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医生退休申请书:也谈《诗经》重叠词的词性——与杨合鸣、周德旗先生商榷论文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7 13:44:03

也谈《诗经》重叠词的词性——与杨合鸣、周德旗先生商榷

 

杨合鸣、周德旗先生在《〈诗经〉叠根词皆为形容词》①一文(下简称“《皆》文”) 中,就《诗经》重叠词词性问题进行了有益的探讨;但《皆》文在对讨论 范围的划定,对叠音词与叠根词、词与非词的判断及其作出的基本结论等方面,都还存在着一些需要加以商榷的问题。

1.讨论要划定一个范围。这一点,《皆》文在标题中便表明了,其讨论范围为《诗经》叠根词的词性。讨论范围的划定,应能够充分和经济便捷地满足研究的需要。这一点,《皆》文却未能作到。

首先,《皆》文划定的讨论范围,未能充分满足其研究目的。《皆》文的研究目的之一,是要通过确立自己的论点以纠正“古今学者”的有关错误见解。而要达到这一目的,讨论范围就必须与“古今学者”的讨论范围相一致。为了弄清 “古今学者”的讨论范围,我们在这里照录几段《皆》文中的有关引文:

(1)“凡重言皆形容之词”( 王筠:《说文释例》卷5);

(2)“《诗经》里的名词性重言词只有‘燕燕 ’一个。”“《诗经》里的动词性重言词有‘处处’、‘言言’、‘语语’、‘宿宿’、‘信信’五个。 "( 向熹 : 《诗经语言研究》);

(3)“重叠词大多为状态形容词……但也有重叠式的名词和重叠式的动词”( 易孟醇:《先秦语法》) 。

    此外,我们再引几段可揭示“古今学者”有关讨论范围的文字如下:

(1)“凡叠字皆形容之字”(阮元)②;

(2)重叠词“在《诗经》中出现较多。……其中又大都属于状态形容词。……也有的是象声词”(程湘清) ③ ;

(3)“名词组成的重言词,有两种值得注意的情况:(一)它是表示名称的形式之一。例如:‘燕燕于飞’”(周秉钧) ④。

上引文字表明,“古今学者”的讨论以重叠词(又称“重言”、“重言词”、 “叠字”)为范围,而不是像《皆》文那样将讨论限定在叠根词范围内。由于讨论范围方面存在着差异,所以即使《皆》文的结论能够百分之百正确,它也还是无法达到纠正“古今学者”有关错误见解的目的。

其次,《皆》文划定的讨论范围也难以经济便捷地推动研究的展开。《皆》文称,它之所以只讨论叠根词词性而对叠音词“略而不论”,是因为前者“属合成词”, 在《诗经》中“使用频率颇高,且较为复杂”, 而后者“属单纯词”且“易于理解”。但是,事实上叠音词在《诗经》中同样有“颇高”的使用频率,其情况也同样“较为复杂”。《皆》文引了刘勰关于重叠词作用的一段话,其最后两句为“‘喈喈’逐黄鸟之声,‘喓喓’学草虫之韵”。——象这类逐声学韵之词,《诗经》中可谓俯拾皆是,但其词性并非没有讨论的余地。虽说多数学者将它们归入形容词,但也总是将其单独提出加以说明(如马忠先生指出,叠音词中“有一部分是象声的词。……在古代汉语中,这种象声词可以用做句子里的定语、谓语、状语。因此,它的性质与形容词很相近。” ⑤黄伯荣、廖序东先生指出:“摹拟声音的词叫‘象声词’”,“象声词在句子中经常作状语、定语”,“因此,可以把这部分词归入形容词”⑥);况且,对这类词的词性划分,学术界也还有其它不同主张,如王力先生曾将这类词划归为“拟声方面的副词”⑦;吕叔湘先生的《语法修辞讲话》,“语法小组”的《语法讲话》,则将“象声词” 单独列为一类⑧。《诗经》象声词的运用,存在大量一词象多声和多词象一声的现象。如“将将”可分别用以摹拟佩玉声(《郑风·有女同车》)、鸾声( 《小雅·庭燎》) 、鼓钟声(《小雅·鼓钟》) 、磐筦声(《周颂·执竞》) 等,而“坎坎”(《魏风·伐檀》)、“丁丁” 、“许许”(《小雅·伐木》) 等,则都可用以摹拟伐木声。《诗经》叠音词运用中的“一形多词”现象亦颇为多见,如“将将” 既可充当摹拟多种声音的象声词,也可充当表示“美好貌”(《鲁颂·閟宫》:“牺尊将将”)、“严正貌”(《大雅·绵》:“应门将将”)的形容词。许多重叠词如果脱离具体的语言环境,连词义和词性都无法确定。可见,《诗经》叠音词并非已“易于理解”到了可以“略而不论” 的地步。

