札幌市一日游自由行:中国悍匪排行榜-- 一流杀手王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3 06:19:05
中国悍匪排行榜-- 一流杀手王强          王强,1.58米的身高、消瘦的身材、白净的皮肤、端正的五官,从相貌上来看没有任何特别之处。就是这样一个走在人群中毫不起眼的男子,竟然在短短8年中疯狂作案34起,杀害45人,数次从警察眼皮底下逃脱。他“作案不留活口,瞄上目标后上去就用刀扎,刀刀正中要害”
    
  一流的杀手
  
   【特点一】狠,没有一点人性
  
    王强的心狠手辣不是一般的狠,在他所作案件中几乎是不留活口的。他瞄上被害人后,上去不由分说就用刀扎,而且刀刀扎在要害部位,致人于死地。民警称,王强手下的被害人都是惨不忍睹。比如,王强到一个洗衣店洗衣物,跟洗衣店的老太太因为收费问题发生口角,当晚,王强就怀揣尖刀潜进洗衣店将老人杀害。因为王强作案从不留活口,没有目击者提供线索,所以使案件侦破非常困难。一次,王强迎面遇到5名男青年,上去就朝人家要钱,对方见他只是一个人竟然如此狂妄,就说“你有病吧”,王强默不作声上去一刀,将其中一名男子扎死了。“杀了人照样吃得饱睡得香,作案后迎面撞上警察仍镇定自若”
  
   【特点二】邪,心理素质极强


  无论是办案民警,还是辩护律师,一致认为王强心理素质非常强,一般人别说杀数十个人,就是杀一个人心里也会承受不了,但王强却视杀人如同家常便饭,杀了人照样吃得饱睡得香。王强曾被人检举过,但被捕的王强仅仅承认自己冒充警察诈骗,身负的命案无论怎样被审讯就是不招供。审讯过后照样吃饭,坐在审讯室的椅子上照样呼呼大睡。一次王强到北运河附近预谋作案,但看见北运河边有两个便衣警察,第一天在那里,第二天还在那里,他连去了3天,警察也没挪地方,他就与警察“兜起了圈子”,你在这边“蹲”,我就到那边“干”。2000年七八月的一天。凌晨1时许,王强爬上西塔一个刚结束施工的楼房,在二层的一间房子里,看到一个女的在客厅里睡觉,旁边房间里有七八个农民工模样的男人也在睡觉。他悄悄走近这个女的床前,用铁管子照着头部就是一下,当时女人就没气了,王强翻了她的衣服,没翻到钱,就把人奸污了。当王强顺着楼外脚手架爬下楼时,发现一辆“110”警车开了过来,他连忙把手中铁管和身上带的杀猪刀扔了,几个警察上前简单地搜了搜他身上,问他干什么的,他说是外地来打工的;问他深更半夜在大街上干什么,他说:“我饿了,下楼买点吃的。”就这样不露声色毫不慌张地逃过盘查。“连杀三人后居然不逃,在案发现场混入人群中看热闹”
  
  
  
   【特点三】恶,胆汁流淌黑水
  形容王强的胆子只能用胆大包天来形容了。2000年7月的一天晚上,王强在开原市的城郊溜达,想找个地方弄点儿钱。走到一家养鸡户房边,用刀将这家纱窗划开,钻进了屋里。炕上有3个人正在熟睡,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和一对夫妻。王强上前用洋镐尖对着男的太阳穴就是一下子,然后又平拍了两个女的脑袋,这3人一声没出就死了。王强在屋里没翻着钱,就把那个女孩拖到院子里强奸了。事后,王强把镐头就扔在现场,也没马上离开开原市,他竟然想看看警察是怎么破案。开原警方非常重视此案,从案发现场凶器上提取了案犯指纹,在全市进行指纹比对缉拿凶手,王强不仅没有逃走,还到案发现场去看热闹。还有一次,王强潜入一间平房,进屋后见家中是夫妻二人,他先用刀扎了男的两刀,然后就当着男的面将其妻强奸。王强作案后也没有急于离开,而是在作案现场逗留了3个多小时,还将被害人家电视打包想拎走,并和两名被害人唠嗑。最后,他问男的有没有孩子,男的说:“有一个儿子,今天没在家。”王强目露凶光说:“你儿子捡条命。”此时被害人见王强要下杀手才拼死反抗,其住在隔壁的弟弟及时赶到才将王强吓跑。这是王强留下活口极少的一次。“作案时穿着破旧,不引人注意,作案后西装革履出入娱乐城”
  
