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路管理局官网:日本企业扩展在华事业新动向与我国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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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企业扩展在华事业新动向与我国对策


刘昌黎

东北亚学刊 2010.3

 

内容提要:今后三年,日本企业将继续以中国为中心扩大海外事业,其重点是扩大当地销售和当地生产。这既给我国带来了进一步引进日本资金、技术、管理和人才的机遇,也使我国企业面临着日本企业进一步占领和冲击中国市场的挑战。对此,我国企业必须未雨绸缪,早作准备,既抓住机遇,又迎接挑战。

关键词:日本企业 在华事业 新动向 我国对策

 

2009年11-12月,日本贸易振兴机构对其所属的3110家会员企业的海外事业(贸易、业务委托、直接投资等)意向进行了调查[1],调查内容包括开展国内外事业的意向与基本方针、具体内容等。其中,935家回答企业的调查结果显示,伴随日本经济初步走出金融危机和经济衰退的阴影,日本企业扩大海外事业的信心正在恢复,以亚洲特别是以中国为中心进一步扩大海外事业的企业显著增多了。

一、概况

1.现状

在回答调查的935家企业中,已经拥有海外事业据点的企业为581家,占62.1%,尚无海外事业据点的企业为354家,占37.9%。在已经拥有海外事业据点的581家企业中,在中国开展海外事业的占74.9%,为435家,超过在美国的260家、在泰国的221家和在西欧的182家。

日本企业海外事业的主要内容是开展当地销售和当地生产,其他是开展地区性统一管理业务(地区总部)和进行研究开发等。在已经拥有海外事业据点的日本企业中,在海外建立销售网点的占71.1%,建立生产工厂的占63.3%,建立地区总部的占18.1%,建立研究开发性机构的占14.8%,建立其他机构的占20.1%(包括同时开展上述业务的重复统计)。

日本企业在中国开展当地销售和当地生产的比率都为最高,各占回答企业总数的49.2%和46.8%,分别高于在美国的36.7%和17.4%、在泰国的25.6%和21.9%、在西欧的25.5%和10.5%、在香港的22.4%和2.1%、在台湾省的22.2%和9.5%、在新加坡的21.0%和4.3%、在韩国的18.6%和7.6%;开展地区总部业务和研究开发业务的各占10.2%和8.1%,所占比重虽然尚小,也分别高于在美国的7.4%和6.2%、在泰国的1.9%和2.1%、在西欧的7.9%和4.3%、在香港的0.2%和3.8%、在台湾省的1.2%和0.7%、在新加坡的0.9%和5.0%、在韩国的1.9%和1.0%。

可见,日本企业的海外事业是以亚洲特别是以中国为中心而展开的,以当地销售和当地生产为主,日本企业的在华事业已经全面展开了。

2.海外事业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和主要竞争对手

(1)海外事业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当前,日本企业在开展海外事业中所面临的主要问题,是中低档产品的价格竞争激烈,占回答企业总数的49.0%;其它问题依次是公司缺乏熟悉当地市场的人才占37.8%,难以建立低成本的生产服务体系占37.5%,中档产品的生产和服务很难实现与竞争对手的差别化占33.3%,市场信息不足占32.6%,赊销款、销售货款回收困难占30.2%,难以确保中低档产品的新销路(缺少可信赖的代理店和直营店)占27.1%,低成本产品和服务的开发困难占24.0%,难以把握当地中低档产品的需求动向占12.2%,难以建立中低档产品的售后服务体系占11.8%,企业品牌知名度下降占7.6%。

(2)海外事业的主要竞争对手。日本企业开展海外事业的最主要竞争对手是中国企业,占回答企业总数的46.5%;以下依次是当地企业占43.8%,日资企业占31.9%,韩资企业占25.7%,欧资企业占24.3%,美资企业占15.6%,台资企业占13.9%。尽管如此,日本企业继续中国扩大经营的意欲依然强烈。

3.今后三年开展海外事业的方针

从今后三年开展海外事业的方针看(见表1),准备扩大现有事业规模的企业占回答企业总数的56.0%,其中,制造业、商业企业占60.1%,与2008年分别提高5.7个百分点和7.3个百分点。相比之下,准备维持现状的企业占27.9%,准备缩小事业规模或准备撤退的企业占1.9%,没有海外事业打算的企业占9.2%,与2008年相比,分别下降5个百分点、0.1个百分点和0.3个百分点;其中,制造业、商业企业的上述比率各为28.3%、1.8%和6.3%,与2008年相比分别下降5.4个百分点、0.3个百分点和1.2个百分点。与2004-2007年的调查相比,准备扩大现有事业规模的比率虽然还没有恢复到历史最高水平,但与2008年调查相比明显提高,则意味着日本企业在初步摆脱美国金融危机和经济衰退的阴影之后,又重新燃起了扩展海外事业的热情。

