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格贝贝婴童服饰秋装: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社会资本建设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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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赵 曦,成 卓 2008年第十二期
摘  要:建设西部少数民族社会资本对于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的资源利用、经济发展、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具有极为重大的战略意义。文章在阐释西部少数民族社会资本内涵、特点的基础上,分析了影响其进一步发展的制约因素,指出西部少数民族社会资本建设的重点是改善社会资本环境、加强政府规划引导、注重传统文化传承、推进文化交流整合和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关键词:西部;少数民族;社会资本建设
中图分类号:F127.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9753(2008)12—0090—06
一、引言
随着影响经济增长的主导因素由传统的“物质资本”逐渐转向如今的“非物质资本”,学术界对资本概念内涵的界定与扩充就从未停止过。自早期的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Adam Smith)在《国富论》中将资本以实物的形式固定下来开始,卡尔·马克思(KarlMarx)等人便对资本内涵进行了进一步的论述。至上世纪50年代,经济学家西奥多·舒尔茨(Theodore Schultz)和加里,贝克尔(Gary Becker)又将人力资本概念引入资本范畴。随后知识经济时代到来,知识的商品性得以凸显,知识资本的概念也横空出世。然而,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一种崭新的资本——“社会资本”逐渐成为继物质资本、人力资本、知识资本之后又一被学术界普遍关注的资本形式,经济学家开始把社会资本作为一种新的解释范式来研究和分析各种经济、社会问题。
最早对社会资本概念进行系统论述的是法国著名社会学家皮埃尔·布尔迪厄(Pierre Bourdieu),随后美国著名社会学家詹姆斯·科尔曼(James Coleman)、亚历山德罗·波斯特(Alejandro Porte)和美国学者罗伯特·普特南(Robert Putnam)等都从不同角度对社会资本概念进行了详细论述。20世纪90年代以来,社会资本理论更是成为多学科、多领域交叉研究的纽带和焦点,1995年日裔美国学者法兰西斯·福山(Francis Fukuyama)在《信任——社会道德与繁荣的创造》一书中,从文化、道德视角研究了社会资本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在学术界引起极大轰动;1997年日本著名经济学家速水佑次郎(Hayami Yujiro)在其《发展经济学》著作中,将国家、市场和社区看作经济制度里不可或缺的三大机制,认为社区组织就是社会资本;世界银行也在2001年的一份研究报告中指出:能够对高质量增长起积极作用的力量来自于强化一个国家里的非正式机构,即所谓的社会资本。此外,中国学者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也对社会资本理论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探讨,其中李惠斌和杨雪冬收集翻译了国外有代表性的关于社会资本概念和理论的力作,在1999年集结出版了《社会资本与社会发展》一书,影响较大;张克中将社会资本引入生产函数考察投入与产出的关系,并以此为基础探讨了我国转型中的社会资本状态及构建;徐李全则从文化角度进一步分析了社会资本的概念。
尽管至目前为止,不同学者就社会资本的内涵定义不尽相同,但从本质上来说,社会资本是以规范、信任和网络化为核心,由各种社会机构、社会成员互动作用产生和发展的具有生产性特征的一种社会网络,具体表现为处于一个共同体之内的个人或组织,通过与内部、外部的对象长期联系、合作互利而逐渐形成的一系列认同关系,以及在这些关系背后沉淀下来的历史传统、价值观念、信仰和行为范式等。社会资本不同于物质资本具有实物形象,它看不见摸不着,往往通过非正式制度的形式表现出来,并潜移默化、约定俗成的影响人们的行动。正如波斯特指出的,社会资本“关注的是社会能力的积极后果……它把这些积极后果放在对资本更广义的讨论框架中,要求人们注意这种非货币形式是如何能够像个人财产和银行存款一样成为权力和影响的重要源泉。”即它可以利用自身所具备的互惠、合作、信任等文化规范为其拥有者带来“利益”。
