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党代会报告:中国社会心态:问题与建议 王俊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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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心态:问题与建议
王俊秀
2011年06月13日17:14   来源:《中国党政干部论坛》
http://theory.people.com.cn/GB/49154/49156/14888006.html
本文所说的社会心态,是一段时间内弥散在整个社会或社会群体/类别中的宏观社会心境状态,是整个社会的情绪基调、社会共识和社会价值观的总和。在一个剧烈变动的社会中,社会心态既是社会变迁的表达和展示,也是社会建构的一个无法忽视的社会心理资源与条件。正因如此, “民意”、“民心” 的重要性总是作为执政者的行政基础不断被提及。可以说,社会心态是社会的“晴雨表”和“风向标”。要构建和谐社会,没有和谐的社会心态是不可想象的。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我国社会心态中存在一些不和谐因素,需要我们高度关注并积极设法引导。
一、我国社会心态存在的主要问题为了分析的方便我们通常把社会心态分为社会认知、社会态度与价值观念、社会情绪和社会行为策略,但实际上这些内容时刻是融合在一起的。笔者认为,目前社会主要存在以下一些社会心态问题。
(一)生活压力加大与社会支持不足零点研究咨询集团2010年4月在全国进行的调查显示,尽管城镇居民对物价上涨感受明显,但54.8%的居民表示对于当时的物价水平可以承受,30.5%的人表示“一般”,仅有14.2%的人表示难以承受。2010年10月中旬零点研究咨询集团再次进行了类似调查,结果显示,在城市、小城镇和农村地区,分别有49.8%、40.5%和47.7%的受访者表示当前的生活压力比较大或压力很大。压力主要来自物价上涨、就业难、房价高、看病难等方面。
在竞争日趋激烈、生活节奏不断加快的背景下,生活压力加大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而另一方面,我国社会转型过程中单位社会已趋终结,而填补单位社会社会支持功能的公民社会却未见雏形。社会学认为社会支持是一个可以运用一定的物质和精神手段对社会弱势群体进行无偿帮助的社会网络。在恶性压力下如果得不到社会支持,个体会产生无助感、绝望感,产生心理问题或出现极端消极行为。如2010年富士康员工发生连续自杀事件,就是突出的例子。根据我们的调查,当前人们获得社会支持最多的是家庭、朋友、同乡等传统社会关系,社区、工作单位和地方政府在社会支持系统中,基本上处于“没有帮助”和“帮助较少”水平。仅仅依靠以家庭为核心的社会支持难以支撑每个人的生活压力。
(二)安全焦虑与风险漠视并存一方面,不断发生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使得民众长期处于焦虑状态,而另一方面,社会整体的风险意识并不高,导致一些安全事故、灾难频发。
2010年6月,《小康》杂志社联合清华大学媒介调查实验室,对全国12个城市开展公众安全感调查。调查结果显示,群众最担心食品安全的比例为72%,担心社会治安的比例为67%,担心医疗安全的55%,担心交通安全的51%,担心环境安全占39%。
一个本不属于热点的新闻受到中国媒体和民众的持续关注,从智利矿难的发生到33名矿工在69天后被成功营救,民众不可能不将之与我国频繁的矿难和高投入的救援和很低的救援成功率相比较。2010年1—10月全国发生矿难22起,死亡人数456人,仅3月份就发生5起,每期最高死亡46人,最低死亡10人,共死亡111人。
当前风险防范的突出问题是对于关系个人的风险意识较强,而对关系到群体或社会的风险重视不够,对于突发的、伤害性大的风险警惕性较高,而对缓释性的、无直接生命伤害的风险防范不足。
