竖井马头门:党政的“阴盛阳衰”是中国官场腐败的关键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16:17:53
党政的“阴盛阳衰”是中国官场腐败的关键 作者:北京后改革研究所  出处:星岛环球  时间:2009-8-2 9:15:33

党政的“阴盛阳衰”是中国官场腐败的关键

 

编者按:这里所说的党政的“阴盛阳衰”的“阴”,指的是行政工作,而“阳”则指的是社会工作与群众工作。因为,行政工作的官僚性质,使得它的工作缺乏透明度已成必然;因为,党政工作所谋求的执政地位及权力,使得它不得不寻求更广泛的社会代表性,如此,也就使得它不得不更注重公开、且具有创意的社会工作与群众工作。

 

在以下所援引的多篇报道、以及我们司空见惯的其他报道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四项基本原则”中的“坚持党的领导”,其党政被行政的官僚“腐化”是多么的现实、严重。而当党政与行政“合流”的时候,党政能够贴近公众的社会工作、群众工作,还有多少的创新、实践呢?如此说来,说以下援引的报道所述的中国官场问题、以及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恐怕也只能是治标不治本的政治权术了。

 

省部级高官密集落马升迁前即已腐败

 

  最新一期《半月谈》刊发“拿什么净化官场政治生态”系列文章《拿什么净化官场政治生态之二:“三道防火墙”为何难挡官员“边腐边升”》。文章如下:

  在腐败中升迁,在升迁中腐败,成了近年部分落马高官不同履历中的共同“印记”。面对官场“边腐边升”症,人们不禁要问:谁为这些腐败官员打开了升迁之门?谁纵容了这些官员在升迁中继续腐败?

省部级高官密集落马 升迁前即已腐败

  今年以来,省部级高官密集落马,我国掀起了新一轮声势浩大的反腐风暴:深圳市委原副书记、市长许宗衡,公安部原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郑少东,全国人大财经委原副主任委员朱志刚,天津市原市委常委、滨海新区工委书记兼管委会主任皮黔生,浙江省纪委原书记王华元,广东省政协原主席陈绍基……这些高官均因严重违纪或违法问题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审查。

  半月谈记者注意到,这些高官的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相当一部分是在现任职务之前进行的,也就是说,这些高官早就开始的违法乱纪行为,并没有影响到他们的升迁。

  安徽省原副省长何闽旭,正是官场中“边腐边升”现象的鲜活样本。1991年至2006年,何闽旭从浙江省劳动厅副厅长逐渐官拜安徽省副省长。也就在这15年间,他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者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841万余元。

  在担任浙江省劳动厅副厅长期间,何闽旭曾帮助一名县级市的干部调至省劳动厅工作。连续3年春节,这名干部每年“孝敬”何闽旭5000元。此后,何闽旭调至丽水、池州、合肥等地工作,向何闽旭行贿者涉及27个单位和个人,其中有10人行贿的原因是为职务晋升或工作调动,涉及金额达194万余元。除了卖官,房地产商是何闽旭的摇钱树,与房地产公司有关的受贿金额就达530余万元。在担任池州市委书记时,何闽旭曾为安徽某房地产公司在项目引进、商品房销售、城市建设拆迁等方面提供了帮助,先后向该公司董事长詹某索贿8次。

从任浙江省劳动厅副厅长开始,何闽旭就通过多种手段非法敛财,但是这丝毫没有影响到他平步青云的仕途,直至当上安徽省副省长1年后,才因一些群众的不懈举报而案发。

举报总滴血,民意何太轻

  虽然我国官员的升迁降黜有严格的制度可依,但是,从许多已经落马官员的案例来看,官员升迁路上的民意指标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以至于带病提拔者大有人在。也正是一些百姓坚持不懈地向上级和纪检监察部门反映,一些官员贪污腐败、生活腐化劣迹才被追究。

  陕西省政协原副主席庞家钰,在百姓对其腐败行为的不断举报中,官运非但不减,反而一路升迁。庞家钰自1988年10月起,历任宝鸡市政府秘书长、副市长、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03年1月任省政协副主席。

