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二维码后自动推送:谈话记录的准备与配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7 19:30:54
谈话笔录,是纪检监察机关的调查人员和审理人员直接从犯错误人员、被审查人员和证人等有关调查对象中,通过谈话而记录下人的,对案件有说明和证明作用的文字材料。谈话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直接影响调查人员特别是案件审理人员对案情的认识与分析,可能最终影响案件的处理结果。因此,如何做好谈话笔录,是纪检监察机关办案过程中十分重要的一环。应注意如下两点:
第一,要做好记录前的准备工作。这里说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记录人事先必须全面了解案情,要熟悉案件所涉及人员的相关情况。对于谈话对象,既要掌握他的谈话对案件调查的作用,又要了解他本人在案件中起何作用。比如,是要通过本次谈话取证,还是通过谈话让其交代问题;或者要了解他的基本情况,包括其个人简历、个性、思想特点、生理与精神疾病等情况。二是记录入要与谈话人拟定好谈话提纲。谈话前,要仔细研究案卷材料,确定对哪些情况还必须进一步搜集资料;确定明确的谈话目的和要求,以及谈话地点和时间;根据案情的需要和淡话对象的特点,设计好所提问题和提问方式
第二,记录人和谈话人要互相配合。记录人与谈话人的默契配合,对谈话的顺利进行和记录的准确完整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首先。谈话人要掌握好问话的节奏,要给记录人在时间上留有一定的余地。谈话对象回答完某一问题后,谈话人可以作一简要的概括,或者就该问题中的某些细节,要求谈话对象再复述一次,而不要急于提问下一个问题。这样让记录人有足够的时间来整理思绪,把主要尤其是重要情节完整、准确地记录下来。反过来,记录人要主动适应谈话人的问活节奏。其次,谈话人要把所提问题表述清楚。这样,一方面有利于涉话对象回答问题,另一方面则有利于记录人记录。其三,记录人要善于利用谈话人或者被谈话人思考问题的时间,浏览前面的记录内容,看是否记录完整。如果发现某些方面记录不完整,或者可能产生歧义,则应及时告知谈话人,以便在适当的时候再向被谈话人提出相关的问题,直至弄清楚为止。其四,记录入在谈话记录的过程中,实际上也是谈话人,除了可以(有时是必要的)重复被谈话人的谈话内容外,也可以直接提问。对于那些思想顾虑比较多,或者抱有侥幸心理的谈话对象,谈话人与记录入更应刚柔相济、互相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