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欢乐谷到火车站:纠风工作的任务与内容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17:23:59
纠风工作的任务与内容 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是反腐败斗争的三项任务之一,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认真抓好这项工作,对于改革、开放、稳定的大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概念、特征及其危害(一)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概念。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这个概念的正式提出,据查是在1990年3月,当时召开的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在《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中提出:要“坚决反对腐败行为”,“坚决刹住行业不正之风”。什么是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这既是一个理论问题,也是一个实际问题。搞清楚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概念,对于正确界定纠风工作的范围,确定纠风工作的任务、目标、措施及对策,以及检验纠风工作的成果,都是十分必要的。所谓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就是部门和行业中普遍存在的多发性的不良行政行为和不良服务行为。研究弄清这个概念,应注意把握三个方面:1.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行为主体,主要应包括政府部门和公用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2.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是带有普遍性、严重性的不良风气,是在某些部门和行业形成了风气的消极腐败现象。3.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面大量广,形式多样。概括起来大致可分为三大类:一是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为本单位、小团体或个人谋取私利。从单位来讲,突出表现为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集资摊派;从个人来讲,突出表现为吃、拿、卡、要、报。二是不依法办事,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突出表现为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三是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工作效率、工作作风问题,突出表现为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因此,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既要重点解决廉不廉、公不公的问题,也要注意解决工作勤不勤、效率高不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好不好的问题。(二)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基本特征。1.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是政府部门和公用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过程中,伴随着业务工作产生的,是职务行为、职业行为。它可能是公务员所为,也可能是工人或聘用人员所为。但无论是谁所为,只要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业不正之风,就应属于纠风工作的范畴。2.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具有很强的顽固性和反复性。由于受利益驱动,管理、监督不到位和体制、机制性弊端等因素的影响,滋生不正之风的土壤将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存在,即使治理和纠正过的问题也还会发生反复。3.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是风气问题,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人民内部矛盾,属于教育和管理的范畴,不能用解决极少数腐败分子的办法来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问题。(三)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危害。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实质是滥用职权,以权、以职、以业谋私。它与党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要求背道而驰,与人民政府为人民的根本职责格格不入,与干部是人民群众公仆的职业道德大相径庭,更是对共产党员光荣称号的亵渎。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谋私性和普遍性,决定了其对国家利益、人民利益具有侵害性,对社会稳定、社会发展具有危害性,对干部职工队伍具有腐蚀性。具体表现在:1、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直接损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党群、干群关系,损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它侵害的对象非常广,具有广泛性和随机性,凡是其公共权限设定的管理或服务范围所涉及的单位和个人都有可能成为被侵害的对象,特别是非权力单位和一般老百姓更容易受到侵害。它往往通过吃拿卡要、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和各种摊派等手段,加重群众和企事业单位的负担;通过作风粗暴、漠视群众利益、执法不公等造成对人民群众的精神和人身伤害。在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同时,也就离间了人民群众对党的感情,影响了他们对政府的信任。人民群众看政府怎么说,更要看政府怎样做。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只能使政府脱离群众、使群众与政府离心,这个危害决不能小视。2、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影响社会稳定和发展环境。从某种意义上说,风气就是软环境。一个地方党风、政风、行风和社会风气好,风清气正,人民群众的权益得到保障,他们参与建设、发展生产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就会得到充分发挥,这个地方的社会就稳定,改革、发展的环境就好。反之,如果歪风邪气盛行,“三乱”问题突出,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现象屡禁不止,这个地方的发展环境必然受到破坏,人民群众不可能心平气顺,也无法在稳定中求发展。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问题看上去似乎都是一件件不算太大的事情,但对老百姓的每个家庭来说都是大事,这一件件具体的事情汇聚起来,形成蔓延之势,就会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起到损害和破坏作用。3、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腐蚀干部职工队伍,带坏社会风气。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实质是以权谋私、滥用权力,它发生在掌握一定行政权力的政府部门和具有一定垄断性质的公用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身上,使职权不再是为人民服务的职责,而成了捞取私利的工具。它引导人们损公肥私、损人利己,一切向钱看,把小团体和个人的利益凌驾于人民群众的利益之上。它腐蚀一部分干部职工的思想,扭曲他们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权力观和利益观,使其信仰动摇、道德失范、诚信缺失,把人民公仆演变为与人民争利的群体。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对干部职工的腐蚀不可低估,如不及时纠正,会毁掉一批人。二、纠风工作的地位和作用及其重要意义(一)纠风工作的地位和作用。纠风工作既是一项政治任务,又大量涉及到经济问题,处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社会建设的结合点上。纠风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概括地讲就是,纠风工作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重要任务之一,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同处于反腐败斗争的第一线(也是我们平常所说的反腐败斗争的“三项格局”),是从不同的角度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治理消极腐败现象的一项重要工作。从总体上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要是解决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坚决惩处腐败分子,二是解决风气问题。而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主要解决的是风气问题,它所涉及的面最广。从工作对象上说,涉及到各行各业的干部职工;从工作内容上说,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与群众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等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对于人民群众来说,纠风工作与他们的关系最为直接。