表1  日本企业今后三年扩展海外事业的方针

                                         (已开展海外事业的企业统计,单位:%)

调查年度

扩大海外事业

维持现状

缩小、撤退

无计划

不明、未回答

合计

制造业、商业

合计

制造业、商业

合计

制造业、商业

合计

制造业、商业

合计

制造业、商业

2004年

 

64.8

 

22.1

 

0.6

 

7.8

 

4.6

2005年

 

65.0

 

23.2

 

0.8

 

6.3

 

4.2

2006年

 

65.4

 

22.8

 

0.3

 

9.1

 

2.5

2007年

 

66.6

 

21.3

 

1.8

 

6.5

 

3.9

2008年

50.3

52.8

32.9

33.7

2.0

2.1

9.5

7.5

5.3

3.8

2009年

56.0

60.1

27.9

28.3

1.9

1.8

9.2

6.3

5.0

3.5

资料来源:日本贸易振兴机构:平成21年度日本企業の海外事業展開に関するアンケート調査概要,2010年3月18日公布。

另外,在2008年和2009年的调查中,准备扩大国内现有事业规模的企业比率分别为35.5%和38.8%,其中制造业、商业企业分别为34.1%和39.7%,都明显低于准备扩大海外事业的企业比率。可见,已经开展海外事业的日本企业将继续以海外事业为中心开展其经营活动。

4.今后三年扩大海外事业的具体内容

日本企业今后三年扩大海外事业的具体内容,仍然是以扩大当地销售和当地生产为中心,其中,高附加价值产品的生产和基础研究、新产品的研究开发继续以国内为中心进行,而产品销售、一般产品生产、面向当地市场的外观设计和新产品开发,则继续以海外为中心进行,具体情况是:①在海外扩大销售的企业占77.3%,超过在国内扩大的61.7%。②在海外扩大生产的企业占52.7%,超过在国内扩大的45.2%。其中,在海外扩大一般产品生产的企业占40.3%,超过在国内扩大的13.5%,在海外扩大高附加价值产品生产的企业占26.7%,低于在国内扩大的39.9%。③在海外扩大研究开发的企业占24.2%,低于在国内扩大的44.4%。其中,基础研究在海外扩大的占4.4%,低于在国内扩大的19.8%,新产品研究开发在海外扩大的占11.3%,低于在国内扩大的43.3%,面向当地市场的产品外观设计在海外扩大的占17.7%,略高于在国内扩大的13.5%。④地区统管业务在海外扩大的占12.8%,高于在国内扩大的7.7%。⑤物流业务在海外扩大的占16.0%,略高于在国内扩大的15.7%。

从制造业、商业企业今后三年扩大国内外事业的具体内容看(见表2),产品销售、一般产品生产将继续以海外事业为中心,高附加价值产品生产、基础研究、一般性研究开发则将继续以国内事业为中心。其中,扩大海外当地销售的占81.%,高于扩大国内的63.9%;扩大海外一般产品生产的占45.2%,高于扩大国内的14.3%;扩大海外高附加价值产品生产的占25.8%,低于扩大国内的41.2%;加强海外基础研究的占4.7%,低于加强国内的23.1%;加强海外一般性研究开发(面向当地市场的新产品开发与外观设计)的占23.1%,低于加强国内的49.0%;加强海外地区统管业务的占13.3%,高于加强国内的13.3%,加强海外物流业务的占15.5%,低于加强国内的16.3%。与2004-2007年的历次调查相比,开展上述海外事业的比率虽然都未达到以往的最高水平,但与2008年调查相比,却都有了明显的提高。

表2  制造业、商业企业今后三年扩大海外事业的内容

                                         (已开展海外事业的企业统计,单位:%)

