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桥机场停车费2017:共产党应该是什么样的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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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产党应该是什么样的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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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敏
  无论是在芸芸众生的日常生活中,还是在党和国家的政治生活中,“绿灯行、红灯停”和“公仆要为主人服务”之类的常识无疑是非常重要的,这是维系现代人类社会正常运行的根本基础和规则。但是,在某些直接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上,原本应该是ABC性质的常识,有的时候却往往被搞得云山雾罩、莫测高深,相当模糊不清,甚至发生比较严重的错误。
  共产党应该是什么样的党?这原本是ABC性质的常识,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讲得很清楚:“共产党人不是同其他工人政党相对立的特殊政党。他们没有任何同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的利益。” “共产党人为工人阶级最近的目的和利益而斗争,但是他们在当前的运动中同时代表运动的未来。”共产党致力于建立的“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1]后来,马克思在《资本论》第1卷第1篇第1章第4节中,进一步将共产党要实现的目标简称为“自由人联合体”[2]。恩格斯在去世前一年再次强调:“要用不多几个字来表达未来新时代的思想”,表达共产党的最终目标,除了摘引《共产党宣言》关于建立自由人联合体那一段话之外,“再也找不出合适的了”[3]。这些科学论断,立足于资本主义条件下工人运动和无产阶级革命斗争的实践,不仅以科揭示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和必然趋向为基础,极为精辟地阐明了共产党的最终目标是要建立“自由人联合体”,而且认为共产党在为工人阶级最近目的和利益而斗争的各个历史发展阶段中,都要代表无产阶级革命运动的“未来”,亦即尽力为建立“自由人联合体”不断地开辟道路、创造条件。
  显然,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共产党作为工人阶级的政党,应该是坚定不移地为无产阶级利益亦即全人类利益(只有解放全人类,才能最后解放无产阶级自己)而不懈奋斗的党,是以建立“自由人联合体”为根本目标的党。如果离开了这个根本性质和目标,那就不是马克思主义所要求的共产党了。
  “自由人联合体” 是一种怎样的社会形态呢?现代意义上的自由一词最早出现于14世纪的英国,意即人的思想、言论和行为从自然力特别是传统文化因袭和现实社会关系等外在束缚中解放出来,由自己独立作主。到了17世纪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霍布斯、弥尔顿、洛克等思想家进一步提出,人是生而平等、自由的,每个人自己要自由,就必须使别人也有自由。将自由作为一个响亮的战斗口号,是在法国大革命时期。当时,法国国民议会通过的《人权和公民权宣言》指出:“人们生来是、而且始终是自由平等的”。“自由就是指有权从事一切无害于他人的行为。”德国古典哲学是法国革命在理论上的反映,鲜明地体现了对自由的追求。马克思、恩格斯继承和发展了德国古典哲学的自由传统,他们终其一生都非常喜欢使用“自由”这个词,并以他们创立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为基础,论证了只有建立“自由人联合体”才能最终解放无产阶级、解放全人类,完成共产党的历史使命。综观马克思主义的整个理论体系,“自由”、“自由人”和“自由人联合体”明显地居于最为重要的核心价值地位。以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来看,共产党领导无产阶级和人民群众要建立的取代资本主义的新的社会形态,只能是以每个人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恩格斯曾对共产党要实现的这个最终目标作过比较具体的阐述,他说:无产阶级争得民主之后,将“使生产资料摆脱了它们迄今具有的资本属性,给它们的社会性以充分发展的自由”。“随着社会生产的无政府状态的消失,国家的政治权威也将消失。人终于成为自己的社会结合的主人,从而也就成为自然界的主人,成为自己本身的主人——自由的人。”[4]。
  中国并未经历过独立的资本主义阶段,工人运动的发展程度也比较低。在这种特定历史背景下成立的共产党,难免要在应有的一般性基础上表现出一定的特殊性。因此,中国共产党人对共产党性质的认识自然有一些独到之处。邓小平认为:“归根结底地说来,历史是人民群众创造的。工人阶级必须依靠本阶级的群众力量和全体劳动人民的群众力量,才能实现自己的历史使命——解放自己,同时解放全体劳动人民。人民群众的觉悟性、积极性、创造性愈是发展,工人阶级的事业就愈是发展。因此,同资产阶级的政党相反,工人阶级的政党不是把人民群众当作自己的工具,而是自觉地认定自己是人民群众在特定的历史时期为完成特定的历史任务的一种工具。”[5]
  邓小平的这个科学论断,是从共产党和人民群众关系的角度给共产党下定义的,这既适合于从一般性、典型性的意义上说明共产党的性质,也适合于说明特定时空条件下成立的“非典型性”的中国共产党的性质。从前一层意义来看,共产党是在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变革时期,人民群众为完成“争得民主”、建设“自由人联合体”这个特定历史任务而运用的一种工具;从后一层意义来看,中国共产党是在中国由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经过新民主主义(亦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进入“够格”的社会主义(邓小平语,即马克思、恩格斯科学预见的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列宁称之为社会主义社会)时期,中国人民为完成民族独立、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并最终建立“自由人联合体”这个特定历史任务而运用的一种工具。可以说,邓小平关于共产党是人民群众在特定历史时期为完成特定历史任务的一种工具的科学论断,是马克思主义党的建设思想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结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关于党的建设学说具有根本性、决定性意义的奠基石。如果以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共产党性质和目标的科学阐述来理解邓小平的这个科学论断,我们无疑可以明确地说:共产党应该是人民群众为建立“自由人联合体”而运用的一种工具。