  经查,1997年至1999年,庞家钰收受他人贿赂48万元;违规批准设立宝鸡市财政证券公司,累计造成损失达3.16亿元。

  在众多举报人当中,最典型的是曾在纪检机关办案并得罪了庞家钰的宝鸡市司法局干部曹长征,他在长达9年的时间里持续调查并实名举报庞家钰。2002年,陕西省纪委派出一个工作组进驻宝鸡市,但3个月后,工作组撤离,没有下文。第二年,庞家钰升任陕西省政协副主席。2005年8月,曹长征和宝鸡市委、市政府6名工作人员一起实名举报庞家钰,引起了中纪委的高度重视。2006年3月,中央纪委调查组入驻宝鸡,9月,庞家钰归案。

  庞家钰被扳倒了,但曹长征也在举报过程中遭到了打击报复,甚至被迫和妻子离婚。

  “改革开放30年来,评出的10个反腐名人,其中9人都遭到打击报复。很多举报得不到有效回应,甚至经过层层转批后回到被举报单位,出现被举报人拿着举报信找举报人谈话的尴尬局面。”中央编译局当代马克思主义研究所所长何增科说。

  人民群众对腐败历来深恶痛绝,并以强烈的责任感和极大的热情积极投身反腐败斗争。据了解,全国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的线索70%来自举报,群众举报成了反腐败主渠道。最新的动向是,网络成为民间反腐新战场。但是,由于我们反腐举报机制的不完善以及相关法律的缺失,国家为举报人没有提供很好的保护,往往使反腐英雄们付出了健康乃至生命的代价,全国每年发生逾千起举报人致残、致死案件。

问责用人失误,遏制带病提拔

  从我国目前已经具备的制度层面看,每一名官员都面临着组织、纪检监察和检察机关等三个部门的监督,也就是说官员劣迹斑斑却又想升迁提拔,必须跨越这“三道防火墙”。

  2003年7月至2008年12月,我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审结违犯党纪政纪案件85.2万件,处分88.1万人。其中,处分地厅级以上干部2386人(不含军队),县处级干部29905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4718人,其中不乏陈良宇、郑筱萸等高官。

  在反腐力度不断加大的形势下,一些官员违纪违规的手法日渐高明,行为日渐隐蔽,演技越来越高超。上海市宝山区原区长秦裕2006年8月24日接受审查,之前的8月22日下午,他还主持了宝山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正在接受审查的深圳市原市长许宗衡曾对媒体表示,要做“一个清廉的市长,不留败笔,不留遗憾与骂名”。

  当官员将善与恶、真与伪、勤政与贪腐,娴熟地结合于一身的时候,双面人的画皮不易被戳穿,反腐倡廉的脚步显得越发沉重。

  地方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且强大,也使“三道防火墙”的效用大打折扣。吉林省靖宇县委原书记李铁成曾说:“如果组织部门没有把我想调整的人装进‘盘子’里来,我就会推翻,让他们重来。因为我是县委书记,是全县的权力核心,有最后的拍板决定权。我要是不同意,这个‘盘子’就端不上常委会讨论,我不想用的人根本就没有机会用起来。”

  而某些地方组织、纪检监察和检察机关有关领导成员也并不想对带病干部动真格,甚至“防火墙”成了纵火同谋。这里面的动机和玄机不一而足:或觉得某些干部是同一小圈子人,很听话,用得舒服,有病也要提拔;或出于一损俱损的官官相护心理,恐窝案拔出萝卜带出泥;或误认为“腐败乃经济发展必要润滑剂”,而动辄以某某干部抓经济、抓招商、抓开发有功来说情,对其腐败犯罪特殊“豁免”。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最近印发了《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其中“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导致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对检举人、控告人打击、报复、陷害的”等问责情节尤其引人关注。这也意味着,为腐败官员打开升迁大门的一把手们,也将受到严惩,官员“边腐边升”的现象有望得到一定遏制,但还需要出台问责细则和配套规定。

 

 

 

 

官员选拔一扫官场暮气 70后80后崭露头角

 

  最新一期《半月谈》刊发“拿什么净化官场政治生态”系列文章《拿什么净化官场政治生态之四:一扫官场暮气,干部年轻化再跃快车道》。文章如下:

