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尸猎魔剧情:省民政厅推进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汇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5 03:36:30

省民政厅推进惩治与预防腐败

体系建设情况汇报

 

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治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领导小组:

根据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治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开展 2009年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自查工作的通知》(皖责惩防组密电〔2009〕1号)要求和皖纪发〔2009〕12号文件精神,现将省民政厅推进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2009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有力地推动和保证了各项民政工作的开展。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民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2009年,厅党组一班人,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为政治保障,大力推行积极的民政政策,不折不扣地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推动各项民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重点工作有新的突破。

(一)突出保障民生,社会救助体系整体合力进一步增强。一是农村低保再次提标扩面。保障标准由860元提高到不低于1000元,保障对象年人均补差增加140元。截至9月30日,保障人数212.15万人,保障覆盖面4.05%,累计发放低保金10.38亿元。二是城市低保严格操作、分类施保、动态管理,保障水平不断提高。适时合理调整城市低保标准。1-9月份,全省享受城市低保883.317万人次,支出低保资金123114.218万元(不含中央发的一次性生活补助资金),人均补差139元,覆盖面6.5%。三是加快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提高五保集中供养率和生活补助水平。我省五保供养对象共47.5万人,2009年完善五保供养制度和加快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被列入省民生工程,供养标准人均1300元。各级投入资金4.54亿元(占年初预算的114%),新建、改扩建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544所,新增床位47700张(占年初计划的105%),集中供养率可达到25%以上。广泛开展认建、认养、认助城乡养老服务机构和困难老人、孤儿活动。据不完全统计,2009年以来社会各界已捐献2400多万元。四是健全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不断提高救助覆盖面和救助水平。2009年,农村医疗救助230万人次,支出救助资金1.79亿元。城市医疗救助12万人次, 支出救助资金1.1亿元。

(二)突出应急管理,救灾救济工作效率和效果进一步提高。2009年,全省先后遭受干旱、低温雨雪冰冻、风雹、暴雨洪涝和台风灾害。各类自然灾害导致全省受灾人口2771.63万人,因灾死亡72人,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17.53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2410.31千公顷,其中绝收155.67千公顷;倒塌房屋2.56万间,其中民房9246户、2.24万间,损坏房屋17.71万间;直接经济损失123.37亿元,其中农业损失92.26亿元。冬春期间,共安排救灾资金14904万元,其中省以下地方财政配套投入1634万元,救助灾区困难群众180.3万人,有效保障冬春期间和新灾灾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适时启动《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先后20多次派工作组赴受灾较重县、区,查核灾情,帮助开展救灾工作,紧急下拨应急救灾资金6次。省及各地共安排应急和建房资金7653万元,安排重建倒房8687户、21203间,目前已全部竣工。进一步规范救灾捐赠。健全减灾救灾应急预案体系,积极推进减灾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和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工作,制定出台《安徽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90%以上市、县、区对原有救灾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乡镇、街道救灾应急预案制定工作全部完成,村、社区减灾救灾应急预案全部完成。国家救灾物质储备库项目建设进展顺利,沿淮、沿江等11个救灾物资代储点物资储备工作扎实有效。

(三)突出基层建设,基层民主政治和廉政文化两进工作进一步推进。全省社区居民委员会统一换届选举工作基本完成,取得重大成效。加强了社区信息化建设工作。贯彻中央和省委要求,开展“难点村”治理工作,认真摸底,深入分析,提出“难点村”治理工作措施。出台农村社区建设指导性文件,扎实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现场经验交流暨“难点村”治理工作会议,总结、推广经验,部署“难点村”治理任务。研究部署社区建设总体思路和工作重点,深入开展社区建设示范活动。