调查年度

产品销售

一般产品

生产

高附加价值产品生产

基础研究

一般性

研究开发

地区统管

物流

国内

国外

国内

国外

国内

国外

国内

国外

国内

国外

国内

国外

国内

国外

2004年

76.0

81.9

13.6

48.2

48.8

32.8

20.4

5.4

42.6

11.9

6.5

14.3

12.4

14.3

2005年

66.7

78.5

16.7

48.1

44.6

23.0

20.4

4.8

43.3

16.9

9.4

16.9

16.0

17.6

2006年

62.3

77.4

18.7

49.9

45.2

32.9

20.5

6.7

45.2

25.4

7.0

15.1

13.8

18.9

2007年

50.3

81.7

16.3

43.3

50.5

26.3

26.9

5.1

45.1

25.5

7.3

13.3

11.1

18.3

2008年

64.0

77.4

16.3

41.6

41.1

23.3

20.2

2.8

43.8

20.8

7.0

10.3

12.8

17.5

2009年

63.9

81.1

14.3

45.2

41.2

25.8

23.1

4.7

49.0

23.1

8.5

13.3

16.3

15.5

说明:商业企业包括综合商社、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

资料来源:日本贸易振兴机构:平成21年度日本企業の海外事業展開に関するアンケート調査概要,2010年3月18日公布。

5.在亚洲和发展中国家扩大当地销售的基本方针

今后三年,日本企业在亚洲和发展中国家扩大当地销售的基本方针是:

(1)以当地企业主要对象扩大销售。日本企业资本品当地销售的主要对象是当地企业,以当地外资企业为对象的销售也将扩大。目前,面向当地企业扩大销售的企业占43.5%,今后要增加到51.1%,其中制造业、商业企业将由45.5%增加到51.8%;面向当地日资企业扩大销售的企业占40.6%,今后要减少到28.4%,其中制造业、商业企业将由38.8%减少到51.8%;面向当地外资企业扩大销售的企业占15.9%,今后要增加到20.6%,其中制造业、商业企业将由16.7%增加到21.1%。

(2)以中高收入阶层为主要对象扩大销售。日本企业在海外扩大消费品销售的主要对象,是当地的中高收入阶层。从销售对象的变化趋势看,面向中低收入阶层销售的企业继续增加,而面向高收入阶层销售的企业则有所减少,具体方针是:面向中等收入阶层销售的企业占48.3%,今后要增加到49.8%,其中制造业、商业企业将由48.4%增加到50.9%;面向高收入阶层企业占44.9%,今后要减少到40.8%,其中制造业、商业企业将由45.2%减少到38.8%;面向低收入阶层销售的企业占6.8%,今后要增加到9.4%,其中制造业、商业企业将由6.4%增加到10.3%。

(3)以中低档产品为中心扩大向发展中国家的销售。从目前情况看,日本企业在海外销售的主要是高档产品,而今后则将转向中档产品,抵挡产品销售也将增加,具体方针是:销售高端产品的企业占46.9%,今后要减少到39.3%,其中制造业、商业企业将由48.2%减少到42.7%;销售中档产品的企业占39.7%,今后要增加到44.3%,其中制造业、商业企业将由42.1%增加到46.4%;销售低档产品的企业占13.3%,今后要增加到16.4%,其中制造业、商业企业将由9.7%增加到10.9%。

(4)以中等和廉价产品为武器扩大销售。从目前情况看,日本企业在海外销售的主要是高价产品,而今后则将转向中价产品和廉价产品的销售,具体方针是:高价产品面向企业销售的企业占46.9%,面向个人销售的企业占48.2%,今后要分别减少到39.3%和42.7%,其中,制造业、商业企业将分别由49.4%和50.9%,减少到43.0%和45.5%;中低价产品面向企业销售企业占53.1%,面向个人销售的企业占51.8%,今后要分别增加到60.7%和57.3%,其中,制造业、商业企业将分别由50.6%和49.1%,增加到57.0%和54.5%.

(5)利用已经生效的FTA扩大海外销售。截止2009年末,日本已经先后与新加坡、墨西哥、马来西亚、智利、泰国、印度尼西亚、菲律宾、东盟、瑞士、越南等签署生效了EPA,这为日本企业开展海外事业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准备利用FTA开展海外事业的企业明显增加了。从目前情况看,已经利用FTA的优惠税率和正在考虑利用的企业占33.8%,比上年的27.5%提高了6.3个百分点。从具体利用情况看,利用日本-智利EPA扩大进出口贸易的企业比率都为最高,在出口企业中占36.8%,在进口企业中占36.1%,如果加上准备利用的企业,则所占比率都接近了50%。准备利用日本-泰国EPA、日本-墨西哥EPA、日本-东盟EPA和日本-越南EPA的企业也都占40%左右。另外,利用第三国FTA扩大海外销售的企业也增加了。其中,利用东盟自由贸易区扩大贸易的企业最多,约占企业总数的1/3,如果加上准备利用的企业,则所占比率超过了50%;准备利用东盟-印度FTA扩大贸易的企业占46.8%,其中,化工企业占84.6%,汽车和汽车零配件企业占70.0%。

