伸缩缝的安装要求:关于印发“十个全覆盖”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15:19:30
关于印发“十个全覆盖”工作方案的通知
巴东廉政 发布时间:2010年9月1日 17:21    

 

 

 

各乡镇党委、政府、纪委,县人武部党委,巴东经济开发区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及人民团体党组织、纪检组、监察室(股),县直机关纪工委,县纪委各派驻纪检组,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各室:

“十个全覆盖”是省委、省政府结合湖北实际,从深化源头治腐、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角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抓纲带目的“总抓手”、注重预防的“总药方”、制度建设的“总钥匙”、克难奋进的“总要求”,是当前纪检监察工作破难题、上水平的“助推器”。 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2010年推进“十个全覆盖”深化治本抓源头工作实施方案》(巴办文[2010]65号)要求,结合实际,从工作目标、内容、职责、步骤、措施五方面分别制定了八个全覆盖工作方案(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三资”清理及监管代理实施方案已以巴办发[2010]5号、巴办文[2010]94号印发),现予印发,请各级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落实措施,突出抓好“十个全覆盖”工作,确保目标任务的全面实现。

一、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做到扎实推进

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把“十个全覆盖”作为“一把手”工程切实抓紧抓好。一是领导责任要到位。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全面主抓、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各方一起动手”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推动实现“十个全覆盖”的强大合力。二是协调配合要到位。巴办文[2010]65号共安排了15大项36分项源头治腐工作任务,每项任务都明确了牵头部门和配合单位。各牵头部门要发挥好主抓、主导作用,配合部门要积极主动参与,专班各单位之间要多商量、多协调、多沟通、多反馈,形成“一盘棋”;各工作专班要加强与省、州专班的衔接和对接,做到步调一致、上下联动。

二、明确标准、严格考核,做到强力推进

 “十个全覆盖”重在落实、重在“结硬账”。要按照《全省推进“十个全覆盖”工作考核评估标准》(鄂源治领[2010]1号),严格组织检查评估,切实加强结果运用,确保全覆盖目标的落实。今年底前,“十个全覆盖”要达到以下目标:财政资金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全覆盖,关键是健全“点、线、面”相结合的监管体系,对财政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监督检查面达到100%,对2008年以来政府投资项目监督检查面达到100%,对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到位率达到100%。腐败预警防控机制全覆盖,关键是全面开展腐败风险排查防控和预警处置工作,参加风险排查面达到100%。县、乡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全覆盖,关键是加强网络平台建设、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县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网络平台覆盖率达到100%,并向乡镇延伸;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规范及时、电子监察覆盖率达到100%。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全覆盖,关键是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将所有预算单位预算内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外资金、财政专项资金等财政性资金全部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建立国库集中收付动态监控系统。县、乡、村三级行政服务网络体系全覆盖,关键是建立网络平台、改革管理体制,县行政服务中心、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村便民服务室建成率达到100%;所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入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和办事大厅,实行“一门受理、一站服务”,“两集中、两到位”落实率达到100%,即办件现场办结率达到100%,承诺件按期办结率达到100%,窗口服务群众满意率达到95%以上,窗口投诉处理及回复率达到100%。政务、厂务、村务、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和基层党务公开全覆盖,关键是做到真公开、全公开、常公开,政务、村务、厂务、公用事务公开覆盖面达到100%,基层党务公开全面推行;各项公开在内容、形式、程序、时限上符合规定要求,依申请公开率达到100%;群众实名投诉、咨询问题的回复率达到100%、满意率达到95%以上;群众对公开的评价满意率达到95%以上。“五统一”招投标综合监管机制全覆盖,关键是建立综合监管机构和综合交易平台,交易平台按规划布局建成率达到100%;依法必须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率、进场交易率分别达到100%。农村“三资”清理及监管代理全覆盖,关键是账目清楚、管理规范,对村(组)集体所有资金、资产、资源清理覆盖面达到100%。农村集体“三资”由乡镇财经所委托代理制覆盖面达到98%,“三资”电子化管理覆盖面达到90%。廉洁教育全覆盖,关键是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做到有领导机构、有相关制度、有活动载体、有文化活动、有档案资料,廉政文化“六进”覆盖面达到90%。县、乡镇、村(社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全覆盖,关键是落实中纪发[2009]9号、10号和鄂办发[2009]51号、恩施州办发[2010]2号文件精神,县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完成“四个文件”规定的要求,落实率达到100%;乡镇纪委“八有”工程和村(社区)纪检组织“五落实”覆盖面达到100%。

三、克难攻坚、以点带面,做到坚决推进

各级各部门和牵头专班要建立工作示范点,以示范点建设经验指导面上工作,做到点上突破、线上延伸、面上拓展。要深入到每项工作中,研究具体问题、分析具体原因、提出具体措施,一项一项抓落实。要把“十个全覆盖”工作进展情况纳入工作的督办范畴,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严格检查考核,强化责任追究。要坚持察实情、讲实话、鼓实劲、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以“十个全覆盖”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

附:1、实现对每笔财政资金和每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全覆盖工作方案

2、实现县、乡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全覆盖工作方案

3、实现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管理全覆盖工作方案

4、实现县、乡、村三级行政服务网络体系全覆盖工作方案

5、实现政务、厂务、村务、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和基层党务公开全覆盖工作方案

6、实现“五统一”招标投标综合监管全覆盖工作方案

7、实现廉洁教育全覆盖工作方案

8、实现基层纪检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业务建设全覆盖工作方案

 

中共巴东县纪委   

巴东县监察局    

2010年6月15日   

 

 

主题词:源头治腐 十个全覆盖 工作方案 通知

抄报:州纪委、州监察局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

中共巴东县纪委办公室       2010年6月15日印发 

共印10份 


实现对每笔财政资金和每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

监督检查全覆盖工作方案

 

为强化财政资金监管,促进扩大内需政策落实,确保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取得实效,结合巴东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扩内需、促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工作重点,以促进扩大内需政策贯彻落实和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取得实效为目标,对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监督检查和政府投资项目监督检查面达到100%,问题整改率达到100%,努力实现对每笔财政资金和每个政府投资项目监督检查的全覆盖。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

完成对扩大内需中央投资项目以及2008年以来立项、在建、竣工的政府投资及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的排查清理,建立台帐,力求排查项目全覆盖;对工程项目立项、审批、环评、征地、招投标、施工、审计、质量安全监管、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开展监督检查,查找和纠正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保证项目检查全覆盖。

(二)开展对工程建设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对扩大内需资金和政府投资工程资金投向、资金管理使用和执行情况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财政资金及时足额拨付,资金使用安全有效,实现资金监管全覆盖。

(三)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

对农村的补贴资金、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农村社会事业单位投入及其他重点专项资金进行清理和检查,确保党和政府强农惠农资金政策落到实处,推动我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

