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nf血刺爪:哲学之要点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00:27:08
                                                                                                 哲学之要点         哲学是关于世界观的学说,是自然知识和社会知识的概括和总结。        抽象是哲学的根本特点。因为一切存在之间都拥有抽象的统一。何为抽象?抽象是从众多的事物中抽取出共同的、本质性的特征,而舍弃其非本质的特征。例如苹果、香蕉、生梨、葡萄、桃子等,它们共同的特性就是水果。得出水果概念的过程,就是一个抽象的过程。要抽象,就必须进行比较,没有比较就无法找到在本质上共同的部分。        哲学的有用是因为它是统一切学问的万学之学;哲学的“无用”是因为它不直接致力于解决具体的问题。        把哲学低估于现代科学是不负责任的,哲学隐藏在现实生活中的每一部分,它为我们提供了一种生活的方式,如果将哲学简单的与现代科学相提并论,则成为了一种狭隘的唯科学主义。        真正的哲学可以使我们正确的看待自然,社会和人生的变化与发展,用睿智的眼光看待生活和实践,正确对待社会进步与个人发展,正确对待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正确对待进与退,得与失,名与利,从而为生活和实践提供积极有益的指导。因此,哲学的任务,就是寻找光明,在人类生活的路途上点起前行的明灯,指导人们正确地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真正有用的哲学,是在反复了解和亲身实践某一领域,对它有了深刻的认知之后,关于“如何认知和实践这一领域”的思维方法论层面上的认识,否则就只是空洞肤浅的见解,它并不够真正的哲学。因此虽然从某种意义上讲,哲学的确是“最高层次的纯粹智慧”,但它的根基和源泉,却比它本身要庞大和重要得多。换句话说,哲学是其他学科之“末”,而非其他学科之“本”。        科学与哲学有互动关系。科学产生知识,哲学产生思想。        哲学是对个别的规律和特性进行新的概括和升华,从中抽象出最一般的本质和最普遍的规律;具体科学揭示的是自然、社会和思维某一具体领域的规律和奥秘。         毛泽东说:什么叫哲学?哲学就是认识论。为什么关于思想的问题是哲学的最基本问题?关于任何事物的思想,首先它是一种思想,它都与关于思想的思想密切相关。关于思想的思想,是全部思想的关键。         中国学者尧谷子认为:1.事物之间的关系是能需相对均衡的关系。2.事物的变化发展有失衡型、离衡型(发散型)、趋衡型(集中型)、均衡型四种相对均衡类型。3.失衡意味着解构,均衡意味着结构,离衡型(发散型)、趋衡型(集中型)是最常见的相对均衡运动状态。因此我们要要分清事物的能需以及能需的相对均衡类型,从而更好地把握事物的发展方向。 均衡的最一般意义指经济事物中有关的变量在一定条件的相互作用下所达到的相对静止的状态。相对就是一个物质或一个整体和另一个物质或另一个整体相互比较,相对指有条件的、暂时的、有限的、特殊的;能: 对事物的运动有作用的力。需:事物运动的客观要求。 两个三角形,上面为能,下面为需,菱形是最基本的能需均衡原理的图形结构。譬如婴儿,嗷嗷待哺,母亲喂奶给他,婴儿不哭了。婴儿嗷嗷待哺是需本身有了相对均衡运动,其母亲有可以喂奶的能,母亲喂奶给他就实现了相对均衡状态向均衡状态运动的过程,这个菱形结构得以建立和发展。如果婴儿要奶,无人管之,婴儿自身的能也不能与自身的需实现均衡,以致婴儿性命不保,菱形被破坏解构了。其实,一切事物皆然,只有对自身和环境的能需关系以及各自内部所形成的关键“菱形”客观分析研究,才能在相对均衡运动中不断壮大自己。        “阴阳”是中国文化的母题,是中国人的伟大发明。阴阳”不仅仅是一种分类的方法,不仅仅是一种对立思想,“阴阳”还是中国古人的一种本体意识,一种宇宙法则,一种调控手段。 太阳、月亮的升起与降落,花草的荣枯,树叶的长落,白天黑夜的交替,等等,古人面对这种大自然的奇异现象,先是迷惑不解,然后慢慢地发现原来大自然的这么多奇异的变化有一个共同的规律,那就是大自然都有正反不同的变化,进而发现事物都有正反不同的两面,于是一个天才的概念产生了,这就是“阴阳”。 殷周之际形成的《易经》是阴阳观念的第一次系统展现。《易经》虽然没有提到“阴阳”的概念,但却用“--”、“—”两种不同的符号表达了阴阳观念。阴阳是宇宙的最基本构成,宇宙间一切事物都可以分为阴阳,每一事物也可以分为阴阳。“阴阳”是从功能和属性上对万物所作的分类。“阳”代表光明、正向、运动、白色、刚强、外在、正数、俯下、实际、左边、德生、开放等一系列含义;“阴”代表阴暗、反向、安静、黑色、柔和、内在、负数、仰上、空虚、右边、刑杀、关闭等一系列含义。“阴阳”是从万事万物的普遍对峙——矛盾中概括出来的,是以广泛的对峙、矛盾现象和实际经验为认识源泉的。易学认为,宇宙万物万象具有的性态,无论多么繁复多样,总会有一方属阳,有一方属阴,永远逃不脱阴和阳的范畴。利用阴阳属性的关系可以描述和解说生命和宇宙中的任何变化。 