  
   【特点四】奸,极其善于伪装
   王强是一个非常狡猾的人,也非常善于伪装。王强作案时总是故意穿着破旧衣服,打扮成农民工模样。走在街上也不会引起人注意。但王强有很多高档西装,他平时把好衣服都寄存在干洗店里,作案后他就换上西装革履出没于酒店桑拿场所。王强非常狡猾,一眼就能分辨出谁是警察谁是普通老百姓。有的便衣警察装成捡破烂的,或者男扮女装,还有装成情侣的,但都被王强识破了,这更加便于他的伪装,王强最大的伪装就是“镇静、嘴硬”。王强就是利用这些招数逃脱警察的多次抓捕。
  
  运河边频现杀人强奸案
  
    2000年5月,沈阳市南运河边芳草萋萋,万物刚刚绽放勃勃生机。天刚蒙蒙亮,三三两两的人们就走出家门,到外面呼吸难得的清新空气。贾大爷沿着运河边一路小跑,兴致勃勃。突然之间,一种扎眼颜色进入贾大爷的眼帘。给人的第一感觉就是人的皮肤完全裸露在外,一片白花花的。起初贾大爷没敢多看,可是他越想越觉得这事儿不对劲儿,天已经大亮了,谁能有胆量无缘无故在大庭广众之下,展示胴体呢?难道是有谁被害了?想到这儿,贾大爷大着胆子跑到近前,事实正如贾大爷预想的那样,在一块平整的草坪上,贾大爷看见躺着两具尸体。贾大爷来不及害怕,急忙向警方报了案。
  
   警察发现被害者是一对青年男女,被人杀死在沈河区先农坛路的南运河东岸。经调查发现,死者为外地来沈打工人员王某(男,20岁)和刘某(女,20岁)。二人都是左胸部中刀,刺破心脏而死。女青年被强奸。
  
    自此以后,在沈阳市南北运河频频发生恶性杀人强奸案,歹徒作案手段之残忍、手法之毒辣,令警方异常震惊:
  
    2000年9月19日早晨,有人发现一男一女死在大东区德胜路临清巷的北运河西岸。死者为住在德胜路勤劳一巷的李某(男,57岁)和住在大东区工农路的刘某(女,41岁)。刑警出现场时发现,二人都是左胸部和左颈部中刀,刀都是准确地刺破心脏,导致被害人失血过多而死亡。两被害人的衣兜被翻动过。刘某被强奸,刘某的一台24型红色斜梁自行车在其被杀后失踪。
  
    2002年10月17日凌晨,有市民发现一对男女被杀死在沈阳某大学林学院实习基地植物园内。死者为住东陵区马官桥的李某(男,52岁)和住天柱山小区的陈某(女,52岁)。歹徒在李某的颈部刺入两刀,在陈某的颈部和背部刺中三刀。二人都被刺破动脉,导致大失血死亡。陈某被强奸。陈某骑来的紫花色26斜梁自行车丢失,警方分析自行车被杀人者骑走。
  
    运河杀人、强奸、抢劫案频频发生,引起了沈阳市公安局和辽宁省公安厅的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精干警力展开侦查。办案人员经过侦查和技术串联后发现,这一系列的恶性案件系一人所为,作案者为一矮个男子,北方口音,眉间有川字皱褶,经济状况较差,估计是流窜人员或外地来沈打工人员,可能骑着一辆自行车活动。男子行凶时使用的是一把10厘米以上的单刃刀具。歹徒专抢在运河边谈情说爱的男女恋人,许多案件是在杀人抢劫后奸尸。随后,沈阳市公安局将此案确定为2002年“串联54号”案件,并展开重点攻坚。
  