  长期以来,我国干部选拔制度中论资排辈熬级别的现象普遍,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偏老,一些机关暮气沉沉,改革发展事业亟待注入新鲜的血液。于是,全国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再度提速。

  不久前,29岁、拥有清华大学硕士文凭的周森锋当选湖北宜城市市长,24岁的海归硕士赵臻出任昆明市委办公厅厅务委员,这两则消息都引起全国媒体的强烈关注。然而他们并非特例,昆明市公开选拔60名副县级干部,当选者有30名属80后,赵臻只是其中之一;湖北省近日也发布公告,公开选拔215名年轻厅级和处级干部。

  70后、80后,一批年轻干部在政坛崭露头角

  其实,在周森锋、赵臻之前,已有一批80后干部在各地政坛崭露头角。去年3月,28岁的张辉被任命为共青团山东省委副书记;今年初,25岁的孙靓靓被任命为共青团泰州市委副书记。虽然没有确切数字公布,但毫无疑问,在各地党政机关中,为数不少的80后已经走上县处级领导岗位。

  “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是当前完善干部队伍结构的迫切需要。”昆明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李康接受半月谈记者采访时说,目前干部队伍学历偏低、年龄偏老的情况仍然突出,如果不加大选拔年轻干部力度,今后恐怕会出现青黄不接的局面。

  以昆明市为例,前年和去年县区级党政领导班子换届时,要求新班子配备一名35岁以下的干部,有几个县区竟然一个都选不出来。现在县级党政领导班子中,大多数人出生于上个世纪60年代,出生于70年代的只是少数。

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偏老的问题,已经引起国家层面高度重视。今年2月,党中央制定下发《2009-2020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对新一轮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进行部署,这是党中央首次制定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规划。3月30日,全国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座谈会在北京举行,会议强调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形成有利于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的选拔机制。

打破论资排辈,创新年轻干部选拔机制

  我国干部选拔任用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在干部匮乏的年代,年轻干部脱颖而出和破格晋升不足为奇,但在干部队伍发展壮大之后,选拔一个岗位的干部有了多个人选,论资排辈就成了顺理成章的事情。在这种官场陈规之下,机关大量人才积压,年轻干部只能熬日子混资历,干事创业的锐气受挫,积极进取和开拓创新等优势难以发挥。有些机关单位老气横秋,跟不上时代发展的要求,行政效能低下,种种弊端由此产生。

  “加快选拔年轻干部的步伐,必须打破论资排辈的现象。”长期从事组织工作的李康认为,“选拔年轻干部要探索新的选拔机制,比如公开选拔、公推直选、竞争上岗等。要放宽选人用人的视野,注重道德品行、培养潜力和工作实绩,创造有利于年轻干部脱颖而出的条件。”

  去年7月,昆明市出台《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其中提出,要不断加大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力度,对工作实绩特别突出的优秀年轻干部,经组织批准可依照有关规定破格、越级晋升职务。

  公开选拔,是当前选拔年轻干部常见的一种方式。李康告诉记者,去年初,昆明市发布公告面向全国公开选拔100名县处级后备干部,吸引了1000多名各类人才踊跃报名。为使选拔程序公正透明,组织部门采取了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引入心理测评等办法。最终选出的优秀年轻干部,被安排到市级机关和县区担任助理职务,并被派到招商引资、信访部门和基层一线锻炼。

  “公开选拔干部的方式出现已经有10多年,目前仍在不断探索和完善,最近几年来,各地公选干部的力度不断加大。”云南省委组织部研究室副主任刘烈平介绍,公选干部的主要特点是年轻化和知识化,它拓宽了干部选拔的范围,为年轻干部快速成长提供了一条快车道。此外,“公推直选”和“竞争上岗”也是干部选拔的创新方法,使更多年轻干部能公平地参与竞争。

干部要年轻化,更要基层化

  对于在政坛崭露头角的80后干部,网民的质疑和担忧不绝于耳:这些生长于改革开放以后的年轻人,走出大学校门还没有几年,缺少基层工作经验,走上县处级领导岗位后能否担起重任?能否经受得住各种诱惑和考验?

