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公寓出租:姑息特权,就是放纵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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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息特权,就是放纵腐败来源:《 学习时报网》  作者:方工  发布时间:2009-12-10 08:09

    所谓特权,就是利用国家公共权力,在法律制度之外所获得的政治上经济上的权利。当前,大大小小不同形式的特权在国家机关中顽强存在,例如,利用权力,背离以人为本而以私利私情为本,不行政、乱行政;蔑视法律和制度,不受法纪约束,免受追究或被从轻问责;把公款当作私房钱,用于修建豪华办公楼、旅游、吃喝或支付个人待客、交通、通讯乃至健身、按摩等费用;在福利、医疗、住房、用车等多方面个人生活项目上享受额外照顾等等。

 

    因为特权有满足掌权者私欲私利的好处,却没有被当作腐败行为查处的风险,所以,享受和追求特权在某些地方、单位成为常态,某些人已经司空见惯熟视无睹,陷入集体无意识的麻木状态,甚至习非成是,固化为潜规则,达到了毫无隐讳的程度。屡屡被曝光并遭社会公众谴责的诸多特权行为,都生动地说明了这个严峻形势。这恐怕也是某些地方反腐倡廉工作成效不够理想的原因之一,值得反思和深省。对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积极有力措施加以纠正,否则很难扭转腐败现象高发的严峻形势。这是因为,特权是腐败的基础和前奏,是通向腐败的桥梁,对特权的态度影响着反腐败斗争的措施和成效。

 

    首先,对特权的麻木会污染反腐败的政治环境。

 

    特权的本质特点是掌权者违背人民意愿,为了私利而利用权力与民争利,它的危害性,不只是享受了法制外的权利,也不在于这种权利的多少,而主要是它混淆了掌权用权的目的、模糊了权力行使的范围、扭曲了执政为民的观念,滋生了滥用权力的作风。与特权为伍,必然使权力为个人利益服务,不但对腐败行为会持有暧昧态度和容忍心理,不可能对反腐败斗争充满激情,而且还会污染党风政风社会风气,给腐败滋生创造条件。近期被曝光的一些地方政府机关,为工作人员报销健身、按摩费用,疏通其他职能机关免除交通违章责任等事例,都说明了掌权者心中没有人民利益,谁能相信在这种心态下会积极有效地反对腐败行为。任何社会的公众都不会容忍公仆反仆为主,占用和挥霍人民的财产以满足私欲,也不愿意生活在人与人之间缺乏平等,没有公正的社会环境中。特权造成社会不合理、不公正、不和谐的种种弊端,违背了人民意愿,破坏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削弱党和政府的公信力,打击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信心,是对反腐败斗争所需政治环境的严重破坏。

 

    其次,对特权的习惯会腐蚀廉洁的道德风尚。

 

    邓小平曾经深刻指出:“搞特权,就是封建主义残余影响尚未肃清的表现”。特权源于封建主义的官本位、等级制,强化着家长作风以及阳奉阴违、口是心非、言行不一等腐朽落后的意识和行为,与现代社会提倡的爱国爱民、公平正义、诚实守信、清正廉洁等道德风尚格格不入,与党的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的作风和求真务实精神直接冲突。与严重特权行为伴生的,是纪律松弛,作风涣散,廉洁从政、严格自律的道德情感受到严重腐蚀,甚至在思想意识中失去立足之地。任何良好道德都是点滴养成,任何恶劣风习也都是逐步形成,俗语“久入鲍鱼之肆,不觉其臭”所揭示的规律,适合腐败现象的演变轨迹。如果对特权形成习惯,久而久之,就会导致问题由小变大,不正之风发展为腐败行为。这一过程的发生,既是特权者个人潜移默化地接受不良影响,丧失判断是非善恶能力的过程,也是对社会不断形成负面导向,败坏社会道德风尚的过程。

 

    再次,对特权的姑息会放纵腐败行为。

 