(四)突出维护稳定,双拥优抚安置政策、涉军群体利益进一步落实。近年来,针对涉军群体利益诉求不断增多,矛盾突出的问题,我们深入宣传动员,在关键环节上下功夫,加强部门协调配合,落实包保责任制,把预防工作做在前头,把矛盾化解在当地。加强信息预测交流,提高快速处置突发上访事件能力,强化稳控机制,力求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做到案结事了。开展了新一轮双拥模范城县命名表彰活动。优抚安置政策进一步落实,安置改革平稳推进,扶持退役士兵就业的“阳光行动”反响热烈。积极实施“关爱工程”、“健康工程”“安居工程”“追思工程”,严格兑现提标后的抚恤补助标准,深入推进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突出做好伤残抚恤和优待工作,开展向重点优抚对象走访慰问活动,稳步推进省荣军、荣康两所优抚医院迁建工作,实施各级重点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改造工程,省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安徽省光荣院建设规划,并将列入明年民生工程。及时启动清明节群众祭祀工作预案,实现了“文明祭祀、平安清明”工作目标;妥善解决了1072个家庭私自收养子女问题,消除了矛盾和纠纷隐患。行政区划、界限管理和地名服务工程稳步推进。

(五)突出固本强基,民政基础进一步巩固。针对长期以来制约民政工作发展的基层机构不全、人员经费缺乏、手段条件落后等薄弱问题,坚持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两手抓,想方设法强基固本,确保各项民政政策和工作任务在基层得到全面落实。2009年初,省民政厅与池州市政府签署共推民政事业发展合作备忘录,就民政事业发展和民政基层基础建设,建立厅、市全面合作共建机制,以池州市基层民政机构建设为突破口,开辟民政基层建设的新路径。池州市以强有力的举措,在乡镇(街道)建立民政事务所,所长按副科级干部配备,每所落实3-4名工作人员,建设150平米左右的规范化办公场所。同时,健全服务制度,加强人员培训,完善一线依法办事机制,增强基层民政为民服务能力。在示范带动下,宣城市乡镇(街道)民政所挂牌完成,工作职能、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基础建设等得到明确。蚌埠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也下发通知,明确了乡镇(街道)民政工作机构设置、编制配备及工作职责等。省委王金山书记就省民政厅与池州市联手抓民生实施“夕阳红”计划及加强基层民政机构建设作出重要批示:“民生至上,关系和谐。‘夕阳红’计划值得推广。可转各地参照、借鉴。”民政部窦玉沛副部长也批示:“安徽省民政厅围绕党和政府“保民生”的工作大局,与池州市以合作共建为载体,以基层民政机构建设、敬老院建设为重点,可以取得一举多得的成效。” 7月28日,省委常委、副省长赵树丛专题调研池州市基层民政机构和夕阳红计划建设,指出池州市实现基层民政工作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地方办事、有章理事,成效很好,值得积极总结,全省推广。我省基层民政机构建设全面推进。

(六)突出改革创新,社会组织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作用进一步发挥。深入开展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积极研究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按照省委、省政府建设合芜蚌试验区总体要求,推出改革行业协会双重管理体制、行业协会适度竞争机制、扩大异地商会试点等15项改革措施。合肥、芜湖、蚌埠三市结合实际,修订有关制度,落实具体措施,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创新。探索社会组织年检新方法,开展社会组织评估,着力建立发展、建设、服务、监管四位一体的新型工作体系,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以及服务“三农”方面的作用。

(七)突出服务大局,支持皖北经济社会发展力度进一步加大。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着力加快皖北和沿淮部分市县民政事业发展,在政策、项目、资金上给予重点倾斜,加快农村敬老院、市县两级社会福利及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设施建设;加强城市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殡改基础设施条件;支持三市稳妥进行行政区划调整,适应并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对三市六县申请成立跨行政区域行业协会、商会,开辟绿色通道;加大民政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仅上半年,实际落实三市六县民政资金近12亿元,超过全省总量的40%,其中农村五保供养资金占全省近50%,社会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资金占全省总量68%。

(八)突出慈善为民,社会慈善事业发展步伐进一步加快。首届安徽慈善大会胜利召开,表彰了206个长期支持慈善事业的企业、单位和个人。王三运省长亲自主持会议,王金山书记,民政部窦玉沛副部长、中华慈善总会范宝俊会长分别作了重要讲话。这是我省慈善事业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在全省慈善大会的大力推动和影响下,我省慈善事业日益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社会各界参与慈善意识日益增强,慈善组织不断发展,慈善捐赠不断增加。在赈灾、济困、安老、助孤、助医、助学、助残等方面,帮助困难群众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全省慈善事业步入了良性发展轨道。

