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曲的英文:创新体制机制 服务科学发展开创“十二五”时期财务工作新局面(解学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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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体制机制 服务科学发展开创“十二五”时期财务工作新局面(2011年第14期)

——在全国国税系统财务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解学智

2011513

 

同志们:

这次全国国税系统财务工作会议,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十一五”时期财务工作,明确“十二五”时期财务工作思路,部署2011年财务工作任务。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砥砺奋进,攻坚克难,“十一五”时期财务工作成效显著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辉煌成就的五年,也是税收事业科学发展,财务工作砥砺奋进,取得显著成效的五年。五年来,全国国税系统财务管理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坚持依法理财,强化科学管理,深化财务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税收事业科学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财务制度体系逐步健全

五年来,国税系统财务工作按照改革发展和依法理财的要求,转变观念,开拓进取,坚持制度创新,逐步建立起一套科学、规范、有效的财务管理制度体系,促进了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制定国税系统预算编制规程、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结余资金管理、基本支出经费最低保障线等制度和办法,预算管理更加规范。

完善支出管理制度。制定国税系统公务卡管理、国有资产收入收缴管理、国库集中支付资金归垫管理、住房基金核算管理、财务软件管理等规范性制度,进一步夯实会计核算基础。

建立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制定税务稽查办案、金税三期工程资金、金税运行费等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明确专项经费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专项经费管理得到加强。

健全基建管理制度。制定国税系统基本建设管理责任状、各类用房建设标准、基建项目库管理以及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管理等制度,基建管理制度体系不断完善。

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制定国税系统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公务车辆配备管理和税务制服着装管理等制度和办法,资产管理逐步规范。

建立财务监管制度。制定国税系统财务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和财务公开暂行办法,财务监督体系逐步确立。

(二)各项财务改革稳步推进

“十一五”时期,国税系统财务管理工作适应深化财政管理改革的要求,积极推进各项财务改革。

全面推行定员定额改革试点。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国税系统所有预算单位,分五批开展中央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定员定额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果。全系统预算管理意识显著增强,经费水平差距逐步缩小,经费保障程度有所提高,为建立基本支出标准体系,科学编制预算,解决基本支出经费来源,奠定了坚实基础。

全面实施国库集中收付改革。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国税系统用三年时间,将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全面覆盖到所有预算单位。通过改革,预算执行监督得到加强,经费收支行为不断规范,拨付资金的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

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按照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国税系统取得的所有收入,包括其他收入、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和出租出借收入,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认真执行国有资产收入收缴管理规定,从2010年起,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出租出借收入全部上缴国库和中央财政专户。

完成税务服装改革。按照总局统一部署,从2007年下半年起,全国税务系统开展了税务人员着装以来第一次全面换装,截至2010年,用三年时间圆满完成了新款制服的换装工作。通过全面换装,改善税务服装制式面料,提高税务服装品牌质量,对规范税务系统着装管理、改善税务人员精神面貌、提升税务干部社会形象,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收到了良好效果。

(三)经费保障能力日益增强

“三个倾斜”原则有效贯彻。五年来,国税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经费向“基层、征管和中西部困难地区倾斜”的原则,严格落实基本支出最低保障线制度,优先安排税收征管、纳税服务、征管信息化建设资金,动用机动经费、结余资金和其他收入,加大对受灾地区、困难地区和基层单位的资金投入,区域经费差距较大的矛盾有所缓解,税收征管和基层工作条件进一步改善。

经费保障力度不断加大。五年来,中央和地方财政加大对国税事业支持力度,“十一五”期间,国税系统经费总量比“十五”增长28.3%。通过完善基本支出定员定额改革,落实离退休人员津补贴政策和住房改革政策,国税系统基本支出保障程度有所提高。通过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对国税事业发展的支持,经费紧张的状况得到有效缓解。通过加快推进税务信息化建设,加大中央财政对金税工程建设资金和金税运行维护资金支持力度,国税系统信息化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通过设立专项经费,有力地促进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质量效率的提高。

