监督执行,我局在矿业检查时都把规划的执行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及时发现、纠正各种违反规划的行为。对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的项目,一律不予批准立项,不予审批、颁发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自规划批准实施以来,我县共驳回了5件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的项目。三是延伸发展规划。根据我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及矿产的赋存条件,品种、结构、分布情况、资源状况,我们在充分调查研究、科学分析、规划实践的基础上制定了一个长远的发展战略目标:能源矿产有保障,优势矿种呈龙头,非金属矿业链要延伸,资源保障达100年,矿业经济持续发展期100年。根据这一战略目标,我们划分为四个发展阶段:第一个五年规划期,以调整结构,调整布局,形成产业龙头为主;第二个五年规划期,以整合资源,优化配置资源,延长产业链,形成六大矿业体系为主;第三个规划期矿产加工产品形成市场核心竞争力,矿业经济进入持续稳定的发展期;第四个规划期,形成崇义矿业品牌效应,矿业经济进入良性发展阶段。二、处理好“散和聚”的关系,既坚持治散治乱,更注重集聚发展。[提要] 崇义县属诸广山脉南端,独特的地质构造和有利的成矿条件,孕育了丰富的有色金属矿产,境内矿产资源较为丰富,具有品种全、储量大、分布广、矿点多的特点,特别是钨矿资源得天独厚,极其丰富。目前全县发现的矿种有27种,矿床(点)120余处,已开发利用的就有16种,丰富的矿产分布在全县16个乡镇2206平方公里内,这种“多、小、散”的矿业布局,给我们的矿政管理带来了十分大的难度。为此,我局针对实际情况,在大力治散治乱的同时,积极推进资源整合,走规模经营的路子,实现了单兵作战向抱团打天下的转变。我县的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多次受到国家、省市主管部门的肯定,2006年代表江西省接受国务院检查组的检查验收受到好评。我们坚持在整顿上下功夫,在规范上做文章,根据崇义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了一些有益的经验。第一、打好五大战役。根据我县的矿业布局及特定的山区地理条件,我们对非法矿业活动分为五种类型,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一是打好“歼灭战”,对群众意见大、安全隐患多、环境污染重、社会影响大的非法开采、加工户,我们采取突击行动,整合各部门工作力量,对其进行强力打击,全面取缔,一举歼灭;二是打好“游击战”,对一些“散兵游勇式”的小矿点,由于投入小,规模小,进入和撤出方便,整治过后容易反弹。我们从实际出发,针对游击式的非法矿点建立了巡查监督制度、社会监督制度、暗访监督制度进行打击取缔;三是打好攻坚战,确定“三个重点”对象(即把群众反映强烈、矿业秩序特别混乱的乡镇列为重点乡镇,把生产规模大、污染和破坏严重的矿区列为重点整治区域,把态度强硬、影响恶劣、试图阻碍执法的人员列为重点整治对象),对重点对象实行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集中地点,采取强制措施,进行重点突破的策略。四是打好兵团战,就是在执行整顿任务时,整合全县各职能部门的执法资源,充分发挥地矿、安监、环保、公安、工商、监察等各部门的作用,由县领导小组牵头,统一组织、联合行动、大兵团作战,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五是打好持久战,就是把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工作当作事关全县经济发展全局和事关社会安全稳定大局的一场持久战来打。在每年都要召开专门会议专题布置矿产资源整顿工作,每月对重点矿区开展重点巡查,每季开展一次矿产资源整顿工作回头看,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的督查,全年进行一次全面的综合考核,把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工作列入了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年终目标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第二、建立四支队伍。一是矿业公安大队。