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老兵高秉涵带的土:追问央视新址大火--《财经》杂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30 01:17:09
  最新一期《财经》杂志被封杀
  原因是其中报道了央视大火中的高层贪腐问题。
  下午这篇报道在该杂志网站上挂了5个多小时,被删除。很多订户反映没有收到杂志。消息来源:http://blog.tianya.cn/blogger/view_blog.asp?BlogName=timeweekly
追问央视新址大火--《财经》杂志
2009-02-18 12:45







追问央视新址大火


本文见《财经》杂志总第231期


出版日期:2009年02月16日 19:08  

   
中国最引人注目的高层建筑失火事件,为什么会发生在中央电视台新址?


《财经》记者 罗昌平 欧阳洪亮 朱弢



2009年2月9日晚,中央电视台新址园区在建的附属文化中心大楼发生火灾,一位过路人拍下了从燃放焰火到大楼被烈火吞没的全过程



  农历牛年元宵之夜,中央电视台新址(下称央视新址)再度进入公众视线。不过,主角并非外形标新立异被俗称为“大裤衩”的主楼,而是北配楼电视文化中心。


  2009年2月9日晚8时20分左右,北配楼发生大火,持续近六个小时,至次日凌晨2时许才熄灭。


  地处北京东三环CBD核心区域的央视新址园区,于2005年4月28日开工,建筑面积达59.95万平方米,计划工程总投资50亿元;由位于园区西南侧的CCTV主楼、西北侧的北配楼电视文化中心(含文华东方酒店)、东北角的能源服务中心组成。这个建筑群中,主楼以234米的设计高度列为京城第三高层建筑。北配楼高159米,早在2006年底,主体结构已实现封顶。


  2月10日上午,北京市消防局通报称,此次火灾“系业主单位不听治安民警劝阻,执意违法燃放烟花造成”。下午,央视在其官方网站发表道歉声明:“这次火灾是由于工程项目业主管理单位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建设工程办公室主要负责人未经请示批准,擅自雇佣人员,违规燃放烟花酿成的。”


  央视新台址建设工程办公室(下称央视新址办)是央视内设的一个副厅级临时行政机构,负责央视新址园区的建设,并非独立法人单位。


  目前,北京市、朝阳区两级检察院的反渎职侵权机关已介入此案。


  中国高层建筑火灾事故并不鲜见。但这次火灾发生在元宵欢乐之夜,起火处又是众目睽睽下的央视新址,故格外引人关注。大火之后,除了查找事因、追究责任及灾后反思,最高检渎职侵权检察厅的介入,也引起公众对此案背后诸般问题的关注。


事发元宵夜


  2月9日,传统农历元宵佳节。这一天,央视新址办所有员工收到短信通知:“2月9日新址举行元宵节活动,下午5点在服务楼二楼餐厅集合比赛包饺子,入场时需交会费。晚上8点进行焰火表演,请按时参加。”


  一名参与者告诉《财经》记者,当晚实际到场的有200多人,主要是央视新址办、北京央视国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央视电视文化中心等单位的员工和家属。包饺子比赛在能源中心旁的食堂进行,门票每张19.90元。多数人冲着号称耗资100万元的烟花表演而来。


  晚8时左右,上述人员汇集在主楼、北配楼之间的空地看烟花。据事后统计,现场准备燃放的礼花弹达700余发,燃放后仅剩下21发。这批价值100万元的烟花购自湖南浏阳三湘烟花制造公司,后者负责现场燃放。


  上述在场人士告诉《财经》记者,央视安排了四台摄像机跟踪拍摄整个燃放过程,“放烟花的时候,呼家楼派出所的民警来制止了三次,没人理睬。”


  紧邻央视新址的新苑小区三号楼住户张国,在家准点收看当晚8时的央视元宵晚会。“窗外响起连续巨响,烟花爆得电视都没法看了,没见过这么好看的烟花。”但随后,张国看到对面大楼起了浓烟,不久即大火冲天。