    除了根据掌握的线索追踪歹徒行踪外,沈阳警方在易发案的运河、公园等地段展开大规模的、24小时不间断的巡逻布控。那段时间,凡是有运河经过的区域,每天都会有大量便衣警察进行化装侦查,但案件始终没有突破性进展。时间一天一天地过去,案子依然再发,可是破获案件的希望却十分渺茫。就在这时,一场轰轰烈烈的名为“百日会战”的专项斗争于2003年7月在全省展开。辽宁省公安厅将此案确定为全省“三号公案”,全力攻坚。辽宁省公安厅李文喜厅长明确提出,一定要在“百日会战”中突破此案。沈阳市公安局决定由常务副局长张庆明和分管刑侦的副局长张建明负责,举全局之力,啃硬攻坚,力争将此案在沈阳破获。
   沈阳市公安局定下了两条战线作战的方针来攻克“串联54号”案件。在第一条战线上,沈阳各级公安机关、各警种、各部门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加大巡逻守候力度,在带状公园等易发案地点采取化装侦查和跟踪布控的手段展开侦破,并控制犯罪。组织警力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和作案规律,对嫌疑人可能出现和藏匿的地方进行全面排查。第二条战线是在全市各监管场所开展深挖犯罪活动和“坦检”攻势。
  
  看守所里检举出系列杀手
   沈阳市公安局大东区公安分局看守所是一家具有悠久历史和优异成绩的老牌看守所,战役打响后,全所立即在对在押人员进行“坦检”动员,鼓励在押人员大胆揭发其他人的犯罪行为,以争取带功赎罪。“坦检”动员之后,大东看守所管教员刘长凯发现,因抢劫摩托车被抓的在押人员赵某情绪反常、坐卧不宁。他感觉到赵某在进行思想斗争。刘长凯在向所长李月凡汇报后,开始对赵某进行工作。经过宣讲政策和多次耐心的谈话,7月1日,赵某终于开口要检举一个叫王强的人。
  
    据赵某说,王强三十来岁,原来住在铁岭开原。这个王强个子不高,但心狠手辣,曾多次在公园抢劫。王强外出的时候经常携带刀具。王强常骑自行车外出,好穿一双黄胶鞋。据赵某回忆,他曾看见过王强拿着一条带血的项链和很贵重的手表,王强说是抢来的。2001年夏季的一个下雨天,王强曾约赵某去大二环一带抢劫,但因时机不成熟没有得手。事后,王强还给他讲了一通抢劫的经验,告诉他,在下雨天,可以到公园的凉亭里去抢劫,容易得手。赵某反映了王强的情况后,大东看守所李月凡所长找赵某再次谈话,详细了解王强的情况。在向大东公安分局领导汇报后,大家经研究认为,这个王强的各种特征与“串联54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极为相似。至此,这个“超级杀人狂”浮出了水面。
  
    7月3日,负责执行抓捕任务的大东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侦查员一下开原。经过大量摸排,办案人员没有发现王强的踪迹。返回沈阳后,侦查员制订了更为周密的摸排和抓捕方案,于7月7日二下开原。他们在开原市王强可能落脚的地方进行摸排,但仍然没有发现王强。
  
    返回沈阳后,办案人员经研究认为,王强的母亲住在开原,开原是他的老家,要紧紧盯住开原的线索不放松,三下开原,继续抓捕王强。2003年7月14日,侦查员再次赶赴开原。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当日中午侦查员获取了重要信息,王强在他母亲家所在的马家寨乡腰堡村出现。当日下午,侦查员秘密进入腰堡村。此时已进入夏日,大部分农民都闲在家里,三三两两地聚在村头的树阴下面打扑克,打扑克的、看热闹的一大堆人,还真热闹。为了不打草惊蛇,抓捕小组只派几个不易暴露的侦查员进入村子,他们混进看热闹的人群当中。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但是王强始终没有露面,难道是他嗅到了什么气味逃跑了?尽管大家心中焦急万分,但是依然耐着性子,守在夏天的酷热当中。就在这时,从村子东头出现一个身影,没错,此人正是王强。就在他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儿的时候,一双冰冷的手铐铐住了他的双手。
  