为加大对非法采矿活动的打击力度,增强对非法采矿、加工业主的威慑力,崇义县借鉴林业公安的经验,成立了编制15人的崇义县矿业公安大队,负责全县矿山矿区的治安秩序及火工产品监管,依法对重大矿产资源违法案件侦查,配合矿业秩序整治,打击非法开采及矿产品流通领域非法运销活动。实践证明,矿业公安大队的组建,在打击非法矿业活动上力度大大增强,整治的效果和质量大大提高;二是矿产资源监察稽查大队。经县政府批准成立了16个编制的矿产资源监察稽查大队,负责对全县的矿产经营行为进行管理,检查监督采矿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负责矿产品流通领域的检查,参与矿山秩序的整顿与管理;三是社会信息员队伍。在全县16个乡镇成立一支由乡村干部及当地群众组成的信息员队伍,发现各矿区内非法采矿和加工行为及时向乡镇及相关部门报告,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控网络,发现一起,处置一起,做到行动迅速,对矿业违法行为查处及时。四是一支专门的整顿工作组。从县地矿、环保、安监、水保、矿业公安等部门抽调一批精干力量组成一支约30人左右的长期稳定、机动灵活的整顿工作组,在每年定期或不定期的整顿工作或接到群众举报时,随时抽调这批人员迅速组成工作组执行整顿工作任务,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第三、建立五项制度。多年来的经验表明,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整顿工作,要降低整顿成本,真正达到长治久安的效果,就必须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我们在实际工作中探索建立了五种制度:一是纪检监察介入制度。我县成立了矿业监察办公室,设在县监察局,矿业监察办公室通过明察暗访和举报的形式,直接介入非法矿业活动的查处和对部门及公职人员矿业活动违纪的查处。通过纪检监察部门的参与矿业秩序整治和查处国家干部及公职人员非法从事矿业活动,对查处的干部和公职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和公开通报,这样一来国家公职人员参与矿业活动及部门默认和包庇非法矿业活动的现象已大大减少。二是定期检查制度。我们确定一年当中开展2次对全县开采、加工、勘查项目的全面检查,通过检查掌握无证开采加工的情况,合法矿山存在的问题,勘查项目实际工作量等等,为整治矿业秩序提供了第一手资料。三是信息举报制度。把举报非法矿业活动的网络延伸到乡、村、组、矿区,聘请了信息员,设立了举报奖,只要一发现有非法矿业活动,就有信息员反馈到县整规办,我们就能迅速准确地组织实施打击和取缔,把它消灭在萌芽状态。四是巡查打击制度。巡查工作分为乡镇、部门、矿山、矿业公安、矿业监察等部门,定期和不定期进行,凡对巡查过程发现非法矿业活动能够现场取缔的,予以取缔,现场不能取缔的,报县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集中取缔。五是目标管理制度。县政府对乡镇,地矿局对矿山企业、探矿权人分别签订了整顿和规范矿业秩序目标责任书,矿产开发及矿产勘查管理责任书。把乡镇政府、矿业权人列入维护本辖区、本矿区矿业秩序的第一责任人,年终由县政府组织对乡镇矿业秩序考评考核。通过矿业秩序目标管理制度来落实乡镇及矿业权人的主体责任意识,切实维护好属地及矿区的矿业秩序。第四、构建六大矿业体系。2005年我们根据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情况和县委政府建立六大矿业体系的战略构想,县委、县政府2006年初下发了《关于强力整合资源,构建矿业龙头,建设矿业强县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快矿业发展的意见》。2006年10月份我县的《整合方案》已经报省国土资源厅,现在我们资源整合前期工作就绪,目前已进入与企业签定协议阶段,各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通过这些年规模结构调整和资源重组,我县矿业开发逐步走上了规模化、集约化模式,资源整合的效益正在逐步显现。一是矿山数量大幅减少。注销不符合办矿条件的小矿,矿山总数从2000年的102个减少到2006年的57个,减少了43%,2007年通过资源整合后,采矿权人还将减少10个。二是勘查面积大幅增长。勘查项目由2002年的3个到2006年已激增到35个,勘查面积达到了626.08平方公里,勘查矿种有钨、锡、铅锌、铜、铁、银等,有5个公益性勘查项目,30个商业性勘查项目,勘查资金总投入将超过2个亿。这些勘查项目完成后,预计我县的主要优势矿种资源保障程度将超过100年。三是资源保障能力得到增强。目前全县发现的矿种有27种,矿床(点)120余处,已开发利用的就有16种,其中优势矿种有钨、锡、铅、锌、铜、银等8种。