   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齐抓共管反腐倡廉建设。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后,我们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及时制定了《安徽省民政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近年来,我们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细化责任目标,严格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建立了厅党组对全厅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厅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处(室、局)和厅直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各处(室、局)、厅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处(室、局)、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的工作机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2009年,我们按照省纪委的工作部署,结合全年民政工作任务,研究制定省民政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制定厅机关反腐倡廉主要工作任务分工意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具体任务进行分解,责任明确到每位领导干部,各个职能处室,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与各项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促进了民政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机结合。为保证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贯彻执行,保证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我们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年中分析,年度考核、年终总结制度。年中,我们在听取机关各处(室、局)和厅属单位的工作汇报时一并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汇报,在对民政工作进行年中分析时,一并分析厅直属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全省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现状、存在问题及其原因,提出整改要求。2009年4月召开了厅直属机关反腐倡廉工作会议,12月召开了全省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座谈会,表扬先进,批评后进,总结成绩,查找问题和不足,明确下一步工作思路和任务。我们还确定由各市民政局对厅机关各处(室、局)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规定情况进行评分。这些措施有效地促进了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较好地推动了我厅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等各项反腐倡廉工作的开展。

(二)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筑牢廉洁从政思想基础。一是进一步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根据省委安排我厅为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单位,2月底集中学习实践活动告一段落后,我们仍然坚持边实践边学习,边学习边实践。3月份以来,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5次,进一步巩固提高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二是开展廉政教育月活动。自五月中旬开始,在全厅组织开展了“加强党性修养、弘扬优良作风、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讲话和王金山同志在省纪委八届四次全会上的讲话等文件;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叶如强同志给全厅党员干部讲授了“加强党性修养、弘扬优良作风、促进科学发展”的党课;组织全厅党员干部集中观看一系列的反腐倡廉电教片和优秀廉政公益广告;组织全厅处以上干部到蜀山监狱接受警示教育;厅党组和各支部分别召开了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三是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会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工作必须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走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前头”指示精神,全面推进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四是组织学习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十二次全会的精神。认真传达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八届十二次全会精神,深刻理解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内涵,深刻理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深刻理解全会关于反腐倡廉的各项要求和各级党组织肩负的重大责任。

为提高学习教育效果,坚持做到了“五个结合”:一是中心组学习与各支部学习相结合。党组理论中心组先学一步,吸收支部书记参加,以中心组学习成果带动和促进整个机关的学习。二是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以集中学习为主,自学为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实施“月荐一本书、日读一小时、月读一本书、半年一交流”计划,很多同志学习了《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四中全会辅导百问》《朱镕基答记者问》《2009年理论热点面对面》《中国不高兴》等书籍。三是坚持座谈讨论与撰写论文、心得体会相结合。2009年,厅党组成员撰写调研报告8篇,处以上领导干部撰写学习心得体会16篇。党组书记、厅长刘健同志撰写的《立足省情创新发展 全力推进我省养老服务和社会化》的文章获得省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和新华社安徽分社联合开展的“推进科学发展、加速安徽崛起”主题征文活动优秀作品奖。四是阅读与辅导相结合。2009年请专家辅导3次、组织观看电教片4次、参加省直大讲堂学习4次。五是坚持学习理论与指导工作相结合。每次大的学习活动,党组都要针对民政工作实际提出贯彻意见,并且指导各处室结合业务工作抓好落实。

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深化了对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的认识和理解,提高了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思想水平,加强了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纪律观念和责任意识,促进了反腐倡廉建设。

(三)加强作风建设,努力做到勤政为民。一是强化“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宗旨意识。民政工作面向群众,关系民生,民政干部的作风直接影响着民政工作的实效。无论是组织学习还是部署任务,我们都一再要求党员干部时刻牢记民政宗旨,增进对人民群众的感情,视民政对象为亲人,真心实意为优抚对象、困难群众、弱势群体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以实际行动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党组成员率先垂范,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基层和民政对象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受到基层干部职工的普遍好评。二是转变作风,建立科学决策机制。年初和年中分别召开全省民政工作分析会,专门分析研究阶段性民政工作形势,特别是民政事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指导意见,切实提高决策的可行性、正确性和实效性,力求为民政对象谋取更大实惠。三是强力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效能建设推进会议精神,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贯彻执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办文办事限时制、AB岗制、一次性告知制、离岗告示制和责任追究制”,增加明察暗访频度,通报结果,推动效能建设向机关处室延伸,促进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