纵观国内外学者对社会资本概念的理解,可以看出他们往往都是站在特定的角度从不同的侧面来研究社会资本问题。而中国作为一个闻名世界的多民族历史文化古国,丰厚璀璨的少数民族社会资本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不容小觑,因此如何从少数民族角度,研究、建设、提升和利用社会资本为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便成为当今学术界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笔者认为,在我国现有国情下,从少数民族角度来定义社会资本,它应当是指这样一种资本形式,即:建立在一定的民族文化、道德伦理、宗族观念及民族和谐基础之上,蕴含于少数民族社会结构之中,并以成员间的信任和规范为保障、与传统物质资本、人力资本和知识资本内涵完全不同的一种资本形式。对少数民族地区社会资本的开发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能够通过推动协调的行动来提高经济增长效率,通过非正式制度的约束来维持社会秩序的稳定,通过对传统习俗的保护来实现区域社会生态的平衡。
西部少数民族社会资本建设作为社会资本建设研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与一般社会资本不同的特点,表现为:一、民族性。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资本具有独特的民族色彩,它的形成与发展根植于西部少数民族特有的生存、生产和社会形态,与西部少数民族历史文化、宗族观念、道德伦理、民族经济等因素息息相关;二、复杂性。西部少数民族社会资本的复杂性主要源于民族的众多和差异,并由此衍生出各种不同类型的社会资本形态和问题,西部少数民族社会资本的开发不仅关系到各民族文化的传承和民族的发展,而且关系到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进步、生态环境的保护、民族的平等团结以及国家的政治安全;三、敏感性。历史发展的曲折性和民族关系的复杂性造就了西部少数民族社会资本的敏感性,表现为西部少数民族对其他民族如何对待自己普遍较为敏感,一旦民族情感或民族意识被触发,往往会表现得异常强烈,极易引发民族冲突和社会动荡;四、稳定性。由于自然地理条件相对封闭和历史发展的原因,西部少数民族主要分布于边远山区及贫困地区,基本游离于现代社会文明之外,并伴随社会形态、生产发展、民族演进而不断固化,这种特点不仅决定了其社会资本的形成与发展具有稳定性特征,而且决定了其社会资本开发的困难程度;五、外部性。西部少数民族社会资本具有深远的社会影响,事关国家治安、社会进退和民族兴衰,倘能给予正确的引导和规避必将产生正的外部效应,反之无视社会资本或社会资本被邪恶势力所利用,则负的外部效应必定会产生难以预计的严重后果。因此,西部少数民族社会资本建设必须充分认识和尊重其固有的民族性、复杂性、敏感性、稳定性和外部性特征,必须与西部大开发所确立的目标、对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特定社会发展阶段的判断以及对西部少数民族文化特点的准确把握相协调,通过合理的目标设定和正确的政策导向促使西部少数民族社会资本中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部分得以发扬光大。
综上,笔者认为西部少数民族社会资本建设的目标应该确立为:传承西部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促成西部少数民族从农耕文明向工业文明和知识经济文明转型,培育科学、开放和法治的社会文化氛围,重建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社会资本价值体系,促使社会资本建设带动区域经济腾飞。为此,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利用东部发达地区和全球化知识溢出的效应,致力优化区域增长结构,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利用现代化手段推进多种少数民族社会资本交流,打破社会资本的封闭循环,实现优秀文化的互动与整合;利用制度创新增加现代意义的社会资本规模,改造社会资本存量,发掘传统社会资本的积极效用;利用社会资本进步的理念提升社会资本建设环境,为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稳定与和谐进步创造条件,加快经济社会发展转型的步伐。即:在发展战略上从注重自然资源开发转向注重人口、资源、环境良性循环;在发展机制上从注重政策、资金的投入转向注重制度开发和文化建设;在发展重点上从注重物质资本的投资转向注重社会资本建设;在发展模式上从注重纵向行政导向转向注重内生增长和对外开放。