到2006年底,全县目前钨矿保有储量10.5万吨、锡矿保有储量3.5万吨、铅锌矿保有储量27万吨、铜矿保有储量2.8万吨、银矿保有储量1600吨。四是集群效应逐步显现。我县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方式,划分钨业资源配置与保障区,原则上东部为耀升工贸资源配置保障区,中西部为章源公司资源配置保障区,西北部为凌志公司资源配置保障区,西南部为剑升公司资源配置区。目前,我县已基本形成了以章源、耀升公司为龙头的钨业产业,金祥公司为龙头的铅锌产业,以凌志矿冶公司为龙头的铜业产业,以威克曼为龙头的煤炭产业,以华星公司为龙头的非金属产业,以宝元公司为龙头的钼铁产业等六大矿业体系。三、处理好“质和量”的关系,既坚持龙头带动,更注重规模扩张。[提要] 为使我县丰富的矿产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就必须发展精深加工,经过近十年的努力,目前我县初步形成了精选、冶炼、加工、科研、深加工完整的产业配套体系,培育壮大了章源公司、耀升工贸等一批具有行业龙头地位、科技水平高、核心竞争力强、对产业发展拉动力大、辐射作用强的核心企业,超细氧化钨、纳米钨粉、纳米碳化钨粉等产品技术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第一、打优势资源牌,走深度加工的路子,实现了矿产资源大县向矿业经济强县的转变。这几年,我们充分发挥我县丰富的矿产资源优势,积极开展招商活动,以资源优势吸引资金、技术和人才,发展深加工产品生产,延长产业链。积极推动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促进企业加大装备、工艺、技术的改造力度,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发展深加工和应用产品。从我县章源公司近几年销售产品的结构来看,以钨粉、碳化钨粉、硬质合金和钨材为主的深加工产品销售份额逐年上升,目前已占销售收入的70%,这标志着我县矿业发展的路子正由资源型企业向高新技术深加工型企业转变。优势矿种钨的产业链已经形成了探矿—采矿—初级加工—精加工—深度加工—应用产品—资源储备的良性循环链。主要产品APT、纳米钨粉、硬质合金混合料、硬质合金、钨材、异形刀具等等。钨产品转化冶化产品率达到了92%,采矿产值与加工产值比由1:2.5提升到了1:7.5,是全国矿业产业链条发展最长的县市之一。矿业经济的发展,有力地促进了县域经济的发展,2006年,全县矿业总产值占全县生产总值67.1%,矿业税收占全县财政总收入68.5%。第二、打科技创新牌,走龙头带动的路子,实现了群龙起舞向二龙戏珠的转变。崇义县钨矿开采历史悠久,民采活动盛行,多年来,在崇义参与矿业开发的人数历来甚众,到目前为止,全县矿产品加工企业达到39家,矿业总产值达到了30亿元,主要产品为仲钨酸铵(APT),终端产品为硬质合金和钨材等,产值增长了8倍,其中的奥秘就是高新技术起到的“催化剂”的作用,我县章源公司、耀升工贸正是这方面的领跑者。章源公司和耀升工贸前身都是县国有企业,分别于1994年、1998年转制,是江西省重点民营企业、赣州市重点企业,章源公司总资产为12亿元,耀升工贸总资产为8亿元。多年来,这两家龙头企业坚持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之路,致力于培育自主知识产权,章源公司先后投资近4亿元,连续实施了仲钨酸铵、钨粉、碳化钨粉、异型硬质合金、高性能钨材等技术改造,目前,章源公司的技术水平在国内已经位居全国前5名之列。中国地质科学院在我县建立了矿产资源研究基地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淘锡坑钨矿为工作基地,中国地科院陈毓川、裴宽荣富两位院士担任科研站正副站长。博士后工作站的建立,对崇义地质成矿分析,指导地质找矿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同时,章源公司还在湖南设立了工艺装备研究中心,聘请国防科技大学、中南大学等具有博士学位的科研人员自主研发产品及工艺装备,提高企业的创新和核心竞争力。通过大打科技创新牌,我县矿产加工业逐步完成了粗加工到精深加工的转变,格局上也实现了群龙起舞向二龙戏珠格局的转变。2006年,章源公司实现工业总产值8亿元,上交税收4763万元(不含出口退税部分),耀升工贸公司实现工业总产值12亿元,上交税收6514万元,2家龙头企业的工业总产值占全县规模以上工业的80.81%,上交税收占全县财政总收入的67.66%。两大龙头企业的强势崛起,有力地带动了其它相关产业的发展,实现了全县矿业经济的规模扩张。四、处理好“松和紧”的关系,既鼓励放手发展,又坚持科学监管。