       1、一阴一阳是“道”的规律
       一阴一阳是“道”,普遍存在于天、地、人,即整个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万物都秉受天地阴阳二气生成,万物都具有阴阳之共性,这种共性就构成了客观世界普遍性规律,就叫作“道”。
  “道”的阴阳变化规律并不深奥,而是简明易懂,谁都可以掌握的,阴阳的对立统一相感相推变化之理,就像天地的昼夜四时一样,总是在不停地运动着。说阴阳往来变化,因为是抽象理论,人们不一定能够理解,而日、月、寒、暑的变化人人都晓得。太阳落下去,月亮则升起来,日月往来相推动,才产生了光明。寒暑也是如此往来变化互相推动,积之而成岁。往是屈而退,来则是伸而进。对立的两个方面,此屈则彼伸,此进而彼退,一屈一伸,一往一来,既排斥又相感,既相逼近又不相离,永恒地运动而互相交替,其发展变化则永无止息。通晓了日月寒暑的屈伸往来之理,也就领会了阴阳对立统一变化的规律;明白万物虽然千姿百态,但阴阳运动却是它的共性;明白往来交通的“道”,是从共性中抽象出来的基本规律,是无形的。因此说“形而上者谓之道”,反过来讲,凡是有形的东西就不能叫“道”,只能说是具体的器物,故又说“形而下者谓之器”。一阴一阳的往来交通是万物发展变化的基本规律,因此系辞所讲的“一阴一阳之谓道”就自然成了哲学的一个重要范畴。          2、阴阳互相争胜负
        天下事物运动的规律是成功者退,方来者进,对立的两方面总是互相争胜负。不是此方战胜彼方,就是彼方战胜此方,二者总是交迭相胜,这种交迭相胜又是经过长久的积累而后胜,谁居于正位谁就是胜,这样一来,矛盾虽然有两个方面,但它常常是以一个方面示现于人,而另一方面则隐伏着,这就叫“贞夫一”。
        比如“生”就意味着“死”的开始,成功就意味着走向失败,一切都处在绝对的变化之中,好景不常,所以人一定要有“易”的智慧,懂得居安思危,懂得两点论,“亢龙有悔,盈不可久”。这才是“易”的精髓的应用:
  ①坚持两点论。即要看到事物显现的一面,又要看到事物潜伏的一面。知危才能久安,知亡才能久存,知乱才能久治。“不忘危”、“不忘亡”、“不忘乱”,这又是从潜伏着的对立面去把握现在,以便长治久安。这就告诉人们观察认识事物既要看到正面,又要看到反面,即要看到现在,还要看到未来,在绝对的变化当中立足于现在而去展现未来。这样才能把握主动权。
  ②“亢龙有悔,盈不可久”。处理问题一定要适度,“亢龙有悔,盈不可久”是《易经》奉献给我们的实用的人生哲学。乾卦上九的“亢龙”为什么走过了头?因为它只知进,不知进极就要转向退。只知存的一面就要转向亡。只知得的一面就要转向丧。一句话,它不懂得两点论,结果走过了头。唯有圣人才知道进退存亡得丧的相转化的规律,能随时变通而不失阴阳和之正理。这又从反面进一步论证了唯有坚持两点论才是正确的,而一点论必然过“亢”而走向“盈不可久”的穷极之地。
  ③要“知几”所谓“知几”就是坚持两点论,用发展变化的观点去观察问题,以达到高瞻远瞩而超前预知。《乾?文言传》说:“知至至之,可与几也。”几,即几微,指事物所显示出来的微妙变化,犹如说苗头。事物发展的“苗头”一般说是不容易觉察和捕捉的,因为它是事物潜在那一面所现出来的微小变化,然而它却展示着未来的发展方向。只有深明阴阳争胜负和“贞夫一”之奥义,坚持发展变化的观点和两点论,才能认识它、把握它、驾驭它。《系辞传》在援引鼎卦爻辞“鼎折足,覆公簌(sù),其形渥,凶”而后说:“知几,其神乎。君子上交不诌,下交不渎,其知几。几者,动之微,吉先见者也。君子见几而作,不俟终日。”   
        这段文字是说,知道事物呈现出某种“苗头”的人,他就能够测知极其微妙的变化了。君子对上交往不阿谀奉承,对下交往不轻视怠慢,因为他知道事物极其微妙的变化,心中早有了一定的准则。所说的“苗头”就是从事物微妙变化中得到吉凶之先兆。君子看到这种先兆就立即采取行动,决不等到明天。这一事例指明,“知几”,就是要找出和把握住事物发展变化的必然性,从而在事变的过程中操有主动权。
