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旅游局官网:甲供材料管理规定范本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15:59:35

为了加强材料管理,控制工程成本、保证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就甲方供应材料有关事宜特做如下规定:
九、如施工单位所报材料、设备数量不足,原则上不足部分由施工单位自采,材料价格执行甲方采购价格且按甲方限价材料有关规定执行。如甲方同意补充供货,则由此额外增加的费用(特殊运输费等)由施工单位承担。由于上述原因影响工期,责任由施工单位承担。

一、甲方工程部、成本部、配套部审核后,原件由财务部存档,成本部、配套部留存复印件一份。

二、乙方提前二个月(或按甲方要求时间)将甲供材料计划一份(按照甲方制定的《甲供材料采购申请表》填写申报)报监理单位审核,监理单位审核时间二天。因施工单位提供材料计划不及时而影响工期,责任由施工单位承担。
三、如施工单位所报材料、设备规格、型号与设计图纸要求不一致,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
四、施工单位所报材料、设备数量超过竣工图纸用量(含定额规定损耗及由于设计变更引起返工损耗),超量部分甲方按采购价加3%采购管理费扣乙方工程款,乙方与供货单位自行协商超量材料、设备退回问题。
五、甲供材料进场前一天,工程部通知施工单位,施工单位须做好材料、设备进场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疏通道路、指定卸货场地等)。
六、甲供材料到现场后,由工程部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成本部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甲供材料设备收货及验收单》,并由施工单位与供货单位办理交接手续。甲方、监理只对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对质量、规格、数量负责。《甲供材料设备收货及验收单》中所有单位和部门的相关人员签署验收合格后,才视为该批材料设备经甲方验收合格。《甲供材料设备收货及验收单》由甲方财务部存档原件一份,施工单位、供货单位、甲方成本部各留存复印件一份。施工单位必须指定专人接货,并出具单位委托书。
七、施工单位接收甲供材料、设备后,应妥善保管,如因保管不当所造成的损失,一切责任由施工单位承担。
八、甲方如有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九、本管理规定适合于大连开发区海富花园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开发的所有工程项目。

十、施工过程中,如发现甲供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甲方,以便甲方与供货厂商联系解决。否则因质量问题所引起的返工、误工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施工单位负责。
十一、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及时与甲方、供货单位共同核对甲供材料、设备明细,并在共同认定的明细单上签字盖章确认,做为工程结算的依据之一。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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