[提要]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及省厅、市局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忠实履行地矿行政管理职能,服从服务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牢牢把握“开发和保护并重、管理和服务并举”的宗旨,努力增强为矿业权人服务、为矿业经济服务的意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既鼓励放手发展,又坚持科学监管,在规范矿产资源开发行为上作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一是建立矿业权人违纪档案。建立矿业权人违法违纪档案。对矿业权人违反矿业法律法规,如越界、越层开采、非法私自承包转让采矿权、不按开发利用方案生产、乱开乱设窿口,破坏浪费资源,“三率”指标达不到开采要求,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环境治理及“三废”排放不达标,圈而不探,以采代探,非法收购无采矿证采出的矿产品,超加工经营范围,不按时报送有关报表,阻挠正常执法检查等,将被记录在案,一年内被地矿部门立案查处三次以上的,地矿部门将责令停产整顿,整改不力不到位的将依法吊销采矿许可证。二是建立矿产品县内准运制度。为准确掌握全县各矿山的产品产量及产品流向,我们在全市率先推行矿产品准运制度,规定凡是在县内开采加工的矿产品县内县外销售都必须办理准运证,县内准运证由地矿局统一印制后,矿山企业、加工企业到地矿局申报领用,自行办理《准运证》,但必须按准运证的内容如实填写,一经检查发现品种、数量、路线、车号、时间与《准运证》不符的,将按非法运销矿产品处罚,情节严重的没收矿产品。严禁无证加工经营矿产品,发现“先斩后奏”者,一律按无证加工经营处理,对乱收乱购行为,一经发现收购无采矿证开采的矿产品(包括脉石)又提供不出外购证明的,一律予以没收矿产品。原则控制原矿出境,凡是县内已经具备深加工能力和水平的矿产品原则上精矿控制对外销售,目前还达不到深加工能力和水平的矿产品也必须进行初深加工,达到精矿或精粉销售。三是率先完成界桩埋设工作。2005年3月份我们开展对全县矿山企业聘请专业测量队伍进行矿界勘测工作,在全市先行一步,此项工作历时近两年,完成了48家矿山的勘界工作,纠正了2起矿山采矿范围不在矿区范围内的重大失误。四是完善信息档案建设。全县现有57家矿山企业,35家探矿权,为掌握矿山企业的开发利用方案、安全、环保、水保、矿山地质灾害及矿山资源储量状况,我局建立了矿山各类报表申报制度,对探矿权的开工情况,工程进展,资金投入了如指掌。通过扎实的基础工作,对我们监督矿山开发利用,合法生产与勘查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五、处理好“严和宽”的关系,既坚持提高素质,更注重锤炼队伍。[提要]我局现有在岗人员44人,是一支精干、高效的矿管队伍,繁重的工作任务,紧缺的人员编制要求每个干部都必须发挥出200%的能量。近年来,我局十分注重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强化干部队伍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局党组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在工作上严格要求,在生活上极力关心,形成了“团结向上,心齐气顺”的工作氛围,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第一、思想建设——力求一种氛围:勤学善思,提高素质。我们坚持科学发展观与科学人才观的有机统一,全面提升地矿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一是加强领导班子执政能力建设。以加强领导班子的执政能力建设为核心,抓好理论学习,加强民主集中制的建设,健全党内生活制度,发挥好一把手的带头作用,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目前,县局在编人员只有44人,我们充分调动全体干部的积极性,一人顶两人干,人员虽少,但工作不受影响, 2006年,我局有7项工作受县委、县政府表彰,有6项工作受市矿管局表彰。二是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在坚持每周二、五集体学习的基础上,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各层次的学历,不断提高干部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实现地矿干部能力由专业型向复合型的转变。近年来,我局先后有12人次参加了省厅、市局组织的矿产资源大专班、本科班的学历进修。