(四)开展对其他财政资金的监督检查

建立和完善财政资金监督检查机制,切实有效地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使财政监督纳入科学、规范、有序的运行轨道,促使公共财政框架的建立,实现对财政资金分配和管理的监督,保障财政资金安全。

三、工作职责

1、明确扩大内需中央新增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责任。在县扩大内需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巴纪文〔2009〕8号文件要求,重点检查中央政策部署措施落实、项目规划立项及执行、项目建设程序、资金管理使用、工程建设质量、项目建设中干部廉洁自律六个方面的情况。坚持全面检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做到项目检查全覆盖,查找问题全整改。

2、明确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监督检查责任。对2008年以来立项、在建、竣工的政府投资及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在县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要按照巴政办函〔2009〕106号文件要求,重点对9个方面40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牵头单位要发挥牵头抓总的职能,落实好工作任务。县治工办要组织相关单位对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100万元以上的76个项目监督检查全覆盖,对排查出的问题督促整改到位。

3、明确相关部门的主体责任。由财政局牵头,在落实巴东县扩大内需项目资金管理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制定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财政资金内部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由审计局牵头,出台对县级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审计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组织实施;由发改局、监察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落实监督检查联席会议制度、综合检查制度;由财政局、审计局牵头,搞好重点项目跟踪审计监督;由监察局牵头,发改局、住建局配合,落实“廉政阳光示范工程”创建活动;由住建局牵头,发改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商局配合,落实建筑市场“黑名单”制度;由监察局牵头,公安局、检察院、审计局等单位配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四、工作步骤

(一)扩大内需项目监督检查

1、5月中旬至6月上旬,由县审计局牵头,县纪委监察局、发改局、财政局参与,组成检查组,通过听取情况汇报、查看档案资料和实地查看等形式对全县2008以来的新增扩大内需项目进行全面审计调查,对完工项目进行检查验收。

2、6月中旬,检查组向县政府进行汇报;召开项目管理部门及业主会议通报审计检查出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3、7月上旬,对审计检查出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4、8月下旬至9月,由发改局牵头,各项目行业主管部门、住建局、安监局参与,对在建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综合检查。

5、11月,由扩需办牵头,组织发改、住建、安监、财政、审计、行业主管部门对扩大内需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监督检查

1、5至6月,对2008年以来投资100万元以上已完工的项目进行验收。

2、7月,对排查出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3、8月,召开项目业主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整改情况专题督办会。

4、9至10月,建章立制,重点抓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度建设,清理整顿中介服务组织,加强长效机制建设。

5、11月,由治工办牵头,组织发改、住建、安监、财政、审计、行业主管部门对2008年以来的工程治理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三)涉农资金的监督检查

1、5月,由纠风办牵头,继续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和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专项清理工作,确保专项资金落实到位。

2、7月上旬,由县强农惠农资金清理和检查领导小组出台强农惠农资金清理专项检查工作方案。7月中旬至下旬,部署启动强农惠农资金检查。8月上旬开展自查自纠,8月中旬至9月底进行全面核查和重点检查。10月上旬至11月底,为整改总结阶段。

(四)其他财政资金的监督检查

按照县级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审计方案,由审计局牵头,财政局、监察局配合,对其他财政资金进行适时检查。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

在县推进“十个全覆盖”深化治本抓源头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要求,建立责任机制,落实任务分工。各有关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二)落实机制

继续完善点线面结合的监督检查组织机制;建立对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廉政合同制及项目履约保证金制等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考评机制,引入专家参与和第三方评审机制;试行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电子监管,分层次搞好重点项目跟踪审计监督;开展“廉政阳光示范工程”创建活动,落实建设市场“黑名单”制度;加大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并在实际工作中注重机制完善和制度创新。

(三)强化督办

注重检查督办,把检查督办作为促进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来抓。扩大内需项目和工程建设领域项目的监督检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验账目、翻阅档案、召开座谈会、深入现场检查等形式,对项目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对其他财政资金的检查实行重点抽查的方式进行。年底写出书面总结,接受上级的检查验收,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安排下年度的工作。

 (四)抓好协调

县扩需办、治工办、强农惠农资金清理检查办公室等单位要履行协调职能,督促各相关部门履行各自职责,并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节能、环保、安全等方面的有关法规政策和监督检查取得的进展及成效,曝光典型案件,接受社会监督。要充分认识推进财政资金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全覆盖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实现县、乡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全覆盖

工 作 方 案

 

针对“以提高行政效能为目标,实现县、乡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优化工程的全覆盖”的工作目标,结合巴东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0年底以前,在实现并优化县、乡两级电子政务网络全覆盖的基础上,与州电子政务网实现对接,全面提高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建设电子政务网络安全体系和数据库;有计划地开发电子招投标等应用系统。

建立电子监察系统,并逐步将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社保资金、公众诉求等纳入电子监察范围,对办理程序和时限实施实时监控、预警纠错,对群众满意度进行实时调查;年底前与州级电子监察系统对接,全面实现州、县、乡三级电子监察系统互联互通;制定全县电子监察绩效评估办法,进一步强化电子监察系统监控作用。

二、工作内容

(一)与州人民政府和州电信局等部门协商,停止使用我县现行的电子政务系统,直接使用州电子政务系统,从而真正实现州县两级党政机关主要办公业务和内部事务管理数字化、网络化。加强原始数据的迁移、操作人员的培训、后台维护等工作,切实提高新电子政务系统利用率。

(二)依托县人民政府网、电子政务以及县乡行政服务等网络,逐步将电子监察延伸至行政服务的各个领域和各个环节,覆盖到县直各单位和乡镇。要将行政审批事项和涉及民生事项作为监督的重点,逐步将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社保资金、公众诉求等纳入电子监察范围,对办理程序和时限实施实时监控、预警纠错。在上级的指导下,尽快与州电子监察系统对接,全面实现州、县、乡三级电子监察系统互联互通;制定全县电子监察绩效评估办法,强化电子监察系统监控作用。

三、工作职责

电子政务建设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在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监察局的配合下。县委宣传部要在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的支持下,认真做好与州、县相关单位的协调,尽快达成协议,早日实现州电子政务网的使用。要加强原始数据的迁移,力争原始有用的数据不丢失。加强对全县所有操作人员的培训,尽快让他们掌握新软件的使用,力争工作中不出现纰漏。县监察局要加强建设中的协调配合和监督检查,确保各地各部门在电子政务建设中加强配合,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由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服务中心、县监察局牵头,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配合。县政府办公室、县监察局要加强与州相关单位的协商力度,力争尽快达成协议,早日使用州电子监察系统。要逐步将一些重点、热点、难点事项纳入电子监察范围。县财政局要保障系统开发和使用的资金支持。县监察局在电子监察系统开通后要尽快制定电子监察绩效评估办法,加强绩效监管,充分发挥电子监察系统的作用。