  怎样理解共产党“应该是人民群众为建立‘自由人联合体’而运用的一种工具”呢?从根本上来看,人类社会的历史是由以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为主体的人民群众创造的,人民群众既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也是变革社会制度、推动社会进步的决定性力量。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和必然趋势,决定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意志,建立“自由人联合体”是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意志的必然要求。作为无产阶级先锋队的共产党,是广大人民群众直接支持和参加的无产阶级革命斗争从自发阶段发展到自觉阶段的必然产物。人民群众之所以需要这样的政党,主要因为,革命斗争实践发展的客观情势表明,要取得革命斗争的胜利,必须有一支掌握科学理论的先进部队来制定正确的战略和策略,并在最艰难、最危险的斗争中冲锋陷阵,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世界上第一个共产党即马克思、恩格斯直接参与创立的共产主义者同盟是这样产生的,中国共产党也是这样产生的。共产党将建立“自由人联合体”作为自己的根本目标,与其说是对人民群众的精神鼓舞和目标激励,不如说是对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意志亦即社会发展客观规律及必然趋势的科学揭示。而且,建立“自由人联合体”是人民群众最根本的利益和意志之所在,只有依靠人民群众的主体性和伟大创造力才能完成这个伟大的历史使命;共产党只是人民群众为建立“自由人联合体”而运用的一种工具,具有明显的从属性、服务性和工具性。
  既然共产党应该是人民群众建立“自由人联合体”的“工具”,那么,为什么又说共产党要对人民群众实行领导呢?相对于人民群众而言,共产党具有明确的工具性,这是确定无疑的。所谓共产党要对人民群众实行领导,绝不意味着共产党具有高于人民群众的地位和权力,而只能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一方面,共产党根据唯物史观所揭示的社会发展规律,有责任通过各种宣传手段,使人民群众了解和认识他们自己的根本利益之所在,组织、支持和帮助人民群众去实现他们自己的根本利益;另一方面,在人民群众为实现其根本利益而进行的奋斗实践中,当遇到困难、阻力和危险的时候,共产党人还要不畏艰险,不怕牺牲,为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冲锋陷阵,顽强拼搏,心甘情愿地奉献出自己包括生命在内的一切。这两个方面的紧密结合和有机统一,就是党的领导应有的科学内涵。如果在此之外还企图附加其他别的什么东西,那么,偏离乃至背离共产党根本性质和目标的错误就会由此而生。
  邓小平明确指出:“人民群众必须自己解放自己;党的全部任务就是全心全意地为人民群众服务;党对于人民群众的领导作用,就是正确地给人民群众指出斗争的方向,帮助人民群众自己动手,争取和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6]共产党“之所以能够领导人民群众,正因为,而且仅仅因为,它是人民群众的全心全意的服务者,它反映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意志,并且努力帮助人民群众组织起来,为自己的利益和意志而斗争。确认这个关于党的观念,就是确认党没有超乎人民群众之上的权力,就是确认党没有向人民群众实行恩赐、包办、强迫命令的权力,就是确认党没有在人民群众头上称王称霸的权力。”[7] 如果弱化甚至遗忘了共产党应该是人民群众建立“自由人联合体”的工具这个最根本的性质和目标,共产党的领导很有可能要走到歧路上去。对于农民占总人口绝大多数、又背负着数千年君主专制历史文化传统的中国而言,对于在这种大背景下执政的中国共产党而言,尤其是如此。因为,在马克思主义看来,农民是一个阶级,又不是一个阶级,他们不能代表自己,一定要别人来代表他们,而他们的代表一定要同时是他们的主宰,能从上面赐给他们雨露和阳光。而且,在中国数千年的君主专制历史文化传统中,君君臣臣、上尊下卑、王言曰制的宗法等级思想根深蒂固,根本没有“自由”、“平等”的文化基因。置身于这样的大背景、大环境之中,共产党必须经常强化自己作为人民群众建立“自由人联合体”的“工具”的意识和观念,经常强化党的领导的目的就是要“帮助人民群众组织起来,为自己的利益和意志而斗争”的意识,坚持不懈地努力为建立“自由人联合体”创造条件,以防止自己被小农意识和历史文化传统的消极因素所侵染,从人民群众的“工具”异化成为凌驾于人民群众之上的“主宰”和“救星”,直接对人民群众发号施令。
  苏联和东欧各国共产党之所以像多米诺骨牌一样在很短时间里相继垮台,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最重要的就是两条:其一,他们所实行的权力高度集中的社会主义模式,不仅没有逐步扩大公民的自由权利,反而从多方面严加限制,甚至连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都被剥夺了,严重背离了共产党建立“自由人联合体”的根本目标;其二,他们垄断权力、垄断财富、垄断真理,凌驾于人民群众之上,对人民群众颐指气使、横征暴敛,成了高踞于人民群众之上的特权集团和既得利益集团,完全丧失了作为人民群众“工具”的应有性质。这个惨痛的历史教训,我们中国共产党人一定要牢牢记取。