若要按《皆》文限定的范围进行讨论,就要首先将《诗经》重叠词区分为叠音词与叠根词。但是,区分这两类词,并不是件轻而易举之事。从语音形式看,叠音词和叠根词都是一个单音节的重叠,就是说叠根词必然同时也是叠音词; 从词义内容看,有些语音和书写形式相同的重叠词,却有着叠音词与叠根词的双重身分。如“肃肃”在《诗经》中,既用来作表“恭敬貌”(《大雅·思齐》)、 “严正貌”(《小雅·黍苗》)、“疾行貌”(《召南·小星》)、“齐整貌”(《周南·兔罝》)的形容词(属叠根合成词),又用来作摹拟鸟羽振动声(《唐风·鸨羽》、《小雅·鸿雁》)的象声词(属叠音单纯词)。《诗经》中通假字的大量使用,更增加着识别某些重叠词究竟是叠音词还是叠根谓的难度。如《周颂·执竞》“斤斤其明”中的“斤斤”, 义为“明察”, 与“斤”字诸义了无关涉。据此,可断定“斤斤”为叠音单纯词;但《毛诗集疏》指出 ,“斤与昕声义相近”, 《广雅·释训》则认为 ,“斤斤其明应读为炯炯其明”,“斤斤” 即“昕昕”或“炯炯”的假借。据此 ,“斤斤” 则应被判定为叠根合成词。这两种意见孰是孰非,一时很难得出令人信服的结论。有鉴于上述原因,将《诗经》重叠词这一讨论范围缩小到叠根词,不仅未使研究变得经济便捷,而且很容易造成一些难以避免的失误和不必要的混乱。比如,与《皆》文 “《诗经》中叠根词使用频率颇高”的看法相反,程湘清先生的研究则认为,《诗经》中有 360 个重叠词,共使用 689 次 ,“在这 360 个重叠组合中,除‘滔滔’、‘高高’、‘明明’、‘青青’、‘旦旦’、‘处处’等一小部分是由单音词的重叠而构成的重 叠式合成词外,大部分是单纯重叠词。”⑨这表明,人们对《诗经》重叠词中叠音词、叠根词各自所占比例的判断很不一致; 而如果使讨论陷入这样一些争论中去,那对于搞清《诗经》重叠词词性这个特定课题来说,便只能是徒生枝节,从而使通往研究目的的道路变得更加歧途丛生。再比如,《皆》文所认定的叠根词中,有不少词就很值得怀疑。如“氓之蚩蚩”(《卫风·氓》)中“蚩蚩”的“戏笑貌”义,并非由“蚩”的词义(《说文》:“蚩,虫曳行也”)重叠而成;“河水洋洋”(《卫风·硕人》)中“洋洋” 的“盛大貌”义,并非由“洋”的词义(《说文》称 ,“洋”为河水名) 重叠而成;“采采苤苢”( 《周南·苤苢》)中“采采”的“茂盛貌”义,并非由“采”的词义( 据采字从“爪”的字形便不难看出其义为“摘取”)重叠而成;“麀鹿濯濯”(《大雅·灵台》) 中“濯濯” 的“大”、“美” 、“肥”等义,并非由“濯”的词义(《说文》:“濯,瀚也”) 重叠而成。——组成这些重叠词的单字本身另有意义,而与重叠词词义无关;这些单字,在由其组合成的重叠词中,只是一个记录语音的符号。显然,这些重叠 词是单纯词,属于叠音词而不应划归于叠根词。《皆》文的这些失误,也从反面证明,它划定的讨论范围无法充分和经济便捷地满足其研究本身的需要。