四、工作步骤

(一)电子政务建设的工作步骤

1、沟通协调2010年6月5日8月30日)。与州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力争早日达成使用州电子政务网协议。

2、组织实施2010年9月1日10月15日)。完成州电子政务网在巴东的软硬件投入,正式开通使用。

3、加强培训2010年10月16日11月30日)。对原始数据完成迁移,对全县操作人员完成培训任务。

4、检查验收2010年12月1日12月20日)。对新电子政务使用情况进行验收,对各单位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工作步骤

1、沟通协调2010年6月5日10月31日)。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与州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力争早日达成使用州电子监察系统协议。

2、组织实施2010年11月1日至2011年月3月31日)。完成州电子监察系统在巴东的软硬件投入,正式开通使用。

3、检查验收2011年4月1日5月31日)。对新电子监察系统使用情况进行验收,切实解决其中存在的问题。

4、出台绩效评估办法2011年6月1日8月31日)。在电子监察系统运行一段时间后,开展广泛的调查研究,制定出台巴东县电子监察绩效评估办法,确保电子监察发挥作用。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要高度重视电子政务建设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两大建设真正落实到位。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做好新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配合工作,确保建设过程中不出问题,要让工作扎实、业务精通的干部来操作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确保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在各地各单位都能充分发挥作用。县监察局成立工作专班,由县监察局局长刘传谊同志任组长,综合室相关人员为成员,其它科室加强配合。

(二)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县委宣传部、县监察局在加强建设的同时,要加强电子政务、电子监察系统管理、使用的制度建设力度,用规范的制度来保障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取得实效。要逐步建立健全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绩效评估办法,加强考评结果的运用,从而确保两大建设充分发挥作用。

(三)加强跟踪督办。对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的建设和管理使用实行动态管理机制,县委宣传部和县监察局等部门要加强督办检查,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为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两大建设提供保障。

 

 

 

 

 

 

实现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管理全覆盖工作方案

 

为强化公共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努力实现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全覆盖,结合巴东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为主线,以财政四项改革为重点,以从源头上防治“小金库”为目标,强化公共资金监管,进一步深化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管理全覆盖,为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内容

(一)进一步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财政工作中。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财政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从强化责任意识入手,完善三个保障机制。一是完善组织保障机制,结合实际及时调整和充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突出“一把手”责任目标。二是完善责任保障机制,将工作目标和任务及时逐项细化分解下去,明确主管领导、责任部门、协办单位、完成时限和措施要求。三是完善考核保障机制,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度检查考核中,着力抓好督促、指导和检查。

(二)进一步深入开展财政四项改革

1、深化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将全县所有预算单位(包括乡镇在内的基层预算单位)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实现预算单位财政资金国库集中收付的全覆盖;实行中央和省级补助地方专款、各类财政专户资金财政直接支付;规范县直预算单位实有账户管理,建立国库动态监控系统,建立覆盖各级财政的动态监控体系;制定财政资金支付审核管理办法、代理银行综合考评办法等,健全完善国库管理制度体系,探索建立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电子监察系统。

2、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加大综合预算编制力度,加强财政结余资金管理;规范部门预算与管理;探索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资产管理与预算编制有效结合的办法和机制,加强对财政性资金的管理。

3、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严格执行收缴分离、罚缴分离、收支脱钩规定,规范“银行代收、财政统管”征管模式,将所有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加强财政基础票据管理,建立健全政府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监管体系。

4、继续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并重点向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延伸,切断“小金库”资金来源,切实管住管好公款,从源头上防止“三公一金”问题的发生。

5、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在全面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行规范化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监管制度,建立经常性的长效机制;合理调整集中采购范围,进一步扩大政府集中采购规模;加强政府采购专家库建设,进一步推动政府采购规范化。

6、充分利用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这个平台进行政务公开。把全县财政专项资金的发放情况及有关政策政务信息全部上网公开,提高政策透明度,堵绝暗箱操作,扩大群众对财政资金分配过程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使各职能部门将党和政府的各项惠农资金及时准确地发放到享受对象手中。

三、工作职责

财政局的主要职责:认真执行财政四项改革,坚决落实国库集中收付、部门预算、“收支两条线”管理等方面的制度。继续在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治理,确保财政资金运行安全。

审计局的主要职责:在对各单位各部门的审计中,要加强财政四项改革执行情况的审计力度,对不执行或不认真执行财政四项改革的,要及时通报情况。

监察局的主要职责:加强财政四项改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执行或不认真执行财政四项改革的单位或部门及其相关责任人依纪依规进行查处。

四、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2010年6月5日至8月30日)。由县财政局牵头,下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公共资金监管,加强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管理的通知》,对严格执行财政四项改革工作进行一次再宣传、再动员。

(二)监督检查(2010年9月1日至9月30日)。在平时加强监督的基础上,由财政局牵头,监察局、审计局配合,组成监督检查专班,对全县执行财政四项改革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

(三)加强整改(2010年10月1日至12月10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全面进行整改,对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进行查处,坚决纠正各种不正之风。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上级关于财政四项改革文件和会议精神,切实提高执行财政四项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在县源头治腐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财政四项改革领导小组,切实加强财政四项改革的组织领导。县监察局作为配合单位,成立工作专班,由监察局局长刘传谊同志任组长,综合室主任为成员,其它科室配合,负责执行财政四项改革的协调和督办。

(二)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县财政局要在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国库集中收付、部门预算、“收支两条线”管理等相关制度,努力建立健全保障财政资金安全的长效机制。

(三)加强监督检查。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要切实加强财政四项改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对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规定真正落实到位。县纪委、县监察局要加大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

 

 

 

 

 

实现县、乡、村三级行政服务网络体系全覆盖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和机关作风,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搭建便民便商平台,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鄂办发[2004]69号)和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服务网络建设的意见》(恩施州办发[2009]7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便民、利民、规范、高效的要求,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纳入各级服务平台,2010年底在全县所有乡镇建立便民服务中心,在所有行政村(社区)建立便民服务室。县行政服务中心在巩固现有成果的基础上,完善县、乡镇、村(社区)三级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业务操作软件及网络对接,办件人员对接,服务职能对接,并加强电子监察网络系统的运用和审批程序流程的再造工作,从而在全县基本建立起网络健全、运作规范、便民高效、科学考评、监管有力、服务完善的行政服务网络,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行政审批服务和公共服务。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行政服务场所建设。按照“统一规划、整合资源、因地制宜,分步实施”的原则,整合现有房产资源,县行政服务中心按照工作需求适当增加办公场所,合理布局、完善硬件设施建设。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要充分利用现有站所房产资源,逐步达到“十有五上墙”,即有固定场所、运转经费、电话、上网设备、档案柜、工作制度、资料架、饮用水、座椅、标识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办事指南、办事程序、带班领导及工作人员姓名上墙;有条件的配备专用的交通工具。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做到“六有三上墙”,即有场所、标识牌、电话、登记薄、工作经费、工作制度,服务代理事项、服务程序、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上墙。有条件的村配备上网设施。