办税条件不断改善。“十一五”期间,国税系统积极稳妥地推进基建经费体制改革,适当集中基建资金,专项解决基层危房办公等问题,有效改善了国税系统基层、征管工作和办税条件。特别是面对汶川、玉树地震以及水灾、雪灾等自然灾害,积极争取中财拨款和筹措安排救灾和灾后重建资金,为国税系统灾后恢复重建,妥善安排职工生活,及时恢复税收征管提供了财力保障。

(四)财务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不断提高

预算管理更加规范。加强预算基础工作,规范预算单位设置和预算编制程序。狠抓预算执行,建立预算执行责任制度,强化预算执行分析和监督,切实提高预算执行率。加强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压缩和控制结转资金规模。严格贯彻落实中办、国办文件精神,狠抓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压缩出国费等“三项经费”预算支出。

会计管理更加严密。通过全面推广使用国税系统网络版财务管理软件,严格执行国税系统行政事业会计核算和财务处理等一系列制度办法,会计核算质量不断提升。加强国税系统银行账户管理,认真开展基本存款账户和零余额账户自查、年检和专项检查,防范和控制会计风险,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拨付。

资产管理不断加强。深入开展清产核资,逐步建立资产监管系统。严格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国有资产和公务车辆配置处置管理,优化资产管理流程,提高资产管理质量和效率,确保资产安全和完整。

基建管理日趋完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的规定,严格控制基建投资规模。严格落实立项审批、开工审批、竣工结算审核、竣工财务决算审批制度和基建管理责任状制度,从严审核项目立项和开工,完善基建项目库管理,加强基本建设过程管理和基本建设竣工决算管理。开展国税系统基建项目调研,完善基建项目管理体制,改善基层和困难地区办公条件。

(五)财务监管机制逐步形成

财务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全面推行网络版财务管理软件和国库集中收付软件,逐步提升软件使用功能,积极探索基础数据共享和有效衔接,为规范管理、提高效率、实时监控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财务公开力度不断加大。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和国税系统财务公开暂行办法,结合国税系统财务工作实际,采用情况通报、会议传达、网络发布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开财务管理规章制度、重大财务管理事项和日常财务工作动态,增加财务工作透明度。积极推进国税系统部门预算公开,主动向社会公开国税系统2010年预算收支表,接受社会监督。

内控机制逐步完善。按照责任明晰、分权制衡、流程制约、风险管理、信息化运行的内控机制建设要求,全面梳理排查财务管理风险点,完善岗责体系,规范和优化工作流程,健全财务监管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强化对预算分配权、资金使用权、基建项目审批权、固定资产处置权等方面的监督制约,确保财务管理权的规范、透明、高效运行。

目标责任考核有效实施。落实财务管理目标责任制,对预算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基建管理等各项工作进行全面考核,推动财务管理逐步向工作绩效定量化、过程监督数据化、管理评价科学化的方向迈进,促进各项财务工作的落实、改进和提高。

日常监督检查得到加强。针对财务管理各个重要工作环节,采取监督检查与日常管理相结合、自查与内部审计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及时监控分析和研究解决预算编制与执行、财务收支、项目经费使用、资产和基建管理等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有效促进各项制度的落实和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

(六)财务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

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各级国税机关财务管理组织体系基本确立,财务机构设置进一步规范。截至2010年底,全国36个省级国税局均已单独设立财务机构,财务工作人员311人,单位平均8.6人;全国521个地(市)级国税局中,财务工作人员2767人,其中,390个单位单独设立了财务机构,占总数的74.86%。县(区)级国税局均已实现了财务的归口管理。

教育培训力度不断加大。“十一五”期间,各级财务部门适应财务管理的新要求,加强学习型组织建设,自觉更新知识和优化知识结构,加强财务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和政策业务培训。五年来,总局举办一期省级国税局主管局长高级研修班,连续五年举办国税系统财务处长高级研修班,各级国税部门也按照“层级管理、分级培训”的原则,有计划、分层次、多渠道地组织开展财务干部专业知识培训和业务技能培训,不断加大预算、基建、资产管理、国库集中支付和会计核算的培训力度,为提高财务干部的政策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起到了促进作用。

