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伯逊穆震扬:船走九州:中国成为贸易枢纽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04:41:41

凤凰网历史专稿,作者:官君策

清代的商人的国内贸易和运输

清朝以第一次鸦片战争划界,可以划分为中前期和后期。在清朝中前期,清朝的关贸又以1757年划界,但是,乾隆帝1757年命令的主要目标是英国、荷兰商人,一口贸易的禁令不涉及中国商人,之所以如此,也是因为,另外三处海关还承担了对国内贸易收税的职能。

中国有庞大的内陆水系,黄河部分河段与长江航运,加之纵横南北的大运河,构成了中国水系的主体,这套水系运输系统,承担了中国大部分商业和运输功能。

国内贸易的大宗,粮食和布匹稳居首位。而内陆水系中承运的粮食,在清朝前期承担了每年6000万石之巨,布匹的销售往往与粮食和食盐相伴随,数额同样巨大。

但是作为内河航运的补充,清朝中前期,海运的粮食数额,也是居高不下,这其中包括了从东北外运的粮食1270万石,山东、天津、上海间的运量480万石,南方各省间运量300余万石,在嘉庆年间统计的数额,大约是每年2050万石。

而布匹的运量,可以从清中前期上海的统计数据中看到一二。清中前期,苏松地区已经发展成为纺织业重要基地,每年能生产布4500万匹,这其中的大部分都是通过上海由海路,分别向北向南发买到天津和广州等地,由此可见,清朝中前期的海运和海上贸易之发达。(《中国经济通史·清代经济卷》)

清代商人对日本贸易和海上贸易中的漂流

既然是海上运输和贸易,就会遇到海难和事故,根据韩国文件《问请别单》显示,清前期遇海难而漂流到韩国的海漂船27例,其中3艘因船票丢失无法判断,其余24例中,仅有2例是官船,其余22例竟都是私营船主,既然他们能够在海难中安然漂流到韩国,那么,清中前期的海商们,又是否存在与朝鲜、日本的贸易往来?

答案当然是肯定的。

康熙五年(1666),中国驶往日本的商船有35艘,九年(1670)增至36艘(大庭脩:《日清贸易概观》)。

特别是开海贸易后,中国与日本的通商进入了正式缔约贸易时期,到日本贸易的商船大增。康熙二十四年(1685)有85艘;二十七年(1688)更增至193艘,随船到日本贸易的中国商人达9128人次。据统计,从康熙二十三年(1684)到乾隆二十二年(1757)的67年间,中国开往日本贸易的商船总数达到3017艘,平均每年41.4艘。(据木宫泰彦著、陈捷译;《中日交通史》下册第327-334页)

商船的吨位也很可观,一般的小船能载重100吨,中船可载重150吨,大船可载重250吨到300吨,最大的可载重600到1000吨,而宋代船的载重量为110吨左右。中国的商船还从事东南亚各国与日本的转口贸易。

如此频繁和大宗的对日贸易,不要说是日本那种只接受不主动出海的国家,就算是另外一个被允许参与对日贸易的荷兰,在贸易量上也是远远不如,可以说,在对日贸易上,中国占据的是绝对主动权。

清代对外出口的物资和中国商人跨海到马尼拉等地贸易

日本地小民贫,反而大兴“闭关锁国”,国内的物资匮乏可想而知,所以,中国对日本贸易中受益巨大:

清代前期,中国海外贸易的进出口货物品种之多,数量之大是空前的,其中出口的主要是丝、丝织物、药材、糖、纸张和书籍。这些物资都是外国特别是日本需要的,大量商品输往日本贸易,对中国也十分有利,因为这些货物“大抵内地价一,至倭(日本)可得五,及日货,则又一得二”(林春胜、林信笃编:《华夷变态》卷一,浦廉一:《华夷变态题说》)

而中国对东南亚各国也一直保持了旺盛的外贸,前文已经讲到,仅仅嘉庆二十五年(1820)前后,驶往东南亚的帆船共295艘,而这些中国商船,为东南亚带去的是丝、茶、糖、药材、瓷器和中国的土特产。

至于出口到欧美各国的商品主要是:生丝、丝织品、茶叶、瓷器、土布、麝香、朱砂、明矾、铜、水银、甘草、生锌、大黄、桂子、糖、冰糖、薑黄、樟脑、绸缎、丝绒等。其中以生丝、丝织品、茶叶、瓷器、南京土布为大宗。

透过如此名目繁多的出口产品清单,我们可以看出,在清中前期的对外贸易是如何繁盛与发达。

清代广州关税的暴涨

康熙二十三年设置粤、江、浙、闽四海关后,关税的收入基本是呈现一种上升趋势,比如:

雍正初年,粤海关收关税定额为43,750两白银,到乾隆初年为271,953两,嘉庆初年竟暴涨到899,064两,道光十一年则维持在899,064两。

而闽海关的征税定额从雍正初年的73,549两,到乾隆初年的203,335两,到嘉庆初年和道光十一年的186,549两。

显然的闽海关在征收定额上受到了1757年乾隆帝一口贸易令的影响,可从数额上看,这种影响并不大,甚至连20,000两白银都不到。

这种情况,也或多或少的在江海关和浙海关出现。

当然,如果以这些数字和资料就轻易否定广州粤海关的作用,是完全不客观的。与闽海关相比,粤海关的定额增长简直就是一次井喷,从一开始的4万余两白银,区区十余年间跨到27万两,再经过60年就暴增到将近90万两白银,这种增长中,可见广州粤海光是何等的繁华。

当然,如果以这些数字和资料就轻易否定广州粤海关的作用,是完全不客观的。事实上,上述的数字只是海关征收定额,也就是说,是一种底线,是海关必须完成的数额。那么,粤海关实际完成的关税征收额是多少呢?

嘉庆二十五年到道光九年的10年间,粤海光平均实际征收关税为1,497,824两白银,道光九年到道光十九年的10年间,略涨为1,538,576两,达到了全国关税总额的三分之一。

固然,这是因为广州成为一口贸易的受益者,但不能否认的是,仅仅是欧美商船的贸易,是无法撑起如此巨额关税,那些从中国航行到马尼拉的中国商船,也为这巨额关税增长,做出了自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