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实系数算土方:新余廉政网-完善惩防体系 推进反腐倡廉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30 23:49:24

完善惩防体系  推进反腐倡廉

为再创新余科学发展新优势提供坚强保证

杨小华

 

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国内外严峻经济形势影响、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一年,是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一年,也是我们应对挑战、推进十一五规划顺利实施的关键一年。目前,金融危机波及全球,这场危机不仅本身尚未见底,而且对实体经济的影响正进一步加深,对我市经济的直接和间接影响还会进一步显现。汪德和书记在市委六届五次全会上科学深刻地分析了我市当前的经济形势和宝贵机遇,提出要进一步坚定信心,攻艰克难,努力变压力为动力,化危机为机遇,变经济波动期为发展机遇期,克服困难保增长,全力以赴抓增长,千方百计促增长。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切实增强危机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强化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越是经济形势严峻,越是要勤政廉政、严惩腐败,为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优化政治生态环境;越是经济形势严峻,越是要加快行政提速、创优经济发展环境,为实现保增长的既定目标提供有力保障;越是经济形势严峻,越是要关注改善民生、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要积极顺应经济发展形势的变化,以高昂的斗志和必胜的信心,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我市打赢经济保增长攻坚战、实现“两个率先、一个努力”奋斗目标提供坚强保证。

一、自觉服务大局,保障科学发展,在促进全市“保增长”中更加奋发有为

科学发展观与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脉相承,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战略思想。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重大政治责任,率先垂范,自觉用科学发展观理论和方法指导纪检监察工作实践。在维护科学发展的政治权威上坚定不移,把纪检监察工作置于服务科学发展和“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大局中去谋划部署。

严明政治纪律,坚决维护科学发展观的政治权威。要把坚决维护科学发展观的政治权威,作为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政治纪律教育,增强党员干部政治意识、政权意识、责任意识、安全意识,提高政治敏锐性和辨别力,不为任何形形色色的错误言论所惑,坚定理想信念不动摇。要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和党的路线方针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严肃查处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等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纪依法予以惩处。坚决维护中央的权威,坚决维护科学发展观的政治权威,坚决维护党的纪律的权威。

率先垂范,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今年全省市、县、乡、村四级将全面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要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实际,以更高的标准搞好学习实践活动,确保取得实效。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将科学发展观理论与纪检监察工作实践有机结合,坚持用科学发展的观点分析反腐倡廉建设规律,转变旧观念、拓展新思路;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的方法论,把纪检监察工作置于实践科学发展大局中去谋划部署;坚持用科学发展的内在规律创新反腐倡廉建设思路和方法,增强工作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民主决策,推动科学发展。加强对各级决策过程的监督检查,保证决策程序规范、科学、民主。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的决策,必须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依照法定程序,由集体讨论决定,坚决反对暗箱操作、搞个人说了算。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企业重大决策失误追究制度,完善绩效评估机制,严格执行《新余市行政问责办法》,严肃追究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行为的责任,确保决策科学并得到有效落实。

提高机关效能,创建最优发展环境。实现依法高效,创建最优发展环境,是增强执行力、提高机关效能的目标。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的决策部署,按照我市《关于在全市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扎实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要深化审批制度改革,规范机关行政行为,推进政务公开,完善服务和督查制度,实行行政问责,建立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机关运行机制,创建起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宽松透明的市场和企业经营环境、优越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公平正义的法制和社会环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创建最优发展环境作为服务、保障、促进科学发展的重大责任,将民主评议工作融入到机关效能建设中,加强对机关效能年活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各地各部门集中出台一批优化政务环境的具体办法、解决一批影响机关效能的突出问题、完善一批提高机关效能的管理制度,使我市各级机关在全省乃至全国办事效率最高,项目审批时间最短,工作作风最优,行政执行力最强,群众办事最方便;使更多的优势资本和资源、先进技术和管理、优秀人才向新余聚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树立好作风,作出表率,同时积极开展组织协调,健全县、区行政效能投诉机构,防止一些地方和部门搞形式、走过场,查处一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典型案件,以严格执纪执法促进机关效能年活动扎实开展。

加强监督检查,促进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重点抓好以下五项工作:(1)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宏观调控特别是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检查,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管,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止高耗能、高污染、低水平重复建设。(2)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重大原则、各项制度,特别是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和村级组织选举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和纠正侵害农民物质利益、民主权利的突出问题。(3)加强对土地使用管理、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规定执行情况的检查,坚决纠正破坏、浪费土地资源以及落实耕地保护政策中弄虚作假的问题,坚决查处改变土地用途和建筑容积率等违纪问题,严肃查处违反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的行为。(4)加强对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严格执行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推进关停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对环境问题企业实行挂牌重点督办,加强对县、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的监督。(5)加强对我市“1010”工程重大公共投资项目的立项、规划、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健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纪律保障机制,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确保政令畅通。