    经审讯,王强陆续交代了自1992年以来杀人、强奸、抢劫的犯罪事实。虽然王强心狠手辣,但是他的心却非常细。凡是他作的案子,他都能准确地记住时间与地点,在王强看似漫不经心的交代之中,王强残暴与恶毒的嘴脸也越来越清晰。
  
  
  因罪恶而疯狂的人生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辽宁省沈阳、开原、铁岭等多个城市的公园内,一个邪恶的身影像幽灵般漂浮着。一对对情侣被杀、毫无防备的路人遭袭……一时间,情节相似的恶性案件频繁发生,涉及面之广、受害者之多,都达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
  
   2000年以来,沈阳市相继发生了多起公园凶案。令人难于接受的是,几乎每起案子,都会有一个无辜的生命死于歹徒的屠刀之下。歹徒手段之凶残,现场情况之悲惨,让沈阳的刑警感觉那个传说里神乎其神的“杀人恶魔”离他们越来越近了。在刑侦技术人员的认真排查之下,很快确认这些案子均为一伙人所为,此案也被确定为沈阳市“串联54号”系列案件、辽宁省第3号公案。
  
    历经了多年的苦苦追查之后,公安机关终于破获了此案,作案30余起、杀害50余人,“串联54号”的罪魁祸首——嫌疑人王强终于落入法网。 2005年3月23日,“超级杀人狂”王强,终于在辽宁沈阳接受法律正义的审判。
  
  
    王 强,1976年生,是开原市马家寨乡杏花村人。王强说,他有一个不幸的家庭。王强的父母都是农民,有一个弟弟在大连渔船上打工,王强没有文化,只上过小学一年级,二年级上了没几天就离开了家。
  
    在他的记忆中,他从来没感受过家庭的幸福和童年的快乐。王强说,他的爸爸是一个赌徒,打他记事起,爸爸一天到晚就是赌,赢了回来就喝大酒,输了就拿王强哥俩和妈妈出气,不是打就是让他们跪着,有时一跪就是半宿。因为爸爸不务正业,家里穷得只剩下一铺炕和一口锅了,连吃饱肚子都困难。
  
    在王强八岁那年,妈妈实在受不了,就和爸爸离婚了。六岁的弟弟跟了妈妈,王强则被判给了爸爸。离婚以后,爸爸根本不管王强,把他往爷爷奶奶那里一扔,就又去耍钱了。爷爷奶奶也不愿管,动不动还打骂他。王强就一直生活在这样的环境当中,13岁他才上学,上了一年多就不上了,整天在外面瞎溜达。他先是到了铁岭市,肚子饿就向别人要,晚上就睡在“票房子”(火车站),就这么过了半年左右。有一天,王强在车站里看见有一节车厢拉的都是草袋子,就爬了上去,迷迷糊糊地睡着了,等他醒来火车已经到了沈阳。
  
    刚到沈阳那阵儿,王强整天就在沈阳站一带混,他在太原街当乞丐。由于王强长得小,又是刚来的,他们中许多人都欺负他,那时候,他身上总是青一块紫一块的。有一次,王强被人打得昏死过去,醒来时浑身是血,他咬着牙爬回了火车站。但他没服,当时王强就发誓:将来非打出一片天地不可,后来作案时杀人不眨眼的狠劲就是这么一点一点练出来的。
  
    后来,王强遇见一个30多岁的人,叫王森林,他说:“这么要饭能要多少,跟我学点‘手艺’吧。”其实,那人说的“手艺”就是掏包。王强想这也挺好,最起码吃喝不愁了。于是王强就正式拜王森林为师,学起了掏包。第一次掏包王强才偷了两元钱,被“师傅”臭骂了一顿。跟着“师傅”两年,他的“手艺”见长,最多一次掏了4000元。1991年6月,王强正在掏包时被警察抓了现行,被劳教两年。
  