(三)社会信任面临困境社会心态蓝皮书课题组在北京、上海和广州的社会信任最新调查结果显示,三市总体的社会信任状况堪忧,社会信任总体得分仅为62.9分,到了信任的底线,即“低度信任”的最下限。市民的特殊信任程度高,而普遍信任程度低,不适应以生人为主的工商社会生活,也极大地影响了人们对制度、规则、机构等的信任和对契约、规范等的遵从。
虽然我国的公共权力机构和管理部门的社会信任程度高于其他机构和组织,但市民对这些机构的社会信任评价水平并不算高,接近“中度信任水平”,而市民对商业行业则处于“基本不信任”的水平;对中央政府的社会信任度高于地方政府;对中央媒体信任程度高于地方媒体。对中央政府的高信赖,仍然是重要的社会整合的心理资源,但是,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地方政府的公信力较低、社会组织健康成长的环境比较差的现状。在人际信任上表现出传统的人际观念,最信任的是“家庭成员”和“亲密朋友”,其次为熟人、单位同事、一般朋友、单位领导和邻居,最不信任的是网友和陌生人。人际信任退缩在家人密友中,说明信任一般人的风险过大,是一个影响社会正常发展的问题。
许多人认为,与其说现代社会存在着信任危机,不如说当前社会存在社会信任困境。
第一个困境是社会信任不断降低与社会信任重建艰难。信任可分为水平信任和垂直信任两大类,水平信任是指对周围他人的信任, 比如人际信任,垂直信任是指对层级机构或领导者的信任。第一个困境可以看做水平信任的问题。
社会信任的第二个困境是民主和信任的矛盾。这是关于垂直信任的问题。沃伦指出,民主的成分越多,就意味着对权威的监督越多,信任越少。这说明,信任和民主之间有着内在的冲突,使得我们难以判断垂直信任高低的优劣。
研究者发现, 信任在个人、组织等不同层次之间可以转移, 人际信任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们对层级化社会组织的信任, 比如对各级政府机构和管理者权威的信任。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对于组织机构某些工作人员、公共权力机关某些权威的不信任也可能转化为对于机构、行业、组织和政治的不信任。
社会信任重建是全社会的事,既包含了水平信任的重建,也包括了垂直信任的重建。在一定意义上,垂直信任的重建更为关键,直接影响到水平信任的建立。公共权力执行者和公共权力机关的失信不仅仅造成成本增加,而且也意味着社会普遍规则的失灵,交易将无法进行。
(四) 经济增长与幸福感提升不同步根据调查,目前百姓觉得幸福和有尊严的比例约为7成多。在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中国民生指数课题组2010年8月的调查中,认为自己“非常幸福”的比例为14.9%,认为自己“比较幸福”的比例最高为59.2%,两项相加得到倾向于认为自己生活得幸福的居民比例为74.2%; 13.6%的人选择了介于幸福和不幸福之间的“说不清”;但9.8%的人认为自己生活得“不太幸福”,2.5%的人选择了“不幸福”,倾向于不幸福回答的比例为12.3%。
我们看到调查中七成的人感到幸福,但是,我们知道幸福的人数再多也抵消不了不幸福的人数,而反过来,很小比例的不幸福人群可能会消减很大的总体的社会幸福。另外,幸福不等同于幸福感,使人民幸福并非单纯提升人们的幸福感,那样的话,社会政策可能还没有心理辅导和宗教教义更立竿见影。对于社会来说不可能做到使人民绝对的幸福,因为幸福是非常主观的个体感受,受很多因素的影响。但是,幸福也包含了客观的成分,社会约定俗成地对于人的生活状态是否幸福有大致的评价,政府就是要为社会的大众提供满足幸福的基础方面,换言之,就是消除那些可能使人民不幸福的社会因素,比如贫困、失业、不安全、灾难、不公平、社会秩序混乱等。
(五)底层认同可能导致群体极化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结构变动相对剧烈,社会阶层的差距也逐渐拉大。然而,多年来,中国居民的阶层认同特点变化很小,居民的阶层认同偏低,多数人自我认同为中等和中下等。我们要警惕底层认同产生群体极化现象。
2007年一位记者要写一篇《中国中产阶级调查》,一个月时间采访了50位他认为属于中产阶层的人,但令他困惑的是这些人几乎都不认同自己是中产阶层。许多人都觉得自己是弱势群体,甚至一些国家公务员也这样认为。多年来的调查都是类似的结果,好像这种阶层认同已经定型化,阶层认同一直偏低,出现了较大比例的底层认同。
