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之为天骄:有机农业的发展历程和国际管理体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6 05:33:42
有机农业指完全不允许使用任何化学合成物质(化肥、化学农药、生长调节剂、饲料添加剂)和基因工程生物及其产物。有机农业绝不是简单的无化肥、无农药的农业,它以有机物质自我补充为土壤培肥作基础,利用抗病虫品种和天然植物性农药和杀虫生物制菌剂以及耕作法、物理法和生物法等为病虫害防治的手段,强调一切农业措施都应遵循自然规律、循环利用物质和能量、保护农业系统遗传多样性,强调注重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和谐、高效、持续的发展,强调能生产出自然的、高营养的有机食品。

   从有机农业的提出到如今的快速发展,经历了近1个世纪,美国称之为再生农业,英国和西欧称生物农业,日本称自然农法,中国台湾省称有机农业,还有的称为生态农业、生物动力农业、低投入农业或持续农业等。

   世界有机农业的发展历程世界有机农业的发展从20世纪初开始到如今,大致经历了4个阶段:19世纪初期的萌芽阶段、50-60年代的沉寂阶段、70年代到90年代初的探索阶段和90年代中后期的飞跃阶段。

   1.萌芽阶段   1909年,美国农业部的King考察了中国农业后,于1911年写了《四千年的农民》,介绍中国传统农业利用人畜粪便、塘泥和一切废弃物来肥田的有利于人类持续发展的技术,提出了最初的有机农业思想。后来,英国植物病理学家Howard,进一步深入研究和总结中国传统农业的经验,30年代初开始倡导有机农业,在1940年写了《农业圣典》,此书成为当今指导国际有机农业运动的经典著作之一。1945年,美国Rodale创办了Rodale有机农场。

   那时,只是个别生产者针对局部市场需求而自发地生产某种有机产品,由这些零散的生产者自发组合成区域性的社团组织或协会等民间团体,自行制订生产和加工规则或标准,并产生了一些民间专业认证机构。但当时的有机农业过分强调传统农业,实行自我封闭式的生物循环生产模式,排斥现代农业科学技术,未能得到广大农民与政府的支持,发展极为缓慢。

   2.沉寂阶段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全球兴起化学能源热和能源开发与储备大赛,化学能源成为世界能源利用的核心,以高度机械化加化肥、农药、激素的大量施用为主的高能耗石油农业,使农业生产方式趋向工业化及密集化,极大地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增加了单位面积产量,使人类从繁重的体力劳动和食物严重不足的困境中解放出来,石油农业得到了飞快发展,而有机农业被冷落下来,几乎处于停滞状态。

   3.探索阶段   石油农业的快速发展,解决了人类的饥饿问题,成就了所谓的绿色革命,但也出现了资源衰竭、生态环境恶化、自然生态平衡破坏、生物多样性下降、病虫害的抗药性增强、一些次生病虫害大面积发生、农产品的安全和质量让人担忧、人类奇异病症的突发率较高等一系列问题。人们不得不寻求一种可持续发展的农业生产体系,加强环境保护以拯救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确保人类生活质量和经济健康发展,于是,70年代初掀起以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为目标的各种替代农业思潮,有机农业的发展再次受到重视。   1971年,日本成立了有机农业研究会。1972年,由美、法、英、瑞典和非洲几国共同发起一个致力于拯救农业生态环境促进健康安全食品的国际组织——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合会(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Organic Agriculture Movements,IFOAM)。1975年,英国成立了国际生物农业研究所,同年的国际生物农业大会肯定了有机农业的优点,使得有机农业在英国得到了广泛的接受和发展。1983年,英国成立了有机标准委员会,查尔斯王子兴办了一个有机耕作农场。日本1985年成立了自然农法国际研究中心,1988年《农业白皮书》正式提出发展有机农业的问题,接着制定出有机农业农产品的标准,并正式颁布实施。1990年,美国颁布了《有机农产晶生产法案》,并成立了国际有机农业标准委员会(NOSB)。1991年,欧盟制定有机农业条例EU2092/91(只包括植物标准),1992年正式生效。1992年6月,在巴西召开的“世界环境发展大会”通过了《21世纪议程》,确立了可持续发展在全球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推动了全球有机农业的发展。   4.飞跃阶段   在90年代中期,世界农产品供给已趋饱和,石油农业的危害越来越明显,人类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受到严重威胁,欧洲、北美、日本、澳大利亚相继出台有机农业的方针政策,兴起了以保护环境为宗旨的有机农业热潮。IFOAM制定了有机农业“基本标准”;世界卫生组织(WHO)领导的有机认证者委员会(Organic Certifiers Council,OCC)制定了“有机农业规范”;美国1996年公布了有机产品的联邦标准,2001年8月开始执行全国统一的有机食品标准;欧盟有机农业的动物标准2000年8月正式生效;日本在2001年4月公布了有机食品法。随着国外绿色食品的标准体系和认证体系日趋成熟和完善,加上一些国家、地区认证机构的陆续成立,以及在1994年乌拉圭回合的《世界贸易组织协定》和《技术贸易壁垒协议》的农产品贸易“绿色壁垒”的影响下,全球有机农业得到了快速发展。

