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朗斯特百度云:吉林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变迁三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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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是面向就业、贴近民生的事业,与改革开放进程息息相关。自从1978年我省恢复中专招生考试制度以来,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在三十年中走过了一个曲折发展的路程。其中第一个十年为恢复与发展时期,第二个十年为调整和适应时期,第三个十年为转型和重建时期,而贯穿于三十年的则是从精英教育向大众化教育转型的轨迹。

第一个十年(1978—1988):恢复与发展时期

(一)压缩高中规模,发展中等职业技术教育

改革开放之初,高中段教育畸形发展,全省面临着恢复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学制体系的严峻任务。为此,1978年省委召开全省教育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普通高中要控制发展,有计划、有步骤地大力发展农业中学、半工半读中学,同时相应地发展中等专业学校和技术学校。” 1980年7月,省政府批转省教育局《关于中等教育结构改革的意见》,再一次提出:要调整改革普通高中,控制其发展;有计划地将一部分普通高中改为技术中学,积极恢复和发展农、林、牧、渔、畜等业中学;有计划地举办各种门类的职业学校,在城市试办职业教育中心;重视和办好技工学校、中等专业学校。1982年6月,省政府发布《关于中等教育结构改革中几个问题的通知》,更进一步强调: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必须与调整普通高中同时进行,其重要途径是在普通高中附设专业班或改普通高中为职业技术学校。为落实这一决策,1982年7月,省政府在通化市召开全省中等教育结构改革工作会议,并推出了一系列典型经验,在全省掀起了大办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热潮。到1985年,中等职业技术教育规模已接近高中段教育的一半,基本恢复到了“文革”前的水平。

(二)多种形式办学,加快中职教育体系建设

改革开放初期,我省提倡多层次、多规格、多种形式办学,加快了中职教育发展。一是理顺中等师范教育管理体制。1982年,我省将原来的44所低水平办学的中等师范学校调整为16所,其余师范学校与县、市教师进修学校合并;1983年11月,省委、省政府发布《关于加强和改革普通教育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中等师范学校实行省地双重领导、分级管理、以地为主的领导管理体制,并确定了首批办好的重点中等师范学校。到1988年,全省有中等师范学校22所,在校生1.8万人,基本满足了培养我省小学教育师资的需要。二是多种形式举办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主要办学形式有:(1)改制中等专业学校:学制三至四年,为地方全民和集体企、事业单位培养中级技术、管理人员;(2)教办技工学校:学制三年,由教育部门和劳动部门联合举办,为地方全民和集体企业培养熟练技术工人;(3)职业技术高中(班):学制三年,文化课与专业课并重,培养具有高中文化程度,同时掌握一技之长的中、初级技术和管理人员及熟练劳动者;(4)综合高中:学制三年,开设高中主要文化课和专业课,以适应毕业生就业和升学的需要;(5)职业技术学校(班):学制二至三年,以专业课教学为主,根据需要有选择地开设文化课,为社会输送具有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的初中级管理人员、技术工人和劳动后备力量;(6)专业班:招收应届和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学制一般为半年至一年,集中学习专业课,培养专项职业技能。除上述六种外,我省还试办了一批农村四年制初中,学生毕业后一部分升入高一级学校学习,一部分回到农村参加生产劳动。三是恢复与振兴中等专业教育。1977年恢复中专考试入学后,中等专业教育得到迅速恢复。到1988年,我省有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94所,在校生6.12万人,平均每万人92.6人,居全国第九位;高中段职业技术教育在校生占高中段在校生总数的50.08%,居全国第五位。

(三)以评估为抓手,促进中等职业教育质量的提高

教育评估推动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水平有效手段。1987年,省教委在四平市召开全省中专教育改革座谈会,发布了《吉林省中等专业学校办学基本条件检查评估方案》、《关于加强中等专业学校教学管理的暂行规定》等3个文件;1988年,省教委又下发了《职业技术教育深化改革方案》、《关于深化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办学体制改革的意见》等6个文件,突出强调了推动教学评估工作的必要性。在此基础上,省教委制定并颁发了《吉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教学管理规程》、《吉林省重点职业高级中学校容、校貌、实验实习基地建设标准》和《吉林省职业高级中学德育大纲》等文件,并进行专项检查,促进了全省中等职业学校的规范化管理。