二、以中国为中心扩大海外事业

1.继续扩大中国事业的意欲强烈

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特别是新世纪初中国经济开始新一轮高速增长以来,日本企业就一直以中国为中心扩大海外事业,这种情况现在也没有什么变化。今后三年,准备在中国扩充现有事业或开拓新事业的企业占回答企业总数的60.6%,其中制造业、商业企业为66.4%,与2008年相比分别提高13.4个百分点和16.3个百分点(见表3)。相比之下,准备维持中国事业现状的企业占21.1%,其中制造业、商业企业占21.7%,分别下降9.6个百分点和11.4个百分点;准备缩小中国事业规模或准备撤退的企业占0.7%,其中制造业、商业企业占0.5%,分别下降2.5个百分点和2.9个百分点;不开展中国事业的企业占13.4% ,其中制造业、商业企业占9.0%,分别下降1.1个百分点和2.2个百分点。

另外,根据表4的统计,今后三年在中国准备扩大出口的企业占55.3%,其中制造业、商业企业占55.5%;准备新建或扩充销售网点的企业占41.3%,其中制造业、商业企业占40.2%;准备新建或扩充生产工厂的企业占26.3%,其中制造业、商业企业占28.9%;准备扩大进口的企业占26.6%,其中制造业、商业企业占26.4%;准备开展委托业务的企业占11.3%,其中制造业、商业企业占8.7%;准备开展技术合作的企业占7.2%,其中制造业、商业企业占6.3%。

目前,准备扩大中国事业的上述比率虽然尚未达到2004年以来的最高水平,但与2008年相比都有明显的提高。这意味着日本企业从金融危机和经济衰退的阴影中走出来以后,面临中国经济率先复苏后继续增长的势头,再次燃起了扩大中国事业的热情。

表3  今后3年扩展中国事业的方针

                                         (已开展海外事业的企业统计,单位:%)

调查年度

扩大中国事业

维持现状

缩小、撤退

不开展

不明、未回答

合计

制造业、商业

合计

制造业、商业

合计

制造业、商业

合计

制造业、商业

合计

制造业、商业

2004年

 

76.8

 

12.2

 

0.1

 

7.1

 

3.8

2005年

 

69.8

 

17.8

 

0.9

 

8.0

 

3.4

2006年

 

65.6

 

16.2

 

1.5

 

11.1

 

3.6

2007年

 

63.0

 

22.4

 

1.9

 

9.8

 

2.9

2008年

47.2

50.1

30.7

33.1

3.2

3.4

14.5

11.2

4.4

2.1

2009年

60.6

66.4

21.1

21.7

0.7

0.5

13.4

9.0

4.2

2.3

资料来源:日本贸易振兴机构:平成21年度日本企業の海外事業展開に関するアンケート調査概要,2010年3月18日公布。

 

表4  日本企业今后3年的扩展中国经营的具体内容

                                  (已开展海外事业的企业的多项选择回答,单位:%)

调查年度

扩大出口

新建或扩充

销售网点

新建或扩充

生产工厂

扩大进口

开展委托业务

开展技术合作

合计

制造业等

合计

制造业等

合计

制造业等

合计

制造业等

合计

制造业等

合计

制造业等

2004年

 

60.8

 

46.2

 

39.8

 

38.3

 

9.3

 

8.9

2005年

 

54.2

 

44.8

 

39.9

 

32.9

 

11.5

 

5.0

2006年

 

50.2

 

44.4

 

34.9

 

30.5

 

10.3

 

6.5

2007年

 

53.0

 

39.5

 

33.1

 

23.6

 

6.9

 