廉政作风建设日益强化。各级财务部门深刻认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作风建设。以树立宗旨观念和加强廉洁从税教育为龙头,财务干部纪律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不断强化,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以规范岗责、完善制度、推进内控机制建设为重点,覆盖财务管理各环节的监督制约机制逐步确立并有效运行。以强化目标责任制考核和监督检查为抓手,财务管理各项制度和工作目标任务得到了有效实施。

干部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各级财务部门和广大财务干部按照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要求,着力增强大局意识、法治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不断改进管理手段和监管方式,努力提高财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树立和提升了财务干部的良好形象。国税系统部门决算连续5年荣获全国一等奖,部门预算编制首次评比荣获三等奖,基建决算和企业决算连续5年受到财政部通报表彰,资产清查、决算、配置计划编报和节能减排统计工作也分别受到财政部、国管局的通报表彰。

总的看,过去的五年,是财务工作在改革中砥砺奋进,攻坚克难,创造辉煌成绩的五年,是各级财务部门服务大局、团结拼搏、实现崭新跨越的五年。广大财务工作者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尽职尽责,默默奉献,付出了辛勤的汗水和艰辛的劳动,为服务税收事业科学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在此,我代表总局党组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总结“十一五”时期财务工作,我们深刻地体会到,工作实践中积累的许多有益经验,为新时期财务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十分宝贵的精神财富:

第一,坚持服务中心,保障大局的根本方向。服务税收中心工作,保障税收工作大局,是财务工作的基本职责、工作目标和根本任务。五年来,我们始终紧紧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这一新时期税收工作主题,着力增强服务大局意识,努力提高经费保障水平,优化支出结构,较好地处理保障税收事业发展与降低征税成本之间的关系,切实加大对税收征管、税务稽查、纳税服务、信息化建设和基层税收工作的资金投入,充分发挥财务工作的服务和保障作用,为税收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了财力保障。

第二,坚持深化改革,创新机制的基本思路。改革创新是财务工作蓬勃发展的不竭动力。五年来的财务工作实践证明,无论是定员定额试点、国库集中收付和“收支两条线”等各项改革措施的推进,还是预算、支出、资产和基建管理制度的创新,无一不是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的结果,无一不是迎接新挑战,深化财务改革,实现制度创新的结果。过去所取得的成绩,得益于深化改革,创新机制,今后财务工作的发展,仍然需要我们准确把握财务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用科学的态度、改革的方法,积极探索和创新财务管理体制机制。

第三,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管理的根本方针。依法理财是财务工作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科学管理是提升财务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五年来,我们牢固树立法制观念,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强化责任意识和纪律约束,使整个财务工作在法律、法规和制度的框架内运行。我们将科学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贯穿于财务工作始终,积极探索财务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大力推进科学化、精细化、信息化和专业化管理,优化业务流程,合理配置资源,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控制支出标准,厉行节约,精打细算,发挥财政资金最大效益。

第四,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和谐的核心理念。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促进和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五年来,我们把以人为本、促进和谐作为财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增强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加大税收宣传、纳税服务、“两证三代”、协税护税等方面的资金投入,认真落实经费分配向征管、基层和困难地区三个倾斜的原则,积极解决基层和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进一步改善基层的办公办税条件,为营造良好的税收征纳关系,安定和谐的内部环境,共建和谐税收提供了财力保障。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财务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经费体制需要进一步理顺,经费保障程度有待提高,经费结构需要调整和优化;财务制度还需进一步健全,管理方式有待进一步创新;预算观念需要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力度需要加大;财务基础和基层建设亟待加强,财务干部的综合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一定要从完善体制机制和研究具体措施入手,认真加以解决。

