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面有童话故事的小说:全国民办教育调研报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1 05:23:58

全国民办教育调研报告

改革开放以来,民办教育有较大发展并具有一定的规模。据2005年底统计,全国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教育机构)有6.13万所,其中民办幼儿园4.84万所,民办小学5122所,民办普通中学5362所,民办职业中学1085所,经教育部批准具有独立颁发学历文凭的民办高等学校133所;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1202所。民办教育在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的不同需求,促进教育改革和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培养了大批国家需要的各类人才,已成为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详细分类介绍见表一)

2005年全国各级民办教育基本情况

 

学校数(所)

毕业生数(人)

招生数(人)

在校生数(人)

教职工数(人)

专任教师(人)

一、高等教育

 

 

 

 

 

 

(一)普通高等教育

 

118961

624626

1396295

134862

81521

 1、普通高校

226

87963

317749

709636

81651

46073

 本科学生

 

3266

20477

76420

 

 

 专科学生

 

84697

297272

633216

 

 

 2、独立学院

(249)

30998

306877

686659

53211

35448

(二)成人高校

2

824

570

1220

240

131

(三)民办的其他高等教育机构

1187

698347

 

1053259

54941

26048

二、中等教育机构

 

 

 

 

 

 

(一)高中阶段教育

4586

575569

1299601

2946764

423286

290242

 其中:普通高中

2953

333220

785088

1847315

345419

243819

 中等职业学校

1633

242349

514513

1099449

77867

46423

(二)初中阶段教育

4243

718879

1151749

3171786

834

634

 其中:普通初中

4219

714917

1146372

3156837

 

 

 职业初中

24

3962

5377

14949

834

634

(三)职业技术培训机构

19424

6295595

 

6790535

182896

96291

三、普通小学

6047

434241

564595

3283213

192704

139432

四、幼儿园

62167

2089228

3200860

5841073

466024

276221

注:“()”内数据不计校数。

 

 

 

 

 

 

 

从全国来看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国家的民办教育大致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第一个阶段,从1978年到1991年,即以十一届三中全会作为起点,民办的教育开始发展,以非学历教育的再度萌生为主要表现。第二个阶段,1992年到1996年,主要是以邓小平同志的南巡讲话作为起点,民办的学历教育就开始出现,民办的高等非学历教育,包括自学助考以及学历文凭考试都

在迅速地增长。第三个阶段,从1997年以后到现在,以国务院的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的颁行作为起点,这是第一部国家的行政法规,关于社会力量办学的行政法规,以这个作为起点,民办教育进入了相对规范的发展时期,民办高等教育开始形成了相对稳定的一个格局,也就是少数具有独立颁发学历文凭资格的学校和大量的高等教育的文凭试点学校、高校自学助考的学校以及其他的高等教育等培训机构的并存格局的形成。从2003年9月开始,我们国家民办教育的发展将进入第四个阶段,即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实施,开始进入依法发展的时期

 

重点省的民办教育现状可大致归结为如下几点:

 

北京发展势头好

  “十一五”以来,北京市的民办高等教育踏上了改革与发展的“二次创业”之路,开始显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

  北京市将民办教育作为首都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教育发展规划,按照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思路,统筹安排,协调发展。进入“十五”以来,北京市明确了大力发展民办教育的基本思路,发挥政府宏观调控职能,积极鼓励民办高等教育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十五”期间设置10所左右民办高等职业学校,给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以必要的上升空间的决定,激发了社会集资办学的积极性。据不完全统计,近两年来,民间举办高等职业教育投入的资金额达到了十几亿元,是北京市民办高等教育发展20年来自有资产总额的1.5倍。

  为适应首都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为满足社会发展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从社会到学校已形成举办各种各样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民办教育的共识。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鼓励社会出资、集资建设高水平的学校和教育机构,提供高质量的教育服务,鼓励依法治校,诚信办学,办出特色。