  现场另一些央视员工亦证实,焰火燃放大约20分钟,有人看到北配楼顶楼冒烟,随后见到火苗。央视新址办一名王姓副主任遂带着工程部员工上楼查看。“火势大了,没法扑灭,赶紧报警。”一位目击者说。


  于是,央视新址办打出第一个火警电话。20时27分,“119”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先后调动全城27个消防中队的85部消防车和595名官兵,赶赴现场。


  北京江河幕墙股份有限公司承揽了主楼的幕墙工作。该公司巡防人员发现,20时40分左右,北配楼幕墙工程屋顶东北角冒起黑烟。主楼与北配楼共用一个地基,有地下通道相联,如果大火由此扑向纯玻璃幕墙结构的主楼,后果不堪设想。他们当即报告,并严防死守。


  21时30分左右,《财经》记者从位于东三环内侧、与央视新址相对的京广中心23层看去,北配楼北面、西面大火熊熊,黑烟腾起,一度遮住了天上皎洁的满月。


  在京广中心22层正对电梯间朝东的一侧房间,《财经》记者看到,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刘淇,北京市市长郭金龙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神色严峻,正忙于指挥调度。22时左右,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部长刘云山匆匆赶到,立刻向刘淇询问火灾情况。


  在位于北配楼的东、南两侧,《财经》另两路记者分别看到,大火蔓延之时,周边仍有人在燃放焰火,并有零星烟花击中楼体。此时,东三环主路和辅路的交通均已封锁,从此经过的地铁10号线亦全线停运。


  张国住的居民楼相隔北配楼不足100米,家中窗户被烤得变形了。滚烫的灰烬飘过一条街,染黑了呼家楼南里小区的白色轿车。22时许,《财经》记者在三环路西侧看到,部分戴口罩的人员由东往西撤离。由于匆忙,有的居民还穿着睡衣;一位中年妇女向警察要求回家拿孩子第二天上学用的书包,未被准许。


  事后统计,仅新苑小区一、二、三号楼,共疏散居民600余人。他们被安置在附近的十多家宾馆。


  时针划过零点,明火仍未熄灭。圆月当空,远处仍有烟花爆竹声隐约传来。


大火如何引燃


  2月10日上午,北京市消防局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此次火灾是“业主单位”违法燃放烟花所造成。该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骆原介绍,这些礼花弹属于A类烟花,与北京奥运会时燃放的烟花类似,是用电脑控制的,燃放必须经过北京市政府批准。


  根据中国国家标准《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 10631-2004),烟花爆竹被按照危险程度划分为四个级别,从高到低依次为A、B、C、D级。其中A级需由专业人员在特定条件下燃放。北京市政府亦规定,A级烟花爆竹禁止在全市销售和燃放。


  2月9日20时30分,大火尚未熄灭,央视新址办主任徐威即被北京市朝阳公安分局呼家楼派出所带走,监控在一家宾馆。被带走的还有在现场的三名央视新址办工作人员。失火后,负责现场燃放礼花的三湘烟花制造公司八名工作人员逃离现场,警方追至河北廊坊将其拦截,并带回北京。次日,徐威与上述共11人即因涉嫌危险物品肇事罪被刑拘。


 




  徐威的另一职务系中央电视台副总工程师,在央视领导层中排名第21位,行政级别为副局级。


  据徐威多名同事介绍,徐是“老央视人”,1983年大学毕业后即分配至央视工作。1985年2月任央视播送部控制二科副科长,1988年3月任播出控制二科科长,1992年10月任设备科科长,1994年6月任技术管理办公室副主任,2000年12月任技术管理办公室主任,2005年5月任现职。据悉,徐威曾多次组织、制订并实施央视的大型宣传节目和重大报道活动。