从纠正不正之风与查办案件工作的关系来看,解决风气问题既是反腐败的重要任务之一,又是反腐败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源头性的工作。从纠风工作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关系来看,纠风工作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从纠风工作与反腐败治本抓源头工作的关系来看,纠风工作的深入开展为一些反腐败治本抓源头工作奠定了基础,同时也为推进一些方面的改革创造了条件。(二)纠风工作的重要意义。1、做好纠风工作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宗旨的具体表现。2、做好纠风工作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必然要求。3、做好纠风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4、做好纠风工作是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有效举措。三、开展纠风工作的基本方法纠风办开展纠风工作的基本方法主要是三个方面,概括地讲就是三句话、六个字:纠正、建设、监督。(一)突出重点、专项治理,督促部门和行业切实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进行专项治理,是深入开展纠风工作的成功经验,也是纠风办的重要职责之一。“纠”的工作主要是抓好三个环节:1、精心选题立项,确定专项治理任务。自1993年以来,全国纠风办以纠正政府部门、公用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和工作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为重点,在全国统一选题立项,先后开展了十多项纠风专项治理。一是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选题立项,集中治理一些部门不正确履行职责、干扰经济秩序的不正之风,为优化发展环境服务。二是围绕促进党政机关廉洁从政选题立项,集中治理一些部门和行业以权谋私、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发挥积极作用。三是围绕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选题立项,集中治理一些部门和行业与民争利、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以纠风工作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2、建立协调机制,集中力量综合治理。组织各有关部门建立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整合各方面力量进行综合治理。组织协调的主要内容包括四个方面:一是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形成开展专项治理的共识,研制专项治理的长远目标、近期规划和年度实施意见,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有计划分步骤地抓好落实。二是化解矛盾,形成合力。协调解决工作实施中的重大事项以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统一治理思路和政策,在部门间发生意见分歧时,从有利于工作的大局出发,引导各部门求同存异,确保步调一致。三是监督检查,加强指导。掌握专项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调查研究,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推动治理工作不断深入。四是创新制度,深化治理。督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坚持标本兼治,积极推进制度创新,不断完善专项治理的政策措施,提高专项治理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水平。3、加强督促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加强监督检查是各级纠风办基本职责,也是各部门一项经常性工作。监督检查把握的基本原则有四点:一是必须认真筹划,严密实施。要确保专项检查多出检查成果、不出或少出现问题。二是要坚持针对重点任务、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加强督促检查。三是要坚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掌握第一手资料,力求把情况摸透,重在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取得实效。四是要坚持从严刹风整纪,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据统计,全国每年都查办不正之风案件上万起,涉案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受到责任追究,促进了一些地区和部门存在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问题的解决,维护了党和国家政策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二)纠建并举、寓纠于建,引导部门和行业大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带有普遍性和广泛性,在集中力量对重点部门和行业开展专项治理,从严刹风整纪的同时,必须坚持纠建并举、寓纠于建,把纠风工作渗透到部门和行业的业务工作之中,引导各部门各行业以“执法为民、勤政爱民、服务于民”为主要内容,大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1、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坚持 “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就是说要督促政府各部门各行业做到守土有责,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要从领导机关做起,认真履行对系统、行业的监管、指导作用,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2、要把政风行风建设与部门业务管理相结合,建章立制,以建促纠。就是要把政风行风建设寓于行业管理和业务工作之中,实行“一岗双责”,一手抓业务管理,一手抓政风行风建设,实行工作同时抓,责任同时定,检查同时搞,使业务管理始终体现政风行风建设的要求,使政风行风建设自觉为业务管理目标的实现服务,取得良性互动、相得益彰的效果。要引导各部门把制度创新摆在重要位置,贯穿政风行风建设的始终。结合业务管理和干部职工队伍的实际,及时出台一些制度规范,强化监督,完善管理,堵塞漏洞,促进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公正清廉,从源头上遏制了不正之风的滋生蔓延。3、要深入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就是要坚持以正面引导为主、以思想教育为主,通过弘扬正气来压制歪风,通过开展一系列创建活动,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创建文明行业。(三)依靠群众、强化监督,推动部门和行业转变职能和作风。充分依靠群众是纠风工作必须坚持的一项重要原则。纠风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必须坚持专门机关的监督与群众监督、新闻舆论监督相结合,促进政府转变职能、改进作风。1、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把部门和行业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民主评议行风是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对政府部门和公用事业单位进行的有序监督,是推动政风行风建设的一种好形式。民主评议已被作为扩大基层民主、加强民主监督、建设政治文明的重要制度写入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决定和十六大报告。2006年,国务院纠风办制发了关于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指导意见,对民主评议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方式方法等作了具体规定。目前,全国各地广泛开展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通过民主评议,解决了许多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实现了群众对政府的有序监督,推进了政府依法行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分为四个特点,一是统一组织、分级负责,二是条块结合、上下联动,三是全面评议、突出重点,四是分类评议、综合评定的方法。统一组织,分级负责。一般是由省、市对评议工作进行统一规划,确定评议的主题、对象、内容和方法,县级政府具体负责本县的评议工作。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省、市、县三级所有参评部门和行业,在当地政府的统一组织下,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下级部门和行业的评议结果要作为对上级主管部门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全面评议,突出重点。既要把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所有部门和行业作为评议的对象,同时,又要突出重点部门、重点行业和重点问题。分类评议,综合评定。参评部门和行业较多时,应根据评议对象的工作职能和性质进行合理分类。综合运用多种评议方法,坚持定性评议与定量评议相结合,社会问卷测评与评议代表评议相结合,本级评议与联动评议相结合,阶段性评议与年终评议相结合。2、探索新闻舆论监督的有效形式,使群众监督经常化。不正之风害怕新闻媒体、害怕曝光。工作中要注意运用新闻舆论加强监督,形成包括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各种新闻监督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