二、理清思路,未雨绸缪,全面落实“十二五”时期财务工作任务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站在历史的新高度,从战略全局出发,明确提出了制定“十二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描绘了我国在新世纪第三个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肖捷局长在去年年底召开的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指出,全国税务系统要认真学习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并明确提出“一个牢记,四个必须”的总体要求,即:始终牢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使命;必须坚持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工作主题;必须抓好纳税服务、税收征管的核心业务;必须推进专业化、信息化的管理方式;必须完善人才强税,廉洁从税的保障机制。

各级国税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和“十二五”时期税收发展规划纲要对财务工作提出的各项要求,准确把握“十二五”时期财务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充分发挥财务工作服务保障的职能作用,努力开创“十二五”时期财务工作新局面。

去年以来,中央75个部委部门预算首次向社会公开,迈出了预算公开的坚定步伐,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的普遍关注,充分表明预算公开民心所向,大势所趋。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加快实行财政预算公开,让人民知道政府花了多少钱,办了什么事”,表明了中央政府对于预算公开的坚定决心。各级财务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预算公开对新时期财务工作的现实意义和产生的深远影响,站在建设服务型、廉洁型政府和节约型机关全局的高度,深入分析深化公共财政体制改革,推进预算公开对衡量财务工作标准提出的新课题,深刻认识推进税收事业科学发展对提高财务保障能力的新要求,全面把握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对创新财务管理体制机制的新形势,审时度势,未雨绸缪,理清思路,明确“十二五”时期财务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扎实推进各项财务工作向纵深发展。

 根据新时期的形势和任务,结合“十二五”时期税收发展规划纲要对财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十二五”时期国税系统财务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总体要求,围绕中心工作,服务保障大局,坚持依法理财,强化科学管理,深化财务改革,健全体制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推行专业化、信息化管理方式,充分发挥保障服务职能作用,为推动税收事业科学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十二五”时期财务工作要努力实现以下主要目标和任务:

——经费保障体制机制逐步完善,中财保障程度明显提高。

——财力资源有效配置,经费收支结构进一步优化。

——财务管理规范有序,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

——收支行为实时监控,财务风险有效控制。

——基础基层建设得到强化,管理手段、队伍素质显著增强。

为实现上述目标和任务,“十二五”时期,各级国税部门应着重把握以下几点:

(一)必须把保障大局、服务基层作为财务工作的首要职责。服务与保障是财务工作的基本职能,只有找准财务工作在整个税收工作中的位置,不断增强保障大局、服务基层的意识,才能牢牢把握财务工作的根本方向。在去年召开的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肖捷局长明确要求,各级税务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十二五”时期税收发展规划纲要,为做好“十二五”时期财务工作指明了方向。各级财务部门要站在保障工作大局的高度,始终牢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使命,紧紧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工作主题,深刻认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税收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准确把握“十二五”时期税收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全面落实“十二五”税收发展规划纲要。要深入分析财务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切实解决财务工作阻碍税收事业科学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努力实现“十二五”时期财务工作的主要目标和任务。要把以人为本、服务基层的核心理念贯穿于财务工作始终,满腔热忱地为基层服务,不论是制定政策、布置工作,还是调查研究,解决问题,都要把服务基层放在首位。只有这样,财务工作保障和服务的职能作用才能得到充分发挥,才能为“十二五”时期税收事业科学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必须把完善经费保障机制、提高经费保障水平作为财务工作的头等大事。2002年,取消“两税”挂钩,实行部门预算以来,国税系统形成了以中央财政为主、地方财政为辅的双轨制经费体制。这种体制对于改善国税系统征管手段和办税条件,保证税收各项工作的开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预算管理不断规范、预算约束机制不断强化,国税系统中财拨款总量不足和经费结构不合理的深层次矛盾逐渐浮出水面,地区之间、单位之间经费差距较大,困难地区和基层单位经费保障不足,地方财政补助也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这种状况,不利于预算编制与执行,势必加大财务管理风险,制约国税部门的公平执法,影响税收工作的正常运转和基层队伍稳定。对此,总局党组高度重视,去年十二月,肖捷局长在办公厅报送的调研报告上明确指示:“有关经费保障问题,请将各类情况汇总后,专门向财政部反映,争取尽快解决。”为落实肖局长的批示精神,我们就国税系统经费保障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有关建议,向财政部作了专题汇报。总的思路是,通过深化经费体制改革,逐步理顺国税系统财务关系和经费渠道,按照“人员经费中财拨款全额保障,公用经费按标准逐年提高”的原则和总体规划、先易后难、先低后高、分步实施的步骤,完善基本支出定员定额标准,逐年解决国税系统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中财拨款经费保障问题,逐步缩小地区之间、单位之间经费水平差异,努力实现中财拨款保障程度明显提高的工作目标。

