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志11刘禅劝降孟获:教师工作的复杂性剖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14:15:35

教师工作的复杂性剖析

 

复旦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教育学博士  徐冬青

 

  摘 要:本文通过与其他职业的比较,从五个维度揭示了教师工作的复杂性。这五个维度是教师工作对象的总体性与差异性、工作状态的明确性与不确定性、面对问题的显性与隐性,以及工作内容的兼容与价值涉入性。我们应以此为基点思考教师专业发展的问题,避免相关研究与实践流于一般。

  关键词:教师专业发展;复杂性

 

  当前,有关教师专业发展的研究中,存在着将教师与医生、律师等职业相对比,并以此推出教师职业只是“准专业”或不够专业的认识。这种以其他专业的标准来简单衡量教师职业的做法,缺乏对教师与其他职业的深层比较,未能揭示教师工作的独特性,将导致我们难以从教师的立场去认识教师工作,进而不利于构建教师独特的专业发展理论体系。要切实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需要对教师工作的对象、内容和活动方式等予以全面认识,并把握教师工作的多方面特点。本文从五个维度揭示了教师工作的复杂性,指出这种复杂性正是教师专业的独特性所在,并不是因为教师的职业活动没有专业性,才强调教师要专业化,而是因为其工作本身所具有的复杂性要求我们进行更为深入的教师专业能力建设。

 

  统一与差异:教师既要面对学生总体又要兼顾学生个体

 

  从面对工作对象的方式来看,教师开展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主要以同时面向多名学生的方式进行。如在教学上,教师要以班集体为单位来准备教学内容、组织课堂活动;在学生管理上,班主任也以班集体为单位来指导学生参加相关活动、培养学生正确的态度与良好的习惯等。然而,教师与牧师、军官等主要以面对群体的方式开展专业活动的职业存在不同。因为,牧师和军官的工作任务是使对象归顺于一定的信仰和特定的组织,强调对象的“去个性化”。具体而言,牧师在宣讲教义时,并不会考虑每个教民的具体特点和需求,而更为关注对教民的训导;军官对士兵的管理也不会分析每个士兵的特殊情况,而更为关注士兵对集体的单向服从。教师工作的内容与目标则与之不同,教师在组织课堂教学和进行学生管理时,既要关注集体的一致需要与总体特点,又要关注每个学生的特点与要求,并以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为目标。

  从这一点来看,教师面对工作对象的方式又具有个体性,这使教师与医生、律师等以个体为工作单位的职业存有共同之处。但是,教师职业同样有别于医生和律师。因为,医生诊断病情、开处方等都是基于个体进行的,律师收集证据、出庭辩护也都针对于明确的个体。也就是说,他们是以“一对一”的方式开展工作的,不会同时面对多个病人或委托人。但是,教师却要以集体的方式组织、引导和管理多名学生的学习活动。

  由此可见,教师所从事的教育教学活动,既不像牧师和军官那样以整齐划一的方式对全体对象进行训导与规训,也不像医生和律师那样只是以“一对一”的方式对个体提供服务,而是要在同一时空内既要面对“一”又要面对“多”。为有效达成教育目标,教师必须认清学生的共性与差异,合理地把握集体教学与个别教学的关系与节奏。这无疑使教师的工作比其他职业更为复杂,也对教师的专业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明确与不确定:教师既要从事常态工作又要应对多种非常态事件

 

  总体而言,人类社会的活动分为两种,即常态活动和非常态活动。常态的本意是固定与通常的形态,人类社会的常态活动主要体现为经常发生的衣、食、住、行以及教育等活动;非常态的本意是不确定与突发的形态,人类社会的非常态活动主要表现为不经常发生的疾病、纠纷以及战争等活动。由此,人类的职业活动可分为两种,即以常态活动为指向的职业和以非常态活动为指向的职业。教师更多地属于前者,医生、律师、军官则属于后者。

  一般来讲,常态活动的突出特点即确定性,因此以常态活动为工作内容的职业所要处理的事件通常是日常性的,较为具体和明确。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这些职业比以非常态事件为工作内容的职业要简单,相反,它们往往更为复杂。因为,医生、律师和军官所要处理的事件虽然是突发的,但是他们的工作任务却是非常明确的,即随时准备应对疾病、纠纷与战争等事件,而且由于他们都经过特别的专业训练,在执行任务时他们很明确地知道应该做什么和怎样做。另外,这些工作都有较大的风险性,他们往往不需做出手术成功、胜诉或征服敌人的承诺,甚至在开展工作之前会明确告诉对象或公众其活动的结果具有不确定性。