  在同事眼里,徐威喜欢穿平板布鞋、摄影背心,很有北京人的做派。他为人义气,对亲近者十分照顾,对不合者也会恶语相加。


  据一名现场目击者对《财经》记者回忆,在北配楼火势不可收拾之时,现场的央视高层“看上去很紧张,脸色都黑了”。徐威的两名女下属见状失声痛哭。惟徐威表情平静。


  另据央视新址办人士介绍,从2007年开始,该办已连续三年安排在央视新址燃放烟花。2007年放了价值约30万元烟花,2008年放了约50万元。以往新址办开会,都会放烟花庆祝或助兴。


  《财经》记者得知,此次新址办所放烟花,由北京大新恒太传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由五名央视职工出资成立)走账。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沙鹏,亦是此次被刑拘的12人之一。据悉,新址办通过沙鹏的公司,与三湘烟花制造公司签订了长期合同,总金额达数千万元。前两年放烟花,都在央视新址靠近光华路的小院子里,离主楼比较远。


  经消防部门初步调查,三湘烟花制造公司具备燃放A级礼花的资质。但燃放活动并未得到北京市相关部门的审核和批准,属于违法燃放。


谁为火势“推波助澜”


  2月10日清晨,余烟散尽。北配楼如同一个火箭发射塔,矗立在东三环路东侧。历经火炼,其通体已不见玻璃幕墙的亮丽神采。


  根据施工方北京城建集团的技术图纸,北配楼主楼为五星级酒店,结构分为南北两翼(即南北酒店)。两者之间在东侧由剪力墙筒体连成一体,并形成“连续中庭”(建筑空间处理手法,即在建筑内部实现上下贯通以改善采光、通透效果,一般在大商场中应用普遍——编者注),西侧设巨型交叉支撑。底部的裙房则由伞状顶棚拼结,自西往东分别排列着录音棚、剧场、影院和展览四大文化功能区。


  接近调查组的人士告诉《财经》记者,消防人员在着火的配楼南面房檐上,发现了一个200响和一个100响的烟花弹。据推测,A类烟花可能在发射后与槽状金属建筑幕墙直接相撞,瞬间的高温将仅几毫米厚的装饰幕墙烧穿,火种落入内侧,引燃保温材料。


  熟知北配楼设计及施工的多名建筑专家,在火灾后调阅了大量视频、图片,并进行了现场访问后认为,事发当晚应存在多个着火点。其可能的蔓延顺序是:烟花从多个落点引燃幕墙装饰材料→烧穿幕墙蔓延至室内→引燃内部装修材料和室内易燃物品→沿幕墙和内部多空间迅速传导引燃整栋大楼。


  北配楼的外墙与屋顶形成连续的折线面,且多为不易着火的金属幕墙。曾参与此楼设计的一名建筑师介绍,从灾后来看,外墙玻璃破损有限,因此火势并不是烧穿玻璃后往下延伸,因为金属幕墙无导火作用。可能的情况是,金属幕墙内层的保温材料成为“帮凶”——火势通过其传热传火,进而在金属幕墙内侧形成竖向火势延伸的通道。


  另一个助长火势的因素是钢筋传热。根据北京城建集团的技术图样,北配楼主楼结构为现浇框架剪力墙体系,框架柱、梁分别为型钢混凝土柱和钢筋混凝土梁,柱梁之间用连接器连接或连接板焊接。“在瞬间极度高温情况下,钢筋的内部导热能导致隔层着火。”上述专家说。


  所幸的是,据天气象预报,2月9日北京晚间晴转多云,风力在三级以下,并未助长大火蔓延。不幸的是,据央视新址办人员介绍,事发时该楼的五星级豪华酒店尚在装修,可燃装饰材料和施工材料如地毯、窗帘、纸张等,都有可能扩大火势。


  5层至26层的“连续中庭”,亦会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上述参与设计的一位建筑专家称,中庭的存在,提供了一个空气流动的顺畅通道,使得燃烧不至于因为缺乏氧气而迅速熄灭;更重要的是,“连续中庭”产生“烟囱效应”,烟火和热空气沿内部“烟囱”蔓延,并形成较大压力,突破玻璃,产生爆炸,助长了火势。


