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曼惊魂视频: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建设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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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洛阳市建设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
洛政〔2009〕9号      2009年1月22日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修订后的《洛阳市建设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已经洛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自2009年2月1日起开始实施,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洛阳市建设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建(构)筑物名称
现状结构特征和范围
单位
补偿标准(元)
备 注
最低
最高
平房
土木结构
平方米
240
330
土坯或夯土,砖瓦顶,
供人居住
砖木结构
平方米
330
430
全砖墙,
瓦顶,
供人居住
砖混结构
平方米
430
530
二层以上楼房
砖木结构
平方米
340
440
砖墙瓦顶
砖混结构
平方米
460
540
砖墙、预制 或现
浇砼板顶
简易房
砖混结构
平方米
260
290
砖墙、
预制或现浇砼板顶
砖木结构
平方米
230
270
层高不低于2.2米,有顶、
四面有墙、有门窗。
石棉瓦、油毡顶
平方米
90
130
土坯墙、草顶可参考此标准
窑洞
地坪砖石砌筑常年住人
平方米
300
330
高2.5米以上
土洞砖石全衬砌筑常年住人



270
300
土洞内粉刷常年住人



220
270
土洞破旧不能住人放杂物
平方米
110
150
砖围墙
二四墙
平方米
40
60
高2米以上
土围墙
平方米
20
30
高2米以上
水泥路面
厚度15厘米以上
平方米
50
80
庄内道路
沥青路
平方米
30
50
庄内道路
石灰窑
容量
平方米
210
270
有合法手续
能够正常生产
房屋外墙
瓷砖(含瓷壁画)
平方米
40
50
室内瓷砖按此标准
装修部分
室内地板
平方米
40
60
含木地板大理石、水磨石、
花岗石
平方米
80
140
墙裙
平方米
40
50
木制、塑料墙裙
内墙壁
平方米
8
15
防瓷、钢化、喷塑
平方米
30
50
吊顶
平方米
40
65
壁纸、软包
石膏板吊顶
平方米
30
65
铝合金或木骨架
水井
室灌溉机井深40米砼井筒(平原地区)

6000
14000
深度每增减1米增减 240元
灌溉机井深40米砼井筒(山区丘陵区)

2000
20000
深度每增减1米增减 300元
机 (平原地区)

4000
4000
深度每增减1米增减 100元
井深20米砼井筒

3000
3000
深度每增减1米增减 100元
压水井

300
300
包括水压机
翻水井
砖石砌、水泥抹面

650
650
深度每增减1米增减 240元
农家用蓄水池
砖石砌、水泥抹面
立方米
120
170
生产用蓄水池
按开挖土方量及池壁、池底建筑造价之和据实补偿
红薯窖
深3-5米,窖容 2000-4000斤

710
830
山区,正在使用

430
430
平原地区,正在使用
温室
钢、砼骨架、玻璃顶(有供热设施)
平方米
140
140
供热设施,正在使用的补偿140元;不能或不再使用的补偿标准为60元以下。
钢、砼、砼骨架、玻璃顶
平方米
110
130
无供热设施,正在使用的补偿110-130元;不能或不再使用的补偿标准为60元以下。
钢、砼骨架、塑料薄膜顶
平方米
40
60
正在使用的补偿40-60元;不能或不再使用的补偿标准为16元以下。
简易塑料薄膜栅
平方米
16
20
正在使用的补偿16-20元;不能或不再使用的补偿标准为16元以下。
坟墓
一墓一棺

800
800
每增加一棺增加500元(按坟头)
水渠
横断面1平方米以上

80
120
砖、石砌、水泥抹面
横断面0.5-1平方米以上

60
90
砖、石砌、水泥抹面
横断面0.5平方米以下

32
44
砖、石砌、水泥抹面
土渠
横断面1平方米以 上

10
20
按实际工程量计算补偿费
院内地坪
水泥地坪
平方米
26
26
厚度6厘米以上
砖砌
平方米
19
19
厚度6厘米(一平砖)
院落门
木质高2米,厚度3厘米以上
平方米
100
150
含拆迁安装费
木质高2米,厚度3厘米以下
平方米
90
110
含拆迁安装费
铁门或合铁门
平方米
160
200
含拆迁安装费
门楼
按建筑面积
平方米
250
310
含拆迁安装费
室外排水管道
砖砌阴沟