二、西部少数民族社会资本建设的严峻制约
西部地区是中国少数民族的主要聚居区,广西、新疆、宁夏、西藏、内蒙古5大少数民族自治区以及云南、贵州、青海、甘肃、四川、重庆6个少数民族较多的省市均位于西部。西部少数民族在人口、聚居区域、文化传统等方面均独具特色,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当地社会资本的形成、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以及民族关系的和谐运作。尽管西部少数民族悠久而灿烂的社会资本积淀曾为世界文明史诗的谱写留下浓墨重彩,也有效地促进了西部少数民族的繁荣与进步,但西部少数民族社会资本体系中仍然存在阻碍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因素。
第一,社会资本的时差阻隔。西部许多少数民族在新中国成立后经历了大跨度的社会形态转变,如四川凉山彝区直接从奴隶社会跨越到社会主义社会,西藏的藏族直接从农奴社会进入到社会主义社会,其他大多数地区从自给半自给封建社会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巨大的社会制度变迁造就了十分突显且影响深远的社会资本时差现象。直接表现为这些地区在完成社会制度形态的转变后,并没有从根本上动摇以传统农业为经济基础的社会资本结构,社会资本的农业性特征并未得到扭转,甚至由于文化的保守性使之更加强化,导致西部广大少数民族地区目前仍沿袭着刀耕火种、逐水草而居的传统农牧业生产方式。而这种生产方式在缺乏内生冲动和外力涌人的条件下很
难突破均衡状态,社会资本中的消极因素长期固化,使得经济增长速率缓慢,生产关系的突进无法得到生产力发展的有力支撑,这便成为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长期落后于其它地区的重要原因。
第二,宗教文化的消极影响。西部少数民族地区作为我国宗教信仰集中地,藏传佛教、伊斯兰教、东巴教、毕摩教等都集中在这里,宗教文化成为西部少数民族社会资本中最具特色的组成部分,它在西部各族人民的精神生活中发挥着巨大作用。如在西藏、四川、青海等地的藏区,宗教已成为人们思想文化的中核,渗透到教育、生活和传统习俗的各个领域。当然宗教文化中不乏积极因素,如藏传佛教对神山圣湖的崇拜,伊斯兰教对卫生清洁的追求等,倘若加以正确引导和利用一定能够为环境保护和绿色能源开发创造条件。然而,宗教文化带来的负面影响同样显而易见,如藏传佛教重来世轻今生、重精神寄托轻物质消费的价值观极大限制了扩大再生产;伊斯兰教“一神教”教旨导致的宗教冲突对生产造成了巨大破坏,宗教文化天然形成的封闭、自我循环的文化系统在一定程度上抵御着异质文化的冲击,极易造成人们思想的僵化。
第三,社会资本的封闭理念。西部少数民族由于自然地理条件的特殊制约,大都分分布在边远的牧区、山区、边境、高原、森林地带,远离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远离发达地区。区位的边缘分布,交通的闭塞,观念的封闭,经济的贫困,使生活在小生产方式下的少数民族固守稳定、传统、一成不变的社会资本,缺乏与外来文化的交流与互动,至今仍背负着长达两千余年厚重的自然经济文化和农耕文化的历史积淀,使西部少数民族群众形成了保守、缺乏竞争、重义轻利、群体原则、法治缺乏的文化理念,很难与其他外来民族融合,甚至抵制现代文明的启蒙和传播,限制了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引进,使资源优势难以转变为经济优势。这些封闭性的理念作为一种稳定的社会群体意识,既是传统行为模式、传统社会资本得以传承的力量和成因,又是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缓慢的最大阻滞因素。
第四,亲缘体系的严重弊端。在传统的农耕社会中,以血缘、亲缘为纽带的家庭及家族是社会的基本单位,人际交往主要局限在家庭内部,然后逐渐扩大到亲戚邻里。由于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社会资本的农业性特征并没有得到根本转变,因此亲缘信任体系仍然占主导地位,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民族地区居民的团结和行动的一致性,然而它是一种封闭的、狭隘的信任,阻止家族成员接受外部环境的有益影响,引发对非群体成员的不信任、褊狭甚至仇恨和暴力,最终导致社会信任程度下降。因此存在严重弊端的亲缘信任体系的封闭运行与日益强化,不仅弱化了社会资本的聚合能力,阻滞了社会资本要素的流动步伐,而且给以尊重法律、崇尚制度、平等自由、追求和谐为支撑的新型社会信任体系的建立产生了严重制约。
