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吨龙门架标准:“骆家辉亲属欠款案”警示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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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08日 14:01:32
来源: 环球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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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驻华大使骆家辉先生的岳父及内兄拖欠宁波某公司逾千万美元货款事件的影响,正在中国媒体中发酵。此案之所以会引起越来越多的公众关注,原因并不仅仅是拖欠者系骆家辉岳父和内兄,因为从已经披露的材料来看,没有证据表明骆家辉在其内兄所开的EML公司中持有股权,骆家辉也没有参与该公司的具体经营,被拖欠方也没有这样指控骆家辉。问题是EML公司在与被拖欠方往来时,充分利用了骆家辉的招牌,而且骆家辉在华盛顿州长任上和卸任州长之后曾多次考察被拖欠方公司,并在政府领导面前点名提到了该公司。
    这样一来,无论是中国还是美国公众,都有可能认为骆家辉没有很明确地划清自己作为美国政府官员的公务和其本人、其家族成员商业利益之间的界限,要求他提供证据洗清自己责任的压力会上升。暂且不提此案最终结果如何,作为全球头号对外贸易大国和迅猛崛起的新兴对外直接投资大国,我们可以从中汲取什么教训?
首要的教训是,我们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官方、半官方机构人员不能出于私人感情或渊源而给予某些企业格外照顾。我们派驻海外保护本国经济政治权益的外交官员和其他官方、半官方机构人员越来越多,他们要一视同仁地照顾海外中国企业、华商、华工、华人的权益。根据国家政策法规,他们对某些涉及国家战略利益的海外中资企业投入较多精力,这是正常的,也是正确的;但某些人在分配精力和外交资源时会不会不是从国家政策法规出发,而是把手中的公共权力当作照顾私人感情或渊源的工具呢?这需要严加防堵。
美国驻华使馆遭遇骆家辉先生亲属拖欠风波困扰是偶然也是必然,因为这个国家有着“商人领事”的传统。在鸦片战争后的五口通商时期,只有英国一个国家派出官员到中国担任领事,其他各国驻华领事多数由商人兼任。这种“商人领事”传统在历史上就给美国与东道国的关系造成巨大困扰,因为他们习惯于拿美国的外交资源为自己的私人商业利益服务。
尽管美国国会于1855年通过一项“改组美国外交和领事体制”的决议案,次年又决议禁止美国驻外领事兼营商业,美国的商人领事“时代”由此结束,但从1849年到1861年,美国驻厦门领事这个职位都由布拉特雷和希亚特两大商人家族当作私产继承授受。直到现在,美国不少驻外大使职位仍然是总统对大捐助者(极有可能是大商人)的酬庸,包括一些驻大国的外交职位。
新中国从一开始就坚持外交官是纯粹的官员,从而避免了上述问题。今天,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我们需要不断更新我们的外事管理体制,避免类似骆家辉式的案子在中国发生。(作者是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  梅新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