6.9

2008年

39.7

41.7

32.6

30.1

22.8

24.5

18.4

17.2

8.2

6.1

4.8

3.7

2009年

53.6

55.3

41.3

40.2

26.3

28.9

26.6

26.4

11.3

8.7

7.2

6.3

资料来源:日本贸易振兴机构:平成21年度日本企業の海外事業展開に関するアンケート調査概要,2010年3月18日公布。

2.以中国为中心扩大海外事业

日本企业无论是扩大当地销售和当地生产,还是加强研究开发、加强地区统管业务和加强物流业务,今后三年都将继续以中国为中心而展开,其具体情况如下(见表5):①准备在中国扩大当地销售的企业占55.3%,大大高于在美国的21.2%、在泰国的17.6%和在西欧的17.2%。其中,制造业、商业企业的上述比率为57.6%,大大高于在美国的22.9%、在西欧的18.9%和在泰国的18.2%。②准备在中国扩大当地生产的企业占36.1%,大大高于在泰国的10.1%、在美国的5.2%和在西欧的3.6%。其中,制造业、商业企业的上述比率为38.4%,大大高于在泰国的11.0%、在美国的5.4%和在西欧的4.3%。③准备在中国开展研究开发的企业占14.9%,明显高于在美国的4.8%、在泰国的4.0%和在西欧的3.8%。其中,制造业、商业企业的上述比率为15.1%,明显高于在美国的4.9%、在西欧的4.5%和在泰国的4.3%。④准备在中国加强地区统管业务的企业占4.8%,准备在中国加强物流业务的企业占10.3%,其比率虽然不高,也明显高于在泰国的1.7%和2.3%、在美国的2.5%还2.3%、在西欧的2.9%和2.5%。其中,制造业、商业企业的上述比率分别为4.7%和0.9%,也都明显高于在泰国的1.6%和2.2%、在美国的2.7%和2.5%、在西欧的3.1%和2.7%。

表5 今后三年日本企业在主要国家和地区开展海外事业的比较

                                          (已开展海外事业的企业统计,单位:%)

 

中国

泰国

美国

西欧

全产业

制造业等

全产业

制造业等

全产业

制造业等

全产业

制造业等

当地销售

55.3

57.8

17.6

18.2

21.2

22.9

17.2

18.9

当地生产

  一般产品

高附加价值产品

36.1

26.5

17.7

38.4

29.7

17.5

10.1

7.8

4.8

11.0

9.0

4.7

5.2

1.9

3.8

5.4

2.0

3.8

3.6

1.9

1.9

4.3

2.2

2.2

研究开发

基础研究

新产品研发

外观设计

14.9

2.9

6.7

11.1

15.1

2.9

6.5

11.0

4.0

0.2

2.3

3.4

4.3

0.2

2.2

3.6

4.8

0.6

2.5

3.2

4.9

0.7

2.2

3.1

3.8

0.8

2.3

2.3

4.5

0.9

2.7

2.7

地区统管业务

4.8

4.7

1.7

1.6

2.5

2.7

2.9

3.1

物流业务

10.3

9.9

2.3

2.2

2.3

2.5

2.5

2.7

说明:制造业等包括制造业企业以及综合商社、批发企业、零售企业等商业企业。

资料来源:日本贸易振兴机构:平成21年度日本企業の海外事業展開に関するアンケート調査概要,2010年3月18日公布。

3.在中国扩大海外事业的国际比较

今后三年,日本企业准备在中国开展各项事业的国际比较情况如下:

(1)在中国扩大销售的企业占55.3%,比2008年提高5.6%,大大高于在美国的21.2%、在印度的18.3%、在泰国的17.6%和在西欧的17.2%。其中,制造业、商业企业的上述比率为57.8%,比2008年提高7.2%,虽然低于2004年的63.7%,仍大大高于在美国的22.9%、在西欧的18.9%、在印度的18.7%和在泰国的18.2%。

(2)在中国扩大生产的企业占36.1%,比2008年提高4.6%,大大高于在泰国的10.6%、在越南的8.0%、在印度的6.7%和在美国的5.2%。其中,制造业、商业企业的上述比率为38.4%,比2008年提高3.6%,虽然低于2004年的39.5%,仍大大高于在泰国的11.0%、在越南的7.6%、在印度的7.2%和在美国的5.4%。

(3)在中国扩大一般产品生产的企业占26.5%,比2008年提高1.7%,大大高于在泰国的7.8%、在越南的的6.3%、在印度的5.5%和在印度尼西亚的3.1%。其中,制造业、商业企业的上述比率为29.7%,比2008年提高1.9%,大大高于在泰国的9.0%、在越南的7.0%、在印度的6.3%和在印度尼西亚的3.6%。

(4)在中国扩大高附加价值产品生产的企业占17.7%,比2008年提高5.1%,大大高于在泰国的4.8%、在美国的3.8%、在越南的2.9%和在印度的2.1%。其中,制造业、商业企业的上述比率为17.5%,比2008年提高3.7%,明显于在泰国的4.7%、在美国的3.8%、在西欧的2.2%和在越南的2.0%。