  仍显稚气未脱的赵臻表示,自己对胜任新岗位充满信心,但也感受到很大的压力:“到了新岗位后,我要尽快熟悉各项政策、提高综合协调能力,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29岁市长周森锋坦言,虽然自己基本打开了工作局面,但阅历和实践经验相对单薄。他表示:“要在工作中多思考、多学习,多实践,多担当,多历练自己。”

  中央党校中央国家机关分校常务副校长谈宜彦认为:“年龄并不是主要问题,关键在于两个素质:基层工作经验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这两个素质对地方干部尤其重要。”他对青年干部提出建议,一定要走进乡村体验民生,了解社情民意,以培养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

  “不历州县,不拟台省”——唐代贤相张九龄提出的这个选官原则,时至今日仍值得借鉴。如今许多干部缺少基层锻炼,是从家门到校门再到机关门的“三门干部”,容易出现作风漂浮、脱离群众的危险。李康认为:“年轻干部缺少经验,必须通过深入基层和实践锻炼补上一课,在实践锻炼中提升综合素质。”

  李康告诉记者,对这批副县级挂职干部,昆明市实行同等待遇、同等管理和同等考核,既确保他们有职有权,又要严格考核管理。考核优胜者将有机会充实到领导班子中,不合格者将重回原职或调整岗位。这将促进年轻干部求真务实、埋头苦干,而不是无所事事地做“太平官”。

  年轻干部走上领导岗位,无疑对凭借资历等待提拔的干部形成了冲击。有人抱怨说:“本地干部都排着队呢,招这么多年轻人,以后提拔更难了!”李康对这种看法并不苟同,认为这正是论资排辈的思想在作祟,他表示:“常规选拔程序还是主渠道,真正有能力就会得到重用。改革发展事业有了接班人,我们应该感到高兴,更应该有‘老牛自知夕阳晚,不用扬鞭自奋蹄’的紧迫感。”

  干部队伍新老交替和合作是永无完结的历史过程。全国各个层次的优秀年轻干部数量仍然偏少,公众期待选拔年轻干部的程序更加民主透明,期待80后、70后厅处级干部真正能洋溢着朝气、生气和锐气,一扫地方官场暮气。在此形势下,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步子还要迈得再大些,干部年轻化的清新之风还要来得更猛烈些

 

 

 

 

县级纪检力量强化党委副书记将任纪委书记

 

  中纪委、中组部、中央编办、监察部、财政部4月30日印发了《关于加强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6月9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召开了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出席会议并讲话,对学习、宣传、贯彻《意见》作了部署。日前,中纪委监察部负责人就《意见》制定出台的有关情况,接受了新华社采访。

  问:请您简要介绍一下《意见》制定出台的有关背景和起草过程。

  答:中央纪委监察部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一直高度重视。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明确提出,要重视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中央纪委把加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问题确定为2008年要抓好的21项重点任务之一,要求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有关意见。贺国强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全国纪检监察干部工作会议以及全国县纪委书记培训班学员代表座谈会上,对加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多次提出明确要求。何勇等中央纪委领导同志也多次就做好这一工作提出要求。

  中央纪委监察部把研究制定《意见》作为一项重要工作。2008年2月,成立了“加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课题组,深入各省(区、市)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多次召开各个层次的座谈会、研讨会和征求意见会。在此基础上,9月,中央纪委讨论了《关于加强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若干意见》(送审稿)。《意见》送审稿形成后,中央纪委与有关部门充分沟通协商、听取意见建议、反复修改完善。2009年4月10日,中央纪委研究通过了《意见》,并与中央有关部门会签。4月30日,《关于加强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若干意见》(中纪发〔2009〕9号)正式印发。《意见》从提出课题、组织起草到印发出台,前后历时一年多的时间。其间,全国共有15个省(区、市)纪委协助开展调研工作,2804个县(市、区)纪委上报了有关数据,共召开了73个工作会议或座谈会,650余人次参加会议,课题组20多次集中修改文稿,先后8次征求中央有关部门和地方纪委意见。在《意见》研究制定过程中,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财政部等部门做了大量工作,给予了有力支持。可以说,这个文件是在充分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多方共同努力的基础上形成的。