    特权与腐败二者之间没有截然不同的边际,特权中包含腐败因素,腐败通过特权实现,它们都是为私欲而滥用权力。特权不符合人民的利益和愿望,所以反对特权是国家机关的责任,也是各级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公务人员严格自律加强党性修养的必然要求和重要内容。特权对腐败,起着催化剂和推动力的作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放松对特权的警惕,不把反特权作为第一个战场,其结果就是道德防线失守,腐朽思想滋长,腐败行为发生,无法真正遏制腐败。

 

    最后,对特权的保护会削弱监督制约。

 

    失去监督的权力,绝不会仅仅满足于获得特权,一定会恶性膨胀,导致绝对的腐败,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个人享受特权,不一定会发展到腐败的程度,但特权严重的组织或单位,却必然会造成党风廉政建设措施不力,很容易导致腐败现象的多发。这是因为,对特权的保护,就一定要强化封建等级基础,强化不平等意识和做法。一旦,社会成员被划分为三六九等,区别出高低贵贱,社会对此缺乏觉悟,形成根深蒂固的社会意识,那么,权力就不可能得到监督制约。特权每时每刻都在力求摆脱监督制约,以便更自由地滥用权力,所以特权必然反对民主、压制民主乃至破坏民主,在这样的环境氛围中,权力也不可能得到强有力的监督。

 

    存在特权思想和特权条件的原因固然很复杂,但也不难概括说明,那就是思想道德教育并没有充分成功地发挥作用,对特权危害缺少深刻认识,更缺少对特权的零度容忍意识和措施。与此同时,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体制机制方面也存在力度不足、覆盖不全面等薄弱环节。针对特权问题,邓小平早就提出过解决办法:“要解决思想问题,也要解决制度问题。”无论什么工作,都最忌空有动听口号和原则要求,却没有实际行动,反对特权,也同样不能仅仅高频率地要求改造某某观、培养某某意识,空洞口号无法达到预期目的。

 

    必须努力结合实际,形式多样地使道理深入人心,真正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和道德水平,使他们能站在社会进步和人民利益的立场看待特权、反感特权,并积极深化体制和制度建设,明晰权力行使的有效边际,规范权力行使的程序,使特权没有存在的空间。同时,必须加强监督,把强化对权力的制约落到实处,例如通过民主程序严格审核财政经费,保证不被用于满足特权需要;把掌权者包括福利待遇在内的收入放在阳光下,使之公开、透明,维护公众的知情权和和监督权,保证制度不允许和公众不同意的权利,决不能私自获取。

 

    为了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成效,有必要经常在国家机关,扎扎实实地查找特权表现,剖析形成原因,制定永久取消的制度,并采取防止反弹的有力措施。积极推动这项工作使之形成制度,成为常态,应该是反腐倡廉工作题中应有之义,这样才有可能通过遏制特权的滋生蔓延,取得反腐败斗争的更大成效。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处于快速发展的关键阶段,各种矛盾和问题交织,机遇和挑战并存。无论是行政机关还是行业协会,都应该把功夫下到察实情、办实事上,把精力用在解决问题、谋划发展上。花大量时间和精力去搞无谓的检查评比,必然影响日常工作,与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目标背道而驰。

 

  评比泛滥,也与一些地方和部门管理及服务方式陈旧落后、能力低下密切相关。建设服务型政府,要求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在管理中体现服务。这就需要各级政府转变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方式,用科学适用、切实可行的方式考核下级单位的工作,而不能一味沿用简单化的评比。行业协会对企业的管理也应该与时俱进,多服务、多帮忙,不掣肘、不添乱。

 

  遏制评比表彰过多过滥的势头,正确进行年终总结,有利于弘扬求真务实之风,有利于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有利于让基层干部从繁忙的评比中解脱出来,把更多的心思用到干事业上,把更多的时间用于做工作上。减少评比活动,需要切实转变观念,更需要通过制度创新,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考核机制,避免“闭门造车”,让考评工作真正发挥良好的社会效应。