多数“古今学者”之所以不以区别叠音词和叠根词为研究前提,除因这种区别有时不易进行外,还在于将《诗经》重叠词作为一个整体来研究,可能更符合实际。《诗经》基本上反映两周时代的语言面貌,而两周时代恰好是汉语词汇从以单音词为主向以双音词为主过渡的肇始阶段。该阶段过渡最重要的途径之一,是由语音造词向语法造词转化。作为这种转化中的产物,《诗经》重叠词显示着某种“非此非彼”、“亦此亦彼”的“中介”形态(其中叠音词虽仍可视为语音造词的产物,但它已突破了单音节限制而采取了“音节合成” 的方法;叠根词虽可以说已经是语法造词的产物,但它却仍保持着单音节重复的形式),对这样一些词,与其硬作叠音、叠根的区别,倒不如将其视为一个整体来研究更合乎语言材料的实际。当然,我们不是说对《诗经》重叠词进行叠音词和叠根词的区别没有意义,但这应当属于另外一个研究课题,而无需将这种区别当成研究《诗经》重叠词词性问题的背景和前提。

2.对一些“古今学者”关于“燕燕”(《邶风·燕燕》)为名词 ,“处处” 、 “言言” 、“语语”(《大雅·公刘》) 为动词的判断,《皆》文的反驳是:这些重叠组合都“并不是词”。

关于“燕燕”, 《皆》文写道:“陈奂《传疏》: ‘此犹 “鸱鸮鸱鸮”、“黄鸟黄鸟”叠呼成义之例。’准此,‘燕燕 ' 并不是词,而是‘燕子燕子'之意。” "我们认为,这一结论下得过于草率了。要判断“燕燕”是词还是像“鸱鸮鸱鸮”那样的叠呼语,起码需要进行这样几个角度的分析比较:一是从语法结构上来看, “鸱鸮鸱鸮”的组合成分间可插入“啊”字,而“燕燕”二字间却不能插入“啊” 字,这表明前者组合成分的结合松散,而后者组合成分的结合紧密; 二是从词汇意义来看, “鸱鸮鸱鸮”与“鸱鸮”所代表的概念等值,而“燕燕”与“燕” 所代表的概念已不尽相同。“燕” 仅是鸟名,而“燕燕”则有复数化倾向(从“差池其羽”、“颉之颃之”、“上下其音”等描述,不难见出“燕燕”决非指一只燕),这表明前者经重叠并未产生出新概念,而后者经组合成分重叠,已经以一个表达新概念的新词而存在;三是从语法意义上看 , “鸱鸮鸱鸮”与后续谓词(“既取我子,无毁我室”)间有明显停顿,在谓语前面,可以加上一个“你”字,而“燕燕”与后续谓词(“于飞”)间没有停顿,在谓语之前也不能增加“你”字,这表明前者在句中是作为独立成分的呼语,而后者在句中则是主语。综上,我们认为,“燕燕”不是所谓的叠呼语,而是一个名词性的重叠词。

关于“处处”、“言言”、“语语”, 《皆》文写道:“于省吾《诗经新证》 :‘诗义本谓于是处,……于是言 ,于是语,是说京师之野,正是可处,……可言,可语的居住地址。……作重言者以足成其词句而已。’可见,‘处处 ' 、‘言言' 、‘语语' 并不是词,而仍为‘处’、‘言’、‘语’之意,后面叠一处 ' 、‘言 '、‘语’只是为了凑足音节罢了。”我们认为,这段论述也属明显失误。《皆》文对此处几个叠词与它们就由组成的单音词意义相同的判断,并不合乎实际。单音词“处”、“言” 、“语”仅仅表示动作,而由其组成的重叠词则同时表示动作的持续,并潜含着主体对此进行评价的主观色彩。正因为如此,王力先生才对“于时处处,……于时言言,于时语语”作出这样的解释:“处处,……言言,语语,都是动词复说,表示人民安居乐业、笑语欢乐的情况”⑩。可 见 ,“处处” 、“言言”、“语语”已经是与“处”、“言” 、“语”在意义上不尽相同的新词了。《皆》文以“只是为了凑足音节罢了” 一语,轻易否定“处处”等是词的做法,是不慎重的。判断一个语音组合是词或不是词,还是应当以从语法结构、词汇意义、语法意义等角度进行的分析为依据,才较为可靠。《诗经》中许多重叠词都兼有调和音节节律的作用,若以此为据否定“处处”、“言言” 、“语语”为词,那么势必能以同样的理由判定,《皆》文所认定的许多叠根形容词(如“维叶萋萋” 、“其叶蓁蓁”中的 “萋萋”、“蓁蓁” 等)也都“并不是词”, 其重叠也“只是为了凑足音节罢了”。可见,凭这一理由,是无法推翻 “处处”、“言言”、“语语”为动词性重叠词之结论的。

