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排一体头枕安坐垫图:把 “水” 挤 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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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文论中有许多饶有兴味的故实,黄犬奔马句式的优劣引发的一场争论就是其中之一。这个争论是从穆修、张景造朝,遇见奔马践死黄犬,他们两人试就这件事情记述下来以较优劣的故事引起来的。从沈括的《梦溪笔谈》到冯梦龙的《古今谭概》几家笔记的作者,围绕这个问题先后发表了自己的意见。1960年7月20日和7月28日的《人民日报》也曾发表过周溶泉、玉青等先生对这个问题的意见。据《梦溪笔谈》第257条载,穆修和张景进宫早朝,在东华门外遇见奔马践死黄犬一事,他们两人试就这件事情记述下来以较工拙。

张景说的是:有犬死奔马之下;

穆修说的是:马逸,有黄犬遇蹄而毙。

《古今谭概》、《唐宋八家丛话》也同样记有这个故实,只不过书其事者却是欧阳修和他的翰林同僚。

欧阳修说的是:逸马杀犬于道;

他的同僚说的是:有犬卧通衢,逸马蹄而死之。

欧阳修随后发表评论说,要是象后面这位同僚那样去写史书的话,再长的篇幅恐怕也还不够用。

参加工拙论讨论的有《梦溪笔谈》《扪虱新话》《挥犀》等。这些著作虽然没有直接地提出新的句式,但在记述这个故事本身的时候,间接地提出来了。

《梦溪笔谈》的是,……适见有奔马践死一犬,两人各记其事,以较工拙。

《唐宋八家丛话》的是:欧阳公在翰林日与同僚出游,有奔马毙犬……

《古今谭概》说的却是:欧阳修在翰林时,尝与同院出游,有奔马毙犬……

陈望道先生在他的《修辞学发凡》里,按上述各家的说法列成六种句式,并认为各种意见不能统一,是因为“意思有轻重”,“文辞有宾主之分”,不能凭空抽象地判定孰优孰劣,没有什麽争论的必要。有的意见则认为,用计算字数的方法去“评头品足”机械孤立,未免过于拘泥和呆板。而笔者认为,古今中外知名作家的经验之谈都一无例外地说明:“所谓写得好,就是知道用恰当的字去表现一种思想,或一种感觉,将所要说的留下一种强烈的印象”(左拉)。有的作家甚至把字句的简洁精练看成是创作活动中“最大的智慧”和“头等优点”。

当然,简洁、精练不等于隐晦和贫乏。有内容的东西,长一点也是必要的。但是,我们通常说的“简练”,正是要“竭力将可有可无的字、句、段删去,毫不可惜”,鲁迅先生曾经十分明确的指出:“可省的处所,我决不硬添”(《南腔北调集·我怎麽做起小说来》)。刘勰早在《文心雕龙》的“炼字”篇中说过“人之立言,因字而生句,积句而为章,积章而成篇”,因之,“缀字属篇,必须练择”,原因是,句、章、篇之间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篇之彪炳(光华、光彩),章无疵也;章之明靡(美好),句无玷也;句之清英(精粹),字不妄也”。由是“振本而末从,知一而万毕”,进而他又提出了“富于千篇,贫于一字”的见解。高尔基也曾说过“用最少的语言,表现最多的事物”。这里所说的“千篇”“一字”“最少”“最多”显然指的是数量。这就是说,作家们在自己的创造性劳动中,总是力图用最经济的手段,包括最简练的语言,去获得最大的效益,亦即“要使句子里没有一个多馀的字”就能准确、鲜明、生动地表现自己对生活的理解。为此,作家把关心和锤炼字句作为提高语言修养的必要条件。为我们所熟悉的诗人马雅可夫斯基,在写作中常常因为想把一个字安排妥贴而在万千吨语言矿藏里淘选。所谓“为求一个字,耐得半宵寒”。由此可见,在词汇和概念的汪洋大海中,寻求最合适的字眼,需要付出多麽艰巨的劳动。

总之,欲求文之工,必先求字之不妄。车尔尼雪夫斯基在谈到什麽是艺术性的时候说道:“艺术性就在于每个字句都不仅要用得恰当,而且它还应该是必须的,不可避免的,要尽量少用字。没有简练,就没有艺术性。”车尔尼雪夫斯基“要尽量少用字”的意思,正是既要使句子干净、简洁,又要把作者所理解的生活反映出来。更有甚者,知名作家把写作技巧竟直接说成是“删掉写得不好的地方的技巧”(契诃夫),他们在语言运用上决不挥霍,宁肯吝啬些,再吝啬些,而把每个字每句间的联系再三“挤紧”,直至每个字都在起作用为止。其目的无非是要求自己的作品在句子里没有多馀的字,而“把一切烂污尘芥都扬了去,把水晶体上的瑕斑磨了去”。作家们在技巧上刻意用心的是,极力能用削得发尖的语言去深翻生活的土壤。加里宁把这个扬尘芥、磨瑕斑的过程称之为“挤水”。以这种尺度去衡量上面的句式,真正是“挤”干了“水”的应该是“逸马杀犬于道”。因为在这七种句式中,它以最紧凑的六个字,比较完整准确地描述了事件,包括主、受事双方,和事件发生的简要情况及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