(二)加强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按照“扩大范围、扩大领域、扩大影响和提升功能”的要求,建设和完善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应用系统,将可以通过网络审批的业务由传统手工办理改为网上操作,实现网上申报、网上预审、网上审批、网上反馈、实现县行政服务中心办公自动化、审批网络化,网上审批系统逐步向乡镇延伸。发挥电子监察系统的实时监控、预警纠错、绩效评估、网上投诉和信息服务功能,加强对网上审批行为的监督。探索将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工作纳入电子监察范围,推进阳光市场建设。通过3至5年建设,实现县、乡、村(社区)网上审批服务和监督系统的互联互通。

(三)加强行政服务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级服务中心(室)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县行政服务中心要普遍推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即时办理制、限时办结制、备案制、一审一核制、代理服务制、跟踪服务制等制度,完善网上审批绩效考评机制,探索重大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制、投资代理制等,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分类办理制度、部门例会制度、窗口单位及窗口人员考核制度、责任分解和追究制度等。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室要重点建立完善办事公开制度、服务台帐制度、结果反馈制度、干部值班制度、代办制度等,规范行政服务行为。

(四)加强各级服务中心(室)队伍建设。各级服务中心(室)要强化宗旨观念,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要按照“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服务态度好”的标准,选调各级服务中心(室)工作人员;要坚持“门好进、人好找、脸好看、话好听、事好办”的办事标准,建立和完善行政服务管理、监督、激励和考核机制;要结合实际,开展各种政治理论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办事水平。

(五)强化行政服务网络建设的政策保障。各级政府要安排专项预算资金,支持行政服务网络建设,保障各级服务中心(室)所需工作经费。县、乡镇行政服务中心所需经费由本级财政承担;加大对经济薄弱乡镇服务中心(室)建设的支持力度,通过转移支付、结对帮扶、争取上级经费支持等方式,帮助解决办公场所建设、办公设施配置等具体问题。

三、工作职责

县行政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建立准入制度,依法对行政审批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合理确定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项目和公共服务事项。能下放到乡镇审批办理的事项要尽量下放;建立审批和公共事项的操作规程,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对审批事项登记、受理、审查、决定等环节、程序、时限进行规范,落实公共服务事项的承诺办理制度;对需要两个以上部门审批的事项进行协调,组织联合办理;提供政策咨询、信息公开、公共服务、投资与商务代理等相关的配套服务;组织窗口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对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对下一级服务中心的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行使由本级人民政府授权的其他工作职责。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承担本级政府职权范围内的审批审核、证照办理、委托受理等各类行政审批服务,开展信访举报投诉、信息公开、技术指导、非涉密文件查询等便民服务。涉及计划生育、民政、林业、国土、农业服务中心、城建、财政、公安、移民、信访等部门。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便民利民为目的,围绕四个方面不断完善为民服务项目:一是在农村基层行政管理等工作中,群众需要办理的事项,如户籍登记、户口迁移、居民身份办理、结婚登记、流动人口婚姻证明、独生子女证、生育审批及证明、林地占用审批、林权证变更、土地承包合同变更、建房审批、组织关系接转等;二是在落实国家政策方面,群众需要办理的事项,如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农村低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五保户供养、义务教育、涉农补贴、扶贫搬迁等;三是为优化发展环境,需要为投资者提供的服务,如办理各类证照批文等;四是其他事项,如接待来访、调解纠纷、协调关系、提供咨询、法律援助等。凡与经济建设、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原则上都应进入中心办理。对权限内的事项,直接办理、限时办结;对需要到县办理的事项,全程代理、免费服务。

村(社区)便民服务室的职能:代办土地建房审批、低保救济申请、工商、计划生育审批、合作医疗报销、农经服务、供水供电、有线电视、扶贫帮困、法律咨询、劳动咨询、代写文书契约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开展民事调解服务,受理和解答群众提出的信访问题,参与协调处理各种矛盾纠纷,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有条件的村(社区)可拓展服务领域,建立文体活动室、卫生服务站、图书阅览室、党员活动室等。

四、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2010年 7月1日 至 8月30日)。由县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制订《巴东县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建设标准化管理及考核评价办法》,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二)组织实施(2010年7月1日至7月30日)。由县政府办、县纪委监察局、县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在全县积极推行绿葱坡镇、官渡口镇便民服务中心网络建设工作的先进做法,不断探索三级便民服务工作的经验,在全县12个乡镇全面铺开。各乡镇要按照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巴东县行政服务网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巴办发〔2009〕9号) 和《县源头治理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10年推进“十个全覆盖”深化治本抓源头工作实施方案》(巴办发〔2010〕65号)等文件精神,迅速组织,建立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全面展开工作。

(三) 指导督办(2010年7月1日至11月30日)。各乡镇在建设便民服务中心时,要充分借鉴官渡口镇和绿葱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成功经验,县行政服务中心要加强指导。县纪委监察局和县行政服务中心在此期间,要对12个乡镇的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和村级便民服务室建设进行指导督办。                                            

(四)检查验收(2010年11月1日至12月10日)。由县政府组织专班,对县直及乡镇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建设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将验收情况在全县通报,结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建设工作能否深入推行并取得实效,关键在于各级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建设的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全面落实。县监察局成立工作专班,由县监察局局长刘传谊同志任组长,综合室主任为成员,其它科室加强配合。

(二)抓住关键,规范推进。一抓单位项目到位。凡要求进驻各服务中心的单位和事项,各部门必须纳入服务中心办理,不得搞双轨运行;未进驻的单位及事项也要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方便群众办理。二抓承诺办理。认真开展审批事项的清理,大力压缩承诺时限,坚持能即办的不承诺办,能快办的不慢办。同时加强承诺监督,对违诺单位和人员严肃查处。三抓充分授权。各部门要授予窗口工作人员一般事项的终审权,除重大项目及确需集体研究的项目外,其他均由窗口工作人员实行终结办理。确需领导签批的项目,由窗口工作人员负责联系,不得让办事申请人跑路。

(三)强化督查和效能监督。县行政服务中心、县监察局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业务指导工作。县委、县政府将把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建设纳入乡镇和县直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年度综合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县监察局要将这项工作落实情况作为行政效能监察的重点,县行政服务中心要制定便民服务工作考核办法,加强业务指导,推动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建设顺利进行。

 

 

 

 

 

实现政务、厂务、村务、公共企事业单位

办事公开和基层党务公开全覆盖工作方案

 

针对“以公共权力运行公开透明为目标,实现政务、厂务、村务、事务和基层党务公开的全覆盖”的工作目标,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十个全覆盖”这一总目标,使各项公共权利运行达到公开透明,努力实现政务、厂务、村务、事务和基层党务公开的全覆盖,为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内容

