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上传识别:从女市长的落马看“家族式腐败”-杨涛:煮酒论英雄-搜狐空间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7 12:26:46
2010-06-17 20:30

     

从女市长的落马看“家族式腐败”

                       杨  涛  

 

 

广东中山市委副书记、市长李启红被中纪委“双规”后,受影响最大的不是中山政坛,而是她的家族。李启红生于中山,成长于中山,最终成为一市之长,她的家族也随着她攀上权力的巅峰而臻至鼎盛。如今,一切又都坍塌于市长权力的消失。(《民主与法制时报》6月15日)

        这个落马的的女市长与其家族到底存在什么样的权力裙带关系呢,从“中山五建”可见一斑。在中山风云一时的“中山五建”是典型的家族企业,4个股东中,林永安是李启红的丈夫,李启明是李启红的弟弟,林永灿是林永安的弟弟,林元明与他们亦有亲戚关系。而“中山五建”的发达离不开女市长李启红,“整个家族的兴衰,都系于李启红一身。李启红在位时,家族积聚的财富保守估计有20个亿,现在她被查,家族每个人都岌岌可危。”

        然而,李启红的事例不过是诸多的“家族式腐败”中的一个缩影。在官场、商场之中,“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事例多如牛毛。如原广东人大副主任兼东莞市委书记欧阳德和他的儿子、女婿,深圳市原副市长王炬与他的女儿、女婿等,原江西省检察院检察长丁鑫发与他的儿子,那个不是在利用老子的权力进行经商,进而聚敛巨额财富呢?

           事实表明,只要家族中有人享有大权,家族就有人想方设法利用权力敛财,“家族式腐败”就难免,这并不是官员信誓旦旦地进行保证就可以杜绝的。像李启红在很多场合都表示,从不插手、过问亲属们的生意。但是,事实上到底如何,每个人都是有目共睹。官员的“家族式腐败”不但客观存在,而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值得警惕。

        李启红的“家族式腐败”猖獗,与她多年来就在本地为官有重要关系。李启红生于中山,成长于中山,最后还成为中山市长。早在2006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等三个法规文件,就作出了关于领导任职的“地域回避”规定:“领导干部……一般不得在本人成长地担任市(地、盟)党委、政府以及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门正职领导成员。”然而,中办上述“任职回避”的规定发布之后4个月,李启红开始了她的“本土市长”生涯。“本土市长”使李的家族有机会在中山坐大成势,成就“家族式腐败”,由此可见,防范“家族式腐败”,第一步首先要让“任职回避”真正得到贯彻实施。

        不过,将“家族式腐败”的板子完全打在“任职回避”身上,肯定不公平。程维高之子程慕阳就创办了32家公司,资产总值数亿元,这大部分资产的积累也是发生在程维高从南京调任到河北省期间,可见,就是实行了“任职回避”,其家族成员也会像蝗虫一样跟着官员到任职地敛财。“家族式腐败”形成的另一个核心问题在于,权力并没有有效地得到制约与监督。比如《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规定,领导干部不准“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 ,但是,在中山,李启红的丈夫和家属从事房地产业却是公开的秘密。权力得不到有效地监督、制约,“家族式腐败”在所难免。

            最后,防范“家族式腐败”还特别要注重发扬民主。不管在本地搞“家族式腐败”还是在异地搞“家族式腐败”,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在于他们的权力主要来自于上级,而选民对于他们的任免起不到很大的作用。事实上,一个市长搞“家族式腐败”,当地民众是看在眼中,痛在心里,如果他们有机会来选举或者行使罢免权,相信他们不会选举这样的市长或者在中途就将她罢免,而不需要等到纪委来行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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