  在目前已有的海淀走读大学、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吉利大学、北大方正软件技术学院、北京经贸职业学院等5所民办高等职业学校的基础上,到今年底,国家承认学历的民办高等职业学校有望达到8所,“十五”期间北京民办高等教育以促进内涵发展和提高办学水平、办学质量的目标已接近实现。

  进入“十一五”以来,北京市民办高校在不断完善办学条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基础设施水平,完善管理机制上投入力量。在去年底的民办高校复评中,一批学校在原有基础上重新加大投入,改扩建校舍,优化办学环境。学校管理越来越规范,达到了合格学校的标准。办学者和师资队伍水平也在不断提高,一批著名学者、专家、院士在民办高校任职,指导教育教学和学科建设。北京得天独厚的环境,还吸引一些海外归国学者在北京投资办学,为首都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才培养作贡献。除了在征地、基建、教师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予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等待遇外,市教委近两年在高职专业学科建设上也给民办高校一些科研任务,并拨给科研经费,鼓励民办高校开展科研活动,多侧面引导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为确保“十一五”任务顺利完成,北京市进一步发展民办高教的基本思路是:坚持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学习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为核心,紧密围绕首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积极鼓励办学条件好、教育教学质量高、特色鲜明、奉公守法、诚信办学,有良好社会信誉的民办学校加速发展;重点支持民办高等职业学校的发展与建设,引导民办高等教育逐步提高办学水平;进一步强化优胜劣汰机制,继续推进布局结构调整;加强民办教育法制建设,继续加强执法力度。

  为配合全市迎接2008年奥运会的战略规划,结合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北京市将以引导民办高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龙头,指导今后5年的发展规划,明确奋斗目标,使学校发展迈向新台阶。将完成北京市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细则的调研工作,成立全市民办教育协会,推行行业自律,为民办学校服务。同时继续推进、搞好民办学校的评估督导工作。

  在全市高等教育的进一步改革发展中,为民办高校在高等职业教育方面留有发展空间。今后北京市的高等职业教育要以民办高等职业学校和转向高职的成人高校为主。在今后几年中,一个以高等职业教育为龙头,辅之以高等教育机构为侧翼,以高层次继续教育、中外合作高水平资格证书教育为发展方向,具有鲜明办学特点的,与公办教育协调发展的民办高等教育的新局面必将出现,这将为首都教育早日实现现代化增光添彩。

  据统计北京市现有民办高等职业学院5所,在校生1.4万人。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86所,在校生18.4万人。其中学历文凭校31所,在校生4.2万人。

  近两年5所民办高职学院投入发展建设的经费达到8亿多元,占地面积扩大了1700多亩,建设校舍近40万平方米。

  民办高等教育机构自有资产达到25亿元。

  上海

  在上海民办教育大发展的今天,特别在党的十六大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形势下,探索创建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新格局,十分重要。

  在发展观念上——树立一视同仁、重点扶植和公平竞争的思想

  近年来,上海社会力量举办民办教育的热情很高,对此,政府的措施是:对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的发展一视同仁。并在观念上、政策上对民办教育进行重点扶植,将此作为今后教育事业发展的一种重要的战略选择,创造一种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新局面。

  在共同发展的规模数量上——民办教育必须占有一定比例

  民办教育要真正成为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在规模、数量上有一个较大的扩张和发展空间。为了扶植民办教育的发展,政府可以给民办教育让出一块市场份额,这样既可以减轻政府的教育负担,又可以吸引社会资金投资教育,从而更好地推进共同发展新格局的形成。

  在共同发展的办学主体上——实现多元化和集约化

  上海近年来投资办学的社会力量越来越广泛,应该说全市的民办教育已经从原始的“小农经济”逐步发展为“规模经营”,进而逐步向“集约化办学”过渡。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相互融合、相互渗透,而这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混合型”办学体制将能更好地协调各方面的优势。

  在共同发展方式上——选择若干公办学校转制成民办或混合型学校

  从上海中小学的转制情况来看,总体上是比较成功的。但在高等教育领域却还是空白,应当有所选择,尤其是对高等专科学校进行转制。今后随着教育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部分公办学校将逐步淡出国有领域,转而进入民办行列。

