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道路的施工标准:男人的梦想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30 00:34:00

张国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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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有个最大的梦想:他的儿子或女儿。其用情之深刻与复杂,跟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差不多--补充一点,在父亲的世界里,只有和平,而无战争。

拿我老爸来说,他是个绝对的书呆子,从南京到台北,行李里就一叠书,我妈生前常数落他:“一天到晚就是书,难怪我打牌老是输。”

我老姐小颖出生后,据说老爸进入疯狂状态,每天催我妈给我姐梳辫子换衣服,他好带出门去玩。想必老妈有点吃醋或心理失衡,故意放慢动作,到后来,有天我爸拿起梳子问我妈:“这头,该怎么个梳法?”

经过我在30多年后的考证,那时村子里的男人都知道我爸疯狂的程度,例如星期天早上见我爸去买早点,都会打趣地问:“张科长,怎么没见你家小颖呀?”

我爸早逝,留下的照片里,他的表情有两种:一种是跟我妈的合照,他总不看镜头(请勿误会他对我妈有意见,他腼腆,怕镜头);一种是跟我姐合照,也不看镜头,看我姐,而且笑得--依我妈的说法:“呸,他连牙龈都笑出来,不嫌恶心。”

这还不算恶心,隔壁沈伯伯日后对我说:“你爸跟你姐啊,我看他恨不能晚上不睡觉,抱你姐亲一晚上。”

了解,那是恋爱,另一种层次的恋爱,一如我17岁时爱那把吉他、19岁时爱小贝、21岁时爱越野机车、30岁时爱那辆二手买回来的破烂福特汽车、41岁时爱--这点得保密,理论上男人四十以后,什么都得保密。

我爸带着我姐走遍台北每个角落,那时我妈呢?我妈说,有时她也去,可是,“以前不知道,这个死老张还真能走路,走得我累死,后来我懒得去”。明白,我爸利用走路的苦肉计,甩了我妈,一个人带他“小情人”去谈恋爱。

回到最重要的问题:我妈难道不觉得我爸变态?“你爸呀,死老张,四十岁才有你姐,他发神经病,就由他发吧,不然怎么办?”
我姐出生的五年后,我,死小张要出生了。那时我爸身体不好,医生说肠子里长东西,这可是大毛病,我爸就做了若干准备,对我妈说:“万一我有什么事,生出来的若是女儿,你知道该怎么带;若是儿子,我留给他的东西都在那个纸鞋盒里。”

老张有远见,我诞生之前他不幸过世,他留给我的东西,则要等到我五岁时才收到。我妈在我五岁生日那天,搬出一个厚纸板做的鞋盒。她小心地打开盒盖,拿出里面的宝藏。唉,如果是黄金百两、现金存折三本、张大千的画一幅,我的人生想必更加灿烂。

先出现在我眼前的是一张张纸片,每张都用毛笔写上字,妈说:“这是你爸写给你的认字板。”天哪,我爸脑袋到底怎么了,我最需要的绝对不是认字板。我已经伸手进鞋盒里捞,看有无玩具火车头或刀呀剑的,摸出几本书,每本都很薄,以为是漫画故事书什么的,没想到,书不仅泛黄,连插画也没一幅。

那些书被我堆到床底下,直到十九岁不小心翻出来,才知道是亚当-史密斯的《国富论》,民国五年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的。捧着那些书,我陷入错愕之中,亲爱的老爸,您到底想干吗?

差点忘记,还留了一套西装,浅米色,夏天穿的那种薄的,裤脚、大腿处都打着褶,裤腰还有细细的吊带。说来惭愧,《国富论》一页也没读过,倒是穿过那套西装,我的孩子们笑得快把肠子也吐出来。

明白,男人有个最大梦想,将女儿当成他唯一也是最后的情人,把儿子当成梦想的继承人。

哦,还有一点不能不说,每次看到会打瞌睡的书,便情不自禁地想到我爸,如果他还活着,会不会从我五岁起就每天一手拿书一手拿鸡毛掸子,督促我念书,进入你死我活的境界?男人最大的梦想,请女人忍耐,请女儿珍惜,请儿子将就,毕竟,谁叫我们生下来就是男人的梦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