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品会手表专场:对杨武案的看法总结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7 21:42:58

对杨武案的看法总结

(2011-11-09 18:31:34) 转载标签:

杂谈

对杨武案的看法总结
@破破的桥
南都原始的报道目标,基本上指向受害人的丈夫杨武的“懦弱”,因为从报道手法看,仔细描述的不是施暴者也不是杨武妻子,而是他本人的行为和语言。从目前网络言论看,这是受到认同最广的观点,也是我的观点。其次是制度论和女人论。(附后)
凤凰对此事的约30000网友投票中,可归为丈夫懦弱论的三个选项和可归为制度论的两个选项分别有58%和40%的选择认同。
以下是本人个人观点的微博合集,考虑到这是件很简单的事情,大家的分歧就在很窄的几个方面,所以少写一点,给别人的观点多留一点:
我的“懦弱论”看法:
1.网民的反应
对“丈夫”懦弱的痛骂可以说是道德棍子,也可以说是鞭策自己。对“制度”压力的论证可以说是冷静分析,也可以说是找借口。各种心态是混杂的。
其实,很多人都能在“丈夫”身上看出中国人,甚至自己淡淡的影子。程度不同罢了。
骂,不是因为爱和恨,而是难过和自我提醒。对于权力的欺压,所谓理性、忍让、窝囊,词与词之间,一步之遥。
2.社会就这么烂,所以我这么软?
社会有很多无奈的地方,从后果评估来说,在目前的社会情况下,那位“丈夫”拔刀救妻的后果确实有可能比忍让更差,无论施暴者是否进去,网民关注热点总会过去,黑帮的迫害和报复随之而来。这构成了一个忍让的理由。
然而,无论对谁,忍让总应该有一个底线。有人是孩子,有人是老人,有人是房子,有人是妻子。自问一下,你的底线在哪里?你在何时会拔刀呢?底线全放弃,那不是一个人,只是一个奴,作为“人”的基本特征没有了。后果好不好,当成没有底线的无限忍让的理由,那么,所有奴性,全能够找到理由。这是一种放弃个人责任的责问,转嫁给制度的虚无化思维模式。当然,无底线的怂人,中国确实很多。
很多人的奴性和现存制度得一起改,两者除互为因果外,也都有独立的其它原因。
连老婆孩子也不能挺身保护的人,连这点基本责任都不能承担,指望他承担社会责任太过天真。
指望制度援救的。人倒地了可以扶起来,但你没有本事把一坨鼻涕扶起来。
不要用夸张的例子做对比,什么用枪指着之类的。没有人用枪指着他。他在现场是能找到武器的,并且有充分的时间。
3.道德棒子
不去追究施暴者,追究丈夫是否懦弱,是道德棒子。这话没错。有人说,改制度才能避免产生懦弱的条件。靠谁改啊?靠这样的“丈夫”?还是等着别人帮他拿菜刀?底层社会秩序黑帮化,规则没用了,怎么改?建立一切规则的元规则就是暴力,这是最后的手段。如果现实已经消除了一切代价可行的方案的话。你不暴力抗争,怎么改?自己老婆被人搞了,指望别人来给你维权?
中国人的道德棒子,绝对不是追究男人如何懦弱的道德棒子——这太少了,稍微多一点,这种“丈夫”就没有那么多。中国人传统的道德本事是欺负女人。你怎么反抗得那么不激烈?你以前怎么被人奸了不报警?谁知道你是不是勾引施暴者?这种指责几乎在每次与女人有关的事件上都会出现。不理解女人在中国社会中所受的压力和弱势地位,不了解中国人津津乐道的谈资要点所在,就不会理解这样的责难。
至于谴责丈夫不保护妻子,居然就被说成了“道德超人”,那中国的道德底线可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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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旭阳 写了一篇好文,阐述了“制度论”的看法,试总结之:
懦弱的原因:
1.从后果评估来讲,他只能懦弱
原文:“抽空杨武的处境和当时的情景,每一个人都可以大作道德文章,大谈勇气良知。可是,你又不是杨武,你怎么知道他心中对联防队员的恐惧,低于他对捅死联防员后果评估的恐惧呢?”
后果的评估有:上有老、下有小,如果因为老婆被强奸,他拔出菜刀而“被自杀”,或者被冤判,法律、媒体和网友会在压力为他找回正义么?答案是很可能不会,所以他不能冲上去。
2.从身份来讲,杨喜利除了个人的强势以外,还有权力身份
原文:“东南沿海流动人口多的城市,无不依赖联防队。联防队欠下的血债,又何止这起强奸案。所以,当杨喜利强奸杨武老婆的时候,除了性器官是自己的,其他早就被政府的放纵赋予了一种不可反抗的光环。杨武胆怯,自是常情。”
3.其它人在遇到类似事件时,也没有反抗。
全国各地政府强拆时,每一次都会动用像联防队员这样的官方准武力团队,可是也没有几个钉子户敢武力反抗之,也是同样道理。
说完原因以后,还做了其它的评价:(注:我个人比较赞同:)
4.要对骂杨武赋予一种合理性的话,我想它就只能出自对善良小人物的爱,和对施暴者的恨。而不是女性被强奸,更容易加之男人一种屈辱感。
5.杨武一事,同样显示了底层暴力反抗权,已被消解到令人发指的地步。在杨武一次次被联防队砸店打人,甚至老婆被强奸时,他都相信自己暴力反抗的话,要么被当场打死,要么被捉进监狱,拉上刑场。这显然不是愚昧,甚至还可以说是中国人必备的生存智慧。权力的蛮横,必须通过暴力实现。按照韦伯的概念,暴力就是强制推行自己意志的能力。做为政治架构中重要的一环,暴力却被中国的学者专家集体无意识地避开了。成群结队的启蒙家们,都坐在自己尚未被拆迁的书房内,大谈非暴力和渐进改良。可是,升斗小民错生于乱世,糊口于危邦,何时赋权你们将他们视作改良的预备役和非暴力的先锋军? 那些横行不法,对小民施以暴力,或威胁施以暴力的人,本身就应该被以暴力对待。当政权黑帮化,人们无法合法维权的时候,暴力不仅显得必须,更具备伦理上的正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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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女人论”我就不举了。不外乎遭遇强奸时反抗不激烈,以前也发生过性关系之类的。这传言的压力把女方逼得自杀,我不想再扯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