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ustang机械:江苏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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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11年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关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有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费用标准(2010年度)的通知
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
根据江苏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发布的《2010年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现将2010年度我省相关赔偿费用标准所依据的统计数据通报如下: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22944元 】
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 14357元 】
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 9118元 】
4、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 6543元 】
职工年平均工资和江苏省分细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表,待统计局数据公布后再做通报。
江苏省2011年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表
赔偿项目
赔偿金额
元/年
元/天
元/月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2944
62.86
1912
城镇居民消费性支出
14357
39.33
1196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9118
25.0
759.8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6543
17.9
545.25
职工平均工资
35788
17894元/半年
2281.2
死亡赔偿金
(城镇居民)
59周岁以下
458880元
60—75周岁
22944元/年×年限
75周岁以上
114720元
死亡赔偿金
(农村居民)
59周岁以下
182360元
60—75周岁
9118元/年×年限
75周岁以上
45590元
被抚养人生活费
城镇居民
14357元/年×年限÷份额
农村居民
6543元/年×年限÷份额
丧葬费
17894元
残疾赔偿金
城镇居民
22944元/年×年限×伤残等级
农村居民
9118元/年×年限×伤残等级
住院伙食补助费
15元/天
营养费
11元/天
精神损害抚慰金
不高于5万元
江苏省2010年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关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费用标准(2009年度)的通知
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
根据江苏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发布的《2009年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现将2009年度我省相关赔偿费用标准所依据的统计数据通报如下: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552元】 【56.31元/天】
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3153元】 【36.04元/天】
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8004元 】 【21.93元/天】
4、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5804元 】 【15.90元/天】
5、职工年平均工资【31667元】
职工平均工资和江苏省分细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表,待统计局数据公布后再做通报。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签发人:刁海峰
二0一0年二月二十五日
江苏省2009年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苏高法电【2009
关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费用标准(2008
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
根据江苏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发布的《江苏省2008
,现将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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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年平均工资和江苏省分细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表,待统计局数据公布后再做通报。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2009
江苏省2008年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赔偿项目赔偿金额(元)职工平均工资23784(半年1189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378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561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0715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4792住院伙食补助费18元/天
附:苏高法电[2008]175号
关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费用标准(2008年度)的通知
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
根据江苏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发布的《江苏省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现将2007年度我省相关赔偿费用标准所依据的统计数据通报如下: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6378元
2、城镇居民生活消费支出 10715元
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6561元
4、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4792元
职工年平均工资和江苏省分细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表,待统计局数据公布后再做通报。
二00八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