  在共同发展的目标上——部分民办高校将会提升层次

  随着时间的推移,在不同办学层次的民办高校中,必定会诞生相应的一流学校。只有建立起完善的民办高校层次结构,民办高教才能最终完成配角的转换,从而构筑共同发展的新格局。

  在共同发展的运作机制上——要取长补短,优势互补,相互接轨,相互促进

  公办教育具有管理严密、教育严谨、运转稳定等特点,对于民办教育的规范发展具有借鉴作用。而民办学校在适应市场的灵活性以及管理方式的高效率等方面具有优势。

  在共同发展的内外部环境上——营造公平合理的氛围

  民办学校具有同公办学校同等的法律地位和权益,必须给予其“国民待遇”,只有这样,才能使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携手并进。(上海市教委 张光圻)

  据2005年上海教育事业统计:全市现有民办高校20所,其中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1所,高职校8所,独立设置成人高校1所,占全市普通高校总数的20%,共设专业点105个,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4803人(其中本科生592人),占全市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生的7.5%;筹建校10所,现有国家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学生26000人。

  此外,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非学历教育机构157个,注册在校生14.89万人。全市民办中学188所,在校生12.19万人;民办小学38所,在校生5.47万人;民办幼儿园197所,在园幼儿2.96万人。

  江西

  江西省民办教育正处在一个历史上从没有过的快速发展阶段,具有如下特点:民办教育发展的规模迅速扩大;民办教育的办学质量与办学水平均有较大提升,开始出现一些规模和影响较大、具有一定品牌效应的民办学校。

  全省进一步发展民办教育的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的目标,进一步开放非义务教育,坚持“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全面提升全省民办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逐步形成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新格局。

  一是加强民办幼儿教育,以社区为依托,在继续办好公办骨干示范性幼儿园的同时,积极鼓励发展民办幼儿教育,不断提高民办幼儿园的规模与质量。

  二是大力发展民办高中阶段教育,使民办高中阶段教育的在校生占公办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的比例有所提高。

  三是积极鼓励发展民办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使现有条件较好的民办高等教育机构有1至2所能上本科层次,使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达到8至10所,全面提升民办高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创建一批办学有特色、在全国有影响的名牌民办高校。

  为实现上述目标采取的新举措有:加快民办教育的发展,进一步提高民办教育在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比重,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教育事业,按产业方式经营,以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进一步落实给民办学校以“公办待遇”的政策;

  加强民办学校的教师队伍建设,加快教师流通体制的改革,使民办学校教师在享受政策优惠上要有新突破,完善民办学校教师在就业、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方面的政策;

  充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论投资的数额大小,不论投资者是本地还是外地,都将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热情周到,全方位服务,依法保护投资者;

  大力鼓励支持民办教育的发展,将审批进入民办教育的条件降低,同时改前置审批为后置审批,允许投资者先试办,条件具备后再正式审批;

  建立省民办教育奖励基金,对有突出贡献的民办学校和办学者予以表彰,逐步完善并建立民办学校办学风险的防范机制。(江西省教育厅 万普海)

  统计数字表明:江西省现有民办高校在校生103408人,2005年新招学生63688人,毕业结业生40436人,一次性就业率为95%。

  全省民办高校教职工7402人,其中专职教师2210人。全省民办高校占地面积7023亩,校舍建筑面积161.39万平方米,生均面积15.61平方米。图书资料130.29万册,教学设备7400.3亿元。

  贵州

  在经济尚不发达的贵州省,民办教育相对滞后。为适应社会发展对高素质人才的需要,加快贵州民办教育发展的步伐,参加国家“十一五”规划重点课题“民办教育发展研究”的贵州省教育厅课题组,理论联系实际,提出了全省民办高教发展之对策——