  在事发当晚,《财经》记者确实在现场多次听到爆炸的声音。北京市消防局亦称,“连续中庭”在灾后已塌陷。


  北配楼的幕墙工程由中山盛兴股份有限公司承揽。该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冯国敏回复《财经》记者称,公司正在配合建设部门进行灾后检测评估。负责北配楼酒店内部装饰的北京深长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则拒绝接受采访。


  此次大火是否与该楼所使用的阻火材料质量相关,也引发疑问。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报《检察日报》援引有关人士的话称,“大楼是从楼顶起火,自上而下燃烧,如果阻火材料达标,情况不会这样。”


  《财经》记者获知,央视新址大火事件的调查由北京市公安局负责,最高检渎职侵权检察厅直接监督。北京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亦已介入。后者的调查已指向工程质量及权钱交易。


消防瓶颈


  2月10日凌晨1时40分,消防指导员张建勇因抢救无效殉职。20分钟后,这场大火熄灭。16天后,张建勇将满30岁。他是20年来北京消防总队在灭火中牺牲的惟一消防官兵。


  同事回忆,整个春节期间,张建勇所在的北京消防总队朝阳消防支队红庙中队都处在Ⅱ级戒备之中。元宵夜是这个烟花爆竹燃放周期的最后一晚。


  9日晚,火灾发生不久,所在辖区的红庙中队率先赶到,张建勇为前方指挥。


  当夜21时48分,《财经》记者在火灾现场看到,已有40多辆消防车在灭火。靠在三环主路东侧的消防车,其高压水枪只能达到着火大楼的十多层。高层明火越烧越旺。


  从目前的消防能力来看,火灾发生时从大楼外面施救,云梯车一般只能达到50多米高度。由于消防水枪所能射到的高度有限,只能下死命令由消防人员冒险进入火点,人工启动大楼内部的消防栓。否则,摩天大楼的明火只能自生自灭。


  当晚,张建勇受令带领九名战士上楼。红庙消防中队战士杨磊接受媒体集体采访时回忆,他们坐消防电梯抵达顶层,所带的水很快用光,火势仍在向下蔓延。通过呼叫器与楼下联络,得知25楼有水。但赶到那里发现水泵并未开启,管中水毫无压力。张建勇发现火情已无法控制,迅速命令官兵往下撤。


  北京市消防局提供的材料称,张建勇在下撤过程中获悉14层(该楼设有避难区)有人员被困,率领队员赶到。他将自己的呼吸器给被困人员戴上,自己却因吸入大量有毒气体昏倒。


  生命的逝去让人叹惋,而高楼日渐发展和消防的落后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据北京市消防局通报,在持续六个小时的救援中,消防车上的水枪只能达到60米,灭火的水上不去。大楼还在施工中,楼内目前没有灭火的水源。这是灭火困难的重要原因。


  记者获得北京市消防局“[2004]0482”号《防火审核意见书》,它对央视新址共提出26条消防整改措施,其中八条涉及北配楼,如“地上14层采用扩大防烟前室代替避难层”,“5层、27层、28层厨房所用的燃气管道要从地下一层进线处穿越防火分区”等,均不符合防火规范。此外,北配楼的消防水池和室外消火栓形同虚设;消防设施与建筑本身“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则远未达到。


  正是这样一栋尚未进行消防及竣工验收的大楼,却已在去年举行的北京奥运会期间,承担了部分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转播任务。祸根其实在那时即已潜伏。


  2月12日晚,久违了110天的一场小雨扫过京城上空。在CBD核心地带,大火劫后的央视新址北配楼仍被圈住,闲人不能靠近。流光溢彩的繁华不复存在,大楼被烟熏黑的主体结构伫立于雨幕,看似一团压抑的阴影。■


  本刊记者赵剑飞、张映光、罗洁琪对此文亦有贡献


  来源:http://magazine.caijing.com.cn/templates/inc/chargecontent.jsp?infoid=78480&ptime=20090215&cl=


谁为灾难担责?


