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铁血总兵官:关于开展行政效能建设工作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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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行政效能建设工作的决定
宝政发〔2003〕9号
为了进一步改善行政管理,转变政府职能,改进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率,促进经济发 展。市政府决定,在全市乡镇以上各级行政机关和赋予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全面开展行政效 能建设。
一、开展行政效能建设的重要意义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和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对转变政府职能,改善行政管理提出了新的要 求。改善投资环境,提高行政效能,加快经济发展成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愿望。我市两年来开 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实践证明:行政效能建设是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 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系的必然要求;是各级政府由无限全能政府向有限责任政府转变,由管 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由低效率、高成本政府向低成本、高效率政府转变的有效途径 ;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是密切干群关系,促进经济发展的有力手段。
目前,我市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中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有的对入世以后的政府职能转 变没有紧迫感,习惯于计划经济的管理方式、工作方法,效率意识差,官僚主义、形式主义 现象仍然存在;有的办事拖拉、程序繁琐、工作推诿扯皮、服务不到位;有的群众观念不强 ,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态度生硬,作风粗暴;有的利用职权乱收费、乱摊派 、乱罚款、乱检查,吃拿卡要,搞不正之风;有的甚至违法行政,越权行政,多头执法,重 复处罚,群众极为不满,外来投资者反映强烈;有的不思进取,无所作为,得过且过;有的 不讲信用,政策不兑现,承诺不践诺,失信于民等。这些行为和表现损害了政府形象,影响 了投资环境,阻碍了经济发展,与我国加入世贸和西部大开发对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不相适 应,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开展行政效能建设,既是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途径 ,又是改善行政管理的当务之急。 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行政效能建设的现实意 义和深远意义,增强搞好行政效能建设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二、行政效能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思路和目标
行政效能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按 照党中央、国务院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要求,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围绕“廉洁、勤政 、务实、高效”的政府建设目标,规范行政行为,强化监督制约,推进依法行政,转变政府 职能,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政府信用,促进经济发展。实现行政机关向人民学习,为人民办事,请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的服务宗旨。
行政效能建设的工作思路是:以提高效能为目标,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为民服务为核 心,以规范行为为重点,推行绩效考评,强化监督检查,改善行政管理,推进信用建设,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
行政效能建设的目标是:各级行政机关要围绕“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建设 目标和诚实信用的要求,通过开展行政效能建设,真正收到以下实效:一是政府职能明显转 变,行政审批明显减少,服务功能得到加强,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二是行政行为明显规范 ,不正之风得到遏制,工作人员廉洁勤政,“三乱”及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行为得到有效 纠正,执法观念转变,执法行为公正;三是机关作风明显转变,“四难”现象明显减少,服 务意识显著增强并在具体工作中得到体现,机关管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高效化;四是行 政效率明显提高,“梗阻”现象得到清除,政务事务公开透明,群众办事方便及时;五是政 府信用明显提升,政策承诺及时兑现,失信现象逐步减少,诚信机制不断完善。三、行政效能建设的主要任务
1、抓好制度建设,规范行政行为
制度建设要体现改革发展、职能转变和从严治政的要求,要根据合法性、合理性原则, 从机关的基本工作职能和具体业务出发,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 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 首问责任制、绩效考评制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制度,逐步形成比较完善的制度体系。做 到以岗位责任制来明确工作职责,以承诺制来明确管理和服务内容,以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 来严肃工作纪律,使全市行政机关形成职责明确、行为规范,工作高效、服务优质,令行禁 止、政令畅通,监督有力、纪律严明,诚实守信、廉洁勤政的工作作风。
各级要认真清除行政管理中的“梗阻”现象,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不良 行为,确保政令畅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严格依照法定形式和程序管理职责范围内的 行政事务,既不能不作为,又不能“乱作为”,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任何部门和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中都不得违法行政、越权行政。政府部门及其工作 人员都要诚实守信,依法严肃查处失信于民的典型案件,以政府信用的提升带动企业、社会 和个人信用的提升,以信用环境的改善推动投资环境的改善。〖HTK〗
2、改革行政审批,简化办事程序