  遵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的精神,优化政策环境,制订有利于民办高教发展的贷款政策、资助政策、产权政策、回报政策等,是促进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同时,还需要创造发展民办高等教育的充分条件,提出正确的发展策略。

  转变观念,制订规划。观念的转变是十分重要的,要使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真正理解、关心和支持民办教育的发展。我省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规划应纳入全省教育事业发展的整体规划之中,从推进全省高等教育大众化、普及化出发,确定明确的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和发展措施。

  积极发展民办二级学院。今后5—10年,我省应把积极发展民办二级学院作为重点。一是推进现有8所省属高校的二级学院逐步向民办过渡,使之最终成为“四独立”并具有品牌效应的民办高等学校;二是在现有二级学院的基础上,积极鼓励本科院校利用社会力量和银行贷款,组建一批起点高、学科强、专业新的民办二级学院。

  创建大学城。我省应建设一座大学城,吸引国内外一些名校到大学城办学;同时,公办普通高校以新机制举办的民办二级学院以及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民办高校都可以以有偿的方式落户大学城。这样不仅体现了政府的支持,而且也能解决困扰民办高等学校举办者在征地、融资、基建等方面的难题。

  对部分国有高校进行改制,实行民营。我省应该对部分发展困难的职业技术学校、成人学校实施改制,创建一批以民营机制运行的高等学校。

  吸引有实力的企业和公民个人举办高等学校。一是根据西部大开发的需要,引导企业、社会集团和公民个人组建适应“西电东送”、“绿色产业”、旅游等方面的职业技术学院;二是鼓励、指导省内实力雄厚的企业以股份制形式或独资形式建立适应该产业发展的民办高校。

  积极发展中外合作办学。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有条件地放开了国内的教育市场。我省应利用这一机遇,鼓励公办和民办高等学校,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引进国外优质的教育资源,积极开展中外合作办学,以增加全省高等教育资源的总量以及教育供给的多样化,加快贵州省高等教育的国际化进程。

 

广东

 

广东省民办教育起步较早,几经风雨,其蓬勃的生命力,表现出以下特点:

  特点之一:投资大,发展快。调研中了解到,投入较大的学校主要是收取储备金的学校。出现在九十年代初的广东基础教育,有30多所学校收取教育储备金,投入超过1亿元,最高达3亿元。在这类学校鼎盛的时候,吸纳社会资金近百亿。学校占地面积一般在100亩以上,最大的达600亩。现在,私人办学、社团办学、企业办学、与政府合营办学以及合作办学等全国有的办学形式广东都有,且成为广东教育事业的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

  特点之二:创名牌,各领风骚。调研中发现,各类民办学校都在以一种不断追求效益与质量和创名牌的气势,书写着广东民办教育新的历史。看到功能齐备、设施先进的大型职业技能综合训练基地和宽敞明亮的教学大楼,记者对一贯突出职业技术教育专业特色与人才特色的民办白云职业技术学院的规模发展,感到由衷的赞叹!飒爽英姿的学生正在军训,带给广东南洋专修学院勃勃的生机。作为广东省第一所民办高校,广东南洋专修学院正在重德育、重专业训练的基础上,把学院改革推上一个新台阶。广东英豪学校、广东华美英语实验学校、广东碧桂园学校等转制成功的学校,除了有可观的校产、优美的校园环境,还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保证基础、发展个性、服务社会”等教育理念贯彻在教育实践中。对学生的未来发展负责,为中国教育事业增光添彩,他们正在进行着不懈的努力。

  特点之三:政府支持力度大,实施措施有保证。广东省在落实全省教育发展规划时,始终把民办教育作为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加以实施。他们除了在层次、布局等方面加以规划,还在评估和办学资金监管等方面采取措施,促进民办教育上等级、上水平。广州市天河区民办学校占整个天河区教育的三分之一,他们在教研、评聘职称等方面把民办与公办教育一视同仁,让民办学校的教师有归宿感。同时,由政府牵头、公安等部门参加的教育执法主体,对该区的教育环境进行治理,保证了包括民办教育在内的各类教育健康发展。

 

广东省民办教育今日的辉煌,正是逾越了许多的障碍;然而,再造辉煌,仍要闯关!