  3、阴阳的整体和谐
  如果说《易经》哲学对阴阳矛盾斗争的发展变化规律的揭示较为彻底,那末正因为如此,这又使它的视角不能不转向另一个侧面,更注重对统一性的探索,强调阴阳的和谐与统一。阴阳和谐既是矛盾运动规律,又是生命之原理,还是事物稳定性的保证。这个问题,于六十四卦之首的乾卦,就明确提出来。《乾?彖传》说:
  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贞。
  “乾道变化”,即天道变化。天道规律的变化,也就是一阴一阳对立统一规律的变化。由于一阴一阳对立统一规律的变化,才使万物各得其生命和属性。万物各得其生命和属性乃是阴阳对立面正而不偏“大和”的结果。反过来从万物的自身来说,也唯有保持阴阳正而不偏的这种合和,才会使其自身能继续存在而不夭折。所以程颐解释说:“'保’谓常存,'合’谓常合。”朱熹又说:“'各正’者,得于有生之初。'保合’者,全于有生之后。”两人的解释都是很得当的。因此说,阴阳之“大和”是天地大化流行的根本,故“大和”也叫“太和”(“大”、“太”一声之转)。所谓“大和”,就是阴阳对立面力量均衡无偏胜,矛盾双方处于和谐统一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事物可以得到稳定的发展,故曰“乃利贞”。
  “和”字之用是有其确切内涵的。《左传?昭公二十年》晏婴辨“和”、“同”之别说:“清浊大小,长短疾徐,哀乐刚柔,迟速高下,出入周疏,以相济也。”他举出清与浊,大与小,长与短,疾(急)与徐(缓),哀与乐,刚与柔,迟与速,高与下,出与入,周(密)与疏(散)几个对立面。对立面不相同,但是不相同的对立面却能“和”在一起达到“以相济”,起着互补的作用。阴阳之“大和”就是这个大道理,矛盾双方均衡而互补,具有同一性,因此才能发挥生生之功能。矛盾双方的这种“大和”状态又叫作“中”,所以“大和”又作“中和”。清代著名易学家惠栋说:“天地位,育万物,中和之效也。”《三统历》曰:“阴阳虽交,不得中不和,故《易》尚中和。”执“中”而协同,是《易经》理论思维的主要特征,而且,阴阳对立的统一和谐,还是一个极其重要的值得普遍应用的思想方法。          辩证法的三大规律         在哲学上普遍性达到极限程度的辩证法规律只有三个,它们是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彼此之间的联系是一分为二的关系。基本规律是对立统一规律,它是其中的“一”。量变质变规律与肯定否定规律是“二”。
        一、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规律。又称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的规律。它揭示出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类思维等领域的任何事物都包含着内在的矛盾性,事物内部矛盾推动事物发展。  

       对立面的同一和斗争

  对立面之间的同一和斗争是矛盾双方所固有的两种相反的属性。对立面的同一即矛盾的同一性,是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肯定的属性,它使事物保持自身同一。事物保持暂时的自身同一,使对立双方能够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这是事物获得发展的必要前提。由于对立面之间相互同一的作用,双方能够互相吸取和利用有利于自己的因素而得到发展,从而为扬弃对立即解决矛盾准备条件。对立面的斗争即矛盾的斗争性,是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否定的属性,它使事物不断地变化以至最终破坏自身同一。由于对立面之间相互斗争的作用,双方的力量对比和相互关系不断地发生变化;当这种变化达到旧的矛盾统一体所不能容许的限度时,就造成旧矛盾统一体的瓦解、新矛盾统一体的产生。对立面之间的相互斗争是促成新事物否定旧事物的决定力量。

       同一和斗争的相互联结