1、深化政务公开。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抓好县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务公开相关制度,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对公众关注的事件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完善与社会公众的交流沟通渠道;围绕政务公开目录确定的常规内容公开,重点做好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环节、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实施过程、化解社会矛盾和解决重大事故(事件)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政务公开。

2、深化厂务公开。切实抓好县电力公司厂务公开示范点建设,规范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职代会制度,抓好非公有制企业职代会制度的建立和规范运作;加大对小型非公有制企业推行厂务公开的指导和协调力度,实现厂务公开推行面达到100%;开展厂务公开制度执行情况专项监督检查。

3、深化村务公开。按照《湖北省村务公开目录》规范村务公开内容,及时全面公开国家惠农政策及落实情况、惠农资金及发放情况、农村集体“三资”经营管理情况、村级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决策及实施情况;完善村务公开规范化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全面提升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整体水平;抓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确保“难点村”治理工作按期完成任务;积极开展社区事务公开工作。

4、深化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在所有公用事业单位建立办事公开制度和机制,把公开要求贯穿到行业服务标准和规范中,规范公开内容,加强载体建设,落实新闻发布会制度、咨询制度、听证制度和申请公开制度。

5、稳步推进党务公开。认真抓好省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省各级党组织中推进党务公开的意见(试行)》(鄂办发[2008]30号)的贯彻落实,创新党务公开的具体措施,强力推进党务公开工作;按照“城乡互联、结对共建”活动的安排,实行党务公开联系点制度,全面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认真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述职述廉、询问和质询等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深入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创新工程,在村级民主决策上推行“五议五公开”,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三、工作职责

(一)职责分工

1、政务公开工作由县政府办、县监察局牵头,县源头治理腐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2、厂务公开工作由县总工会牵头,县源头治理腐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3、村务公开工作由县民政局牵头,县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4、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由县监察局、县政府办牵头,县直相关单位配合。

5、党务公开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牵头,县委办、县委宣传部、县委县直机关工委配合。

二)牵头单位职责

1、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全县“五务”公开工作的综合指导、工作协调、监督检查等;组织建立各级各类政务公开、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目录;确立政务公开、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示范点并指导开展工作;制定全县政务公开、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相关规章制度。

2、县委组织部:负责全县党务公开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制定年度党务公开工作意见;组织编制党务公开目录;确定各级党务公开示范点;制定党务公开工作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3、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制定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见;落实政务公开、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的一系列规章制度;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确定政府信息公开示范点;完善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和监督保障机制。

4、县总工会:负责全县厂务公开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制定年度厂务公开工作意见;组织编制厂务公开目录;分类确定厂务公开示范点;配合搞好企事业单位的党务公开;完善厂务公开工作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5、县民政局:负责全县村务公开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制定年度村务公开工作意见;完善村务公开目录;确定村务公开示范点;修改完善村务公开的规章制度;将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救灾救助资金管理予以公开。

(三)配合单位的职责

各配合单位依照各自的工作职能认真履行“五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职责,积极配合搞好“五务”公开全覆盖工作。

四、工作步骤

1、制定方案(6月4日6月20日)。根据省、州、县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按照任务要求和职责分工,结合巴东实际,制定实现“五务”公开全覆盖工作方案。

2、组织实施(6月21日9月30日)。相关部门按照工作方案的统一部署和具体要求,立足各项公共权利运行公开透明这一根本目标,明确工作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实现政务、厂务、村务、事务和基层党务公开的全覆盖。

3、指导完善(10月1日11月30日)。组织专班指导督办“五务”公开工作,以公开示范点建设为抓手,依具体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完善,建立工作机制,使各项公开工作有章可循。

4、检查验收(12月1日12月31日)。在各相关部门全面总结的基础上,组织考核专班对政务、厂务、村务、事务和基层党务公开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形成综合材料上报。

五、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在县源头治腐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巴东县实现“五务”公开全覆盖工作小组,县纪委副书记邓学富为组长,县纪委常委税莉为副组长,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的分管领导为成员,具体负责“五务”公开全覆盖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指导、督办、考核等工作。

2、落实工作责任。各牵头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迅速将任务分解落实,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加强工作落实情况的指导和检查,切实发挥牵头单位的作用;各配合单位要积极主动配合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工作,发挥整体合力。

3、创新工作方法。在全面落实规范性公开内容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各个公开示范点的经验教训,切实加强各项公开工作的创新,力争用扎实、全新、务实的公开工作取信于民。

4、加强分类指导。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要加大调研、总结和宣传力度,及时了解各项公开工作进度,定期研究公开工作情况,推动工作深入开展;坚持以点带面,每项公开工作要建1-2个示范点,以示范点建设经验指导面上工作;各公开工作要制定明细的工作标准、评价标准和考核办法;县直各部门在抓好本级公开工作的同时,要加强对本系统公开工作的指导。

5、强化检查考核。“五务”公开全覆盖工作小组要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进行检查督办,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抓好整改。把推进“五务”公开全覆盖工作纳入目标责任管理,年终与党建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起严格检查考核,严格责任追究,保证“五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实现“五统一”招标投标综合监管全覆盖

工 作 方 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特制定“五统一”招标投标综合监管全覆盖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创新源头治腐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机制、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搭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建立规章制度体系、强化诚信建设、加强招投标市场综合监管、落实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产权交易制度、政府采购制度,规范交易市场健康运行为目标,不断提高我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水平,服务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

二、工作内容

1、建成一个职能完整的综合监管机制。按照《湖北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省政府306号令)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鄂办发〔2009〕36号)的规定,结合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通过创新管理体制,实现管办分离,机构分设,职责分开,建立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的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一是成立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全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重大事项的决策和领导。二是组建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挂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牌子)(简称“公管办”),主要负责全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指导、协调和统一监管职能。三是设立“3+X”监管模式的县综合监管联席会。“3”即县纪委监察局、县检察院、县公管办,“X”即县公共资源交易行业主管部门。联席会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由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行业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参加联席会议。公管办对有关部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机构和交易各方进行监管。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公共资源交易行业进行管理和监督。县纪委监察局、县检察院对公管办、各有关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实施执纪监督。

2、建成一个服务先进的交易平台。整合全县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资源,建立巴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由县公管办负责管理,将原县建设局下设的“巴东县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中心”,县财政局下设的“巴东县政府采购中心”,县国土局下设的“巴东县土地交易中心”和县国资局国有产权的交易和转让等,统一归并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平台设置实现“同城合一”。

完善交易平台的功能设施。新建一个规范的计算机辅助评标室,进一步优化交易大厅、开标厅、评标室、监察室以及工作区域的设置和布局,使办公区与交易区、开标区和评标区相互隔离,并在关键地方加装电子、语音监控设备,能最大限度地满足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招拍挂、医疗器械和药品采购等项目进场交易洽谈、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合同签订等业务开展的需要。