第五,社会组织的普遍缺乏。社会资本的封闭理念和亲缘体系的严重弊端不仅直接造成了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宗法、家族势力的强化,成为国家法律弱化、阻挠行政执法、封建迷信盛行、引发民族地区经济权力纷争和社会冲突的主要根源,更导致了具有积极意义、高度约束力和开放性的社会组织形式的普遍缺失。法兰西斯·福山通过对中国、美国、英国、日本、法国、德国、意大利和韩国等国的研究,认为介于政府与个人之间的中间社会团体对建立和重建社会资本尤为重要,这些自发性社会群体包括企业、宗教团体、俱乐部、民间教育组织和其他自愿团体等。正是因为西部少数民族地区民间社会团体力量发展缓慢,组织型社会资本严重缺失,才导致当地少数民族群众难以具备较强的集体行动能力,在自身权益受到伤害时,往往无法采取正当行动维护自身权益。
总之,极其恶劣的自然地理条件、原始落后的生产方式和封闭循环的社会资本体系导致了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发展进程的缓慢。这种在封闭半封闭环境中逐步形成的相互隔离的社会资本机制,使亲缘信任体系长期处于主导地位,使组织型社会资本严重缺失,使科学文化和现代化信息的传播受到时空阻隔,不仅使许多以经济、教育、科技、文化为主体的开发措施难以有效执行,而且是长期以来西部民族地区丰富的资源优势无法转换为现实经济优势的重要原因。因此,继续推动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必须把注重社会资本建设放在最优先的位置,在西部少数民族社会发展潮流中注入新的非制度力量。
三、西部少数民族社会资本建设的战略思路
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在西部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发展格局中占据非常重要的政治、经济、生态和社会发展地位,而在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的资源开发、经济发展、民族团结和社会进步的历史潮流中,社会资本的扬弃、整合与建设更是具有极为重大且不容忽视的战略意义。
第一,改善社会资本环境。社会资本作为民族这种社会共同体所特有的实质内核,对维护民族认同与团结,促进民族壮大与发展至关重要,改善西部少数民族社会资本环境作为促进社会资本进步的重要手段,必须彻底改变某些汉族领导和群众在心理上依然存在的“大汉族主义思想”和“俯视”少数民族发展的倾向,纠正他们以为对少数民族的扶持仅仅限于“给钱”、“给物”等接济行为的狭隘认知,在充分尊重少数民族人口意愿和保证民族地区“社会生态”平衡的前提下,切实将“以人为本”、“以保护为主”作为西部少数民族发展最基本的定位,将对社会资本的开发和提升作为促进民族地区发展的核心动力,采取坚决措施创造良好环境,继承和引导其中积极的部分为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如,通过广播宣传、电视教育、开会论证、座谈交流以及加强沟通等方式,全力营造尊重知识、科学民主、敢于创新的社会环境,说服人们了解可能存在于少数人心目中“歧视”、“忽视”甚至“无视”少数民族社会资本存在倾向所可能造成的不利后果,以海纳百川的精神营造出健康、和谐、文明、进步的社会资本环境,培养出融合区域文化、历史文化、民族文化、宗教文化、科技文化等多种文化形态于一体的文化生态系统。提升社会资本环境的关键是要正确处理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主流文化与多元文化、科技文化与人文文化、汉族文化与少数民族文化间的关系,营造互融互补、和谐发展的社会资本建设大环境。
第二,加强政府规划引导。美国学者罗伯特普特南曾指出,如果认识到社会资本是重要的,那么它的重心不应该放在增加个人的机会上,而必须放在社群发展上,为各种社会组织的存在留下空间,政府政策无论其预期目标是什么,都应该检验他们对社会资本产生的间接影响,“明智的政策能够鼓励社会资本的形成,而且社会资本也会提高政府行为的效率”。为此,西部少数民族社会资本的建设,必须充分利用政府的宏观调控,并在发展机制的设置上注重从政策、资金的投入逐渐转向制度开发和文化建设。根据国家区域发展总体规划,继续在西部少数民族社会资本建设方面加大投入力度,促进社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民族教育卫生等公共事业,为少数民族群众的合作和沟通创造条件,增强民族成员的信任感、归属感和合作精神。同时,积极创造条件,鼓励民族社会资本进一步得到承袭和发展,特别对需要扶持的民族民间文化产业给与税收、信贷等方面的优惠或减免,鼓励机关、团体或个人捐款捐物,用于保护民族文化艺术,督促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等新闻媒介开辟相应专栏,系统介绍少数民族社会资本。采取措施强化西部社会资本对先进文化的适应力和消化力,使西部少数民族社会资本在被注入新的文化因子的过程中不失去其固有的社会资本要素,并不断获得新的发展;此外,积极鼓励西部少数民族地区民间组织建立,依靠法律手段明确界定其职能,规范其发展,并鼓励各个民间组织进行沟通和协调;制定优惠政策引导先进文化向西部民族地区溢出,建立网络基地,采取远程培训、集中培训等多种方式,加快西部民族地区社会资本建设人才的培育。