  同一和斗争是矛盾运动过程中两种不可分割的基本关系。对立面的相互斗争并不是在双方之间划出一条绝对分明的和固定不变的界限。在对立面的相互斗争中,就有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相互斗争的结果,可以使双方相互转化、相互过渡。同样,同一也总是以差别和对立为前提的,没有离开斗争的同一。在对立面的相互同一中,就有相互对立、相互排斥;作为斗争的结果而发生的对立面的相互转化,最鲜明地表现着对立面之间的内在同一。   同一和斗争作为矛盾双方两种性质相反的作用,它们的相互联结就是相互制约。斗争制约同一,使同一只能存在于一定的条件下和一定的限度内。对立面的相互斗争创造着双方相互依存的形式,又在它自己所创造的形式内为破坏这种形式而创造条件。因为同一受斗争制约,所以不会是永恒的僵死的同一,而在同一之中包含有事物的发展。同一又制约着斗争,具体的同一性规定着斗争的具体性质、具体形式和界限等。对立面的相互同一使矛盾统一体保持相对稳定的状态,也就使双方的斗争具有确定的内容和形式,并使斗争的成果得以巩固。

       斗争的绝对性和同一的相对性

  列宁指出:“对立面的统一(一致、同一、均势)是有条件的、暂时的、易逝的、相对的。相互排斥的对立面的斗争则是绝对的,正如发展、运动是绝对的一样”(《列宁选集》第 2卷,第 712页)。对立面斗争的绝对性和同一的相对性原理,高度概括地反映了斗争和同一在矛盾运动中的不同地位及其相互关系。只有依据这一原理,才能对事物的矛盾运动过程作出完整的规律性的说明。   对立面斗争的绝对性是指它的普遍性、无条件性。对立面的斗争性是矛盾运动中活跃的、能动的方面,它能够打破各种条件的限制,并能创造矛盾发展所必需的新条件。有矛盾就有斗争,矛盾斗争的存在不受任何条件限制,对立面相互排斥的趋势在任何条件下都要贯彻下去。斗争不仅贯穿于每一个具体矛盾运动的始终,而且存在于新旧矛盾交替的过程中,是促使旧矛盾让位于新矛盾的根本力量。   对立面同一的相对性是指它的条件性。对立面的同一性是矛盾运动中相对稳定的、保守的方面。只有当某种特定的条件具备时,对立双方才能建立和保持同一性,共居于一个统一体中;某种特定的条件消失,对立双方就失去其同一性,不能共居于一个统一体中。每一个具体矛盾运动过程中的同一性都随着条件的变化而改变其存在的状态。矛盾运动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即事物的量变状态,是对立双方保持相互同一的状态;矛盾运动处于显著变动的状态即事物的质变状态,是对立双方的同一处于瓦解中的状态。对立面的同一由建立、巩固到分解是一个过程,这是一个条件变化的过程。任何具体的条件都不是固定不变的。对立面的斗争必然地要打破旧的条件和创造新的条件,也就必然地要破坏旧的同一和建立新的同一。   相对和绝对是表现矛盾过程的两个不同的方面,但是,相对和绝对的差别也是相对的。在相对的同一性中包含着绝对的斗争性,绝对的斗争性寓于相对的同一性之中。绝对的斗争性是通过各种特殊的具体的斗争形式表现出来的,而矛盾斗争的具体形式则受矛盾的具体的同一性制约。因为斗争是不间断的、绝对的,它不断地破坏旧的同一和建立新的同一,使同一成为间断的、相对的。反之,只有同一的间断性、相对性才能体现斗争的不间断性、绝对性。绝对的斗争性体现着事物发展过程中的绝对的变动性,相对的同一性体现着事物发展过程中的相对稳定性。任何事物的发展过程都是绝对变动性和相对稳定性的统一。唯物辩证法关于矛盾斗争的绝对性和同一的相对性原理,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辩证过程。毛泽东说:“有条件的相对的同一性和无条件的绝对的斗争性相结合构成了一切事物的矛盾运动”(《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307页)。         在唯物辩证法中的地位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具体表现在:   ①它揭示了事物“自己运动” 的泉源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 这就从根本上摒弃了那种求诸于神秘的 “第一次推动” 去说明运动发展的唯心主义观点,把辩证法的发展学说建立在唯物主义的基础之上,为科学地说明事物发展的道路、方向、形式等等特征,全面地揭示事物发展的辩证规律提供了可能。   ② 唯物辩证法是关于联系和发展的科学,而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联系和发展的根本内容。在事物的普遍联系中最突出的是系统联系,而所谓系统是由多方面的对立统一构成的矛盾体系。事物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它体现着事物内部矛盾双方,即肯定方面和否定方面之间的历史联系。离开对事物内部矛盾双方对立统一运动的考察,便无从把握事物联系和发展的实质。   ③ 对立统一规律提供了理解唯物辩证法其他规律及范畴的钥匙。对立统一是唯物辩证法全部规律和范畴的实质。质量互变规律所揭示的量和质、量变和质变的关系实质上是对立统一的关系,量变和质变这两种状态的运动及其相互交替都是由事物内部矛盾双方对立统一的运动引起的。否定之否定规律所揭示的肯定和否定、继承和发展的关系实质上也都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否定之否定不过是事物由其内在矛盾所规定的“自己运动”的必然形式。唯物辩证法的所有范畴都体现着对立统一的关系。   ④ 唯物辩证法既是世界观,又是方法论。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这一科学方法论的最根本方法,即矛盾分析法。毛泽东说:“这个辩证法的宇宙观,主要地就是教导人们要善于去观察和分析各种事物的矛盾的运动,并根据这种分析,指出解决矛盾的方法”(《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279页)。离开对立统一的观点,就无从理解辩证认识和辩证方法的实质。         二、量变质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变化形式上具有的特点,从量变开始,质变是量变的终结。         涵义  ①质――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规定性;质通过属性表现;把握质是认识的基础、实践的起点。   ②量――事物的规模、程度、运动速度的快慢、颜色深浅等可量化的规定性;把握量是认识的深化和精确化。   ③度――事物保持其质的量的界限。适度原则是实践活动的正确准则。   ④量变――事物数量的增减或场所的变更,是一种渐进的、不显著的变化。   ⑤质变――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渐进过程的中断。   ⑥量变和质变的区分标志――是否超出度。          量变质变的辩证关系原理  ①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②质变不仅可以完成量变,而且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   ③总的量变中有部分质变,质变中有量变的特征。   ④割裂量变质变辩证关系的两种形而上学:“激变论”和“庸俗进化论”。   “激变论”――只承认质变,否认量变;   “庸俗进化论”――只承认量变,否认质变。   它们割裂了量变质变的辩证关系,否认了事物的发展。         方法论意义  ⑴、要坚持适度原则   由于量变只有在一定的范围和限度之内,事物才能保持其原有的性质,所以,当我们需要保持事物性质的稳定时,就必须把量变控制在一定的限度之内。做事情要注意分寸,掌握火候,坚持适度的原则。   ⑵、要不失时机地促成飞跃   事物的发展最终是要通过质变来实现的,没有质变就没有发展。所以,在量变已经达到一定程度,只有改变事物原有的性质才能向前发展,我们就要果断地不失时机地突破其范围和限度,积极促成质变,实现事   物的飞跃和发展。   ⑶、要重视量的积累   任何事物的发展都必须首先从量变开始,没有一定程度的量的积累,就不可能有事物性质的变化,就不可能实现事物的飞跃和发展。   既然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依赖于量变,那么在学习和实践中就必须首先作艰苦的量的积累工作,要有脚踏实际,埋头苦干的精神,要一点一滴地做细小的事情,反对急于 求成,立竿见影,拔苗助长,须知欲速则不达的道理。就好像开门,猛力推门门会反弹回来关上,只有徐徐用力门才能开一样。李泽厚说中国实现民主的途径就和开门是一个道理,不 能急躁,这就是适用了量变是质变必要准备的哲学道理。老子说:“为学日益,为道日损” 。“日益”、“日损”都是量变的过程。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也必须重视量的积累,有步骤、分阶段地一步一步地去实现现代化建设的目标。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⑷.既然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是规律性的,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趋势,那么,在进行量的积累时就要充满必胜的信心和信念,不能因量变的漫长和艰辛而放弃或失去信心,要相 信规律、相信质变必然会发生。