(四)推进制度创新,完善反腐倡廉体制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我们制定了《安徽省民政厅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省民政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省民政厅信息公开目录》;研究制定了《关于严格控制招待费支出降低行政成本的实施意见》《安徽省民政厅离退休干部医疗费报销暂行办法》《安徽省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意见》《安徽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暂行)》《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指导意见》;联合有关部门下发了《关于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经费的管理规定》《安徽省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意见》《关于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意见》;修订了《安徽省评残工作规范》。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主动缩短行政审批时间。除即办件外,所有进窗口的审批事项全面提速,将社会组织成立登记由原承诺45个工作日办结缩短为42个工作日,变更登记由原承诺20个工作日办结缩短为18个工作日。推进电子政务工作,试行利用网络处理相关业务。强化审批责任。明确要求派驻政务中心窗口的工作人员,认真审核受理材料,对每一件办件均需签字负责,将办理质量的好坏作为年度考核的内容之一。三是建立政务中心窗口与政务中心、厅机关处室的沟通协调机制。窗口工作与厅机关处室的沟通协调由窗口首席代表通过窗口联系人与厅机关处室联系,机关处室确定一名联络员与窗口联系人沟通衔接。厅机关处室凡涉及到政务公开、效能建设等方面的重大事项、改革创新举措都要及时通知窗口,以利于窗口掌握情况,便于与省政务服务中心及时沟通。通过创新制度、完善体制机制,进一步规范了工作程序,提升了工作效率,强化了治本抓源头的工作力度,对反腐倡廉工作产生了积极的作用。

(五)加强监督,促使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严格执行各项监督制度,切实加强监督工作是保证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的重要举措。我们一是坚持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凡属全省民政系统和全厅性的重大问题,凡是处以上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都由党组集体进行研究,党组成员根据决定和分工抓好落实。二是认真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一年一度的民主生活会,均能按照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确定的主题和要求,做到会前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认真对照检查,进行谈心交心,会上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整改时限和要求,切实抓好整改。重大问题重要情况视情在党员干部或处以上干部范围内进行通报。三是积极支持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全面履行监督职责,自觉接受纪检组监察室对党组和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通过安排纪检组监察室负责同志参加或列席党组会、党组生活会、厅长办公会,为纪检组监察室实施监督提供条件和保证。四是加强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安排纪检组监察室参与干部选拔任用的推荐、考察、决定、公示等环节的工作,参与工程建设招投标,先后组织开展对全省优抚安置资金、低保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执法检查,实施对人财物管理的监督。