要继续清理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加快行政审批改革步伐,推进政府 职能转变。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不属于政府管理职能的审批事项,凡是能够由企业自主 决策或通过市场调节解决的事项,都应当退出行政审批,坚决予以取消。率先实现在经营性 土地使用权、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中取消行政审批,实现规范的市 场化运作。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要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保证决策、执行、监督三权分离 。要简化办事程序和办事环节,提高审批时效,实现串联审批向并联审批、分散管理向集中 管理转变。要深化机制体制创新,从运作机制、管理体制上解决审批环节过多、审批时间过 长、审批责任不清、审批行为不廉等问题。办好政务大厅,完善服务功能,积极推行“一个 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一次性收费”。各级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增强效 率观念。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对有关管理事项规定的办理时限,简化程序,提高效率 ,保证办理质量。
3、推进政务公开,完善便民措施
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推行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公 开等,对容易产生“暗箱操作”的关键环节,对群众关心和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 题、重大事项,都要实行公开办理的制度。政务公开的重点是项目审批、收费标准、办证审 照、批钱批物以及行政处罚等事项。加大电子政务建设,逐步试行网上审批。要建立政务公 开内容审核制度、群众评议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资料备案制度,保证公开质量。
各级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提高为民服务的主动性。要根据各自工作的特点,采取有 效形式,建立健全各种便民、利民的服务措施,特别是公安交通、文教卫生、规划建设、工 商税务等窗口行业,要普遍推行导办服务、限时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等,方便群众办 事。要认真倾听群众意见,及时改进工作,提高服务水平,做到执政为民。
4、狠抓效能投诉,强化效能监察
乡镇以上各级行政机关都要设立效能投诉中心,投诉中心依托在纪检监察机关, 直接受 理社会各界对行政效能问题的投诉,重点解决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的问题。同时负责对各部 门效能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市直部门也要建立行之有效的效能监督机制,形式 可以多样,但一定要有受理投诉的机构。要加强对投诉中心的领导,赋予投诉中心必要的调 查权、处理权、建议权。要畅通投诉渠道,在新闻媒体、各大宾馆、政府网站公开投诉电话 ,开展经常性的行政效能投诉活动,解决群众和企业投诉问题。并研究制定从根本上解决投 诉问题的方法和措施。要从离退休老同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企业家等各界 人士中聘请效能监督员,组织他们开展明察暗访、 监督检查,发挥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 舆论监督的作用。各级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加强行政效能监察,抓好行政效 能投诉,开展行风评议,促进行政效能建设。
5、实行绩效考评,完善奖惩机制
人事部门要积极探索科学、量化、操作性强的绩效考评办法。制定《行政机关绩效考评 办法》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评办法》,把行政效能考评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的一个 重要组成部分和机关日常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实行分级分类考评。考评要体现奖勤 罚懒、奖优罚劣、奖廉罚贪、末位待岗的原则。行政机关的绩效考评要突出履行职责、实现 目标任务的实际绩效,坚持组织考核与行风评议相结合。工作人员的绩效考评要突出履行职 责、工作效果、廉洁从政,坚持定量考评与定性考评相结合,领导考评与群众考评相结合, 平时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要把对公务人员的考评和奖惩同干部使用紧密结合,充分运用 绩效考评结果,推进干部管理制度改革,促进公平、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的形成。
四、行政效能建设的落实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构。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作为行政效能建设的责任主体,要把行政效能建设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常务副市长王宏同志为 组长,市政府办、监察局、人事局主要领导为成员的行政效能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 室设在市监察局,负责行政效能建设的日常工作。乡镇以上各级机关,县以上各部门都应成 立行政效能建设领导小组。
2、做好宣传发动,形成舆论声势。行政效能建设的实质是机关勤政建设。各 县区、各部门要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本《规定》及《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熟知行政效 能建设的目标、任务和要求,自觉增强效能意识,做到既廉洁又勤政,既干净又干事。要通 过各种形式,加大行政效能建设的宣传力度,形成人人讲效率、处处抓效能的舆论氛围。
3、建立工作机制,形成整体合力。要实行“党委统一领导,政府 组织实施,监察督促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齐抓共 管,形成合力。政府办、监察、人事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加强协调指导。
4、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县区、各部门开展行政效能建设工作要选准切入 点和突破口,突出自己的特色和重点。紧紧围绕本县区、本部门行政效能方面存在的薄弱环 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制定方案,研究措施,抓好落实。要注重实效,坚决防止图 形式、走过场。
5、加强监督检查,严肃工作纪律。各级政府效能建设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责 ,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参谋助手作用。监察机关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致 使本县区、本部门出现严重效能问题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追究责任。
行政效能建设是一项综合性、长期性的工作,内容丰富,意义深远。各县区、各部门要 结合实际,抓好基础,逐步深入,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果,使行政效能建设在改善行政管理、 密切干群关系、优化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