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时期的小故事:由晨立:中国土地制度史简述——简评杨奎松教授关于中国土改问题的演讲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11:47:28
中国土地制度史简述——简评杨奎松教授关于中国土改问题的演讲

由晨立

我们《传知行学术通讯》的主编金复生要求我为杨奎松教授题为《1949年以后中国大陆的土地改革》的演讲写一篇评论,这个任务义不容辞。加之最近一直在读中国的经济历史,对很多问题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因此,这里我想顺便和大家聊聊与此相关的一系列问题。

我不是历史学科班出身,也未曾做过经济史的实证研究。这里想和大家谈的,是我自己的读书心得。至于是否准确客观,自然有读者评判。而我的目的,也是希望以我读书所得,为大家提供一个不同的观察思考维度。

首先要说的,就是从小到大在课堂上听了无数次的“我国长期处于封建社会”的老生常谈。那么什么是“封建”?“封地建国”是也。中国历史上什么时候封过地,建过国?恐怕只有周代和西汉之初。周代以前,学界关于其是否属于“奴隶社会”也有争论。究竟当时社会生产生活是否大量使用奴隶,比例又究竟有多少?因为缺少资料,我们今天难以确定。也许能够相对确信的是,周朝问鼎天下,由于族人有限、面积广大,因此采取分封的方式管理领土。除了姬姓血亲,很多氏族——所谓国人也被派往各地,成为统治国家的基础性力量。当时的分封制确实是确定诸侯的爵位,继而分封相应的土地作为诸侯领地。诸侯对其所辖地具有充分管辖权,不仅政治经济大权独揽,而且拥有军队。这也是为什么出现东周列国纷争、春秋战国诸侯争霸局面的原因所在。

与这种分封制相对应的土地制度是井田制,也就是土地国有制。之所以称作井田,是指将一个地块分成“井”字形的九块,分给八户耕种。各户以自得之地为生,而共耕中间的一块土地所得作为税收缴纳给国家。因此,井田制是标准的土地国有制,也是分封制——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

此后,秦国在孝公时期推行商鞅变法,“废井田、开阡陌”,从而根本改变了原先的土地制度。井田制废除后,实质上承认了土地私有,不再保留“井”字中心的国有共耕地块,而是根据私有土地上的生产所得按定额或比例向国家纳税。此法提高了秦国人的生产积极性,并一定程度上帮助秦国统一中国,建立了第一个全国性的统一政权。

这“全国性的统一政权”也同时显示着其与分封制为基础的周代的不同之处。秦朝不仅确立了土地的私人所有,而且“废分封、行郡县”。秦始皇不再将国土分封给诸侯,而是确立郡县制,由中央派出郡县长官,将全国郡县统一纳入中央的管理体系。

秦亡之后,汉朝代之。汉初曾行短暂的分封制,汉室宗亲都被分封爵位和相应的领地。但是,分封制触及了中央权威,双方自然针锋相对。汉武帝时七国之乱终究将中央和地方的矛盾摆上了桌面。汉武帝平定七国之乱后,再次确立中央集权。不仅将郡县制进一步推进,更是在经济领域大行国进民退,从而开国营垄断经济之先河。

自此之后,中国再无马克思概念中的封建国家,而是在公元前就进入了中央集权制的政治时代。有人说唐代庄园制类似欧洲中世纪的封建庄园。但细加考察,唐代的庄园有其不同的历史背景。唐代庄园很多都产生于战乱之下,安史之乱以及其后的五代十国时期,导致大量居民流离失所。为了避乱安生,众多百姓不得不归附豪门望族以求自保,加之这些家族本身原有的部曲、门客,形成这一时期特有的坞堡经济。坞堡经济的特色是自成一体组织生产,不仅进行农业生产,而且组织一定规模的副业生产,满足坞堡组织全体成员衣食住行等的各种基本生活需求。虽然这种经济组织形式和欧洲的封建庄园有相似之处,但是其一旦和战乱背景相脱离,就自然不复存在。因此,将其看作一个时代的经济特征,显然值得斟酌。

那么,马克思先生根据欧洲历史观察得出的“历史决定论”是否能够放之四海而皆准呢?当然未必。而实际上,每个国家和地区也都有自己独特的历史发展进程。认为自己发现了历史发展的伟大定律而能预测未来,是知识的自负。而要盲目照抄前人理论,拼命生搬硬套历史发展阶段,则又是真理的反动了。

这样说来,中国自秦以降,基本延续了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两千年帝制虽然也有中央和地方权力孰大孰小的波动,但是基本趋势大致是强干弱枝,以及强君权弱相权。到了明代,干脆废相权而君权独大;而至清代,军机处则完全成了皇帝的秘书班。这种集权体制下,也使得资本主义的元素难以成长。虽然很多学者都指出汉初“文景之治”时期和两宋之间,进而明清之际都有资本主义的萌芽产生,但是终中国历史至帝制灭亡,都从未产生过真正的资本主义发展时期。这也旁证马克思历史决定论对于中国历史解释力的贫弱。

以上是对中国历史的简单评述,可以算作土地问题的背景介绍。那么中国土地制度的发展情况又如何呢?如前所述,自秦行商鞅变法之后,中国就开始逐步推行土地私有制。自秦汉至魏晋,土地私有在全国广泛确立。而由于这一时期从全国范围来看地广人稀,加之政治动荡、战乱频仍,土地并不具备高昂的价值。众多历史文献显示,汉代及魏晋历史中的很多时候,一个奴婢的价格就抵得上几十亩甚至上百亩土地。而土地的价格,有时候竟然只相当于其一年的产量。因此,在这一时期,农民是否要占有土地,也就是确立自己的土地私有权,根本的衡量指标是税赋。也就是说,只有在衡量税收负担之后,认为占有土地有利可图,农民才会确立自己的土地私有权。