建成、运用《巴东县公共资源交易办公管理系统》。加强网上招标投标、计算机辅助评标、远程抽取专家、评标过程电子监控等系统开发建设,逐步实现网上招标、网上投标、网上评标;减少招标交易活动中的人为干预,提高交易活动的时效性和公正性。

3、建成一套操作性强的管理制度。按照“一个‘办法’管总,两个‘流(规)程’规范,一套‘范本’操作”(“121”制度体系)的要求,建立健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法、各类交易项目的业务流程和操作规程以及标准性的文件范本。规范交易项目的交易条件备案、交易方式的核准、交易流程的监管、交易结果的确认以及交易项目的后续管理。

4、建成一支结构合理的专家队伍。通过公开选聘,建成巴东县综合评标专家库,各类评标专家达到200名以上,且专业覆盖面广、技术层次高、年龄结构合理,能基本满足我县各行业交易项目的评标工作需求。完成与省评标专家库联网运行,实现专家资源共享。推进各行业专家子库的建设,各类专家子库建设应由住建、市政、交通、水利、会计(造价)、电子信息等类别组成。一是确立统一的专家入库标准。对个人申请或单位推荐的评标专家候选人,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保证入库专家质量。二是建立评标专家业务培训制度。定期组织评标专家进行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评标原则、评标纪律以及新规范、新办法等内容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其政策法律水平和评标业务能力。三是建立评标专家考评奖惩机制。完善评标专家考评管理办法,明确考评的内容、标准、方法及奖惩规定,对不能胜任评标工作的专家及时予以清退,促进其客观公共地履行职责。

5、建成一个诚信自律的行业协会。按照“服务、监督、管理、协调”的职能,成立“巴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协会”,力争成为省招投标协会会员。建立招投标活动失信惩戒、守信激励、不良行为记录和查询等制度,建立网上诚信平台,及时对招投标活动中不良行为以及招投标违规违纪问题等进行公告,推进市场诚信制约机制建设;抓好《湖北省防治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暂行办法》的实施,推进预防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建设。

6、建成一批管理规范的代理机构。对全县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清理,掌握其资质、人员、场地、业绩及信誉等基本情况,建立招标代理机构数据库;建立中介代理备案制度,建立招标代理机构公开遴选制度。开展中介代理机构信誉评定工作,建立中介代理退出机制,依据信用评价和信誉评定情况,由行业主管部门与综合监管部门共同提出招标中介代理机构代理资格认定意见,对不具备招标代理条件、管理混乱、经常违规操作的代理机构予以清退,维护公平竞争的交易市场秩序。

三、工作职责

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是“五统一”招投标综合监管模式的日常监管机构,负责推进“五统一”招标投标综合监管全覆盖的日常工作,履行工作协调职能,制定我县招投标的相关制度、办法;审核、备案招投标的文件资料;核定招投标的交易机构,出具进场交易文书;建设和管理各类评委专家库;建立招标代理、交易中介机构,并负责其业绩和诚信考评;指导和管理招投标活动;受理投诉和举报,协调有关职能部门查处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活动中违法违规行为等。

县发改、财政、国资、国土、住建、教育、交通运输、环保、农业、林业、水利水产、卫生等有关职能部门应依法履行行业监管职责,负责本行业招投标项目统一进入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实施,对本行业的招投标文件进行审核、备案;对本行业的招投标活动行使指导、监督和管理职责,并对招投标过程实施现场监督;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配合县公管办制定招投标活动实施细则或规则;依法对代理机构和中介组织的资格实施管理,配合县公管办建设和管理评标专家库;协助县公管办建立招投标活动当事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诚信档案;监督管理招投标合同的执行,受理对本行业招投标活动的投诉、举报,并进行调查和处理。

县监察局负责对推进“五统一”综合监管模式的专项监察,建立“五统一”监管模式联席会议制度,受理招投标活动的投诉、举报,并进行调查和处理。

四、工作步骤

2010年11月底前重点形成“五统一”综合监管机制,11月后重点抓运行质量,提高综合效益。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机构设置及交易平台建设完善阶段。6月以前成立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平台建设。

(二)建立规章制度,规范专家库、代理机构阶段。时间为6至10月。

1、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通知》,明确综合监管机构和工作平台,理顺监管体制,明确交易程序。

2、出台《巴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巴东县XXX业务流程》、《巴东县XXX操作规程》,《巴东县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标准性文件范本》。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行政监管规则制度和规范的操作程序。

3、调整完善评标专家库,建立统一的县公共资源交易专家评委库。

4、组建“巴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协会”。

5、清理全县中介服务组织。出台《巴东县招标代理机构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备案管理办法》。

(三)规范运行阶段。严格按照“五统一”的监管模式,确保招投标工作规范运行,提高公共资源交易质量。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在县推进“十个全覆盖”深化治本抓源头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此项工作由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具体牵头,抓好日常工作的开展,纪委监察局抓好工作协调和督办工作,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二)专班运作。在推进“五统一”招投标综合监管全覆盖日常工作中,设置六个工作专班,由专班负责各块工作。即机构设置专班、交易平台建设专班、网络信息化建设专班、制度建设专班、专家库建设专班、代理机构清理专班。

(三)突出重点。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管理办法、各项交易项目的业务流程、操作规程、标准性文件范本等作为重点,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范化运行作为落脚点。

(四)提炼推介。对我县在公共资源交易方面的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进行总结,加大宣传力度,推介工作经验,促进工作平衡发展。

 

 

 

 

 

 

 

 

 

 

 

实现廉洁教育全覆盖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省、州纪委全会及国务院、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巴东实际,现制定2010年全县廉洁教育全覆盖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把廉政文化建设融入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全过程,积极开展“六进”活动,着力培育廉洁价值理念,大力营造崇尚廉洁的社会风尚,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提供思想保障和文化支撑。

 二、工作内容

(一)根据文件精神,结合实际作出具体安排。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深刻领会和全面把握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主要精神和基本内容,认真总结近年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成功经验,紧密结合当前反腐倡廉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研究制定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对廉政文化建设工作做出安排部署,并抓好组织落实。

(二)积极开展“六进”活动,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廉政文化“六进”活动是廉政文化建设的有效载体,各单位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通过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的“六进”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参与廉政文化活动中自觉增强廉洁意识,筑牢反腐防线。

(三)加大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广播电视台、长江巴东网等主流媒体要开办专题专栏,加大对《廉政准则》和廉政文化“六进”活动的宣传报道,努力在全县营造崇尚廉洁的浓厚舆论氛围。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展板、橱窗等多种载体,广泛深入地宣传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重大意义,大力宣传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的先进典型,大力宣传推广廉政文化建设好的经验做法,努力形成有利于落实廉洁从政行为规范的社会氛围。