这种现象可能与社会阶层的流动性低有关,较低阶层向较高阶层的流动机会越来越难,而长期处于低社会阶层的人在预期与现实的距离长期得不到拉近的情况下,更容易产生对社会不公平的看法,体会到一种人生的“挫败感”。
从2010年3月23日到5月13日 ,短短50天时间国内接连发生6起针对幼儿园或小学学生的恶性凶杀案件。这些血案的凶手的行为都属于报复性的攻击行为,也就是具有受挫经历的人在一些刺激因素激发下采取攻击他人的行动。除了警惕产生“挫败感”后的极端行为外,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惨案后的社会反应,许多人流露出对于行凶者的理解和同情,只是觉得他们不应该把孩子作为报复对象,而应该针对贪官。这种同情心态的出现与社会中相当一部分人具有相同的“挫败感”有关。一些处于社会底层的人把自己的不成功归因于社会的不公正,表现出对社会现状的不满,他们更容易同情有挫败经历的人。
共同的底层认同会逐渐形成一种底层群体的群体心态。美国心理学家桑斯坦认为, “当人们身处由持相同观点的人组成的群体当中的时候,他们尤其可能会走极端” 。也就是说,在群体中更容易强化原来的态度倾向,造成明显的一边倒,加强原来的态度强度,可能出现风险性更大的决定。我们看到一些所谓“无利益冲突”的群体性事件就是由具有共同态度的人聚集逐渐使得决定和行为极端化,逐渐失控的。
(六)群体性怨恨可能成为社会情绪“我爸是李刚”,这是2010年最触犯众怒的一句话,这个事件有着极其深刻的社会内涵,反映了一个突出的社会心态——“群体性怨恨”。这种“群体性怨恨”是“官民冲突”和“贫富冲突”的反映。
近年来民众的不满情绪,主要存在几个指向对象,一是对于贪污腐败、不作为的官员,一是“为富不仁”的商人,还有一个是针对一些不公平的社会现象,以及造成这些不公平的公共权力机关。
在最近山西一对警察夫妇在家中遭杀害的案件中,媒体和民众关注的焦点始终是这对警察夫妇的宝马车和巨额财产。2009 年发生在湖北省巴东县的“邓玉娇案”、2010年“凤凰少女跳楼案”都引起全社会的关注,案件一发生民众就表达了对司法机关的不满。这些案件本身可能属于个案,但这些案件背后所投射出的社会心态更令人担忧。我们经常看到的一种现象是,用个人的不满解读发生的事件,表达出对于司法部门、公共权力机关的不满情绪,形成群体性怨恨。
群体性怨恨与社会存在的不公平、个人发展困难、个人生活状况得不到改善等因素密切有关。调查中发现,高考制度被认为是最公平的,其次是义务教育,而城乡之间的待遇被认为是最不公平的。除“高考制度”和“义务教育”处于“比较公平”水平外,其他方面都处于“比较公平”和“不大公平”之间。民众对“富二代”、“官二代”的不满表达的正是对于机会不平等、贫富差距过大的不满。
一些现象被解读为“仇富心理”,但根据我们调查的结果,虽然民众对贫富差距加大不满,但并不存在所谓的“仇富心态”。我们也可以看到那些列入富豪榜的人受到明星一样的追捧。也就是说,民众的怨恨针对的是富人的不良行为。
要特别警惕这种“群体性怨恨”扩大化为整个社会的情绪。
(七)利他行为的主动性、习惯性不足2010年玉树地震、舟曲泥石流的灾难让民众看到了许多感人的助人故事,但发生在2010年下半年昆明、青岛、南京、北京等地区的“血荒”却拷问了我们社会的利他行为和鼓励利他行为的机制。
从调查中我们也可以看到几个特点,一是大事件激发下的利他行为踊跃,二是经过组织的利他行为仍然是多数,也就是利他行为缺乏主动性。
社会的慈善观念还需要逐步树立,鼓励利他行为的社会制度和机制还没有建立,社会存在一些不良的风气有待消除。我们看到民众对于一些富人、名人、企业捐赠金额表达不满;把慈善仅看成是富人的事情、别人的事情的自我排除现象大量存在;一些企业的慈善行为成为一种表演和形象推广;甚至出现所谓的“诈捐”……(八)社会矛盾和冲突解决渠道低效易导致极端行为的产生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各类矛盾和冲突不断暴露,但面对不断出现的新旧矛盾和冲突,目前存在着解决渠道不通畅、解决措施不得力的问题,致使一些矛盾不断升级。