  问:请您谈谈出台《意见》的重要意义。

答:这次《意见》的制定出台,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第一次专门就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作出规定。加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是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程。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处于纪检监察系统的基础地位,直接面对基层、面对群众,是将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实到基层和农村的关键环节,在反腐倡廉工作体系中起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县级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发挥得如何,直接关系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反腐倡廉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效,关系到党的执政地位和基层政权的巩固。这些年来,县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一系列决策和部署,较好地履行了担负的职责,为推动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党和国家事业的不断发展特别是反腐倡廉建设的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也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经费保障、装备设施等方面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影响了职能作用的发挥。《意见》的制定出台,对于加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思想建设、能力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推动县级和基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有利于推动做好“三农”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利于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问:请您介绍一下《意见》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意见》就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经费保障、装备设施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作出了一系列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都很强的政策规定,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重要文件。主要有三方面内容:

  一是关于县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意见》强调要大力加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并就此作出了一系列规定。比如,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提出必须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坚强的党性原则、增强政治敏锐性等要求;规定县级纪委是经同级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领导机关,其书记由同级党委副职一级的干部担任等

  二是关于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意见》对加强县级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能力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比如,明确提出要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保证和促进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实施有效监督、依法执纪依法办案、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维护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等方面的能力等,《意见》还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干部资格准入和教育培训等作出了规定。

  三是关于县级纪检监察机关经费和装备设施保障。《意见》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性措施,比如,建立健全县级纪检监察机关经费保障制度,将县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人员、公用经费和纪检监察业务费全额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等,并专门配合下发了《关于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办公办案装备配置标准和实施办法的通知》(中纪发〔2009〕10号)。

  问:《意见》强调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县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的首位,对此应如何理解?

  答:加强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思想政治建设是核心。《意见》强调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领导班子建设的首位,并就此提出一系列新要求。要认真落实这些要求,切实提高县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要强化理论武装,坚定不移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提高政治素养,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要增强大局意识,自觉做到服从大局、服务大局、维护大局。要紧紧抓住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的有利时机,切实把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思想政治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切实把“对党和国家无限忠诚、对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坚决斗争、对广大干部和群众关心爱护、对自己和亲属严格要求”转化为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自觉追求和实际行动。

  问:请您介绍一下《意见》的适用范围。

  答:《意见》主要适用于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辖的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即县(市、区、旗、兵团团场)纪检监察机关。直辖市和副省级城市所辖区(县)纪检监察机关与其他省(区)的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同样承担着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繁重任务,有关省(市)纪委监察厅(局)应当参照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实际对加强直辖市和副省级城市所辖区(县)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商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实施意见并经省(市)党委政府同意后,报中央纪委监察部备案。

  问:《意见》制定出台以后,在贯彻落实方面有哪些要求?

  答:加强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是一项紧迫的现实任务,也是一项长远的战略任务。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承担起加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领导责任,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落实《意见》的实施方案,细化任务措施,精心组织实施,抓好工作落实。地方县级党委、政府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关心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经常听取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汇报,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帮助解决纪检监察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做到重要任务亲自安排部署、重要工作亲自组织协调、重大问题亲自研究解决。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央的有关要求,切实落实好所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组织部门要做好县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配备、干部职级待遇、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编制部门要做好县级纪检监察机关编制调剂、机构设置等工作,财政部门要做好县级纪检监察机关经费和装备设施保障等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协助党委、政府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深入调查研究,实施分类指导,加强监督检查,协调解决问题,研究政策建议,总结推广经验。

 

 

 

 

揭秘卖官黑幕:下属花钱买提名

 

  最新一期《半月谈》刊发“拿什么净化官场政治生态”系列文章《拿什么净化官场政治生态之一:揭秘“卖官”黑幕:下属花钱买提名 高官随心玩程序》。文章如下:

 

  作为一把手或重要领导,最能体现其主政一方的权力“磁场”的,莫过于组织人事权。一些市县官员“活用”干部任免的初始提名权,大玩组织程序于个人股掌之上,帮人升官,替己敛财。不治此症,官风不正。

下属“花钱买提名”,高官随心“玩程序”