(5)加强研究开发。在中国加强研究开发的企业占14.9%,比2008年提高3.6%,明显高于在美国的4.8%、在泰国的4.0%、在西欧的3.8%和在越南的2.9%。其中,制造业、商业企业的上述比率为15.1%,比2008年提高3.3%,明显高于在美国的4.9%、在西欧的4.5%、在泰国的4.3%和在越南的2.7%。

(6)在中国加强基础研究的企业占2.9%,比2008年提高1.6%,高于在西欧的0.8%、在韩国的0.6%、在越南的0.6%和在美国的0.6%。其中,制造业、商业企业的上述比率为2.9%,比2008年提高1.4%,高于在西欧的0.9%、在韩国的0.7%、在越南的0.7%和在美国的0.7%。

(7)加强新产品研究开发。在中国加强新产品研究开发的企业占6.7%,比2008年提高2.2%,高于在美国的2.5%、在泰国的2.3%、在西欧的2.3%和在台湾省的1.7%。其中,制造业、商业企业的上述比重为6.5%,比2008年提高1.5%,高于在西欧的2.7%、在泰国的2.2%、在美国的2.2%和在台湾省的1.6%。

(8)在中国开展产品外观设计的企业占11.1%,比2008年提高2.3%,高于在泰国的3.4%、在美国的3.2%、在西欧的2.3%和在越南的1.9%。其中,制造业、商业企业的上述比重为11.0%,比2008年提高2.0%,高于在泰国的3.6%、在美国的3.1%、在西欧的2.7%和在韩国的1.8%。

(9)在中国加强地区统管业务的企业占4.4%,比2008年提高0.9%,高于在西欧的2.9%、在美国的2.5%、在香港的2.1%和在新加坡的1.9%。其中,制造业、商业企业的上述比率为4.7%,比2008年提高0.9%,高于在西欧的3.1%、在美国的2.7%、在香港的2.2%和在新加坡的1.6%。

(10)在中国加强物流业务的企业占10.3%,比2008年提高1.7%,高于在西欧的2.5%、在泰国的2.3%、巴西的2.3%和在美国的2.3%。其中,制造业、商业企业的上述比率为9.9%,比2008年提高1.6%,高于在巴西的2.7%、在西欧的2.7%、在美国的2.5%和在泰国的2.2%。

三、对中国经营环境的评价

1.在华经营风险

日本企业在华经营的主要风险是(见表6):①知识产权风险占57.4%,其中制造业、商业企业占59.8%,分别高于2008年的55.7%和56.8%②法制风险占53.1%,其中制造业、商业企业占50.9%,分别低于2008年的55.7%和53.3%③劳动风险占 29.7%,其中制造业、商业企业占29.7%,分别低于2008年的32.6%和32.3%④人事费成本风险占29.2%,其中制造业、商业企业占30.5%,分别低于2008年的42.4%和43.4%⑤税收风险占28.0%,其中制造业、商业企业占28.2%,分别低于2008年的30.6%和29.4%⑥外汇风险占18.8%,其中制造业、商业企业占20.6%,分别高于2008年的16.6%和17.1%⑦基础设施风险占15.7%,其中制造业、商业企业占15.0%,分别低于2008年的16.8%和16.6%⑧关联产业风险占5.4%,其中制造业、商业企业占4.9%,分别高于2008年的4.0%和4.2%。

可见,日本企业在华经营的最主要风险是知识产权风险和法制风险,其次是劳动风险、人事成本风险和税收风险。2009年,除知识产权风险以及外汇风险、关联产业风险略微加大外,其他风险都有所减小。其中,人事费成本风险在2008年虽然成为第三个主要风险,但2009年已经明显缓解了。这与2009年中国企业经营困难、工资水平提高缓慢有很大的关系。

表6  日本企业在华经营的主要风险

                                         已开展海外事业的企业统计,单位:%)

风险内容

合计

制造业、商业企业

非制造业企业

2008年调查

2009年调查

2008年调查

2009年调查

2008年调查

2009年调查

知识产权保护

55.7

57.4

56.8

59.8

48.2

44.9

法制不完善,有法不依

55.7

53.1

53.3

50.9

58.8

64.9

劳动问题

32.6

29.7

32.3

29.7

35.3

29.7

人事费成本提高

42.4

29.2

43.4

30.5

35.3

22.2

税收问题

30.6

28.0

29.4

28.2

38.8

27.0

外汇风险

16.6

18.8

17.1

20.6

12.9

9.0

基础设施不完善

16.8

15.7

16.6

15.0

17.6

19.8

关联产业积聚与发展落后

4.0

5.4

4.2

4.9

12.9

9.0

说明:制造业等包括制造业企业以及综合商社、批发企业、零售企业等商业企业。

资料来源:日本贸易振兴机构:平成21年度日本企業の海外事業展開に関するアンケート調査概要,2010年3月18日公布。

3.在华经营风险与亚洲其他国家的比较

当前,日本企业在亚洲各国开展海外事业的主要风险及其比较情况如下:

(1)知识产权风险。中国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最多,风险最大,占调查企业总数的57.4%,其次是印度13.1%,越南10.2%,菲律宾7.2%,印度尼西亚7.2%。  

(2)法制风险。中国法制不完善、运用问题最多,风险最大,占调查企业总数的53.1%,其次是越南30.8%,印度28.2%,印度尼西亚19.9%,菲律宾16.3%。

(3)基础设施风险。印度基础设施最不完善,风险最大,占调查企业总数的56.7%,其次是越南41.8%,印度尼西亚27.7%,菲律宾26.8%,中国15.7%。

(4)人事费成本风险。新加坡人事费成本提高问题最多,风险最大,占调查企业总数的30.4%,其次是中国29.2%,越南泰国16.0%,马来西亚11.4%,越南9.8%。

(5)外汇风险。印度尼西亚外汇风险最大,占调查企业总数的26.2%,其次是泰国20.4%,越南20.0%,印度19.6%,中国18.8%。

(6)关联产业风险。越南关联产业积聚与发展最落后,风险最大,占调查企业总数的20.0%,其次是印度14.7%,菲律宾11.0%,印度尼西亚7.8%,中国5.4%。

(7)税收风险。中国税收问题最多,风险最大,占调查企业总数的28.0%,其次是印度21.8%,印度尼西亚10.3%,越南8.9%,泰国7.1%。

(8)劳动风险。中国劳动问题最多,风险最大,占调查企业总数的29.7%,其次是印度20.5%,菲律宾12.0%,泰国10.8%,越南9.8%。

由上述可见,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法制、税收和劳动问题方面的风险最大,其他国家是新加坡人事成本提高方面的风险最大,印度基础设施不完善方面的风险最大,越南关联产业积聚与发展落后方面的风险最大,印度尼西亚外汇方面的风险最大。

 

四、我国的对策

1.抓住机遇,迎接挑战

日本企业积极扩展在华事业,既给我国带来了进一步引进日本资金、技术、管理和人才的机遇,也使我国企业面临着日本企业进一步占领和冲击中国市场的挑战。如前所述,扩大当地销售是日本企业开展海外事业的最主要内容,在亚洲和发展中国家,日本企业还采取了以当地企业为主要对象扩大销售、以中高收入阶层为主要对象扩大销售、以中低档产品为中心扩大销售、以中等价格和廉价产品为武器扩大销售以及利用已经生效的FTA扩大海外销售的基本方针。鉴于外资企业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垄断了中国先进机械设备、优质原材料、关键零配件以及高档消费品的市场,现在又瞄准了中等收入阶层,打出了中档产品、中等价格和廉价产品的武器,进一步争夺中等收入阶层乃至低收入阶层的消费者。对此,我国企业必须未雨绸缪,早作准备,既抓住机遇,又迎接挑战。

2.继续引进日本直接投资

如前所述,日本企业近年来一直以中国为中心开展海外事业活动。而且,从中国取代美国成为日本最大贸易对象国来看,日本企业的在华事业确实有了很大的进展。根据日本的统计,2009年日中贸易额占日本对外贸易总额的20.5%,大大超过日美贸易的13.5%,其中对华出口额占日本出口总额的18.9%,也超过了对美出口的16.1%。但是,从直接投资方面看,却一直也没有出现过日本以中国为中心扩大对外直接投资的局面。众所周知,日本对华直接投资自2005年达到顶点的65.30亿美元以来,已经连续三年减少,其中2008年减少为36.52亿美元,只占日本对外直接投资总额的2.8%。直到2009年,日本对华直接投资才增加到68.99亿美元,占日本对外直接投资总额的9.2%。从总体情况看,截止2008年末,日本对华直接投资资产累计额为490亿美元,虽然相当于1996年末的6.1倍,略多于对东盟四国(泰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投资的446亿美元,但却少于对亚洲“四小龙”投资的522亿美元,更少于对美国投资的2266亿美元和对欧盟投资的1618亿美元,只占日本对外直接投资累计总额6839亿美元的7.2%。[2]上世纪90年代以来,伴随外资企业在我国工业生产特别是在对外贸易中所占比重迅速提高,再加上我国外汇储备空前增加,外汇不足的缺口不复存在,许多人从国家安全方面考虑,都认为应该对引进外资采取谨慎的态度,这是非常正确的。但是,从国际比较看,应该说中国利用外资的总体水平还不高,外资对于中国来说不是太多,而是太少。而且,中国大多数直接投资来自港台,来自发达国家的投资并不多,这直接制约了中国利用外资的规模和档次。因此,在日本企业继续以中国为中心扩展海外事业的有利条件下,我国应该继续引进日本直接投资,使其达到与日本企业扩展在华事业大体匹配的规模。同时,要坚持积极有效利用外资的方针,坚持以我为主、择优选资,促进"引资"与"引智"相结合,不断提高利用外资质量。