2009 年全国共发生近9万起各类群体性事件,维权引发的事件仍占80%以上。沟通和上访是民众解决冲突和矛盾的主要策略。2008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的全国调查发现,在遇到矛盾和冲突时,多数的策略是“无可奈何,只好忍了”和“没有采用任何办法”。尝试解决问题策略中用得最多的是沟通策略和上访策略,即“与对方当事人/单位协商”和“上访/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与对方当事人/单位协商”在医患冲突、劳资冲突中使用得最多,比例分别为33.5%和29.2%。采用上访策略最多的是遇到征地拆迁补偿不合理问题,比例为26%。对抗性策略极少使用,但少数人在认为个人利益受到严重侵害时会使用,如遇到司法不公、医患纠纷、征地拆迁补偿不合理、劳资纠纷和环境污染损害时,有人采取暴力反抗,比例分别仅为2%、1.6%、0.8%、0.8%和0.1%。
不难发现,对于各类矛盾广大民众的初期解决策略绝大多数是理性的,采取冲突性手段的极少。从一些发生的激烈冲突和演变为恶性事件来看,许多当事人都是在尝试了多种解决策略无效的情况下采取极端手段的。在一些较为激烈的矛盾和冲突中,最该起作用的法律途径被弃用或使用率低,这是值得关注的现象,而被采用最多的沟通和上访途径对于解决问题的效果很有限,这就造成许多人的极端行为,如系列校园惨案中许多人采取了暴力攻击的手段,一些人采取暴力、自焚的手段应对强制拆迁。
二、基于目前社会心态的建议第一,减轻民众生活压力的同时,也要重视建立社会支持网络。民众的生活压力来自生活的各个方面,有的问题需要通过政府有效的服务体系来解决,而还有许多问题是政府无力解决的,这就需要政府支持建立完善的社会支持网络,通过民间和社会的力量来帮助那些生活压力较大的民众。拓展家庭关系之外的社会支持力量,通过民政和其他社会服务部门完善社会应急救助体系,形成常态的应对物价上涨、灾害、失业、重大疾病、伤亡等困难、困境的援助体系,减少民众身心的压力。第二,防范社会风险,提升群众安全感。一方面要完善食品、交通、医疗等方面的监管体系,另一方面,要提高人民群众的风险意识,提高人们防范风险的能力。要特别关注不同社会经济地位人们所面对风险的差异,防止地区发展不平衡、贫富分化加剧、社会阶层差距加大情况下的“风险分配”不公平。第三,完善诚信体系,重建社会信任。通过建立公民、企业和其他组织的征信系统,通过有效的奖惩措施,强化公民和组织的诚信行为,逐渐建立人际信任和组织信任。提高公共权力运行的透明度,约束和规范公共权力执行,严格问责失信的公共权力执行者和组织,提高公共权力机关的公信力。严厉打击个人和组织的欺诈行为,逐步重建社会信任。第四,深化科学发展理念,使人民生活更幸福。落实以人为本为核心的科学发展观,把人的发展放在社会发展的首位,把人民群众的幸福作为政府工作的最终目标,建立以民众幸福感为核心内容的政府工作考核标准,千方百计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第五,致力阶层融合,消解不利的社会情绪。 建立和完善公平、合理的分配体制和激励机制,缩小贫富分化,完善社会管理制度,为民众提供平等的向上流动的机会;增进不同社会阶层人群的互信、互助和相互理解,致力社会各阶层的和谐与融合,避免贫富差距、地位差别带来的阶层分化,防止长期底层认同带来的群体极化产生群体性的社会怨恨。第六,激励民众的慈善、利他行为,完善助人渠道。宣传和管理部门应该激励和强化普通人日常的利他行为,而不仅仅是树立一些远离大众的道德标兵,鼓励常态化、习惯化的慈善活动和助人行为,使民众能感受受助的温暖和助人的快乐。民政部门和慈善管理组织应该针对目前形势,制定合理的慈善组织、公益、利他组织的管理法规和制度,逐步形成高效、透明的慈善制度体系。第七,理顺解决社会矛盾和冲突的机制。首先从制度层面建立解决社会矛盾和冲突的规则,落实责任部门彻底解决累积的问题。建立了解和研究社会心态的系统,时刻关注社会心态的变化,及时发现存在的社会问题和矛盾。完善我国的法制体系,提高法律途径的效用,降低人们使用法律策略的成本,培养全社会利用宪法、法律框架解决问题的信心和习惯,使得行政、司法、信访可以高效互补和衔接,有效化解矛盾和冲突。
(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