三、工作职责

1、廉政文化进机关。责任单位:县委县直机关工委。主要任务:结合创建学习型、服务型机关,将廉政文化融入机关文化建设,开展正面、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把《廉政准则》的学习纳入各级党组织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校培训教育的重要内容。学习教育的重点是党员干部,开展好廉政文化进机关要做到“六个一”和“四结合”。“六个一”即:机关每一名党员干部配备一本廉洁从政的书籍;各党支部书记讲一堂廉洁从政的党课;对机关党员干部进行一次廉洁从政知识的测试;各支部召开一次廉洁从政分析会,认真分析本单位本部门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机关各部门要在活动期间开展一次廉政文化教育活动。“四结合”即:一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整改实施意见相结合;二与学习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会议精神结合起来,廉政文化建设活动紧紧围绕改革发展大局营造良好氛围进行;三与创建“五型”机关(学习型、务实型、服务型、创新型、廉洁型)相结合;四与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相结合,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和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

2、廉政文化进社区。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主要任务:结合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根据社区居民的文化需要和服务社区居民的宗旨,将廉政文化建设的相关要求纳入示范单位指标体系中。一是要把廉政文化建设与社区党建工作相结合,加强辖区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以利于巩固党的基层政权;二是有条件的社区要建立廉政文化基地,在辖区商铺设立廉洁从业示范点等活动场所及载体,延伸活动范围和领域;三是要建立固定的廉政文化宣传栏;四是要从实际出发,丰富和创新活动方式和载体,经常性的开展以廉政文化内容为主题的书法、绘画、演讲比赛、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促进和谐平安家园创建,努力营造社区居民遵纪守法、以廉为荣的良好风气。

3、廉政文化进校园。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主要任务:把青少年廉洁教育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全县各学校按照廉洁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师生头脑的要求,组织开设1—2堂廉洁教育课。同时,要针对青少年特点,利用校园广播、网络、板报、橱窗等阵地,通过开设教育专栏、专题、网页,开展演讲比赛、唱廉政歌曲、参观廉政文化景点、宣讲廉政知识等活动,广泛传播廉政文化。要做到内容通俗化、教学生动化、载体多样化、活动经常化,引导青少年从小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合格人才。

4、廉政文化进农村。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主要任务:开展富有农村特色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使廉政文化进入农民的日常生活。第一要与开展“五好”党支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活动结合,每个党支部书记要组织上一堂廉洁从政为主要内容的党课;第二要与推进基层民主建设结合起来;第三要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通过在醒目位置设置廉政广告牌、组织开展群众文体活动、观看廉政影视片、阅读廉政书籍、举办廉政文化演出等多种形式,弘扬正气,倡导新风,鞭挞丑恶,促进基层干部廉洁奉公,增强职工干部群众崇尚廉洁和民主法治的意识,营造清风正气的生活环境。

5、廉政文化进企业。责任单位:县经信局。主要任务:按照“诚信廉洁、依法经营”的要求,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把企业廉政文化建设融入企业党建工作和文化建设之中。第一要明确学习教育的重点内容,《廉政准则》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是企业学习教育的重点内容,各企业要保证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人手一册;第二要建立单位学习教育台帐,将本单位开展廉政文化教育情况建立专门台帐,做到台帐组建规范、内容详实、图文影像齐全;第三要建立健全学习、考评、奖惩机制,增强企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业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第四要结合企业职工的思想实际和文化需求,开展经常性的职工文化活动,在每次活动中都有1一2项廉洁从业的内容;第五各企业要把廉政方面的新规定新要求纳入到企业规章制度之中,形成反贪拒腐、诚信守法的企业制度规范;第六要在企业内部完善监督机制,进一步做好企务公开,确保学习教育富有成效。

6.廉政文化进家庭。责任单位:县妇联。主要任务:结合“五好”文明家庭创建,积极开展家庭助廉教育,大力弘扬以廉立身、以廉治家、以廉教子的优秀文化传统,组织开展“廉内助”座谈会、家庭助廉读书征文、举办“廉内助”培训班、签订“廉洁家庭”承诺书、表彰和宣传廉内助、正反典型教育等活动,把廉洁教育融入家庭日常生活,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及其家庭成员抵御腐败的能力,创造崇廉、学廉、教廉、守廉、扬廉的家庭环境。

四、工作步骤

1、制定方案(2010年6月4日-2010年7月31日)。根据省、州、县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按照任务要求和职责分工,结合巴东实际,制定实现廉洁教育全覆盖工作方案。

2、组织实施(2010年8月1日-2010年11月30日)。各乡镇和相关部门按照工作方案的统一部署和具体要求,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不断推进全县廉政文化建设。

3、检查验收(2010年12月1日-2010年12月31日)。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组织专班,对各乡镇和相关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将检查验收情况在全县通报。

五、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推进廉洁教育全覆盖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巴东县实现廉洁教育全覆盖工作小组,县纪委副书记邓学富任组长,县监察局副局长唐耘为副组长,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县教育局、县经信局、县妇联、县人事局、县民政局、县文体局、县总工会等有关领导为成员,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纪委宣教室,唐耘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廉洁教育全覆盖工作的重要性,把这项活动作为今年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推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载体,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特别是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的主要抓手,从思想上、组织上保证活动的健康开展。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统筹安排,周密部署,认认真真、扎扎实实地抓好落实。

(二)确定标准,强化示范带动。廉政文化“六进”示范单位坚持“八有”标准。即:一是有廉政文化“六进”工作领导小组,有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二是有固定的活动场所和相适应的活动设施;三是有经常性的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工作安排及措施,建立廉政文化工作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四是有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宣传教育活动;五是有一整套规范的单位廉政文化“六进”工作台帐(阶段性工作总结及记录开展活动的图片、音像资料);六是有本单位创新的工作特色和具有实效性的阵地建设;七是有富有成效的廉政文化建设成果(开展活动的经验材料、有条件的单位制作专题片);八是有上级组织和群众认可的建设成果,有力促进单位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

(三)明确责任,形成整体合力。县纪委监察局要加强组织协调,抓好廉政文化六进活动的组织实施,加强对活动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总结推广各单位各部门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县直机关工委、人社、文体、教育、民政、国资等部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在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中担负着重要责任,要结合业务工作,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廉洁教育全覆盖工作的整体合力。各牵头单位要把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并将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精神文明建设检查考核范围。

(四)注重实效,狠抓督促检查。各单位各部门在安排活动中,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结合实际,坚持创新思路、创新内容、创新方法、创新形式,使活动寓教于理、寓教于乐,入情入理,入脑入心,具有吸引力、感染力和说服力。要通过学习教育活动使党员干部在认识上有新提高,作风上有新转变,工作上有新成效。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对此项活动的督促检查指导,及时交流开展活动的情况,推动活动的深入开展。对工作无计划、活动走过场、效果不明显的单位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要根据有关规定实行党政问责和责任追究。