第二个十年(1989-1998):调整与适应时期

(一)开展“职业技术教育年”活动

尽管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重要性一再得到显示,但在学历至上、鄙薄技术的当时环境下,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遇到了重重阻力。为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注职业教育的氛围,省政府先后于1991年和1995年两次开展了“职业技术教育年”活动。1991年4月,省政府批转省教委等5部门联合起草的《关于开展“职业技术教育年”活动的意见》,组织了首届“职教年”活动,参与活动的有全省428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49400名学生。为扩大成果,省政府还专门召开全省职业技术教育工作会议,表彰了“职教年”先进单位和个人。1995年,省政府开展了第二个“职业教育年”活动,利用各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动员。“职教年”活动受到各地的普遍重视,多数地、县成立了职业技术教育协调机构,很多县建立了主要领导联系职业技术学校制度,有的还采取了职教“一票否决”制度,加强了对职业技术教育的领导,强化了各级政府统筹和管理力度,激发了企业、行业和各种社会力量办学的积极性。

(二)深入开展农村教育综合改革

实行“三教统筹”、积极扩大农村职业教育规模,是上世纪90年代我省发展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重要经验。1992年,省教委召开“全省农科教结合计划协调和科教兴农经验交流会”,重点推行了农村科技人才培养培训的“1253计划”、农村教育系统实施科技试验与推广的“241计划”、高等院校科技兴农的“213计划”。1996年9月,省教委召开“全省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工作会议”,要求各级政府加强对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统筹规划与安排,并积极推行了以下五种办学模式:(1)“渗透型”:在全省农村中小学中普遍开设劳动课及劳技课;(2)“分流型”:在部分农村初中开展“二三分流”教育;(3)“附加型”:学生初中毕业后再加一段实用技术、职业技术培训教育;(4)“复合型”:以农村职业高中和成人大中专为依托,既搞学历教育,又搞短期技术培训;(5)“多功能型”:集中办好县农业职业教育中心,这里既有农业专科院校的大专班,又有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农民中专,还有农村干部培训基地。上述模式在“八五”期间发展农村职业技术教育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加快职业教育法制建设

我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法律框架基本上是在这一时期形成的。1990年,我省制定了《吉林省职工教育条例》,经七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从1991年1月25日开始实施。《条例》共8章40条,对职工教育的地位、指导思想、职责、职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办学和教学、教育人员、经费和奖惩等问题都作了明确规定。《条例》的出台推动了成人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一批职工业余中学、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干部中等专业学校、广播电视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进修学校、党政干部中专班、职工中专班等发展了起来。在办学形式上,成人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既有传统的面授教学,也有远距离的广播、电视、函授教学,既有全脱产学习,也有半脱产学习满足了广大成人学习者提高自身素质的需求。至1998年,我省建成职工技术培训学校264所,可容纳13万学员学习。

《职业教育法》颁布之后,我省加快了地方性法规的建设。1997年3月28日,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并颁布施行了《吉林省职业教育若干规定》。这是我省第一部关于职业教育的法规。《规定》共26条,具体规定了职业教育的管理体制、办学主体、学校设置、教育教学、招生就业、师资队伍、经费保障等重要内容,尤其在职业教育制度建设方面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保障。表现在:一是确立了就业准入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规定》第三条要求,从事技术工种工作的劳动者,就业上岗前必须经过职业学校教育或者职业培训;从事非技术工种工作的劳动者,就业上岗前应当接受必要的职业教育。这些规定为我省全面推行劳动预备役制度、发展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提供了坚实基础。二是明确了中等职业教育的管理体制。《规定》第四条明确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职业教育工作的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评估,把职业教育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各方面的力量发展职业教育事业。同时在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中明确了各级教育及劳动行政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团体及个人在举办、管理和参与职业教育中的职责与义务。三是降低了中等职业教育的入学门槛。《规定》第九条提出:接受农业职业高中教育的新生,入学条件可以适当放宽;有条件的地方,初中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可以免试入学。这些规定和条款突破了一些传统的观念和制度性障碍,为全省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法律和制度环境。