3.推进日本企业扩大高附加价值产品生产

    迄今为止,日本企业的在华生产一直是以一般产品生产为中心而展开的,高附加价值产品生产所占的比重很小。不过,伴随中国经济发展和引资档次的提高,日本企业在华的高附加价值产品生产也迅速增加了。如前所述,日本企业今后三年企业准备在中国扩大高附加价值产品生产的占17.7%,这一比率虽然尚低于准备扩大一般产品生产的26.5%,但比上年提高5.1个百分点,高于准备扩大一般产品生产提高的1.7个百分点。在日本企业继续以扩大在华生产为中心扩大海外生产的情况下,我国应该利用发达国家占领中国市场的激烈竞争,继续坚持以开放市场为中心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的大政方针,敦促日本企业提高在华生产的档次,继续扩大高附加价值产品的生产。

4.促进日本企业加强研究开发投资

研究开发是产业链中的高附加价值环节,日本企业不仅高度重视,而且一直以国内事业为中心开展研究开发。随着日本对外直接投资的发展,其海外事业中的研究开发也开始发展起来了。目前,日本企业在中国进行研究开发的虽然是少数,但所占比重已明显高于美欧各国和亚洲各国,今后三年也有以中国为中心进一步加强海外研究开发的态势。为此,我国应该利用人才优势和市场优势,在鼓励日本企业扩展面向中国市场需要的产品外观设计的基础上,扩展面向中国市场和世界市场的新产品研究开发,并在此基础上扩展基础研究,不断提高在华研究开发的规模和水平。

5.正确对待日资企业的撤退和搬迁

近年来,因人民币升值以及工资水平提高、社会保障改革深入、劳动合同制普及等因素的影响,我国劳动力成本的比较优势正在趋于消失,今年年初还出现了“民工荒”和招工难的现象。以此为背景,部分日资企业开始撤退,有的甚至向越南等国转移。从目前情况看,准备收缩在华事业的日本企业虽然只占2%多左右,但其影响不可小视。为此,要以西部大开发、东北振兴和中部崛起为长期战略目标,积极创造条件,努力促使日资企业从劳动力成本提高的沿海地区向内陆地区转移。另一方面,即使一部分日资企业向越南等国转移,也不必大惊小怪。在日本大多数企业继续看好中国经济特别是看好中国市场的情况下,少数企业的撤退和迁移改变不了日本企业以中国为中心拓展海外事业的大趋势。更为重要的是,就像我国足球“冲出亚洲、走向世界”这一响亮口号所追求的那样,我国经济今后的主要竞争对手应该是瞄准发达国家,而不应该瞄准比中国还落后的发展中国家。为此,在继续引进日本直接投资的基础上,要以推进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调整为目标,提高日本对华直接投资的规模和档次,并且把部分日资企业撤退和迁移视为调整中国外资战略的必然而有益的过程。

6.针对日本企业在华事业的主要风险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

如前所述,知识产权保护和法制不完善是日本企业开展在华事业的最大风险,税收风险和劳动风险也是高于日本企业在其他亚洲国家所面临风险的主要风险。因此,面临亚洲各国争相引进日本直接投资的竞争局面,我国应该针对日本企业在华事业的主要风险,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健全外商投资的法律体系,完善税收制度,建立劳动纠纷解决程序,确保人民币稳定或小幅度的渐进性升值,以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



[1] 日本贸易振兴机构:平成21年度日本企業の海外事業展開に関するアンケート調査概要,2010年3月18日公布。

[2] [日]财务省:日本の国?地域別対外直接投資残高,2009年6月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