二、坚持改革创新,完善体系建设,在推进“廉政阳光工程”上更加全面深入

全面实施惩防体系建设和工作规划,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地各部门要“把窗户打开,让阳光进来”, 按照省纪委建设“廉政阳光工程”要求,有效规范和监督权力运行,深入推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

全面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各项任务。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市委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的具体办法》,3月底前制定出本部门本系统任务分工的具体方案,按年度提出工作落实计划、措施和达到的效果。市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科学、客观、系统、操作性强的原则,加快建立《具体办法》分年度的考核办法,对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具体办法》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并及时向社会公告,以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

推进公共资源阳光交易。市、县(区)都要整合建设工程交易、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平台,高标准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凡一定规模的使用国有资金建设的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交易、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必须纳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行公开统一交易,真正减少行政干预和暗箱操作,提高政府的公信力,营造良好的市场交易环境。健全政府采购行业管理和行业自律机制,严格实行采购中心与行政主管部门在机构、人员、财务和职能上的“管采分离”。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机制和举报投诉处理机制,推行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实行最低价中标法,严厉查处中标后任意变更合同条款、不合理增加价款、拖延办理工程结(决)算等违法行为,强化对政府投资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管。完善房地产开发和城乡规划管理制度,加强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开发建设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全面贯彻执行联审联验制度,实行“一站式”收费检查,严肃查处擅自变更规划、提高容积率等问题。完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严肃处理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违纪违法行为。实行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推行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

拓宽“阳光”领域。进一步扩大党务、政务、厂务、村务公开领域,拓展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创新公开方式。在全市实行党务公开,重点公开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程度高的部门信息,公开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监督和评议制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成效。实行市政府网上电子政务工程,公开行政权力。建立市、县两级联网的电子政务和网上审批、电子监察统一平台。全面实行政务公开问责制。学校、医疗卫生机构以及水、电、气、公交、通信等公用事业单位要全面实行办事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市、县(区)行政服务中心服务功能,拓展服务领域,实现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办理、现场办结。

逐步实现干部收入财产阳光透明。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按照省纪委的要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单位和部门副县级(含副县级)以上干部必须申报个人收入。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认真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从业、投资入股、到国外定居等有关事项报告登记制度,严禁发生与公共利益冲突的行为。积极探索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在任职之初、任职期间的某些固定时期以及离职以后的一定期限内,申报属于自己以及与其共同生活之亲属的财产。

推进公共财政阳光开支。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规范预算资金分配,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增强预算透明度,逐步向社会公开预算内容和转移支付情况。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建立收支脱钩长效机制。深化和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建立健全现代财政国库收支运行机制。政府采购等财政支出实行“电子支付”,财政资金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达商品和劳务供应者,实现政府支出“阳光交易”。试行公务消费使用“公务卡”结算制度,积极推进通讯话费货币化改革,加大治理“小金库”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津贴补贴工作。

推进公共权力阳光运行。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认真落实地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开展党内询问和质询的制度,实行市纪委常委与新任县处级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推进单位、部门第一责任人向市纪委常委会汇报反腐倡廉工作和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积极发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委员和特邀监察员的监督作用。充分利用市长、县长信箱和热线进行监督,健全政风行风热线、互联网站相互结合的行风建设监督体系。进一步扩大公民、社会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人大法律监督与政协民主监督、政府专门机构监督与司法机关监督、上级领导机关监督与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形成强大监督网。

三、强化教育监督,弘扬优良作风,在促使党员干部勤政廉洁上更加富有成效

反腐倡廉建设关键在领导干部,根本在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今年要把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以加强党性修养和道德教育为重点,强化教育监督,以纯洁的党性和优良的作风,切实解决部分党员干部存在的宗旨观念不强、投机做秀、庸碌圆滑、奢侈享乐、特权专断、纪律观念淡薄等突出问题,在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修身立德、艰苦奋斗、发扬民主、遵守纪律等七个方面身体力行,促使党员干部勤政廉洁。

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充分发挥反腐倡廉教育在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与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和使用相结合。要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开展“弘扬红色传统、抵制黑色腐败”教育活动,加强对领导干部及配偶廉政教育。推进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发挥警示教育基地、新余廉政网和《清廉风》内刊等反腐倡廉宣教阵地作用,打造我市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品牌,树立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新风尚。