第三,注重传统文化传承。美国文化学家克莱德·克拉克洪(Clyde Kluckhohn)认为“一种类型的文化要想从它的历史中完全解放出来是匪夷所思的,离开了传统的基础而求变迎新,必然招致悲剧”。日本经济学家速水佑次郎也明确指出,“传统文化或价值体系是经济现代化的重要基础。”他认为,即使从发达国家引进的先进技术对发展中国家来说在技术上是可行的,但是如果无视文化价值和社会习俗的差异,为使用新技术而引进的外国制度就无法服务于预想的目标,只能造成社会混乱,所以适宜的政策是:利用植根于传统的规范和习俗,创造出一种能够更好地开发新的经济机会的经济制度。从人类文化史的发展进程来看,文化具有强大的“路径依赖”特征,西部少数民族地区传统文化正是各民族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逐渐创造和沉淀的,特别是其中的优秀部分酝酿着未来西部民族文化发展的内在动力与积极因素,是我们扬弃少数民族社会资本过程中必须注意的一个关键环节。为此,各级地方政府必须明确改革思路,采取切实措施适度调拨资金或从每年的财政转移支付中固定划拨专款,加大教育投入力度,促进少数民族平均教育年限增长,确保人口素质水平稳中有升,为少数民族珍贵社会资本的保存与传承创造人才条件。同时,下大力气注重培养专业人才,这是实现少数民族社会资本保护的重要条件,如,在中小学专门开设民族文化和民族传统教育课程,促使传统文化薪火相传;定期组织民间艺人到学校言传身教,对有资质的少数民族学生加大培养力度;积极开展乡村文化活动,培养和挖掘民间工艺继承人;在职业教育领域开设专门的民族工艺课程,并由政府出面开拓市场,使人才的供应和市场的需求对接,签订用工合同等;此外,积极配合当地宗教组织开展正常、合法的宗教活动,促进民族宗教信仰得以继承和发展。
第四,推进文化交流整合。西部少数民族社会资本的某些历史积淀已成为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痼疾,要改变这种现状就必须不断推进广泛的文化交流与整合,促进社会资本的内生增长和对外开放。一是在加强保护原有社会资本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产业,推出在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的民族文学、戏曲、音乐、舞蹈、美术、工艺、建筑、风情、服饰、饮食等文化艺术品牌,创造更多更好符合市场需要、满足群众需求的民族文化产品,在可能的情况下把文化资源优势转变为现实经济优势;二是充分利用发达地区文化溢出效应和知识经济浪潮的优势,以交通、通讯、媒体等现代传播手段和工具推动文化交流与互动,不遗余力地促进西部少数民族社会资本与国内外先进文化的借鉴与融合,不断吸收外来文化中有益的部分,产生新的社会资本因子;三是加大西部民族地区对外交流与合作的力度,在保证民族团结和国家安全的前提下,支持西部民族地区参与全球性、区域性和双边、多边合作,大力实施西部民族文化“走出去”战略,为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出口创造相应的政策、资金的优惠环境。
第五,完善法律政策体系。目前我国西部少数民族社会资本的遗失、破坏和保护不力,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法律的缺位与失效所致,因此尽快建立健全管理有效、调控有力、权责明确、行为规范、政策法规完备的少数民族社会资本保障体系和行政执法体制势在必行。在现阶段,我们应当在推动并总结地方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在坚定维护国家《文物保护法》的前提下,加快国家立法工作的实施步伐,制定并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并注重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及《保护和促进文化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相衔接。并在可能的情况下,讨论建立《少数民族社会资本保护法》的可行性,确立基本健全的法律、规制和政策体系,设立专门的机构和组织,加强人员与专项资金投入的力度,建立完善的保障体系和科学的监督、评估机制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