  相反,教师的日常工作虽是是较为明确,但种种非常态的事件却会时有发生,如学生的心理障碍、安全问题和身体疾病等,这些事件的发生往往是不确定的。由于学生的生活环境具有多样性以及教师要同时对多名学生负责,使教师难以预料将要发生什么,更难以提前做充分准备。并且,由于教育对人的发展的重要性,教师肩负着教书育人的重任,因而他不能宣称对那些与学生相关的突发事件不负责任。这使教师比其他职业更为复杂,对教师的应对能力提出了更有高要求。教师不得不既要处理常态性事物又要处理非常态性事件,并要能够有效应对两者的转换。

 

  显性与隐性:教师既要处理“硬问题”更要面对诸多“软问题”

 

  从所面对问题的性质来看,医生和律师所面对的问题主要是疾病、纠纷等显性的“硬问题”,这些问题通常较为明确,医生和律师必须对其加以解决的,表现为:根据病人的病情,采取相应治疗措施,使病人的病情好转直至恢复健康;根据案情,收集相应证据,进行出庭辩护,使委托人的利益得到合理的保障。由于医生和律师等职业长期以显性的“硬问题”为任务,因此积累形成了应对职业所涉问题的完善的工作制度,如医院形成了从挂号、病历、会诊到特殊病例上报制度的系列化服务制度;律师事务所形成了从咨询、委托、收集证据到出庭辩护的完整服务体系。

  教师的工作则不同,其所从事的教育活动是非常复杂的。教师除了要做诸如提高学生的学业成绩、帮助学生改变不良行为等可以看得见的工作,而且还要更多地考虑诸如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与生活态度、形成积极向上的心态等隐性的、潜在的“软问题”。这些“软问题”涉及到学生的成长问题,因而每一项都非常重要,不可被忽略。而这些问题通常以综合的方式地存在于学生的发展过程之中,具有潜在性,使教师难以对其有充分的认识与把握。同时在应对方式上,教师也不能像医生或律师那样“直接了当”,而要以一种潜移默化、春风化雨、水滴石穿的方式进行,强调对学生心理、心态和精神成长的关注,以一种长期的浸润、陶冶与熏陶的过程来切实地对学生产生影响。这使教师必须关注学生成长过程中方方面面的需要与变化,注重教育教学活动的细节,一点一滴地影响学生。

 

  专向与兼容:既要关注学生的学习又要顾及学生的其他问题

 

  从工作的对象(一般表现为问题对象)来看,医生所要解决的问题是病人的疾病,而各种病症一般是可以从病人的其他方面中剥离出来;律师的服务对象是委托人,律师的主要工作就是委托人所委托的诉讼事务,这些事务同样也是可以从委托人的其他方面剥离出来的。也就是说,医生的主要任务是诊断病情,只考虑病人的病情,如果对象不存在疾病或非对症的病例,则不属于医生的职责范围;律师也一样,主要是针对委托人的特定需要提供专业服务,所以医生、律师职业的对象很为清晰,他们可以将自己所要和所能处理的问题从其他活动中剥离出来,也就是说他们的工作是专向性的。如对于医生而言,如果看到有人的手指被火车车门压骨折了,医生所关心的是伤口有没有被感染,是需要截肢还是进行接骨保守治疗,至于这个病人的心脏问题,一般不会考虑,只要正常即可,更不会去关心病人的家庭生活如何。

  但对于教师来说,由于学生成长的变化性、整体性和综合性,使得教师所进行的教育教学活动直接与整个人的多方面发展联系在一起。学生固有地带着各种社会、家庭以及自身成长的问题,教师很难从中区分出哪些是属于教师工作范围的,哪些不属于教师的职责范围,不能将某些问题从学生身上剥离出去。如对一些独生子女出现的问题,教师不能因为其与学生家庭相关,就放弃对学生的引导与教育。同时,教师也无法将某些职责与学生身上的其他问题明确地剥离出来。这种对象的特殊性使教师工作呈现出综合性和难以剥离性上,也就是说,教师总是要在兼容其他问题的情况下展开工作。现代学校教育制度的不断扩展将使教育所面临的问题越来越广。这会进一步扩大教育工作的兼容性。