劳其筋骨,苦其心志的量变过程不是任何人都能坚持下来的,没有信念、毅力常常会半途而废,所以成功者毕竟不是多数。不仅量变的终点是有意义的,而且量变的过程也是有意义的,这意义的来源之一是质变的回溯。质变目标的回溯使量变过程的艰难困苦具有意义。   ⑸既然质变能体现和巩固量变的成果,并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那么,在学习和实践中就要高度重视质变,在量变达到能够引起质变时要有敢于突破的勇气,敢于破旧立新的精神, 把工作和事业推向一个新的阶段。不要做满足于微小进步的庸人。         具体运用和体现  发展是量变和质变、连续性和间断性的辩证统一。邓小平关于发展国民经济“三步走”的发展战略是量变质变规律的具体运用和体现;“循序渐进”、“不打无准备之仗”、“有备无患”、“防微杜渐”、“当机立断”等等,都是量变质变规律在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上的具体体现。         三、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矛盾运动过程具有的特点,它告诉人们,矛盾运动是生命力的表现,其特点是自我否定、向对立面转化。因此否定之否定规律构成了辩证运动的实质。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全过程和总趋势,是唯物辩证法基本规律的综合体现。事物的发展是通过他自身的辩证否定实现的。事物都是肯定方面和否定方面的统一。当肯定方面居于主导地位时,事物保持现有的性质、特征和倾向,当事物内部的否定方面战胜肯定方面并居于矛盾的主导地位时,事物的性质、特征和趋势就发生变化,旧事物就转化为新事物。否定是对旧事物的质的根本否定,但不是对旧事物的简单抛弃,而是变革和继承相统一的扬弃。事物发展过程中的每一阶段,都是对前一阶段的否定,同时它自身也被后一阶段再否定。经过否定之否定,事物运动就表现为一个周期,在更高的阶段上重复旧的阶段的某些特征,由此构成事物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的周期性螺旋式上升和波浪式前进的发展过程,体现出事物发展的曲折性。否定之否定规律的表现形态是多种多样的。   否定之否定规律侧重揭示的是事物变化的方向和道路。以上定义和解释都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经典的论述,并且"发展"这个概念已经包含变化的方向(即向上)。   体现事物发展的曲折性和前进性的统一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由肯定到否定,再到否定之否定的发展过程,它是事物完善自己、发展自己的一个有规律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事物的发展表现出周期性,即每一个事物的发展都是从肯定到否定,再由否定到新的否定,似乎又回到了原来的起点,即完成了一个周期。在这一周期中,事物的发展经历了两次否定,每一次否定都不是简单的抛弃,而是把前阶段发展的一切成果中有用的成分保留了下来。因此,在事物发展的否定之否定即新的肯定阶段,并不是简单地再现原事物,简单地回到原来的出发点,而是形式的回复、内容的发展,是一个前进和上升的发展过程。   事物发展的周期包括三个阶段,即肯定阶段、否定阶段、否定之否定阶段即新的肯定阶段,反映了事物发展道路的起伏性和曲折性。         历史演变  关于“否定之否定”的概念和理论,是G.W.F.黑格尔总结了欧洲哲学史上有关的思想,第一次明确提出来的。他用“否定之否定”来描述“绝对精神”的自我运动,并用此作为构造其哲学体系的基本方法。黑格尔把“绝对精神”的发展过程,看作是一系列概念的活动与展开。他分析了概念自身的矛盾,认为任何概念都可以归结为肯定和否定两方面的对立统一。肯定就是概念自身,是概念的抽象状态。否定是和概念自身性质相反的规定。概念由肯定转化为否定,即由抽象转化为具体。概念的本性是抽象与具体的统一。因此,否定必须再次被否定,重新回到肯定,使否定和肯定,即具体和抽象结合起来,这就是否定之否定。否定之否定是对原来概念的扬弃,使它具有更丰富的内容。经过否定之否定的过程,原来的概念获得了新的发展。由于这个过程开端的概念和最后的概念是重合的,因此,黑格尔把否定之否定比喻为圆圈式的发展。