  建立“自由人联合体”是一个相当长期的历史过程,对于没有经历过独立的资本主义阶段、生产社会化程度相对较低的中国来说,这个过程的长期性尤为明显。因此,共产党在领导人民群众为建立“自由人联合体”而奋斗的长期历史过程中,必须根据这个最终目标的客观要求,分阶段地为人民群众最近的目的和利益而斗争。在无产阶级革命胜利之后的一定历史时期里,人民群众最根本、最重要的“利益和意志”是什么呢?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明确指出:“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8]马克思后来在总结巴黎公社经验时,对上述思想作了更明确的表述,第一次使用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提法。中国共产党从中国的实际出发,认真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价值追求,领导人民建立了由人民当家作主的新中国。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成了全党工作的中心任务。与此同时,在深刻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发展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也更加受到重视。邓小平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主题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切实保障工人农民个人的民主权利,包括民主选举、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9]在1980年的一次重要谈话中,他又强调说,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党的工作的“核心”就是支持和领导人民当家作主。此后不久,在1981年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60周年大会的重要讲话中,胡耀邦代表中共中央作了更为精辟的阐述:“在革命胜利以后,人民就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党对国家生活的领导,最本质的内容,就是组织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来建设社会主义的新生活”[10]。胡耀邦的这个论断,是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党的领导科学内涵最简明扼要的科学回答,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关于党的领导学说的核心命题。这个命题意味着,在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二者的相互关系上,党的领导具有明显的工具性、服务性和服从性,其根本目的是要组织、支持和保障人民当家作主。要检验党的领导的客观成效,必须以人民当家作主的实现程度作为最主要的衡量尺度。可以认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党的领导以组织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为本质内容,是人民群众最终建立“自由人联合体”必不可缺的重要条件和基础工程。如果没有人民民主的充分实现,所谓“自由人联合体”根本无从谈起。
  有些同志认为,建立“自由人联合体”是共产党的最终目标,实现这个目标的时间还很遥远,而我国现阶段的任务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没有必要强调共产党应该是人民群众建立“自由人联合体”的工具。这个认识不正确。因为,马克思、恩格斯科学预见的“自由人联合体”,包括我们现在所说的社会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是“自由人联合体”的“‘第一’阶段或低级阶段”[11]。我国现在所处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以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就是为了向“自由人联合体”的“第一阶段”逐步过渡。由此可见,对于当代中国而言,建立“自由人联合体”决不是什么虚无飘渺的海市蜃楼,而是正在为之奋斗的根本目标和任务。特别是,从现在相当一些地方党的领导的实际情况来看,有两种政治性、方向性的不良倾向很值得警惕:一是相当一些党的领导干部只重视本行政区域包括民生指标在内的各项经济指标的增长,而对公民的法定政治自由尊重、维护和保障得不够,更没有在客观条件允许的范围内尽量扩大公民的政治自由,有些党的领导干部甚至动辄滥用职权,严重侵害公民的法定政治权利;二是相当一些党的领导干部不仅在普通群众面前有一种非常明显的优越感,而且自踞于国家政权机关之上,代行国家政权机关的职能和职权,某些大权在握者甚至以权谋私、贪污腐败,恣意挥霍和侵吞人民群众创造的物质财富。之所以出现这两种严重危害党的领导和党的威信的不良倾向,从思想政治方面来分析,就是相当一些党的领导干部没有确立共产党应该是人民群众建立“自由人联合体”的工具这个至为重要的观念和意识,遗忘乃至背离了共产党的根本性质和目标。若不高度重视并尽快解决这个问题,无疑是非常危险的,苏联共产党就是前车之鉴。
  (作者系中共山西省委党校教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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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64、273页、284,人民出版社1972年。
  [2] 转引自高放著《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别史》第790页,中国书籍出版社2002年版。
  [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9卷,第189页,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
  [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443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5] 《邓小平文选》第1卷,第217-218页,人民出版社1994年。
  [6] 《邓小平文选》第1卷,第217页,人民出版社1994年。
  [7] 《邓小平文选》第1卷,第218页,人民出版社1994年。
  [8]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72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
  [9] 《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44、146页,人民出版社1994年。
  [10] 《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册,第865页,人民出版社1982年。
  [11] 《列宁选集》第3卷,第250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