三是加强人才引进工作。我局十分重视专业技术人员的引进,2006年,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名,其中1名高级工程师、2名工程师,既有在矿山或矿管部门长期工作的经验,又有专业学院采矿、地质专业的学习经历,为我局加强对矿山的技术指导提供了技术支撑。第二、作风建设——弘扬一种风气:热情服务,严格执法。一是弘扬矿业权人事无大小,难事、易事都办好的风气。在工作中,我们要求干部职工必须时刻牢记“为矿业权人服务是天职”的意识,只要是矿业权人需要我们解决的事,事无大小,都要尽心尽力的办好,无论遇到矿界纠纷问题、技术指导问题、报表规范填写问题,我们都会致力指导和解决。同时,我们设立了“矿业100”联动服务体系,主要接受群众的投诉、求助、反映意见、建议和接受乡镇“矿业110”的求助,服务热线做到24小时畅通,成立了应急分队,建立了值班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二是弘扬矿业权人无差别,大矿、小矿都平等的风气。对矿业权人不分企业大小,合法权益一样受到保护,对于矿业权人合理、合法的要求,我们都要求干部职工一视同仁,不带“有色眼镜”。三是弘扬违法案件无大小,包庇、纵容必严惩的风气。我县建立了矿业监察工作制度,重点对各乡镇政府、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矿产资源保护和开发管理职责情况及矿业管理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只要是矿业违法案件,均要开展专门检查和责任倒查。同时,我局建立健全了内部权利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成立了由局纪检组长为队长的工作督查队,就工作纪律、办事程序、执法执规、受理报批等工作对局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全过程的严格监督,形成了对违法案件必查处,对包庇纵容行为必严惩的良好风气。第三、制度建设——形成一种导向:公开透明,廉洁高效。一是严格实行“窗口办文”。为促进源头治腐,关口前移,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矿政管理工作高效、诚心、廉洁、规范,我局要求所有办理矿业权证照、资料审核的一律从县行政服务中心受理,杜绝当事人与办文人员直接接触,实行集体会审制度,各股室接会审通知后应按照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出的请求和提交的文件资料情况,在规定时限内提出意见,由主办股室办结后由窗口反馈给当事人。二是精简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我局已经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本级部门职责范围内可以办好的手续,保证在2个工作日完成;市级以上发证的矿区划分申请、采矿权申请登记在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材料,资料齐备,符合条件的,完成资料报送;不符合条件的7日内作出答复;延续变更登记采矿权的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完成资料报送,招拍挂矿业权项目依法定程序办理;申办矿产品加工、经营资格证,按县规定程序申报批准同意后,手续完备的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矿产品准运证》随到随办,不分节假日;对采矿纠纷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对无证采矿、加工和破坏浪费矿产资源的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查处,对非法运销矿产品的,在接到举报后第一时间进行查处。三是建立廉政建设防范体系。为了做到警钟常鸣,防患于未然,近年来,我局先后制定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矿业权审批会审制度》、《内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制度》、《工作人员五条禁令》、《八条为民措施》、《岗位责任制》等十项廉政制度,建立了一套科学完整的制度体系,从而在源头上防范,制度上保证,行动上制约,确保各项规定和要求令行禁止、有效落实。同时,我局自2006年起,对局重点股室、重点岗位实行轮岗,对各岗位人员进行了全面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