在圆圈式的运动中,每一次否定之否定,既是对原来概念的说明和返回,又是新的发展的起点,即下一个否定之否定过程的开端。黑格尔的“绝对精神”从逻辑阶段到自然阶段到精神阶段,以及每一个阶段中的一系列小阶段,都是由肯定(正)、否定(反)、否定之否定(合)组成的,成为由一个大圆圈和许多小圆圈所构成的体系。   黑格尔的否定之否定的理论是建立在唯心主义基础上的。但他在抽象的、思辨的表述中,包含了许多合理的因素,不自觉地反映了客观事物的运动和联系,成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否定之否定规律的直接思想来源。马克思主义哲学对黑格尔的否定之否定规律进行了革命的改造,使这一规律获得了唯物主义的科学内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否定之否定规律,不是从概念、思维中逻辑地推演出来的,而是从客观事物和现实的发展中抽取出来的,是对自然界、社会历史中事物发展普遍规律的反映。         实质内容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事物的发展是通过它自身的辩证否定实现的。任何事物都是肯定方面和否定方面的对立统一。这两方面的矛盾,促使事物从肯定转化为对现存事物的否定,事物的自身发展由肯定阶段进入否定阶段;通过否定,即事物自身发展中否定方面对肯定方面的扬弃,事物改变了原来的存在形式和性质,由某物变成他物。他物对某物的否定是事物自身发展的必经阶段。但是,在否定阶段中,只是事物的否定方面获得了片面的发展,肯定和否定的矛盾并未彻底解决,事物的自身发展还未完成。由于内在矛盾的发展,作为否定事物的他物也必然被否定,否定者又被否定,即否定之否定。事物的发展经过两次辩证否定,矛盾双方都得到了充分发展,扬弃了各自的片面性,在新的基础上达到了肯定和否定的统一。经过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即新的肯定,事物在新的基础上重现自身,仿佛是原来事物的复归。但它不是原来事物的简单重复,而是在更高、更丰富的基础上的复归,是完成了自然发展过程的新事物。事物的发展从肯定到否定,到否定之否定,形成一个周期性的螺旋式系列(见发展的螺旋式),构成发展过程的整体。周期性的螺旋式发展,是否定之否定规律的根本特点,也是区别于唯物辩证法其他规律的主要之点。   否定之否定是指同一事物的同一矛盾的发展和解决过程。每个事物或事物某一方面的质的规定性,都包含着肯定和否定两方面的矛盾。所以,事物或事物某一方面的质的自身发展,都要经历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这样3个阶段,或者说是3个环节两度否定,这是普遍的。但是事物的范围不同,复杂程度各异。不同的事物、不同方面的质,按照一定的层次互相包摄。每个层次,只有先完成自身的否定之否定过程,才能进入下一个否定之否定过程。不能把不同层次的事物的矛盾,笼统地纳入同一个否定之否定过程。   否定之否定是事物自身矛盾运动的结果。但这个结果不是静止的。在这个结果里,原来的矛盾解决了,新的矛盾又会出现,有矛盾存在,发展就不会停止。上一个否定之否定过程的结果,变成另一个发展过程的肯定环节,开始另一个否定之否定的过程。所以否定之否定既是结果,又是开端。事物的矛盾是绝对的,发展是无限的,否定之否定永远不会达到一个最后的终点。   否定之否定是事物发展的普遍规律。但不同的事物在不同的条件下,否定之否定过程的表现又有特殊性。有的事物只经过一个周期,就向过程之外的他物转化去了。有的事物则要经过许多次的周期循环。如货币──商品──货币的运动,就要经过千百次的循环,货币才能转化为资本。否定之否定是回复性与前进性的统一。有的事物的发展回复性比较明显,有的事物的发展,前进性较为突出。否定之否定是事物发展的一般趋势,在这个过程中,事物不断地被扬弃,不断地变化、更新。但由于各种复杂的情况和偶然事件的影响,这个过程也可能暂时发生逆转、倒退、偏差等等现象,使事物的发展过程出现曲折,但事物发展的螺旋式上升的总趋势是不可逆转的。   在唯物辩证法中的地位和实践意义 质量互变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都是贯穿事物发展过程的普遍规律。但前两个规律是从事物和事物发展的各个阶段上,揭示事物内部发展的动力和状态,而否定之否定规律则从螺旋式的前进运动方面揭示事物的辩证发展,以最一般的形式总括事物自身矛盾运动过程的全貌,它的作用在事物自身矛盾运动的全过程中才能表现出来。否定之否定规律为人们把握事物由矛盾而引起的发展及其辩证过程提供了全面的综合画面。