《诗经》时代重叠词的大量出现,一方面折射着主体讲究对称的审美趣味,一方面也反映了汉语发展的某些内在规律(汉语每个单音节元辅音相间的对称性,随汉语的发展而加以扩展,便会很自然地对音节与音节、词与词以及句与句等语言单位提出对称性要求),因此,是否具有调和语音节奏的功能,不能充当判断《诗经》重叠组合是词或非词的标准。认真阅读《诗经》便不难发现,诗句中凡两个相同的字以前后相接形式出现时,基本上都是重叠词,而极个别的非词组合,只要从语法结构、词汇意义和语法意义等方面对其加以分析,便很容易做 出正确判断。例如“鱼在在藻”(《小雅·鱼藻》)中的“在在”这一非词组合,前一个“在”是与“鱼”相联系的谓词,而后一个“在”是与“藻”相联系的介词(故“鱼在在藻”的语气停顿,为“鱼在/在藻” 而不是“鱼/在在/ 藻”); 这点若与“鱼在于沼”(《小雅·三月》〉相比照,可以看得非常清楚。至于《皆》文所说的用以“叠呼”或“只是为了凑足音节” 的非词性单音节重叠组合,在《诗经》中是找不到的。

3 .我们认为,《皆》文关于“《诗经》叠根词皆为形容词”的基本结论难以确立;而早已由许多学者得出的《诗经》重叠词绝大多数为形容词的结论 ,却仍是可信的。这“绝大多数”形容词性重叠词又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摹拟声音的象声词,属于单纯词,叠音词;另一类是狭义的形容词,它既包含有叠音的单纯词,也包含有叠根的合成词。在这“绝大部分”形容词之外,《诗经》重叠词中还有少量名词和动词。

《诗经》中的名词性重叠词,除前面已讨论过的“燕燕”之外,至少还可以举出“子子”、“孙孙”(《小雅·楚茨》:“子子孙孙,勿替引之”)这两个词。“子子”在这里无论如何也不能被视为“呼语”;“子”与“子”之间,不能加“和”、“与”等字,这说明“子子”是一个紧密结构;“子子”的词汇意义含有“一个接一个的‘子’” 、“所有的‘子’”等不同于“子”的词义内容;“子子”在这里作为一个概念、充当句中的一个成分,而不是象在意动用法 (如《论语》“君君臣臣父父子子” 的“子子”)中那样作为两个可以分开的概念,充当句中的两个成分。可见 ,“子子”是词,是一个名词性的重叠词。同理, “孙孙”当然也是一个名词性的重叠词。

《诗经》中的动词性重叠词,较为肯定的可举出“采采”和“哀哀”。

“采采”在《诗经》中具有“一形多词” 的特点。在“蜉蝣之翼,采采衣服”(《曹风·蜉蝣》)中,根据上下文,可以毫不费力地判定“采采”为形容词 ;而在“采采卷耳,不盈顷筐”(《周南·卷耳》)中,在“采采苤苢,薄言采之”《周南·苤苢》)中 ,“采采”究竟是形容词还是动词,就不那么容易判断了。因为从上下文看 ,“采采”无论被视为表“茂盛”、“美盛”义的形容词,还是被视为表“采摘”义的动词,都能够讲得通顺。正因为如此 ,“古今学者”对这两个“采采”的词性判断,一直就有形容词说和动词说这两种不同的意见。对这些意见,人们自可根据个人对文义的理解择善而从,但在没有新的充分论据和论证的情况下,却不可仅凭前人的某种意见去否定另一种意见。王力先生在同一册教材中,将《卷耳》中的“采采”解释为“采了又采”, 视为动词,而将《苤苢》中的“采采”解释为“茂盛鲜明的样子”, 视为形容词11。我们认为王力先生的解释是有道理的。在《苤苢》中,谓词“采”已在“薄言采之”中出现,“苤苢”是“采”的对象,故“采采”应是修饰“苤苢”的形容词;而在《卷耳》中,“不盈顷筐”只是对“采采卷耳”这一活动结果的说明,“卷耳” 是“采采”的宾语 ,“采采”则是以“卷耳”为对象的及物动词。从诗文意义的分析来看,结论也应该是这样。一位妇女采摘卷耳,采了又采却总没能采满浅浅的“顷筐” 。何以会如此? 原来,这位妇女并未全神贯注于采摘卷耳,而是由于“嗟我怀人 " 在不断地走神。——这样解释,岂不是比将“采采卷耳” 训作“茂盛的卷耳”更符合文意吗?