(三)必须把深化改革、创新制度作为提高财务工作质量效率的根本途径。改革创新是推动财务工作不断完善、发展的不竭动力。财务工作要实现科学化、精细化、专业化、信息化管理,必须适应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和预算公开的新形势,按照“十二五”时期税收发展规划纲要对财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要通过深化各项财务改革,解决现行财务管理体制机制难以克服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要用改革的思路和方法,创新管理理念,转变管理方式,改进管理手段,努力实现理念更新、制度创新、手段革新。要进一步更新观念,强化预算约束,把科学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作为财务工作的基础和前提。要强化风险意识,把风险管理贯穿于财务工作各个环节,通过构建责任明晰、分权制衡、流程制约、风险管理、信息化运行的部门内控机制,促进财务管理规范、透明、高效运行。要加快制度创新,通过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体系,创新财务管理体制机制,解决财务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度缺失和管理漏洞。要不断改进管理手段,大力推进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通过全面整合和建设财务基础信息数据库,实现信息共享,完善和提升财务管理软件功能,加快推进预算和基建管理软件的开发应用,加强对财务管理全过程的实时监控与分析,进一步提升财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四)必须把强化“两基”建设、提高队伍素质作为财务工作的重要保证。“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如果把财务工作比作汽车,财务基础和基层就是汽车轮子,干部队伍就是汽车驾驶员,两基建设和队伍素质作为财务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着眼于夯实基础,优化工作流程,完善岗责体系,强化会计核算管理,加强财务基础数据的整理和分析,摸清财务家底,及时反馈存在的问题,为预算执行打下坚实基础,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要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按照财务管理岗责规范的要求,强化基层财务机构设置,配齐配强财务人员,为基层财务工作的开展提供组织保障。要高度重视财务队伍建设,着眼于建设服务型、廉洁型政府和节约型机关,着眼于更好地服务税收事业科学发展,全面推进财务干部队伍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廉政建设,努力提高财务干部的政治理论素质和政策业务素质,不断增强把握大局、服务基层的能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良、勤政廉洁的财务队伍,为圆满完成“十二五”时期财务工作的目标和任务提供坚强保证。

三、厉兵秣马,锐意进取,努力实现2011年财务工作良好开局

2011年,既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庆祝建党90周年的重要之年。做好今年的财务工作,意义重大。各级国税部门要按照“十二五”时期财务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以更加昂扬的斗志和更加扎实的工作,努力实现“十二五”时期财务工作的良好开局。

(一)健全财务制度,促进依法理财

健全内控监管制度。按照加强财务管理和落实“两权”监督制约机制的要求,进一步健全财务管理内控机制,明确岗位职责,制定下发国税系统财务管理岗责规范;根据工作实际,修订国税系统财务公开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加强预算管理制度。积极推进国税系统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发挥定额标准在预算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

规范收支管理制度。研究制定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明确专项经费开支范围和支付标准,规范项目支出管理程序,防范财务风险。制定国税系统会计基础规范,修订网络版财务软件操作手册,研究制定国税系统人员经费的管理办法。

完善资产管理制度。按照中央严格控制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用的有关规定,修订国税系统公务车辆配备管理暂行规定。