它是唯物辩证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唯物辩证法科学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否定之否定规律表明,事物发展的总的趋势和基本方向是前进的、上升的。而发展的具体途径和道路则是螺旋式的或波浪起伏的;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对立统一。自觉地运用否定之否定规律,有助于进行辩证地思考,防止和克服思想方法的片面性、直线性和绝对化。在实践活动中,一方面要防止把事物的发展看作总是直线上升、径情直遂,不经任何曲折和艰苦斗争就可以实现的直线论思想;另一方面又要反对只看到事物发展的曲折性而看不到事物发展在基本方向和趋势上的前进性,甚至认为事物发展是“周而复始”的循环论和悲观论思想,以及由此作出否认事物发展的必然性、否认社会进步的必然性的消极结论。         发展的螺旋式  发展的螺旋式指的是对事物发展过程中必然出现的曲折性的形象概括,否定之否定规律表现形态的哲学描述。它表明事物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不是直线式的,而是近似于一串圆圈,近似于螺旋的曲线,即由自身出发,仿佛又回到自身,并得到丰富和提高的辩证过程。   古希腊的阿那克西曼德和赫拉克利特已有把事物的发展看成是一个圆圈的思想。他们认为“无限”或“火”是万物的“始基”,一切事物都产生于它,又复归于它。但他们所说的复归是单纯的周而复始,不包含变化和提高,带有循环论的色彩。毕达哥拉(约前571~前500)、普洛克洛以及J.-J.卢梭、I.康德、J.G.费希特和F.W.J.谢林等人也都具有关于发展是对立面统一的思想。其中普洛克洛和谢林已直接提到发展是一个圆圈。他们所说的圆圈已不是简单的循环,而是在回复中包含着以前发展环节所达到的全体,在高级阶段包含着低级阶段的某些东西。G.W.F.黑格尔对后一种观点很重视,并把圆圈式发展提升到一种普遍形式,并以此作为构造他的哲学体系的基本方法。他认为,在发展中,作为开端的东西,是没有任何规定性的抽象物,是个浑然的整体。但它潜在地包含着以后发展中的各个环节,作为它自身的对立面。发展就是这些对立面的展开,是对开端所包含的各个环节间相互联系、相互转化的体现。黑格尔认为,从自身出发,仿佛又回到自身的圆圈运动,从肯定(正)到否定(反)再到否定之否定(合)的过程,是肯定和否定的统一。每个圆圈后面还联系着更大的圆圈,形成一个有机的体系。虽然黑格尔圆圈式发展的思想建立在唯心主义基础上,但他把发展理解为一个联系着的系统,认为人的认识就在于统一完整地再现和把握发展着的具体概念的各种规定,这些思想是合理的。   马克思主义哲学肯定黑格尔把发展比作圆圈是一个非常深刻的比喻,并在唯物主义基础上对它进行了改造。马克思主义哲学指出,物质世界的各种事物、现象都是一个矛盾的体系,是包含着相互对立方面的整体。事物自身的发展,就是事物中的对立面的展开,在对立面的又斗争又统一中,实现由低级到高级的辩证运动,其基本方向、总趋势是前进的、上升的,是一个螺旋式或波浪式的曲折前进的过程。人的认识是对客观事物的反映,也是螺旋式发展的。列宁说:“人的认识不是直线(也就是说,不是沿着直线进行的),而是无限地近似于一串圆圈、近似于螺旋式的曲线”(《列宁全集》第38卷,第 411页)。事物发展是无限的,因而螺旋式的辩证运动也不是一个封闭的,而是一个无限发展的辩证链条。   螺旋式是事物发展的前进性和回复性的统一。事物的自身发展,经过肯定、否定和新的肯定,即否定之否定的曲折过程,仿佛是向出发点的复归,但实质上是在高级阶段上重复某些低级阶段的特点、特性,是通过曲折的形式而实现的前进运动。因此,在螺旋式或波浪式的发展中,事物发展的前进性和曲折性是辩证统一的。   认识事物发展的螺旋式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它告诉人们,事物的发展道路不是直线式的而是曲折的,只有依据事物发展的这种辩证特征,端正我们的认识并去指导实践,才能使主观思想符合客观事物的发展逻辑,防止思想认识的直线性。因此,在实践活动中有时为了前进而后退,为了走直路而走弯路,这是合乎事物的辩证过程的。螺旋式的发展表明,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的、上升的,不是周而复始的往返循环。事物的曲折、倒退是暂时的,它的总趋势、总进程是改变不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