“哀哀父母,生我劬劳”,“哀哀父母,生我劳瘁”(《小雅·蓼莪》)中的“哀哀”一词,由动词“哀”(《说 文》:“哀,闵也”)重叠而成,有哀怜、哀怨、哀恨等义。细玩文义,当可见出“哀哀”一词,并不是“父母”的修饰语,而是全句的谓词(其主语为诗歌的吟咏者),“父母生我劬劳”、“父母生我劳瘁” ,则是引发吟咏者“哀哀”的原因。所以,“哀哀”是动词性的重叠词。

另外,《诗经》重叠词中,还有少量词,究竟属于形容词还是属于动词,一时尚难以定论。比如 ,“皋皋訿訿,曾不知是玷”( 《大雅·召曼》) 中的 “皋皋”和“訿訿”,历来就有不同解释。《毛诗训话传》曰:“皋皋,顽不知道也;訿訿,窳不供事也”;《毛诗正义》疏引舍人云:“皋皋,不治之貌也”;《经典释文》引《韩诗》“訿訿,不善之貌” 。按这些解释 ,“皋皋”、“訿訿”为形容词。但也有不同意见,如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曰:“皋当读为,《玉篇》 :‘,相 欺也。’重言之则曰‘。’”朱熹《诗集传》:“訿訿,相诋也。”按这些解释,“皋皋”、“訿訿”则应是动词。再如“喓喓草虫,趯趯阜螽(《召南·草虫》)中的“趯趯”, 多被解释为“跳跃貌”, 属形容词。但也有人将它视作动词,训为“跳跃”, 如袁愈荌便将这两句诗译为“鸣声喓喓是草虫,跳跃追赶有蚱蜢”12。《说文》云:" 趯,踊也。从走,翟声”, 《汉书·李寻传》“涌趯”那阴注:“趯字与跃同。”据此,可以确信“趯” 即“跃”的同源字(二字皆以“翟”为声符,而二字的义符“走”和“足” 的相通性可以说一目了然), “趯趯” 即 “跃跃”, 属动词。《毛诗训沽传》(“趯,跃也”和《广雅·释训》(“趯,跳也”)的有关训释,对此种意见也提供了支持。对以上这样一些词的词性,仅靠故训难以作出令人信服的判断。因为第一,故训对这些词的解释常常是“随文赋义”式的; 第二,两种不同意见很可能都有其一定道理,但又都还拿不出足够的论据驳倒对方的意见。所以,当我们还未找到充分理由之前,对这些词的词性问题,最好取“阙如”的态度。当然,每个人对某个词的词 性都可以有自己的倾向性意见,但在尚不能驳倒全部相反意见的情况下,便贸然判定这些词“皆为形容词”或皆为动词,其结论肯定是要令人怀疑的。

注释 :

①载《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7年第 24卷第 4 期。

②阮元《揅经室集》。

③⑨程湘清:《先秦双音词研究》,山东教育出版1982年版,第82-83.82页。

④⑧周秉钧:《古汉语纲要》,湖南人民出版社 1981年版,第 241. 332页。

⑤马忠:《古代汉语语法》,山东教育出版社1983 年版 ,第297-298 页。

⑥黄伯荣、廖序东:《现代汉语》,甘肃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 295页。

⑦王力:《汉语史稿》中册,中华出局 1986年新 l版,第 318 页。

⑩11王力:《古代汉语( 修订本)》第二册,中华书1981年第502.470. 472页。

12《诗经全译》,贵州人民出版社 1981 年版,第 21 页。

                               (本文1998年已发表于《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