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整顿领导干部作风是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切入点,要进一步巩固机关作风整顿活动成果,建立健全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作风状况的监督检查,促进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增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认真解决理论脱离实际、作风飘浮、弄虚作假、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服务发展意识淡薄、执行力不强、部门利益至上、岗位职责不明、效率低下、服务态度差、工作纪律松散等问题,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问责制,把违反党性原则、作风问题突出、履职责任缺失、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人和事作为问责重点,严肃追究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的行为。积极探索建立可操作的加强党性和作风建设考评体系,把加强党性和作风建设列入“机关效能年”活动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指标,列入干部考核任用体系中,把严格执纪与组织处理相结合,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加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大力弘扬井冈山精神,艰苦奋斗、勤俭办一切事业,认真执行中央、省、市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促进党员干部勤政廉洁:(1)坚决反对公款消费大手大脚,追求高档名贵消费,奢侈浪费,贪图享乐的奢靡之风;严禁用公款外出旅游、大吃大喝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格控制新建楼堂馆所,坚决纠正超预算、超标准装修办公用房等问题。加大对出国(境)审批的监督力度,规范管理党员干部出国(境)。(2)认真治理违规组织集资合作建房、在风景名胜或公园区建房等问题。坚决纠正领导干部多占住房、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住房或以劣换优、以借为名占用住房等问题。(3)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监督和管理,严禁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小汽车,尤其要从严审批越野车、商务车。试行公务用车油耗、里程、维修费用公示制度。(4)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等行为;严禁利用和操纵招商引资项目、资产重组项目,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严禁领导干部相互请托,违反规定为对方的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5)整治文山会海,从严会议审批,控制会议规模、数量和时间。严格文件、简报审批,少发文、发短文。能通过当面商洽、现场办公、电话签报、网上传递、网络视频的一律采用这些方式办理。今年,各级党政机关要坚决做到:出国经费预算零增长、公务用车和招待费零增长、差旅费零增长。

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健全农村基层权力规范运行的监督体系,全面推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五项监督制度,即:党务、政务、村务三公开制度;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乡(镇)干部定期接访和入户听诉制度;村干部勤廉双述、质询、民主评议制度;村民理事、监事会和“一事一议”筹劳民主决策制度。在3月底前所有乡镇都要建设好便民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站、矛盾诉求中心以及村级民事帮办点,充分发挥其便民办事、为民理财、帮民致富、促进和谐的四大功能。

四、突出办案重点,保持强劲势头,在惩治腐败上更加坚决有力

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任务,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树立不办案就是失职,办不好案就是不称职的观念,时刻以严惩腐败分子的坚强决心和高压态势,以惩治腐败的显著成效取信于民。

突出查办案件重点。(1)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坚决查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2)加大对土地、矿产、工程建设、林业、国企、高校等重点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力度。严肃查办领导干部干预招标投标获取非法利益的案件,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或擅自变更规划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违法审批探矿权和采矿权、违法入股矿产开发的案件,环保执法和环保项目审批中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金融领域违规授信、内幕交易、挪用保险资金、违规核销贷款和资产处理的案件,国有企业重组改制中隐匿、侵占、转移国有资产以及企业领导人员搞同业经营、关联交易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买官卖官等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办高校招生、基建、采购中的违纪违法案件。(3)严肃查办以权谋私、与民争利,直接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案件,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4)继续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重点查处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以及银行信贷、证券期货、商业保险等方面的商业贿赂案件。严肃查办为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加大对违纪违法人员及其亲属非法所得的追缴力度。

严格依法依纪办案。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严格规范办案程序,严格立案标准,严格案件措施使用规定,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定性处理关,强化案件监督和管理,保障被调查人合法权益。市、县(区)纪委要及时筛选、研究和移交案件线索,对典型案件跟踪督办,对疑难案件协助办理,对特别重大案件直接牵头查办。完善查办案件工作组织协调机制。加强与司法机关、税务、财政、审计、电信、金融等部门的协调,形成反腐败的合力。加大信访案件排查、交办和督办工作力度,强化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预警。充分发挥案件治本功能,实行案件审理党员或公务员陪审和权利义务告知制度,继续实行“一案两报告”制度,做到查办一起案件,整治一个系统,完善一套制度,教育一批干部,实现办案工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纪效果相统一。