  今年6月,安徽巢湖市原市委书记周光全涉嫌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在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审判。半月谈记者在庭审中了解到,周光全担任巢湖市委书记57个月,先后收受36人的贿赂,在行贿者中,有近20名是希望在职务升迁上得到周光全提携并最终如愿以偿的政府官员。周光全案发后,巢湖市2名副市长及10余名处级干部因行贿买官被免职。

  无独有偶。2006年,辽宁省两位地市高官也由于类似原因落马:抚顺市委原书记周银校,8次受贿中5次是卖官;葫芦岛市委原副书记李春枝,19次受贿中13次是卖官,其余也多与安排工作有关。

  辽宁省抚顺市市委组织部原常务副部长徐兴中介绍说,任命一个干部一般要经过下面的程序:某个位置出现空缺后,由“相关方面”提名,然后进行组织考核,之后报主管干部的副书记、组织部长、分管的副部长以及分管处长等人,再报市委书记,通过后,上书记办公会,最后通过常委会表决通过,公示,等。一些重要的正职还要经全委会票决。

  然而,到了周光全那里,这层层程序和条条清规却被大大简化。买官者送钱——周光全授意——组织部考察——周光全在市委常委会上任命,这基本上成了周光全每一次收钱赏官帽的惯常程序。

  事实上,大多数买官者在向周光全行贿后,职务得到调整提拔。例如,吴某原是巢湖市下辖某县的县长,2003年7月的一天,吴向周光全汇报工作时,提出了当县委书记的想法,周答应考虑。周光全后来安排组织部门将吴某作为无为县委书记人选进行考察。同年10月,在周光全的主持下,吴某被任命为无为县委书记。为感谢周光全,吴某前后6次送钱。

  从表面看,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各环节并没有出现明显问题,但实际上,组织考察程序沦为走过场,成了“程序空转”。

拿不到桌面的公权在暗箱操作中异化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基层干部说:“虽然全委会票决制、常委会票决制避免了少数人说了算,有利于决策发扬民主,是个进步,但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咋‘决’,而是干部的初始提名权在谁手里。”

  “值得注意的是,周光全每一次在干部选拔调整方面的受贿行为,几乎都和初始提名权有关。”安徽省委组织部市县监督处处长俞伦洋说。

  巢湖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指出,由于时间上存在随意性、对象上存在主观性、范围上存在局限性、程序上存在隐蔽性、决策上存在威权性、监督上存在软弱性,县市委书记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的很多权力并没有明文规定,隐形权力多,自由裁量权很大。

  这些没有拿到桌面上的隐形权力,最容易沦为某些县市委书记大肆敛财的砝码。“表面上走程序,实际上私下操作。不仅仅周光全案,大多数县市委一把手犯错误,问题都是出在了这个地方。”

  按照规定,一把手不应该授意组织部长把某个人选作为考察对象,其提名人选仅能作为组织部门考察的候选人之一,最终考察对象应当由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尽管下级主要领导干部的提拔重用要经过上级集体研究决定,但请托者往往送钱送物给周光全个人,就能达到预期目的。”公诉人揭示了周光全在组织人事领域将公权异化的本质。

  在周银校的5次卖官中,有2次在他答应行贿者后,找到了当时正担任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的徐兴中,利用自己的提名权予以推荐。据周银校在庭审时供述:2001年下半年,我对徐兴中说,可以考虑让李某担任市科技局副局长兼地震局局长,徐兴中表示考核后要走正常组织程序。过后,徐兴中向相关领导和部门转达了该意见。经正常程序,李某如愿担任了该职。

类似“玩程序”或“程序空转”伎俩,李春枝以及黑龙江绥化原市委书记马德等也无不驾轻就熟,屡试不爽。

一把手提名权异化“扩散效应”,深度恶化地方权力生态

  辽宁省社科院研究员侯小丰指出,提名权遭滥用突出说明一把手权力过重监督难,而且,提名权异化的“扩散效应”尤应引起注意。

  在一些地方,畸形的“小圈子选人”和“选小圈子人”局面日益形成。她认为,买官者除了买到某个官位之外,还想买到“安全感”、“被接受感”等。在干部任用、升迁时,争夺用人者的注意力和接受度已经演化为激烈残酷的竞赛,为了获得这种稀缺的“被选、被用”机会,有人不惜花钱向用人者购买这种机会。