(六)深入开展行风建设,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多年来,我们将加强行风建设作为工作重点,始终紧抓不放,在各级民政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省民政系统的行风建设和文明创建工作有了长足的进步。民政部纪检组监察局充分肯定我省民政系统加强行风建设的做法和成效,将我省作为全国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10个观察点之一。要求我们在12类民政基层单位中各选择一个有代表性的单位作为试点,组织开展创建示范单位活动。2009年以来,我们一是加强了对行风建设的领导,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厅长刘健同志为组长的行风建设领导小组,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全省民政系统的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由刘健厅长负总责,各位厅领导负责分管范围内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杨一心组长负责组织协调,具体抓。真正做到了管行业,必须管行风,以良好行风保证民政事业健康发展。二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总结以往的经验和做法,研究制定出行风建设示范点创建标准和评定办法,为全国民政系统行风建设摸索经验,提供办法。三是从12类民政基层单位中各选择一至两个单位(共选择了23个单位)作为创建试点单位,并专门召开会议部署创建任务。四是深入实际指导创建活动。8月份以来,先后深入到17个省辖市的23个试点单位指导检查,推动了创建活动扎实开展。我们的做法受到了民政部的好评,2009年8月份在全国民政系统纪检组长座谈会上杨一心组长代表我厅作了经验介绍。五是整理汇编了《安徽民政行风建设》一书,刘健厅长亲自作序,此书上下两册,约80万字。充分反映我厅“关口前移抓源头、立足治本抓队伍、规范管理抓服务、综合治理抓形象”的基本做法,总结了多年来全省民政系统不断推进行风建设的成功经验。为既往开来,进一步推进行风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009年全国民政系统纠风工作重点之一是专项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的殡葬单位、婚姻登记机关服务价格虚高和捆绑收费问题。按照民政部要求,结合安徽实际,我们采取三项措施开展了这项工作。一是明察暗访,加大对殡葬单位督查整改力度。着重检查各地殡葬单位是否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民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殡葬服务价格管理的通知》要求执行收费标准,是否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同时对群众举报的有关问题及时查处,限期整改。二是清理整顿,加强对公墓单位收费项目和标准的管理。2009年以来根据国家八部委的统一部署,开展了对公墓违规收费问题的清理整顿工作,要求全省公墓单位收费标准都必须由物价部门审批确定;每个单位的收费情况都要有公墓单位所在地物价部门签署审查意见;对违规收费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和制止。三是规范操作,坚决杜绝婚姻登记捆绑收费问题。各地婚姻登记机关结合规范化建设,普遍开展了婚姻登记服务价格虚高和捆绑收费问题的自查自纠工作,严格按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对个别地方萌发的乱收费苗头,及时进行了纠正,切实维护了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七)认真落实厉行节约八项要求和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工作任务。根据省纪委等部门《关于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和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工作任务的通知》,我们通过对厉行节约有关情况摸底,结合实际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公务招待经费、切实减少会议费支出、加强差旅费管理、加强对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落实厉行节约八项工作和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截止目前,招待费支出比上年降低2.9万元,同比降低4%;用电、用水、用油支出比上年降低7万元,同比降低20%;会议费用支出比上年降低3.3万元,同比降低2%。

(八)认真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我们进一步健全完善信访举报工作机制,重点查办滥用职权、腐化堕落、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挪用、私分、截留克扣民政事业费和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的问题。2009年,厅纪检组监察室共接到信访举报件18件,其中我们直接核查1件,督办3件、转办14件。按照《省民政厅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对每一件信访举报问题认真调查处理,保证了群众来信来访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信。去年12月我们根据群众举报,会同省物价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对阜南县殡仪馆违规收费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要求阜南县殡仪馆立即停止损害群众利益的捆绑收费问题,严格按照物价和民政部门制定的政策规范收费行为,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结合部门实际,积极完成反腐倡廉分工任务

2009年《省直单位反腐倡廉主要工作分工意见》确定我厅为 “加强对救灾救济资金的监管”“深化村务公开”和“廉政文化进社区进农村”等三项工作的主要责任单位。为落实好这些任务,我们结合实际,采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大工作力度,较好地推动这些工作深入开展。

(一)加强对救灾救济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安全运行。截至目前,全省共安排各类救灾资金2728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安排23600万元,省级财政安排3683万元)用于灾区群众生活救济18900万元,用于入汛后新灾灾民生活和灾后民房恢复重建资金8383万元。为确保救灾资金专款专用、重点使用,2009年以来我们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加强救灾资金督查。2009年4月,我厅会同省财政厅及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救灾款物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皖民电〔2009〕35号)。4月下旬,先后组织四个督查组,结合春荒救济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对阜阳、六安、安庆等市、县救灾资金进行督查。重点检查资金管理手续是否完备、账目是否清楚、拨付是否规范、监督机制是否健全、是否做到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等,从督查情况看,总体情况是好的,对少数地方存在的问题,各地已按政策规定进行了限期整改。二是加强政策业务培训2009年5月,先后举办了三期乡镇民政干部业务陪训班,有600多人参加了培训。重点对救灾资金使用原则、使用范围、补助标准、拨付程序、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乡镇民政干部政策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三是加强救灾资金监管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了审批制度、分配制度、救灾资金专户制度、监督检查制度以及责任追究制度,坚决纠正救灾资金违规使用、挪作他用和虚报套用的问题。四是规范资金拨付程序。救灾资金的拨付主要是根据灾区灾情,结合地区财政收入、救灾补助区域、人均收入水平等因素进行分配。分配程序先由我厅救灾处提出初步分配方案,报分管厅领导审核后与省级财政部门会商,同时征求市级民政、财政部门意见,无异议后再报省政府分管省长批准同意,由省级民政、财政部门联合行文直接将资金拨付到遭受灾害的县(市、区)。严格的拨付程序,确保了救灾资金管理使用安全、有效。