到了南北朝时期,战乱更为频繁。为了保证粮食供应,稳定税源,保卫安全,必须拥有固定的人口。也正是出于此种目的,北魏孝文帝索性实行均田制,也就是重新将土地收归国有。通过此法,北魏政府得以掌握大量因战乱而荒芜的田地,并根据其土地政策分给百姓。均田制自南北朝时期开始推行,大大恢复了农业生产,也使人民生活得以稳定,从而促进了人口和经济的恢复。此法虽经改朝换代而一如既往,历经隋唐,至唐代中后期才由于人地矛盾而改弦更张。

自南北朝至中唐,随着政治趋势的基本稳定,人口不断增长。而均田制下,土地不断被分田到户和分田到人,并且许多田地不仅由持有人终生所有甚至世代相传。到了均田制末期,人口逐渐增多,而田地逐步减少。在此背景下,不仅新增人口无法得到政策规定的足额土地配给,就连很多政府官员也得不到足额授地。恶劣的人地比例状况加之租庸调制,使得在实际生活中,土地交易盛行,土地兼并严重。这就导致农民逃荒现象严重,农业生产大幅受挫。为了扭转局面,唐政府干脆进行“两税法”改革,实质上用税收政策的改变再一次确认了土地的私人所有制度。

而进入两宋,由于政治更趋稳定,经济稳步发展,人口更大幅增长。这一时期,经济的一大特点是市场渐趋发达,个体经济活跃,甚至在社会生活的诸多方面达到了中国历史的顶峰。而另一大特点就是人地比例的持续恶化,人地矛盾进一步突出。特别是到南宋,由于北方辽夏金元的持续战争,领土大幅缩减,而大批北宋居民随政府南迁,使得土地进一步变为稀缺财产。

虽然元明清各代更迭之间屡有战争爆发,但是宋以后的整体变化趋势是由之前的地广人稀变作此后的人多地少。而在土地私有制度之下,这种人地关系使得人们对土地的欲望尤其强烈。新增人口需要获得土地;而因为特殊情况或经营不善的所有者又想尽量的保有土地。加之随着世代更迭而不断的分散家产,使得农村的土地地块逐步缩小。更有甚者,土地所有者为了保持对土地的产权,开始出卖“田皮”而不是“田地”,也就是保有所有权,而出卖永佃权。

总体看来,在土地私有制的背景下,人口的持续增长使得其与有限土地之间的矛盾不断尖锐。个人对土地的珍视和需求使得土地价格高昂,对土地的持有也就趋于减少和零碎化。原有的连片土地被不断的切割,有的是因为遗产分割,有的是因为产权交易。学者通过研究明清时期各地的鱼鳞册、黄册和置产薄等,发现土地的所有者占有的土地量远没有我们想象的贫富悬殊。而且由于地块的分割,很多地主(这里没有阶级含义,指土地的主人)的土地往往散落在方圆几平方公里的范围之内。

此外,地主群体在农村中所占比例实际上是多数,真正的无地农民只是少数,也并非弱势。所谓的“地主”往往拥有土地不过几亩,多者不过数十亩。而根据民国时期众多机构和组织进行的土地状况调研掌握的情况来看,各地拥有千亩田产的大户堪称凤毛麟角。就是平原广袤的北方地区,田产超过百亩的地主也少之又少。实际上,中国共产党土改之前的国内土地分配状况远不是我们常常听到的“富者连田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这一古人的夸张,不过是对一个特定时期的特例做了夸大性的描述,而远非普遍的真实状况。

那么,上述的地主田产由何而来呢?过程也并非轻而易举。学者通过对众多地主家庭置产薄的统计,发现很多地主家庭都是历经数百年积累,才握有百亩田产。而在这一积累过程中,每年购入的田地,平均而言不足一亩。而在中国家庭财产继承和分配的传统之下,也有很多地主家庭是根据年代的推移而不断波动。一个家庭在独立之后开始在财产继承的基础上不断增加土地积累,而一旦父母去世,大家庭的土地立即分散为众多小家庭,从而开始土地积累的下一轮循环。这种在劳动和经营基础上的财产积累背后,是生产力的维护和经营智慧的传承,却很难说是和无情的剥削联系在一起。

如是观之,杨奎松先生的所见所闻所讲,恐怕不是一个个特例的串联,而是一系列对中国经济史真实图景的旁证。我们不应将马列主义及其对欧洲历史的描述盲目套用中国国情,而对经济史和土改史的回顾更应引起我们对土改政策的反思。今天看来,由于错误分析土地国情,土改的经济目标简直是痴人说梦。而其背后的强大动力,恐怕在于利用阶级斗争来确立和巩固中国共产党的政治基础,并为其夺取政权提供保证。而其社会影响呢,最恶劣的就是严重破坏了农村社会的情感维系和伦理纽带。

如果说今天的反思有哪些现实意义,我想当务之急,就是恢复农村的基本伦理和朴素价值观。而其基础,根本的是要确立并保障农民全方位的土地私有产权和结社权。

如果关于杨奎松老师的演讲我还想说些什么,那么除了向杨先生致以敬意,我还想向大家做书目推荐。秦晖先生关于关中土改的研究文献《田园诗与狂想曲》,杨先生在演讲中有所提及,我也已在往期《通讯》中向大家推荐。这里要说的,是赵冈先生的中国经济史系列作品,具体书单我会在本期《通讯》的“推荐书目”中为读者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