本文见《财经》杂志总第231期


出版日期:2009年02月16日 19:05  
  
几乎在大火燃起的同时,对火灾引发的问责已经开始


《财经》记者 秦旭东



火灾事故责任认定的结果,是追究相关责任人行政责任的重要依据,也可以作为相关刑事责任追究和民事赔偿纠纷处理中的证据之一


 


  2月12日,北京市公安局新闻办证实,因涉嫌危险物品肇事罪,央视新台址建设工程办公室主任徐威等12人已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几乎在大火燃起的同时,对火灾引发问题的问责已经开始。


  首先被追责的12人中,包括四名央视工作人员和八名负责现场燃放礼花的湖南浏阳三湘烟花制造公司人员。警方指控的罪名为“危险物品肇事罪”。


  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该罪名是指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该罪刑罚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上与前述行为相关的罪名,还有“失火罪”和“重大责任事故罪”。


  “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这三种犯罪的最高法定刑均为有期徒刑七年。


  据北京市消防局通报,火灾是由于业主单位不听治安民警劝阻、执意违法燃放烟花酿成造成。


  依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家对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分级审批。公安部发布的《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安全规程》,则将焰火晚会规模等级划分为A、B、C三级。据北京市消防局通报,央视当时燃放的烟花已经达到A级,尽管负责燃放烟花的三湘烟花制造公司具备燃放A级礼花的资质,但燃放活动并未得到北京市相关部门的审核和批准,属于违法燃放。


  前述行为显然违反了相关易燃物品的管理规定,酿成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已经触犯刑律。其中有一个情节,燃放烟花时,呼家楼派出所民警三次制止,央视工作人员均未理睬,可证其行为性质的严重性,或可能成为量刑时的加重情节。


  不过,据相关信息反映,央视新址办举行类似焰火表演从2007年至今已经延续三年,预算分别高达约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此次还专门安排四台摄像机,跟踪拍摄整个燃放过程。因此,该行为是否仅为央视新址办主要负责人“未经请示批准的擅自行为”,值得关注。


  鉴于央视性质上属于国有事业单位,其相关人士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如涉及渎职,可能会触及“玩忽职守罪”。


  尽管火灾发生时大楼还在装修阶段,尚未通过消防检验,但起火大楼的建筑设计是否符合防火规范,装修工程消防设计和材料使用是否符合规定,建设单位(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等各责任主体是否有违反相关消防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也值得关注。


  比如,公安部和原建设部(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有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一些建筑专业人士关注到,建筑建材选用及装修是造成火灾隐患一大诱因,为何烟花燃放会引起如此严重的火势,还有待消防部门调查。


  按照《消防法》规定, 火灾事故发生后,公安消防机构应当根据火灾原因、火灾损失等调查情况,查明火灾事故责任。


  火灾事故责任认定的结果,是追究相关责任人行政责任的重要依据,也可以作为相关刑事责任追究和民事赔偿纠纷处理中的证据之一。


  依据相关法律,前述的各责任主体,即使尚未构成犯罪,还可能面临警告、罚款、吊销相关资质和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一些责任人员,如央视和建设、消防、治安等部门的负责人,还可能面临纪检监察部门的人事处理和行政处分。


  值得注意的是,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建设工程办公室只是央视内部的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也不具有承担行政责任的主体资格。因此,类似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的承担者,将是央视本身。■


  来源:http://magazine.caijing.com.cn/templates/inc/chargecontent.jsp?type=1&infoid=78478&ptime=20090215


央视新址经济账


本文见《财经》杂志总第231期


出版日期:2009年02月16日 19:07  

  
70亿元超额投资已使央视财务吃紧,火灾损失更将使其承受沉重的经济压力


《财经》记者 罗昌平 欧阳洪亮 罗洁琪


  中央电视台新址工程亮相以来,争议不断。


  央视新址工程由主楼(CCTV)、电视文化中心(TVCC)和其他配套设施构成,建筑面积达59.95万平方米,由荷兰大都会(OMA)建筑事务所设计。其中,有着“大裤衩”之称的主楼,是两个变异的塔楼从一个共同平台升起,在上部汇合,形成三维体验,突破了摩天楼常规的特征,极具视觉冲击力,亦挑战着世界级高层建筑难题。