第三个十年(1999-2008):重建与转型

(一)深化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调整

我省的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体系在计划经济时代建立起来。到世纪之交,其条块分割、体制混乱的固有弊端逐渐暴露出来,成为阻碍其发展的主要因素。从1998年起,伴随着国务院机构改革工作的进行,国家开始对国务院有关部门所属学校的管理体制、布局结构进行改革调整。除教育部以及外交部、国防科工委等12个部门和单位继续管理其所属学校外,国务院部门和单位不再直接管理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其所属学校划归地方管理。1999年9月,教育部印发《关于调整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的意见》,提出要经过2—3年的努力,建立起布局结构合理、专业门类齐全、办学质量和整体效益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化建设需要的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体系。布局结构调整的主要实现形式有合并、共建、联办、划转等。根据教育部有关精神,我省于2001年5月起筹建长春职业技术学院。2002年3月,原长春市计算机学校、长春市经济贸易学校、长春市第六中等专业学校、长春市旅游职业中专、长春市轻工业学校、长春市第四中等专业学校、长春市机电技术学校、长春市联合职业学校及长春市电大附属职业高中等9所学校合并,打造成了一艘全国一流的职业教育“航空母舰”。2003年,吉林省广播电视学校并入;2004年,长春市财政学校并入,最终完成了“十一校合一”的资源整合。合并后,长春职业技术学院集信息、工程、商贸、旅游、外国语言、汽车等多个学科的76个专业于一体,统筹高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社会培训教育,成为长春市职业教育的“龙头”学校和全省职业教育的重要基地。全日制在校生达1万余人,每年向社会输送初、中、高级技能型专门人才3000余人。2002年,我省撤并中等师范学校序列,运行多年的“三级”师范教育体系向“二级”乃至“一级”师范教育体系并轨,并最终形成了以本科高等师范教育为主体的教师教育体系。2007年,在组建长春职业技术学院成功经验的示范下,我省又将部分中等职业学校进行合并调整,组建了一批“技师学院”,中等职业教育进入新的历史发展时期。通过调整,中等职业教育的管理实现了重心下移,形成了省政府统一规划、政策引导,以市(州)政府管理为主,企业、社会参与办学的管理体制,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主动适应市场需要的自我调节机制和服务社会的功能得到增强。

(二)发挥“百强校”工程建设的龙头作用

为提升我省中等职业教育的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在2003年7月召开的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上,省政府做出实施“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的决定。会议要求在各市州中心城市建设一所综合性、高水平、示范性龙头学校,每个县(市)集中建好一所多功能、示范性职业学校(或职业教育中心),并提出到2010年建成40所学校国家级、60所学校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构筑起中等职业教育的主体框架;建成80个具有现代职业教育特色水平的示范专业,提升全省中等职业教育的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2005年,我省以落实“国家职业教育发展专项建设计划”为契机,制定并实施《国家职业教育发展专项建设计划2004—2007吉林省项目规划》,将县级职教中心建设全部列入该计划;2006年,省教育厅与省发改委联合制定《关于加强县级职教中心建设的意见》,采取积极措施推动全省职业教育发展。截至2007年底,全省建成省级以上重点校87所,县职教中心22个,形成包括13大类、148个专业的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体系。2008年,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职业教育中心建设的意见》,决定省财政每年安排7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实施“吉林省支持中等职业教育‘百强校’建设专项计划”,为我省今后的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扩大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

世纪之交,中等职业学校出现招生、就业两重困难,而农村职业学校的生存危机更加严重。1999年,全省职业高中农林类专业招生数为10876人,到2000年只招生7766人,2001年只招到847 人。2000年全省8所农业中专仅完成招生计划的25%,个别学校仅完成招生计划的12%。2001年,全省中专计划招生10万人,实际录取仅3万人,其中 8所农林中专仅完成招生计划的20.9%,个别学校仅招生10多人。为改变现状,从2001年起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开始实行免试入学。这一举措刺激了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逐年有所增加。2002年,我省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招生7.11万人,比上年增长18.6%;2003年招生7.8万人,比2002年增长10%。

从2005年起,至2006年、2007年,按照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国家教育部做出每年扩大中职招生规模100万的计划。为将扩招计划落到实处,教育部把中职扩招计划分解到各省,要求各省将招生任务逐级加以落实,打破学校归属部门和类别的界限,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统一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统一组织实施工作。当年,吉林省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招生93088人,比上年增长27%,完成了国家下达的增招计划。为完成中职扩招任务,吉林省采取了以下积极措施:成立全省高中段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也成立相应机构,加大领导和管理;把普通中专学校、成人中等学校、职业中专学校以及职业高中统一规范为中等职业学校,并享受原普通中专学校的政策待遇;国家级、省级重点校突破招生规模,县级职教中心和各市(州)重点办好的职业学校积极增加招生数量;各地中职一律停止举办普通初中班、普通高中班,保证资源真正用于发展中职;大力推行“订单式”培养模式,中职学校从第三学年起安排学生到企业实习实训,腾出办学空间扩大招生规模;组织各地中职学校打破隶属、地域限制,采取联合、连锁、集团化等多样化模式增强办学能力,鼓励隶属于行业或企业的各类培训机构等职业教育资源重新举办中等职业教育;对中等职教资源短缺地区企事业单位的闲置资源进行多种方式整合利用,扩、改、新建一批中等职业学校;运用政府贴息贷款和公益事业建设土地购置等优惠政策,支持和鼓励发展民办中等职业教育,等等。由于抓住了国家扩大中职招生规模的契机,使全省做大作强中等职业教育的目标正在逐步变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