 

 

 

 

 

 

 

 

 

 

 

 

实现基层纪检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业务建设全覆盖

工 作 方 案

 

根据中纪发[2009]9号、10号及鄂办发[2009]51号、恩施州办发[2010]2号文件精神,认真实施乡镇纪委“八有”和村级纪检组织“五落实”工程,切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思想、组织、作风、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水平,努力实现县、乡、村纪检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全覆盖,结合巴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乡镇纪委“八有”和村级纪检组织“五落实”工程,切实加强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使装备设施进一步改善,干部队伍进一步加强,能力素质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公信力、创新力、执行力进一步增强,使乡镇纪委“八有”工程和村(社区)纪检组织“五落实”覆盖面达到100%,努力实现有党组织的地方就有纪检组织,有纪检组织的地方就有反腐倡廉工作。

二、工作内容

1、有牌子。在乡镇党委办公场所醒目位置悬挂 “中共××纪律检查委员会”牌子,办公室悬挂“纪委办公室”牌子。

2、有队伍。乡镇纪委书记在党委班子内分工合理,主要精力主抓纪检监察工作;配有专职纪委副书记,具体负责纪检监察日常工作;纪委委员职责明确,积极配合纪委开展工作。

3、有制度。建立健全较为完整的工作责任制度、工作台帐制度、决策议事制度、信访工作制度、目标管理制度等,做到用制度规范工作。

4、有办公用房。在乡镇党委办公场所为纪委配备1间以上的专门办公室,有条件的地方设有专门的信访接待室。

5、有办公办案经费。乡镇纪委办公办案经费纳入乡镇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6、有办公办案装备。按照一间办公室、一套办公桌椅、一组铁质档案柜、一套业务书籍、一台电脑、一台打印机、一部照相机、一支录音笔、一部举报电话、一笔办公办案经费(“十个一”标准)的要求,加大投入力度,添置办公办案装备,进一步提高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水平。

7、有举报电话。乡镇纪委设有专门的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认真做好有关电话举报内容及处理结果的记载。

8、有网络体系。乡镇直部门配备纪检委员,村(社区)设立纪检小组,使纪检委员和纪检组长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当好宣传员、监督员、信息员、调解员和服务员。

三、工作职责

1、县委组织部负责做好全县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配备、干部职级待遇、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

2、县编办负责做好全县纪检监察机构设置、核定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等工作。

3、县财政局负责做好全县纪检监察业务经费和装备设施保障等工作。

4、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和业务指导,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督促检查乡镇纪委“八有”和村(社区)纪检组织“五落实”。

5、乡镇党委、政府负责乡镇纪委“八有”和村(社区)纪检组织“五落实”,对乡镇直部门纪检委员和村(社区)纪检小组长开展业务培训,帮助乡镇纪委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

6、乡镇纪委负责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指导乡镇直部门和村(社区)纪检小组开展纪检监察业务,督促村(社区)纪检组织做到“五落实”。

四、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6月上中旬)。根据中央、省、州、县文件精神,结合巴东实际,制定实现全县基层纪检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业务建设全覆盖工作方案。

(二)组织实施(6月下旬-9月底)。对照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健全纪检组织,指导乡镇纪委、村(社区)纪检小组加强制度建设、业务建设,扎实有效地开展纪检监察工作。

(三)完善制度(10月份)。指导乡镇纪委、村(社区)纪检小组规范业务流程,建立工作制度,用制度规范工作。

(四)总结验收(11月份)。在乡镇纪委全面总结的基础上,对全县基层纪检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业务建设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形成综合材料上报。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实现全县基层纪检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业务建设全覆盖工作小组,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黄光辉同志任组长,县纪委副书记刘传谊、邓学富、冯国权三同志为副组长,县纪委办公室主任、宣教室主任及12个乡镇纪委书记为成员,具体负责全县基层纪检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业务建设全覆盖的领导和指导。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刘传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谭运柱、郑远柱为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全县基层纪检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业务建设全覆盖的检查督办和相关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二)健全纪检组织

一是配齐配强乡镇纪委领导班子。乡镇纪委由5人组成,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纪委委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纪委书记由党委副书记担任,以主要精力抓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副书记具体负责纪检监察日常工作;纪委委员职责明确,积极配合纪委开展工作;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配备1名纪检干事。二是设立村(社区)纪检小组。制定《关于设立村(社区)纪检小组的通知》,对村(社区)纪检小组设置、职责、任务、制度建设予以规范。村(社区)纪检小组由3人以上组成,设组长1人,成员2-4人。纪检小组长原则上由村(社区)副职干部或支部委员担任,成员由支部委员或有一定威望的无职党员担任或从离任村干部中和村民主理财小组人员中产生。村(社区)纪检组织要切实做到机构健全、人员落实、责任到位、制度健全、保障有力。

(三)规范工作制度

一是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从总体思路、作风建设、惩防体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组织领导方面提出工作要求,对纪检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组织建设、经费保障和装备设施建设作出具体规定,使纪检监察工作做到有章可循。二是建立完善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考评细则,对党风廉政建设、查办案件、执法纠风、宣传教育、源头治腐、创新工作、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实行目标量化考评,强化工作职责,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加强检查和督办,让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三是指导乡镇制定和完善《纪委工作议事规则》、《纪委委员责任分工制度》、《纪检信访举报工作制度》、《纪检案件检查工作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构建相互监督,相互制约机制。四是督促各村(社区)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工作例会制度、信访接待制度、学习培训制度和奖惩考核制度,用制度规范工作。

(四)提高业务水平

坚持人人讲学制度,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确保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精通、作风优良。一是强化学习教育。建立述学、查学、评学、考学制度,要求每名纪检干部做到学习有计划、读书有笔记、讨论有心得、体会有文章,年完成2万字的读书笔记、4篇心得体会、1篇调研文章;开展理论辅导、业务知识讲座、“以案代训”和“以案说纪”等活动;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办法,有计划地选派纪检干部参加业务培训或挂职锻炼,进一步提高纪检干部的综合素质、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二是改进工作作风。严格实行岗位责任制、结果问责制、督办检查制、月通报例会制,着力提高工作效能和水平,不断提升纪检机关的公信力、创新力和执行力。委局领导班子成员严格实行“五个一”工作运行机制,即每名领导联系一个乡镇、一个县直部门、一家企业,负责一个调研课题,督查一个重点项目,全年到联系乡镇和县直部门不少于4次,到联系企业和项目不少于2次,到基层调研不少于1个月,指导和督促联系各乡镇和县直部门理清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扎实有效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三是开展巡视督查。县纪委监察局牵头,组成巡视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地对乡镇纪委“八有”和村级纪检组织“五落实”开展巡视督查,对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进行检查督办和业务指导,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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