  民办专修学院:由于省考、国考出题标准上的差异等原因,致使学生毕业率低,有的学校毕业率只有10%;同时,又由于普通高校扩招的影响,招生越来越难,使得不少学校办学陷入困境。目前,有的正在千方百计创造条件筹办高职,有的仍在惨淡经营,有的已经宣布停办。

  民办普通高校:规模与吸纳的资金还不能适应高教大众化的要求。广东省民办普通高校在校生仅占全部普通高校在校生规模的7%,普通民办高校仅占普通高校数量的11%;社会和群众对民办高校的信心不足,致使招生不足,报到率低。据不完全统计,去年该省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高校的报到率平均为41%(补录前),影响了民办高校的顺利发展。

  民办基础教育:广东省收取教育储备金的学校有36所,转制成功的14所,转制失败的7所,转制后有隐患的11所,办学失败的4所。现在最令人担忧的是:教学质量较高,学生家长愿意转制,重签合同,但无法全部偿还教育储备金的学校存在隐患;转制后继续办学的,在已退学的学生里由于拿不到储备金也存在隐患。

  其他:1.对民办学校的界定不清。现在把除了国家财政投入之外的所有学校都叫作民办学校,这就混肴了公有财产的投入,表现在有些学校的产权管理混乱,运作形式不清晰。

 2.鼓励扶持政策力度还不够。如土地使用、税收、学校用水电、户口入市等仍未体现政策上的扶持;在教育的发展上,仍存在重公办教育,轻民办教育的现象,如在某教育教学活动上,民办学校未享受与公办学校一样的机会与权利等。

 3.产权界定不清晰、管理机制不完善。一些民办学校财务核算不规范、不清晰;在校务管理上,有的虽有办学章程,但实际上流于形式,存在着投资老板一个人说了算的现象。

 4.办学质量、效益不高,办学行为不规范。有的民办学校不注重素质教育,忙于应试;有的教育教学的改革力度不大,特色不鲜明;还有一些办学者只注重经济效益,对教育质量的提高考虑很少。

  明天的发展:需添把柴

  广东民办教育出现的问题不仅是广东的,也是全国的。如何看待出现的问题,再为民办教育的发展添把柴?为此,记者采访了有关部门。

  观点之一:仍要充分认识民办教育的地位与作用。这些同志认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行素质教育的决定》里说,“在发展民办教育方面要迈出更大步伐”。当前,要把发展民办教育作为教育的战略重点之一,真正认识它在满足社会多样化、多层次需求;充分挖掘社会资源潜力;推动教育机构内部运行机制改革和为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创造条件;减轻政府财政教育经费压力等方面的贡献与作用,并大力扶植,真正形成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

  观点之二:把民办学校的工作真正纳入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范围,加大统筹力度。如,根据人口状况和教育需求,把民办教育纳入教育事业整体规划;监督保证民办教育公有教育资源不流失和学校教育资源的不断积累;加强督导和评估,规范办学行为,引导办出特色,提高质量等。

  观点之三:要尽快出台和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对民办学校的校产与财务管理、法律责任、管理与监督等方面进行法律规范,尤其在招生、评优、教学活动、师资管理和民办教师的社会保险、职称评定等方面制定保障措施,使民办教育真正作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观点之四:民办学校应建立自主管理、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良性运行机制。一是民办学校按照章程自主管理,增加管理的透明度,实行校务、财务公开,并开展民主监督;二是民办学校应在办学观念、经费筹措、管理模式、教师聘用制度等方面不断探索,尤其在面向市场,办出特色,创出名牌上不断改革,使民办教育真正立足于教育之林。

  观点之五:加强对民办教育的研究。在建立健全研究队伍的基础上,通过理论研究、开设讲座、对外交流和研讨会等形式,促进民办教育上水平、上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