 

 

    所谓特权,就是利用国家公共权力,在法律制度之外所获得的政治上经济上的权利。当前,大大小小不同形式的特权在国家机关中顽强存在,例如,利用权力,背离以人为本而以私利私情为本,不行政、乱行政;蔑视法律和制度,不受法纪约束,免受追究或被从轻问责;把公款当作私房钱,用于修建豪华办公楼、旅游、吃喝或支付个人待客、交通、通讯乃至健身、按摩等费用;在福利、医疗、住房、用车等多方面个人生活项目上享受额外照顾等等。

 

    因为特权有满足掌权者私欲私利的好处,却没有被当作腐败行为查处的风险,所以,享受和追求特权在某些地方、单位成为常态,某些人已经司空见惯熟视无睹,陷入集体无意识的麻木状态,甚至习非成是,固化为潜规则,达到了毫无隐讳的程度。屡屡被曝光并遭社会公众谴责的诸多特权行为,都生动地说明了这个严峻形势。这恐怕也是某些地方反腐倡廉工作成效不够理想的原因之一,值得反思和深省。对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积极有力措施加以纠正,否则很难扭转腐败现象高发的严峻形势。这是因为,特权是腐败的基础和前奏,是通向腐败的桥梁,对特权的态度影响着反腐败斗争的措施和成效。

 

    首先,对特权的麻木会污染反腐败的政治环境。

 

    特权的本质特点是掌权者违背人民意愿,为了私利而利用权力与民争利,它的危害性,不只是享受了法制外的权利,也不在于这种权利的多少,而主要是它混淆了掌权用权的目的、模糊了权力行使的范围、扭曲了执政为民的观念,滋生了滥用权力的作风。与特权为伍,必然使权力为个人利益服务,不但对腐败行为会持有暧昧态度和容忍心理,不可能对反腐败斗争充满激情,而且还会污染党风政风社会风气,给腐败滋生创造条件。近期被曝光的一些地方政府机关,为工作人员报销健身、按摩费用,疏通其他职能机关免除交通违章责任等事例,都说明了掌权者心中没有人民利益,谁能相信在这种心态下会积极有效地反对腐败行为。任何社会的公众都不会容忍公仆反仆为主,占用和挥霍人民的财产以满足私欲,也不愿意生活在人与人之间缺乏平等,没有公正的社会环境中。特权造成社会不合理、不公正、不和谐的种种弊端,违背了人民意愿,破坏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削弱党和政府的公信力,打击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信心,是对反腐败斗争所需政治环境的严重破坏。

 

    其次,对特权的习惯会腐蚀廉洁的道德风尚。

 

    邓小平曾经深刻指出:“搞特权,就是封建主义残余影响尚未肃清的表现”。特权源于封建主义的官本位、等级制,强化着家长作风以及阳奉阴违、口是心非、言行不一等腐朽落后的意识和行为,与现代社会提倡的爱国爱民、公平正义、诚实守信、清正廉洁等道德风尚格格不入,与党的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的作风和求真务实精神直接冲突。与严重特权行为伴生的,是纪律松弛,作风涣散,廉洁从政、严格自律的道德情感受到严重腐蚀,甚至在思想意识中失去立足之地。任何良好道德都是点滴养成,任何恶劣风习也都是逐步形成,俗语“久入鲍鱼之肆,不觉其臭”所揭示的规律,适合腐败现象的演变轨迹。如果对特权形成习惯,久而久之,就会导致问题由小变大,不正之风发展为腐败行为。这一过程的发生,既是特权者个人潜移默化地接受不良影响,丧失判断是非善恶能力的过程,也是对社会不断形成负面导向,败坏社会道德风尚的过程。

 

    再次,对特权的姑息会放纵腐败行为。

 