  这种具有较强兼容性的特点,决定了教育教学活动比任何其他专业活动都更为复杂。有人说,学校应该负有限责任,但要确定有限责任的边界是很为困难的,因为这与教育活动本身的兼容性特点相矛盾。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虽然“为了学生的一切”是一个奢侈的承诺,但同时也是一个无奈的选择。

 

  事实与价值:教师既要担负传授知识的职责又要承担价值构建的任务

 

  从活动主体与活动对象的关系来看,人类活动表现为关注事实的活动与关注价值的活动两个方面。医生和律师的职业活动在本质上一种确定事实的活动,即医生所关注的是确定病人患有什么病,其病因是什么及病发程度如何;律师关注的则是官司胜诉的可能性,有多大胜算,证据是否充分以及如何采集证据。

  而教师除了要分析学生的知识与能力需求,向学生传授系统的知识,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之外,还要使学生树立恰当的价值观。而且这种价值建构、意义赋予的任务往往更为重要,具体包括态度、情感、人格、精神等各方面的价值负载活动。这使得教育活动呈现出不同于以事实关系为主导的专业工作,使教师不能只是确认事实,仅从事技术应用的活动,而要更多地进行价值影响和人格影响活动。进而,对教师提出了人格、价值、精神等多方面要求,使职业道德成为教师专业发展的有机构成。

  总之,教师有别于医生、律师等职业,他要兼顾学生总体与个体、常态工作与非常态事件、“硬问题”与“软问题”、学生的学习与其他问题、传授知识与价值构建等。虽然,我们不能说医生和律师等职业活动比教育活动简单,但至少可以说,教育活动的专业复杂性有着自身的特点。认清这种独特复杂性的意义在于:

  第一,对于教育学研究者来说,能够使其更为深入地理解与把握教师工作所涉及的对象、任务及现实状态等,并以此为基础有目的、有方向地为教师专业发展提供具体的知识与智慧引导。

  第二,对于学校教育管理者来说,有助于其反思管理工作的理念和行为否是符合教育活动的复杂性,使其从全局的角度来整体考虑各项教育管理工作的开展。学校不能简单地借用各种企业管理、军事管理、行政管理的措施和技术,如果学校不能很好地研究教育活动的复杂性,不能以此为基础开展管理活动,其效率将难以保证。

  第三,对于教育学的发展来说,有助于人们全面认识教育活动,拓展教育学内涵。在教育学的发展过程中出现了诸多研究视角,有个体教育学、集体教育学、事实教育学、价值教育学、常态教育学、非常态教育学、追求确定性的教育学以及非兼容的教育学等。所有这些教育学的探索,都揭示了部分教育活动的问题,但没有从教育复杂性的整体来形成系统的教育学知识。当代教育学的发展,需要从教育本身的复杂性出发,继续进行深入研究。某种意义上,教育学应是一门探索教育复杂性的学问;教育学的成熟性应以其对教育复杂性的揭示程度为尺度;教育学知识的真理性应以能否揭示复杂、解释复杂、驾驭复杂为首要标准。

  当然,人们一般不会否认教育活动的复杂性,但以复杂的教育活动为探讨对象的教育学却可能无意中采取了简单的思维方式。对教育学是哲学还是科学,抑或艺术和技术的论争表明,人们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发现教育问题,解决教育问题。但当代教育实践的复杂性已表明,任何单一角度的探索都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根本原因在于它们都对教育的复杂性进行了简单归因,即先把复杂变成简单,然后对简单加以研究再放回复杂之中,以简单的方式寻找解决复杂问题的捷径。面对教育实践的复杂性和丰富性,这种研究方式暴露出了极大的弱点。基于此,当代教育学应当是直面教育复杂性的教育学。要直面教育的复杂性,就需要对教育的特点进行研究。本文从与其他职业比较的角度突出了教师工作的复杂性,但教育活动的复杂性远非仅此。必须说明的是,就专业内涵来看,医生、律师等职业活动也是非常复杂,这里丝毫不否定其他专业的独特性和复杂性,而只是为了突出教师专业的特点。教师专业发展的路依旧很长,支撑教师专业发展的教育学研究之路同样很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