    从劳教所出来后,王强依然没回家,也没找“师傅”,而是直接到沈阳火车站找到了原来在一起掏包的小伙伴。王强觉得掏包来得太慢、太累,不如抢劫来得快。于是,就买了一把刀,到处寻找目标。第一次抢劫是在1993年秋天的一个晚上,大约20时许,在太原街的一个胡同里,王强看到一个30多岁的男人,他们一帮人一起冲上去把人打倒,从那人西服里搜出两万元。尝到这个甜头后,他就一发不可收拾,犯罪也上了一个台阶。
  
    在与这些人合伙抢劫中,王强始终感到这些人杂,不托底,总是担心有人把自己给“撂了”(检举)。所以,他就慢慢脱离了这些人,回老家带出几个人一起干。王强找同伙的标准有三个:一是同乡,二是家中贫困,三是岁数不大。被王强带出来的有杨兴波、赵俊鹏、戴军和谭涛、谭勇兄弟等人。在沈阳作案期间,他们住的、吃的、用的都是由王强负责,但有一条:必须听他的。有了自己放心的同伙,王强的胆子更大了,一到晚上就经常带着他们在沈阳一些公园转悠,寻找那些“野鸳鸯”,然后冒充警察敲诈,后来干脆见到恋爱男女就下手抢劫。1994年夏季的一个晚上10时许,王强等人溜达到南湖公园,在湖边的一个僻静处发现一对情侣,便上去索要钱物,遭到拒绝后,他们就掏出刀来扎这对男女,直到把他们打入湖中。
  
    为了保证作案成功,王强还有意培养手下这些人的胆量和能力。有一次在青年公园里,见到一对青年男女,他让杨兴波和戴军先上去,可他俩折腾半天也没整服人家,王强顺手操起一根木棒子,照着男的脑袋就是一下,这男的当时就倒下了,女的吓得也不喊了,他们翻走了两人身上所有的钱物,最后王强还把女的拽到旁边的树林中强奸了。
  
    从1994年以来,王强带着他的弟兄们在沈阳、铁岭、开原、北京作案多起,最多时,连续几天晚上都出去。如果抢得多了,王强还根据每个人在作案中的表现给他们一点零花钱,好让他们死心塌地地跟着自己。
  
    在这伙人中,王强也一直担心人多嘴杂,怕有谁“掉脚”把自己“撂”出去。果不其然,1996年初,真有人把他给“撂”了。当时王强咬着牙硬挺,只承认冒充警察敲诈这一件事,结果还真“挺”了过去,被劳教三年。这件事促使王强抱定作大案一定要“单干”的决心,因此,第二次从劳教所出来后,他的犯罪也就越来越疯狂。
  
    1998年12月4日,王强被提前半年释放。出来的当天晚上,他就直奔沈阳南运河边,见一个女青年在河边散步,他上去用木棒子将其打倒,把她强奸了。没过几天,王强又在沈阳西塔地区将一女青年用铁棒子打倒后强奸。从劳教所出来的第一年里,现在他能想起来的自己单独作案就有20多起,杀死十几人,不知是死是活的也有十几人,强奸七八个人。
  
    在王强成长的过程中,逐渐养成了残忍、暴躁的性格和极强的报复心理。结婚没几年,老婆就让他给打得离婚了。王强被女人“撂”出去过,所以他对女人特别恨,有几次在实施强奸犯罪的时候,被害人求王强别杀她们,最终王强还是把她们杀了,而且杀得很难看,故意死后还让她们裸露。
  
    在和平区解放电影院附近有一个干洗店,平时王强经常到这个店洗衣服,这家人看不起王强,总向他要高价,他就记恨在心,产生了杀这一家人的想法。2000年七八月份的一天,大约是凌晨四五时许,王强带着两把杀猪刀来到了这家干洗店。敲门时,是老太太开的,其他人不在,他上去就是一刀,把她刺倒。她捂着伤口问王强为什么杀她,王强告诉她:“就因为你家总管我要高价。”老太太说:“那你为什么不说呢?”王强说:“我不愿跟你们浪费口舌,这样干脆。”接着又刺了她几刀,一直把老太太刺死,抢走了她耳朵上的金耳环和翻出来的几百元钱。
  