  与此同时,央视新址工程耗资巨大,也遭非议。元宵节的大火,把央视秘而不宣的财务问题揭开一角。


逐年递增的投资额


  经过漫长的选址争论,2005年央视高调宣布,新址建设工程落户北京市中央商务区(CBD),总建筑面积约55万平方米,工程建设安装总投资约50亿元人民币。


  但这一数据其实并不确切。


  央视新址办成立于2001年3月,全权负责该工程的报批与建设。同年12月20日,原国家计委“[2001]2795”号文批复,新址工程项目获准立项,总投资76.66亿元。其中央视自有资金55.17亿元,银行贷款21.49亿元。


  据《中央电视台发展史》一书记载,上述批文上报之时,央视出具了建设银行总行提供20亿元人民币固定资产贷款的承诺书。


  2002年,央视有偿获得原北京汽车摩托车联合制造公司光华路厂址的土地使用权,地址为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2号。后经北京市政府返还搬迁建设资金、土地出让金共计14.30亿元。


  2004年8月4日,国家发改委“[2004]1556”号文批复,可研报告提出项目总投资79.82亿元,较之立项时增加3.16亿元,修正其中投资估算偏高、少数项目重复计算等,建议批复投资78.91亿元。


  同年12月,国家广电总局就此发文称,“所需资金你台筹集解决,资金使用要精打细算,要严格执行建设标准,要严格控制投资。”


  据了解,2005年4月开工之初,整个工程计划总投资50亿元。截至此次火灾发生时,已投入上百亿元(不含几十亿元新设备费)。即使考虑近几年的通货膨胀因素,其与预算之初的差额仍然惊人。


事业单位“预算包干”


  《财经》记者从央视获知,上述投资主要由央视自行筹措,部分资金以事业单位的名义统筹安排,还包括数家银行提供的数十亿贷款。


  央视现为国家广电总局下属的副部级事业单位,内设15个中心(室),拥有职工近万名。


  早在1979年,央视被批准为“预算包干”的试点单位之一;2001年起,实施“核定收支,比例上交,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具体办法为:电视台广告收入按预算外资金管理,免缴所得税;每年按照实际收入(不含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营业税及附加)的13%上缴国家(从广告收入中上缴),统筹用于广播电视事业发展;为调动职工积极性,可按全年实际收入减赞助收入后的3%和6%,提取职工奖励资金和职工福利基金。


  自2001年起,央视收入逐年递增,当年为60.99亿元,2002年增至70.42亿元;2003年采用国际通行的统计方法,纳入企业收入,全年高达102.27亿元(事业收入81亿元、企业收入21亿元);2005年总收入达124亿元(事业收入94亿元,企业收入30亿元)。其中“十五”期间,央视累计上缴国家税费30.9亿元。


  2005年6月28日,在经过半年的例行审计后,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在审计报告中点名批评称,央视的“预算包干”管理办法“不利于加强财政预算管理”。


  这些年,央视不断尝试由事业化管理向企业化管理转变,但其事业单位的性质始终未变,仍然拥有事业单位的种种优势。


  目前,央视的最高决策机构为党组,下辖四个专业机构——行政管理委员会、编辑委员会、经营管理委员会、技术委员会。其中徐威所在的央视新址办即隶属于行政管理委员会。


  央视内部有人士称,正是基于“预算包干”式的管理,以及广告经营所得无需缴纳所得税等优惠,央视实际拥有很大的自主支配空间。比如,新址办自2001年3月成立至今,其100多亿元建设资金由央视财经办直接划拨。


失火大楼理赔存疑


  截至本文发稿时,火灾对新址大楼造成的破坏程度尚在评估之中。接近调查组的建筑学家称,北配楼经过长达六小时的焚烧,隐患很大;即使大厦主体结构不拆除,其损失保守估计应在10亿元以上。