  在周光全担任巢湖市委书记期间,跑官要官、花钱买官几乎成了众人心照不宣、习以为常的潜规则,不远千里去送钱,不惜重金买提名。

  起诉书显示,2001年6月,时任巢湖市秘书三科科长姚雪风得知周光全在中央党校学习,遂赶往北京,送给周光全1万美元,请求周帮忙调整岗位。2002年6月,周光全安排组织部将姚雪风作为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人选予以考察。同年7月5日,周光全主持市委常委会,任命姚雪风为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为了“帮助”他人,周光全可以一竿子插到巢湖市所属的县、区,对书记、县长指手画脚。1999年至2000年,时任庐江县财政局局长的刘华安为取得周光全关照,先后3次送钱1.4万元。之后,周光全要求庐江县委书记将刘华安作为副县长人选予以考察。2000年10月22日,周光全主持市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了刘华安为庐江县副县长人选。此后,刘华安又多次行贿周光全。

  “卖官书记”处于一地权力金字塔顶端,必然祸害一方党风政风。吉林省白山市政协原副主席李铁成在担任靖宇县委书记期间,6年里将全县500余名干部调整了840余人次,收受贿赂114万余元,将200多名科级干部的命运完全掌控在自己手里。

  安徽定远原县委书记陈兆丰任职期间,定远县流传着这样一句话:“不跑不送,降职使用;光跑不送,原地不动;又跑又送,提拔重用。”涉嫌向陈兆丰买官并如愿以偿者达100多人。

  一位办案检察官指出:“比起其他受贿案件,卖官案件会毒倒一批干部,导致当地领导班子‘塌方’、政府公信力丧失,群众深恶痛绝,必须依法严惩!”

规范和净化提名权,摘掉“卖官书记”的“隐形翅膀”

  中共中央政治局最近审议并通过《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强调要扩大考核民主,强化党内外干部群众的参与和监督,进一步公开考核内容、考核程序、考核方法、考核结果,增强考核工作透明度,加大群众满意度在考核评价中的分量。

  采访中专家建议,要消除提名权的瑕疵,防止其异化,有必要把提名权真正交给群众,并通过配套制度实现阳光操作。应以制度建设增加群众意见所占的比重,从而摘除“卖官书记”利用提名权大搞人事腐败的“隐形翅膀”。

  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考察对象的确定是最关键的环节。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然而,一些地方和单位并未严格执行。

  专家强调,组织酝酿推荐的提拔人选,必须按中央有关要求在干部所在单位进行民主测评,或在更大范围进行民主推荐,得到多数群众拥护的干部,方可列为考察对象;主要领导个人推荐的人选,也必须按规定进行民主推荐,如人选不是多数群众拥护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半月谈记者了解到,安徽省委组织部近年开展了“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委书记用人行为”试点工作,其核心内容就是“隐形权力显性化,显形权力制度化”。

  在试点地之一安徽无为县,县委书记用人权被具体到六个方面:动议权、提名推荐权、方案审定权、主持会议权、临机处置权和管理教育权。

  在提名推荐权方面,县区委书记提名人选作为候选人之一,需要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后,才能与其他途径如公推公选等途径产生的提名人一起,共同进入组织考察程序,成为考察对象。

  此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实行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差额票决等全程差额,全委会最后票决时采取匿名投票。这让广大干部群众能够参与到干部选拔和监督工作中来,有助于克服“在少数人中选少数人,由少数人选少数人”的官场积弊。(来源:《半月谈》)

 

 

 

 

长沙“治庸”措施官场震动 获中组部肯定

 

  最新一期《半月谈》刊发“拿什么净化官场政治生态”系列文章《长沙“治庸”措施官场震动做法获得中组部肯定》。文章如下:

  前不久,湖南长沙市召集全市所有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公开并讲评了2008年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结果,特别点名通报11名领导干部被评为基本称职。

  包括长沙市建委副主任、浏阳市副市长、望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在内,除一名因安全事故受到过党内警告处分外,其他10名均无硬伤。这11人全被诫勉谈话,绩效奖金全部扣除,市委组织部明确规定一年之内不得提拔使用,其中长沙市物价局一名副局长、民政局一名副局长被免职。