    从第一次杀人开始,王强就清楚警察肯定天天在抓自己。王强也确实遇到过不少次便衣警察,他们有装捡破烂的,有男扮女装的,还有装成谈情说爱的。有几天晚上,王强在北运河边看见一对便衣警察,第一天在那里,第二天还在那里,他连去了三天,警察也没挪地方,一看就是“蹲坑”的。发现了他们的破绽,他就与警察“兜起了圈子”,你在这边“蹲”,我就到那边“干”,确实也有几次差点让警察抓到。
  
    最危险的一次是2000年大约七八月份的一天凌晨1点多,王强爬上西塔一个刚结束施工的楼房,在二层的一间房子里,看到一个女的在客厅里睡觉,旁边房间里有七八个民工模样的男人也在睡觉。他悄悄地走近这个女的床前,用铁管子照着头部就是一下,这女的当时就没气了,然后他翻了她的衣服,没有翻到钱,就把她强奸了。当王强顺着楼外脚手架刚爬下楼时,就发现一辆“110”警车开了过来,他连忙把手中铁管子和身上带的杀猪刀扔了,几个警察上前简单地搜了搜王强的身,又问他这个时间干什么去了。王强就说到“十二线”批发市场去卸菜。可能这几个警察看他穿得像个打工的,说得也像那么回事,就没再问什么,开车走了。
  
   这些年来王强就是靠犯罪生存的,成了职业杀手,以致后来好像有了“杀人癖”,隔几天不杀人和抢劫、强奸,心里总好像有点什么事儿似的。2000年5月9日、10日、11日的连续三天夜里,王强在沈河区的南运河边的翠园内、皇姑区的北运河的将军园内、北陵公园的西北角等地一连将六对男女杀死,抢劫了几百元钱,强奸两人。
  
    犯罪时间长了,他自己也感觉自己的心理有点儿不对,不但在杀人、抢劫中获得刺激和快感,而且还有意识地与警察“较劲”。2000年7月份的一天晚上,王强在开原市的城郊乡许台村里溜达,想找个地方弄点儿钱。走到一家养鸡户房边,他用刀将这家纱窗划开,钻进了屋里。炕上有三个人正在熟睡,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和一对两口子。王强上前用洋镐尖对着男的太阳穴就是一下子,然后又平拍了两个女的脑袋,这三人一声没出就死了。接着,他在屋里翻了一气,也没翻着钱,就把那个女孩拖到院子里,用她自己的衬衣将一脑袋的血盖上,然后奸尸。事后,王强把镐头就扔在现场,也没马上离开开原市,就想看看警察是怎么破案。因为线索有限,这个案子许久没被破获。
  
    此时王强已经没有办法让自己停下手来。于是,他就一直琢磨着找机会干把“大”的。干“大”的就需要买一把枪。王强曾合计过银行的运钞车,也知道沈阳的抢劫运钞车大案,但觉得自己还没有那么大的能耐,还是“干”典当行、金银首饰店好一些。为此,王强曾专门带了四万元到广州买枪。就在要掏钱买枪时,一个“朋友”提醒他:卖枪的弄不好是警察故意放的“线儿”,搞不好你前脚买完,后脚走不了几步就会有人抓你。合计再三,最后王强还是没敢买。
  
    从杀人的第一天开始,王强就知道早晚会有一天落入法网。所以,他从不积攒钱财,有钱就花。打工装扮是晚上作案的工作服,故意弄得又脏又破,作案后藏起来,换上高档衣服。王强主要消费是打麻将和找小姐,和平区的不少麻将馆他都去过,最多的一天输了三四万元。找小姐他也花了不少钱,曾经专门为包小姐还租过房子。王强听说沈阳某宾馆有高级小姐,不少还是会说外语的女大学生,就专门去了几次,每次消费都是几千元。有时他一高兴,还经常顺手甩给小姐一两千元小费。王强这样评价他这一辈子:那就是混,混到哪算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