   到2001年为止,IFOAM已有107个国家或地区的700多名成员,拥有有机食品标识380多个,已成为当今世界上最广泛、最庞大的一个国际有机农业权威组织。1995年至今,欧洲有机农业生产约占其农业生产总量的3%-5%,美国占2%左右;欧盟及日本的有机食品销售年均增长率为25%-30%,美、韩有机食品年销售额增幅分别达20%和40%;现在美国成为全球最大的有机食品市场,有42%的超级市场经营绿色食品;法国是世界上有机农业企业数量最多的国家,也是世界上最大的有机农产品出口国。 

 

  二、有机农业的国际管理体系   国际有机农业和有机农产品的法规与理体系主要分为三个层次:一是联合国层次二是国际性非政府组织层次,三是国家层次。

   联合国层次的有机农业和有机农产品标准是由联合国粮农组织(FAO)与世界卫生组织(WHO)领导的有机认证者委员会(Organic Certifiers Council,OCC)制定的,是《食品法典》的一部分,只有植物生产标准,动物生产标准尚未通过,尚属于建议性标准。《食品法典》的标准基本上参考了欧盟有机农业标准EU2092/91以及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盟(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Organic Agriculture Movements,IFOAM)的“基本标准”。

   IFOAM的基本标准属于非政府组织制定的有机农业标准,每两年召开一次会员大会进行基本标准的修改,它联合了国际上从事有机农业生产、加工和研究的各类组织和个人,其标准具有广泛的民主性和代表性,为许多国家制定有机农业标准的参照。IFOAM的基本标准包括了植物生产、动物生产以及加工的各类环节,还专门制定了茶叶和咖啡的标准。IFOAM的授权体系——监督和控制有机农业检查认证机构的组织和准则(1ndependentOrganic Accreditation Service,IOAS)单独对有机农业检查认证机构实行监督和控制。国家层次的有机农业标准以欧盟、美国和日本为代表。目前已经制定完毕且生效的是欧盟的有机农业条例EU2092/91及其修改条款(包括植物和动物标准),它对有机农业和有机农产品的生产、加工、贸易、检查、认证以及物品使用等全过程进行了具体规定,适用于欧盟15个成员国的所有有机农产晶的生产、加工和进出口贸易。日本2001年4月正式执行其有机农业标准,标准内容95%以上与欧盟是相似的。美国有机农业标准于2002年8月正式执行。

   三、中国的有机农业   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中国农业大学和国家环保局南京环科所开始进行有机食品的研究和开发。1990年,浙江省的茶叶通过国外有机组织的认证出口到荷兰,开创了中国有机产品出口的先河。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和有机食品发展中心(Organic Food Developing Center,OFDC)分别于1993年和1994年成为IFOAM的会员。1995年国家环境保护局发布了《有机(天然)食品生产和加工技术规范》和《有机(天然)食品标志管理章程》。2001年6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实施《有机食品认证管理办法》。2002年4月1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施行《有机食品技术规范》。2002年发行了《OFDC有机认证标准》和《2002年OCIA标准手册》(包含美国国家标准NOP和OCIA标准)。2002年12月20日,国环有机产品认证中心(OFDCCHINA)通过了IFOAM认可和注册,成为中国第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有机认证机构。   中国有机食品的开发,主要是农户在从事出口业务的公司或企业的产销合同指导下进行。初期开发的主要是天然的有机食品,近几年中国有机食品的年出口额和年产量增长率都在30%以上,OFDC先后在21个省、市、自治区建立了分中心或行业分中心,以OFDC为纽带的中国有机农业运动网络正在形成,截止到2001年底,获得认证的有机生产基地和有机转换基地面积分别约为1万hm2和1.73hm2(不包括水面和野生),获得认证的产品品种近200种,其中大部分出口到欧洲、美国和日本市场,部分产品开始在国内市场销售。

   目前,中国有机农业的标准仍与国际普遍执行的标准有一定的差距,而且对有机产品各个环节的监控力度远远不够,研究或经营有机食品出口的外贸公司很少,有机产品开发力度不足。2001年,中国的有机食品出口额为2 000万美元,在世界市场份额(110亿美元)中所占比例微乎其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