(二)深化村务公开,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县、乡、村三级联动全面推进村务公开工作。制定下发了《村务公开暂行办法》及《考核细则》,明确县(区)、乡(镇)、村三级组织工作职责,形成了县(区)领导负总责,民政部门牵头抓,相关部门配合抓,乡镇领导直接抓,村干部具体抓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乡镇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经常深入各村检查村务公开工作,村党支部定期向乡镇党委汇报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县(区)村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村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村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抽查,保证了县(区)、乡(镇)、村三级公开统一对应,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是强化村级民主决策,实行“一事一议”。 全部免征农业税后,为解决农村出现的办理公益事业事难议、议难决、决难行的“三难”问题,我们指导萧县、阜南、青阳、岳西等县对涉及农田基本建设、植树造林、村容村貌建设等方面筹资筹劳16个事项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在此基础上,我们又指导部分县(区)制定了“一事一议”制度,明确规定凡涉及筹资筹劳的事项,均列入“一事一议”范畴,为确保“一事一议”的决策科学与民主,把村务公开贯穿于“议事”的全过程,做到议前公开、议中公正、议后公示。充分发挥村民理财小组和村务监督小组的作用,把执行监督权交给群众,一些地方充分利用公开阵地,加大对决策实施情况的监督,确保了执行透明、执行到位,极大地调动了群众的积极性,使群众参与议事、监督全过程,形成了村务事、村民议,村委会执行、村民监督的工作局面,推进了村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三是建立村务公开长效机制。为真正把村务公开落到实处,切实提高实效性,保证村务公开工作长期持续发展,有秩序推进。一是广泛宣传村务公开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的认识,增强做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加大考核力度,把村务公开工作纳入镇、村两级干部的年度考核内容。三是建立了以驻村干部、村干部为成员的执行小组,做到村务、财务每季度公开。四是加大督查力度。县(区)、镇两级督查组每季度对村级财务进行逐笔审查,实地察看公开情况、村民代表会议记录情况、村务公开登记簿登记情况、村民意见和建议收集情况、村民监督组会议记录情况等。

(三)积极开展示范活动,推进廉政文化进社区进农村。2008年,我们确定17个省辖市各抓一个农村和社区,全省共抓34个农村和社区作为廉政文化进农村进社区示范点,并给予每个点一万元的创建经费支持。2009年,我们结合实际采取措施推进“两进”工作的深入开展。一是加强检查指导,先后深入到20多个示范点了解工作进展情况,指导创建活动。二是将廉政文化进社区示范活动列为和谐社区检查验收的重要内容。在全省开展的创建和谐社区示范单位活动中,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检查验收的内容之一,有力地推动了廉政文化进社区工作。三是逐步推进廉政文化进农村进社区由点向面扩展。我们在年初召开的基层政权建设工作会议上要求各地在重点抓好示范点的同时,注重发挥示范点的辐射带动作用,并指导一些条件较好的地方,逐步由点向面推开。在农村、在社区营造浓浓的廉政文化氛围,使村(居)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受到感染和熏陶。2009年,我省6个城区、9个街道和19个社区被民政部授予全国和谐示范城区、街道和社区光荣称号。目前,全省又有17个村和社区基本达到示范标准。

一年来,我们坚持一手抓民政业务,一手抓惩防体系建设,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殡葬和婚姻登记机关等一些公共服务行业群众反映突出的乱收费问题依然存在。二是个别地方对行风建设和廉政文化进社区进农村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三是一些地方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还不够规范和严格。四是如何结合业务工作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加大治本抓源头工作力度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责任分工,强化检查考核,严肃责任追究。积极落实中央《工作规划》和我省《实施办法》,不断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以保证我省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加速安徽崛起,构建和谐安徽作出积极贡献。

 

                       

 二〇一〇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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