  第一次有这么多没有硬伤的官员被评为基本称职,长沙官场为之震动。“在长沙如果有人当官想混,肯定不好混了。”这是长沙市规划局局长冯意刚在考核通报会现场的第一感触。

  长沙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绩效办主任肖良定说,长沙很多官员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因为通过制度化的考核,没有硬伤也可能被评为基本称职,那就等于说每个官员工作不努力都有可能被评上。

  记者从长沙市委组织部了解到,长沙的做法已经获得了中组部肯定。中组部《组工通讯》最近以《就是要让干好干坏不一样》为题发表评论,向全国各地组织部门推介长沙做法。

  基本称职官员现出原形,乃是长沙强力探索政府绩效考核的结果。而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是组织部门对领导干部年度履职情况的四种描述。

  长沙市有近900名在岗处级官员,评定为不称职者一般皆因违法犯罪受到法律制裁。碌碌无为的官员尽管客观存在,但组织部门年度考核评定往往难以将其评为基本称职,主要原因是缺乏一套比较科学、可具体操作的制度,把一个没有硬伤的官员评为基本称职,好像是市委、组织部或者某个人在跟谁过不去。在长沙,2005年度基本称职只评了2人,其中一人还有硬伤,2006年度基本称职则为零。

  为了整顿吏治,提高政府效率,从2007年始,长沙市委市政府提出“省内率先、中部领先、全国争先”的工作目标,由市委组织部负责全市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成员的绩效考核工作,专设市绩效考核办公室。从工作目标、自身建设、公众评估三大板块,分别对全市9个区县(市)、99个市直党政职能部门进行绩效考评,再根据考核得分,分类排出一二三等,奖优罚劣。

  相对于领导班子,领导班子成员个人政绩如何评价更是吏治难点。长沙市全力攻关,2008年度全市835名副处以上在岗领导干部,全部被评出个人绩效考核得分,并分出一二三四等。得分主要由两部分构成,一是与班子绩效考核得分挂钩,二是由干部职工测评、班子成员测评和班子正职测评(正职则由分管市领导测评)汇聚而成的民主测评综合得分。

  在界定“基本称职”官员时,长沙市特别设置了“甄别考察”程序,依据年度绩效得分情况需要甄别考察的对象包括:在本类别领导班子成员中得分排名后5%者;在本类别领导班子成员民主测评综合得分中排名后2%者;所负责工作定量指标有一项得分低于60%等六种情况。排出对象后,由市委组织部逐个甄别考察,把对象履职中的不足,从主客观、内外因等方面搞清楚,出具书面考察报告,以及评定等次和任免调整建议,报市委常委会审定。

  长沙市一名区县(市)级政府副职领导干部,2008年个人绩效考核总得分,在包括党委、政府、人大、政协正副职领导及法院、检察院负责人在内共25人当中,都排在最后一位。市委绩效办对其进行复核后,了解到此人工作能力有待提高,原来在班子中分管的计划生育工作形势严峻,后被调整由他人接管。此人遂被评定为基本称职并被诫勉谈话。

  长沙市某局一位副局长,2008年个人绩效考核总得分在全市“社会发展”类别市直政府职能部门129名领导干部中排最后。市委绩效办对其进行复核后,发现此人尽管上一年度已因基本称职被市委组织部诫勉谈话,但“其个性、能力、水平和履职情况仍然与岗位要求有很大差距”。最终,这名副局长还是被评定基本称职并免职。

  据长沙市委常委、组织部长范小新介绍,2008年度,长沙市共有50名领导干部被列入基本称职甄别考察对象,共有11人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其中两人被免职,26人被组织部诫勉谈话。随着庸官不犯错误难评出、难下来的困局被突破,少数干部朝气不足的“职务疲劳症”得到有效遏制,激发了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动力和活力。

  湖南省委常委、长沙市委书记陈润儿在接受半月谈记者采访时谈到,探索领导班子和领导个人绩效考核制度,中央有要求、群众有呼声,长沙在此过程中初步摸索出将“考事与考人、能上与能下、官评与民评、对上与对下”四统一的做法,评价官员优劣试图寻求公正、透明、统一的尺度,解决“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