  据悉,着火的北配楼已完成投资20多亿元(含设备费),年前央视资产登记时,核定为30亿元。


  早在2005年,央视新址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了建筑工程一切险、施工设备财产险、雇主责任险等险种。所谓“建筑工程一切险”,是指在保险期限内,若被保险财产在工地范围内,因本保险单除外责任以外的任何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坏或灭失(下称损失),由保险公司赔偿。


  本次受灾大楼由该公司下辖北京朝阳支公司出单独家承保,险种即为“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金额为15.32亿元,保险期限截至2009年6月30日。


  据悉,火灾发生当晚,保险公司已连夜就理赔事宜作出安排部署。其中最重要的,是认定对理赔有关键影响的“除外责任”条款——根据定义,“除外责任”是指“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


  该承保公司法务部有关人士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说:“作为被保险人的央视显然存在重大过失。”


  他介绍,重大过失包括极端疏忽和极端轻信。所谓“疏忽”,就是应该预见到事情的后果但是没有预见到;所谓“轻信”,就是虽然预见到后果,但是没有采取合理的措施。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保险法研究中心主任任自力认为,官方通报可以证明央视没有尽到义务:违反北京市禁放规定;违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不听治安民警的劝阻等。因此构成重大过失的可能性很大。


  据事后央视声明称,新址办主要负责人“燃放烟花的行为未经请示批准”。任自力则认为,该央视下属机构主要负责人的燃放行为,是以央视名义行事的,与其职务相关,所以属于典型的职务行为。


  不过,负责承保的保险公司内部人士告诉《财经》记者,一切都要等消防部门出具的《火灾原因认定书》后才能认定,这是理赔的最直接依据。如果是央视的重大过失,肯定不赔;如果是第三人的过错,那就会被认定为意外事故,属于理赔的范围。


  无论如何,超额投资以及此次的火灾损失,势必导致央视背上沉重的经济包袱,考验着央视的财务状态。■


  本刊记者朱弢对此文亦有贡献


  来源:http://magazine.caijing.com.cn/templates/inc/chargecontent.jsp?type=1&infoid=78479&ptime=20090215



 


《联合早报》的信息:
  
  央视大火嫌犯徐威 购烟花疑回佣万余新元
  
  (2009-03-04)
  
  
    (北京讯)中国中央电视台新址配楼大火余波未了,因这起火灾被刑事拘留的央视新址建设办公室主任徐威,据说被查出在这项号称价值百万元人民币的烟花采购中,取得约8万元人民币(约1万8000新元)的回佣。
    据《财经》杂志报道,徐威在被调查时交代了很多问题,这些问题“已经超越了简单的火灾渎职行为”,其中涉及央视新址建设工程招标的经济问题,徐威更在采购烟花的过程中从商家取得约8万元人民币回佣。
  
    报道说,央视从2007年春节开始,已连续三年在新址放烟花,其中2007年放了价值30万元人民币的烟花,去年放了约50万元人民币,此次引发大火的烟花号称花费百万元人民币,但据央视内部人士透露,实际价值仅35万元人民币。而从业内了解,烟花行业回扣高达三成,经销商获利甚丰。而央视多次燃放的烟花均采购自湖南三湘公司。初步调查,仅今年这批烟花,徐威即从三湘公司获得约8万元人民币现金回佣。这也成为徐威涉嫌经济问题的“突破口”。
  
  公司多名持股人
  
  与徐威关系密切
  
    调查还发现,购买这批烟花的大新恒太公司,在2006年成立时的5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也是由徐威控制的“央视国金”注入,他并出任首任法人代表,经过多番股权转让,公司的注册资本已达千万元人民币,该公司多名持股人也与徐威关系密切,其中公司董事长沙鹏在火灾发生后被控制,目前已被刑事拘留。
链接:[深度]央视大火“烧出”工程腐败,审计署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