    特权与腐败二者之间没有截然不同的边际,特权中包含腐败因素,腐败通过特权实现,它们都是为私欲而滥用权力。特权不符合人民的利益和愿望,所以反对特权是国家机关的责任,也是各级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公务人员严格自律加强党性修养的必然要求和重要内容。特权对腐败,起着催化剂和推动力的作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放松对特权的警惕,不把反特权作为第一个战场,其结果就是道德防线失守,腐朽思想滋长,腐败行为发生,无法真正遏制腐败。

 

    最后,对特权的保护会削弱监督制约。

 

    失去监督的权力,绝不会仅仅满足于获得特权,一定会恶性膨胀,导致绝对的腐败,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个人享受特权,不一定会发展到腐败的程度,但特权严重的组织或单位,却必然会造成党风廉政建设措施不力,很容易导致腐败现象的多发。这是因为,对特权的保护,就一定要强化封建等级基础,强化不平等意识和做法。一旦,社会成员被划分为三六九等,区别出高低贵贱,社会对此缺乏觉悟,形成根深蒂固的社会意识,那么,权力就不可能得到监督制约。特权每时每刻都在力求摆脱监督制约,以便更自由地滥用权力,所以特权必然反对民主、压制民主乃至破坏民主,在这样的环境氛围中,权力也不可能得到强有力的监督。

 

    存在特权思想和特权条件的原因固然很复杂,但也不难概括说明,那就是思想道德教育并没有充分成功地发挥作用,对特权危害缺少深刻认识,更缺少对特权的零度容忍意识和措施。与此同时,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体制机制方面也存在力度不足、覆盖不全面等薄弱环节。针对特权问题,邓小平早就提出过解决办法:“要解决思想问题,也要解决制度问题。”无论什么工作,都最忌空有动听口号和原则要求,却没有实际行动,反对特权,也同样不能仅仅高频率地要求改造某某观、培养某某意识,空洞口号无法达到预期目的。

 

    必须努力结合实际,形式多样地使道理深入人心,真正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和道德水平,使他们能站在社会进步和人民利益的立场看待特权、反感特权,并积极深化体制和制度建设,明晰权力行使的有效边际,规范权力行使的程序,使特权没有存在的空间。同时,必须加强监督,把强化对权力的制约落到实处,例如通过民主程序严格审核财政经费,保证不被用于满足特权需要;把掌权者包括福利待遇在内的收入放在阳光下,使之公开、透明,维护公众的知情权和和监督权,保证制度不允许和公众不同意的权利,决不能私自获取。

 

    为了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成效,有必要经常在国家机关,扎扎实实地查找特权表现,剖析形成原因,制定永久取消的制度,并采取防止反弹的有力措施。积极推动这项工作使之形成制度,成为常态,应该是反腐倡廉工作题中应有之义,这样才有可能通过遏制特权的滋生蔓延,取得反腐败斗争的更大成效。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处于快速发展的关键阶段,各种矛盾和问题交织,机遇和挑战并存。无论是行政机关还是行业协会,都应该把功夫下到察实情、办实事上,把精力用在解决问题、谋划发展上。花大量时间和精力去搞无谓的检查评比,必然影响日常工作,与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目标背道而驰。

 

  评比泛滥,也与一些地方和部门管理及服务方式陈旧落后、能力低下密切相关。建设服务型政府,要求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在管理中体现服务。这就需要各级政府转变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方式,用科学适用、切实可行的方式考核下级单位的工作,而不能一味沿用简单化的评比。行业协会对企业的管理也应该与时俱进,多服务、多帮忙,不掣肘、不添乱。

 

  遏制评比表彰过多过滥的势头,正确进行年终总结,有利于弘扬求真务实之风,有利于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有利于让基层干部从繁忙的评比中解脱出来,把更多的心思用到干事业上,把更多的时间用于做工作上。减少评比活动,需要切实转变观念,更需要通过制度创新,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考核机制,避免“闭门造车”,让考评工作真正发挥良好的社会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