健全基建管理制度。研究完善现行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细化基建项目过程管理和建设标准,研究制定国税系统基本建设管理办法及配套的各项管理制度。

(二)推进财务改革,完善体制机制

完善定员定额试点改革。按照逐步理顺国税系统经费体制,建立正常经费保障机制的总体规划,今年要在规范国税系统津贴补贴政策的基础上,从解决津贴补贴资金、离退休经费、住房公积金和医疗保险费等四项经费来源入手,完善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定额标准。同时,做好实物费用标准与公用经费定额的转换和衔接,完善公用经费定额标准。

深化国库集中收付改革。严格按预算批复编报和细化用款计划,加强对直接支付和疑点信息的管理,确保预算资金拨款及时到位。按照财政部总体部署,深化公务卡改革,将改革平稳推进到所有具备条件的基层预算单位。逐步将国税系统实有资金账户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并实行动态监控。

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规范非税收入管理,严格执行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收入上缴管理规定,做好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和出租出借收入收缴与预算支出安排的各项工作。

()加强财务管理,强化财务职能

强化预算管理。2011年部门预算已批复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执行。要牢固树立预算管理理念,提高对预算认识的高度和深度,努力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增强预算分配的科学性,统筹考虑、合理使用结转资金,把预算分配和结转资金管理、预算执行进度结合起来。要狠抓预算执行,提高预算执行率,建立健全预算执行责任制度,明确经费使用部门、政府采购部门、财务部门、督查内审部门和监察部门预算执行的工作职能,加强协调配合,既各司其职,又各负其责,做到“不缺位、不越位”。要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情况动态分析监控,各级预算单位要建立预算执行情况定期分析、通报、约谈、督办等制度,对预算执行及时跟踪问效,切实提高预算执行率。

根据财政部预算执行与预算分配相衔接的管理要求,提高预算执行率已经成为考核预算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指标,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有效途径。从去年部门决算反映的情况看,各地区和各单位预算执行进度不均衡,基本建设经费、金税三期建设资金和“三代”手续费结转资金规模较大。因此,今年总局重点对上述三项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控,特别是基本建设结转资金有较大的压缩空间。要对已安排资金的基建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在此基础上,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管理,统筹安排基建经费,有效压缩基本建设结转资金。对预算执行不力的地区,总局将采取财政部的做法,相应扣减经费。

严格支出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坚持勤俭节约,严格控制公用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实行零增长,其中,车辆购置及运行费按已批复的预算再压缩2%。各级国税部门要把控制压缩“三项”经费作为一项政治纪律严格执行,执行中任何单位不得突破今年批复的预算规模。要按照中央部署,认真组织开展清理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和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落实目标任务,抓好检查整改,注重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继续做好规范津补贴工作,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六部委关于规范津补贴的政策规定,耐心细致地做好政策解释工作,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干部队伍稳定。

加强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今年,总局将在财政部、国管局核定国税系统公务用车编制的基础上,重新修订《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务车辆配备管理暂行规定》,核定公务用车编制,明确公务用车配备标准和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做好专项检查工作。加强房屋建筑物类资产处置管理,各省国税局要按规定的权限,加大闲置房屋处置力度,提高处置效率,确保资产处置规范、安全。推进车购办资产划转工作进程,要在明确车购办资产划转原则和方案的基础上,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经与财政部、交通部沟通,总的思路是,以省为单位推进车购办资产划转。凡是国税、交通两个部门能够达成一致划转意见的,经所在地财专办审核后办理划转手续,或按程序报财政部审批后办理划转手续;不能达成一致划转意见的,由当地财政专员办协调推进资产划转工作。各级国税部门要主动与当地交通部门协调沟通,积极推动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加强基本建设管理。一是大力压缩基建结转资金。对已安排资金的项目,尚未启动开工准备的,要抓紧进行前期准备工作;具备开工条件的,要加快施工进度,减少基本建设沉淀资金。二是完善基建项目库管理。结合基建经费安排情况和体制调整情况,完善项目库入库与排序管理,促进项目库管理与预算资金安排有效衔接。三是加强基建项目审批管理。进一步强化基建项目的立项及开工审批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审核与审批,从严控制基建项目的建设规模和投资,规范维修改造项目单位造价标准,从严审批追加投资概算。四是加强基建项目建设过程管理。对大中型基建项目,推行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加强项目施工过程管理和监督。五是加强项目竣工结算和财务决算管理。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长期未办理工程结算和财务决算的项目遗留问题。对已竣工的项目,要按照规定及时办理竣工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防止形成新的遗留问题。