40
50
管径75mm以上
铸铁排水管、陶瓷管

25
40
鱼塘
土坑

5000
有防渗处理
水泥

9000
名称
规格
单位
移植砍伐补偿(元/株)
备 注
胸径
厘米
主干高米
株、墩
最低
最高
零星乔木
5以下
1.5以上

7
11
1.松柏、国槐、楸等稀有树种补偿费增加30%
2.按保留补偿的树木,归用地单位所有;
3.国家、省级重点保护植物及珍稀树木,一般采取保留补偿.确需移植砍伐的,价格另议;
4.树木胸径从距地面1.2 米处计算。
6-10
2.5以上

15
23
11-15
3.5以上

30
50
16-20
4.5以上

55
70
21-25
5.5以上

85
100
26-30
6.5以上

130
160
31以上
7.5以上

140
140
零星灌木
白腊条

6
10
每墩出条数按10—20 根,包括柳荆、杨等灌木丛。
紫槐

6
10
桑叉

20
20
零星果树
幼树

8
10
包括苹果、梨、杏、枣、石榴、核桃、柿、桃。其它树种按实际结果量酌情补偿。
种植1年以上
上架
上架
未结果树

30
80
初果期

100
150
盛果树

320
430
葡萄树未果期

10
20
葡萄树初果期

50
80
葡萄树盛果期

80
100
附件:《洛阳市建设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说明
附件
《洛阳市建设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说明
一、关于拆迁房屋补偿
1.拆迁各类房屋的补偿,包括旧料损失、拆除、搬运、新建人工等费用。在执行中可根据物价水平、房屋新旧程度确定补偿标准的上限或下限。
2.房屋按24厘米砖墙、层高2.8米(3米以上按超高计算)、普通粉刷(含乳胶漆、仿瓷涂料)、木制或铝合金(塑钢)门窗、水泥或砖地坪、正常水电设施进行计算,高度增减可适当增减补偿费。
3.厨房、厕所,牲畜、家禽圈舍等根据情况酌情给予补偿。
4.空调、闭路电视线、电话等通讯设施拆移费用,按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予以补偿。
5.拆迁户搬家补助费以四口人为准,每户800元;拆迁过渡费按9个月每人每月100元发放。
6.征地拆迁公告发布后,抢盖的建筑物一律不予补偿。
二、关于树木补偿
1.移伐补偿的树木,树归原主。
2.成片观赏花卉及苗圃等按种植规范,依据相关部门规定标准补偿。
3.经济林的补偿按种植规范,依据相关部门规定执行。
4.征地拆迁公告后,抢栽、抢种的树木一律不予补偿。
三、关于水井、水渠补偿
1.水井补偿包括开凿工程、用料及用工等费用。铸铁管井筒可参照砼管井筒增加材料差价进行补偿。
2.废枯井按同类井标准的10—30%进行补偿。
3.水渠补偿包括旧料搬运、材料损失、拆建工费等费用。
四、关于通讯、供电线路补偿
1.电杆占地按每杆3平方米、拉线占地按每线2平方米、铁塔按塔基实际占地计算补偿面积,补偿标准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
2.补偿费包括对电线、电杆、拉线、配件等设施拆迁所需的拆迁费。
五、关于坟墓补偿
补偿费包括迁葬的工、料费用。
六、关于其它补偿
1.有有效证件的乡、村办企业,以及农民私营企业的厂房、设备等搬迁费用,按有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的评估价予以补偿。
2.《洛阳市建设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没有涉及的地面附着物,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偿。
七、《洛阳市建设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仅适用于洛阳市市辖区,其中吉利区和各县(市)可参照执行。
八、在2009年2月1日前已签订征地补偿协议或已经开始实施拆迁的,仍按原标准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