五、高度关注民生,开展重点治理,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上更加扎实有效

实现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倾听社情民意,心系群众疾苦,坚持以人为本,高度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在七个方面为民办好70件实事的贯彻落实,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重点治理十个方面的突出问题(1)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整治工作,严肃查处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事件,严格责任追究,确保群众饮食用药安全。(2)开展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力度,坚决查处失职渎职问题和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3)集中整治饮用水源地环境违法违规等突出问题,强化对环境行政审批权、评审权、执法权的监督。(4)认真治理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严肃处理不履行征地审批手续、征地补偿不到位,甚至采取暴力手段强行侵占农民土地等行为。(5)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和救灾救济资金的全程监管,严肃处理违纪违规问题。(6)开展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等市委、市政府各项民生工程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人民群众得到的实惠“不缩水”。(7)坚决纠正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乱收费、给企业和群众办事设置障碍、干扰企业发展和影响政府公信力等不正之风,切实解决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与政府部门脱钩不真实、不彻底等问题,规范服务和收费行为。(8)全面清理规范党委、人大、政协和法院、检察院系统举办的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实现评比达标活动大幅度减少、保留项目发挥积极作用、基层企业群众负担明显减轻的工作目标。(9)认真组织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回头看”。进一步解决中央、省、市强农惠农资金和土地承包、流转、征用过程中补偿不到位等问题,严肃查处涉农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乱摊派等问题。 (10)集中评议一批与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服务窗口和基层站所,着力整治“小鬼难缠”、索拿卡要等突出问题。

继续治理公路“三乱”行为。坚决纠正违规设置收费站、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任意延长收费期限以及电子监测不规范等问题。继续治理教育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涉农负担中的突出问题。继续治理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消费权益等问题。认真查处侵害农民和进城务工人员权益的问题,解决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破产企业职工的权益。建立健全解决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着力从源头防治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评估、资产处置、产权流转、资本运营等方面的效能监察工作,加大对高校招生、基建、采购、财务、科研经费、校办企业、后勤的监督和审计。加强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对公共资源营业性收入、公共建设投入、居民社会保障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六、适应形势需要,提升队伍素质,在加强自身建设上更加积极主动

以中央纪委部署开展的“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结合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升队伍素质,展示纪检监察队伍公正廉洁、可亲、可信、可敬的新形象,着力打造适应反腐倡廉建设新形势新要求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按照省纪委提出的“增强政治责任、科学发展、改革创新等‘三种意识’、提高服务科学发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宏观组织协调等‘三种能力’”的要求,大力倡导以忠诚树形象、以责任求质量、以激情抓落实、以勤廉作表率的“四以”工作理念,在“五个进一步”上下功夫,以一流的作风和素质能力推动我市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

一是进一步倡导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中树立“有为才有位”的观念,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创新意识,找准工作的结合点和切入点,在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保证和促进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中有新的更大作为。二是进一步保持自我加压、勇创一流的争先氛围。认真开展“提升工作落实能力、创造全省一流工作业绩”活动,在能力与素质提升上自我加压,加强业务知识和经济、法律、管理等方面知识的学习,提高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和开展有效监督的本领,提高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本领;要在工作标准上自我加压,坚持高标准谋划工作,高水平推动工作,形成力争上游、争创一流的工作氛围。三是进一步增强改革创新、开拓进取的内在动力。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既要坚决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又要当好改革创新的实践者,把改革创新转化为机关上下、广大干部的内在动力,继续保持改革创新的品质、开拓进取的锐气,在探索中创新、在实践中创造,不断形成能够反映我市党风廉政建设成果的品牌。四是进一步培养真抓实干、雷厉风行的团队素质。要继续发扬求真务实之风,做提高机关效能的表率。确定工作目标要唯实、求实、谋实效,制订工作举措要周到、周全、周密,检验工作成效要细化、量化、具体化和责任化。坚持重点突出,典型引路,整体推进,努力做到一般工作抓规范、常规工作抓重点,努力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超。五是进一步树立令行禁止、清正廉明的良好形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建立健全内、外部监督约束机制,严格执行省纪委“十个严禁”的规定,强化队伍管理,杜绝“以权谋私、以案谋私”。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要廉洁自律,模范遵纪,令行禁止,秉公执纪,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培养高尚的精神追求和健康的生活情趣,切实维护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良好的政治形象、社会形象、公众形象。

强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管理,推进派驻机构改革。要积极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监督有力的纪检监察网络,建立健全加强派驻机构建设、责任追究和管理监督等方面的制度,探索建立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协同工作、交叉监督机制,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派驻机构及派驻机构相互之间的交叉协作,加强市、县、乡、村四级纪检监察组织建设与纵向合作。每个乡镇要配备专职纪委副书记或纪委委员,每个村级党组织设立一名纪律检查委员。加强干部轮岗交流,加大纪检监察机关与经济社会管理机关、政法机关等系统之间的干部交流力度;加强纪检监察系统内上下之间、机关与派驻机构的干部交流,积极选派干部参加挂职锻炼。按照“分类归口,全面覆盖,整合力量,统一管理”的原则,全面推行市、县(区)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改革,4月份对市本级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6月份对县(区)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行使职权,建立健全经费和装备设施保障制度,一如既往地重视、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夯实反腐倡廉工作基础。

同志们,反腐倡廉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党和人民对我们寄予厚望。我们一定要在省纪委、省监察厅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奋发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实现我市“两个率先、一个努力”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向新中国成立60周年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