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zhe相谐的读音:委托他人转让著作权应按何税目缴纳营业税?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5 15:32:41
序列号:1000001152问题分类:营业税问题标题:委托他人转让著作权应按何税目缴纳营业税?问题回复: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著作权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44号】的规定,拥有无形资产所有权的单位或个人(以下简称“所有权人”)授权或许可他人(以下简称“受托方”)向第三者转让“所有权人”的无形资产时,如“受托方”以“所有权人”的名义向第三者转让无形资产,转让过程中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由“所有权人”承担,“所有权人”应按照“受托方”向第三者收取的全部转让费依“转让无形资产”税目缴纳营业税,“受托方”取得的佣金或手续费等价款按照“服务业”税目中的“代理业”项目缴纳营业税;如“受托方”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者转让无形资产,转让过程中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均由“受托方”承担,“所有权人”向“受托方”收取的全部转让费和“受托方”向第三者收取的全部转让费,均按照“转让无形资产”税目缴纳营业税。如受托方所转让的无形资产不在我国境内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第4款的规定不缴营业税。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欢迎您再次提问。国家税务总局2006/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