(四)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监督

从去年审计署对18个省国税系统财政收支审计和国税系统内部审计的结果来看,各级预算单位在预算、资产、基建、专项经费和财务收支管理等方面,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违反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问题。主要表现在:预算编制与执行差异较大,财务收支、会计核算和现金管理不够规范,专项经费扩大支出范围和标准,越权审批基建立项,超面积超标准建设,资产配置处置不规范,内部控制执行不严格等。这些问题的存在,表明财务管理在制度上存在漏洞,执行上也不够严格,部分财务管理人员素质还不够高。对此,总局党组高度重视,要求全面落实整改意见,提出落实整改的具体措施。各级国税部门要从维护税收工作大局,严肃财经纪律,树立国税部门良好形象的高度,深入剖析存在问题的主观原因和客观因素,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改意见落实到位。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属于能够立即整改的,要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对存在体制和制度障碍、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研究制定整改措施,通过完善体制机制和财务制度堵塞漏洞;对于严重违犯财经纪律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

各级财务部门要以此为契机,认真对照检查,举一反三,对财务制度、业务流程和监管方式进行全面梳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范财务风险,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在这里,我再强调几点:一要加强预决算管理,各级预算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要全部纳入部门预决算,在部门预、决算中真实、完整反映,从源头杜绝“小金库”问题的发生。二要规范资金支付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批复、财务审批手续、用款计划、项目进度、经费支出范围和标准支付资金,预算安排和资金支付都要做到依据合法,标准明确,程序规范,手续完备。三要积极稳妥地推进预算公开,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和财政部统一格式和口径,做好国税系统部门预决算和公务出国、公务用车、公务接待“三公”经费向社会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

加强学习型组织建设。适应财务管理的新要求,自觉学习政治理论和政策业务,加快知识更新,优化知识结构,不断提高政策执行、专业技术、改革创新、综合协调等方面的能力。强化财务管理专业化培训,有计划、有针对性、分层次地举办财务分管局领导、财务处(科)长和业务骨干以及各类业务操作培训班。今年,总局将举办财务处长培训班和预算管理业务培训班,各地也要根据工作需要,进一步强化政策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财务干部政策业务素质。

加强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财务干部廉洁从政教育与监督,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大力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全面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完善岗责体系,规范工作流程,健全管理制度,确保财务管理权规范高效运行。加强财务干部作风建设,着力增强宗旨观念和责任意识,坚持求真务实,爱岗敬业,加强内外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努力提高服务大局、服务征管、服务基层的能力和水平。

深入基层开展专题调研。继续完成经费保障情况、专项经费管理、基本建设情况、地震灾后重建、财务公开事项等专题调研课题。针对财务管理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掌握基层财务状况,为基层排忧解难,为服务税收工作、改进财务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加强基层建设和内部管理。按照规范财务管理岗位职责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基层财务机构,充实人员配备,特别是加强县级财务力量,夯实财务基础。明确人员分工和细化工作流程,确保财务工作运转顺畅。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强化目标责任制考核,加强内部工作衔接和外部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各级领导和各部门对财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确保财务工作上下通达、左右协调、内外沟通、顺畅运转。

同志们,今年是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再过一个多月,我们将迎来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周年。我们一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创新财务管理体制机制,服务税收事业科学发展,为开创“十二五”时期财务工作的崭新局面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