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发掉不能长出来了:《便条》 教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00:47:35
《便条》
麻城师范学校
肖刚建
安排一课时
以“写作指导”为主,结合学生练习,师生互动探讨便条的写法。同时也可以采取学生写、评、改相结合的方法,引导学生学习。应用文写作对于学生来说相对的要枯燥一些,但是这对学生又是很实用的,所以老师要注重课堂让学生动手、动脑,最后掌握便条的相关知识和写作方法。
采用案例教学法
第一步:
案例导入——老师可以给学生这么一个案例:秘书小王接到公司总部的电话,电话说公司董事长将于下午两点飞抵机场,要求公司李经理前去接机,并且在接机的同时带上与别的公司合作的一个合同协议。小王接完电话后由于当时李经理不在,电话又无法打通,而她自己恰好又是不得不离开,所以他给李经理写了一张留言条。结果李经理在看了留言条后居然自己坐着飞机飞往总公司了,给公司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让学生自己了解便条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从而开始对便条的学习。
附:便条
李经理:
我是小王,今天总公司打电话说要你下午两点带上与***公司的合作协议前往机场,并且去会见董事长。
小王
4.15
第二步:
(一)       教师可以先讲便条的概念、分类、写法等相关知识,然后让学生练习。
(二)       在学生练习的基础上展示学生所写的便条,让学生去找不足的地方,如有无歧义,时间、署名是否正确合理等等问题。
(三)       在学生自己找错的基础上,让学生总结便条的特点,提醒学生在写作的时候注意。
相关资料
一、便条的概念
便条是一种具有一定格式、内容单一、书写简便、使用广泛的条据类应用文,是人们用于办理临时性事务的一种最简便的书信。相对于书信而言,它的使用比较随便一些,往往用于非正式场合。在日常生活中,有些事要向对方说明、介绍,或请对方办理,有时无法当面讲但又必须告诉的,或者出于手续上的需要,要留作依据的,都可以用便条这种形式。
便条的使用范围极广,一般常用的便条有请假条、留言条、托人办事条、邀请约会条等。
二、便条的写法
不同种类的便条的写法基本相同,格式大致与书信类似,通常由标题、称谓、正文、落款四部分组成。由于便条的使用范围不尽相同,日常应用中格式可灵活变通。但是,不管如何变通,书写任何一种便条时,都必须包括称呼、正文、署名、日期四个基本要素。
(一)标题
便条的标题可有可无,但是写请假条时,习惯上要写标题,即在称谓的上一行居中写上“请假条”字样。
(二)称谓
称谓写在标题的下一行,要顶格写上收便条人的称呼,并在称谓后加冒号。一般称呼不用加客套语,除非对年长者,如“××老兄”、“××先生”等。
(三)正文
称谓写好后,另起一行空两格写正文。
请假条的正文一般要写清请假原因和请假期限,正文结尾写上诸如“此致敬礼”之类的致敬语,有时也可以不写。请病假有医生证明的,可在正文后另起一行写上“附:医生证明。”的字样,然后把医生证明与请假条一起交给对方。请假条一般由请假人本人书写。如有特殊情况,比如请假人在异地,则可委托他人代为请假,在请假条上应以第三人称出现,并应写上代请假人的姓名,有的还要写明与请假人的关系。
留言条正文的内容随留言的具体事项来确定,正文结尾一般不写致敬语。比如:走访别人未遇,一般要写明来访目的、未遇心情以及希望与要求;如果以前没有交往,还要作自我介绍。
律师提醒民间借款写借条应注意什么?
近年来,随着由于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民众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民众之间的相互借款越来越普遍,借贷的数额也越来越高, 由此引发的纠纷也日渐增多。在这类纠纷中债主提供法院的证据往往只有一份“借条”,在法律上称之为“孤证”,即没有其他证据相互佐证。因此,民间借款中如何写好借条,需要注意一些法律技巧。本律师在多年的办案中遇到过各式各样的借条,现就民间借款如何正确写好借条给广大债主提个醒:
一、借款时宜写“借条”,不宜写“欠条”
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收是双方基 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因此借款时宜 写“借条”,而不宜写“欠条”,以省去诉讼中解释“欠”款原因、用途的举证责任。
二、借款时双方约定的利率宜写入借条中
实践中有不少债主误解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头约定,而没有写进借条中。事实上,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范围内约定利息。法律依据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予保护。
《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的规定。如果没有将利率写入借条中,出借人一起诉,借款人不承认双方约定,出借人的利息请求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三、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
借款在诉讼时效内受法律保护,实践中却有很多出借人往往不知道“诉讼时效”的概念。理论界对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问题理解不一,有人主张适用2年诉讼时效,也有人主张适用20年诉讼时效。各地法院对此问题的把握也不尽相同。
因此,从债权安全回收的角度考虑,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如借款人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出借人应当在借款到期后2年内向其主张权利(包括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由借款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确认)。
四、借款时借条宜写清出借人借款人全名
实践上,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关系较密切,也不泛亲戚关系,借款时将日常习惯称谓写入借条,如将出借人写成“张叔”“张兄”;将借款人写成“阿三”“四妹”之类等等,万一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诉借款人,往往会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而被法院拒之门外。
五、借款时借条应表述清楚明确,没有歧义
较典型的案例是张三向李四借款10 万元,同时出具借条写明借款10万元,几个月后,张三归还李1万元,遂将原借条撕毁,张三重新为李四出具借条一份:“张三原向李四借款10万元,现还欠款 1万元”。这里的“还”字既可以理解为“归还(huang)”,又可以解释为“还(hai)欠” “尚欠”。由此产生争议,对出借人非常不利。
欠条,借条,收条的法律效力
一、欠条、借条、收条的法律含义、证明的事实及映射的法律关系
欠条、借条、收条是生活工作中常见的条据,这三种条据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其法律含义却相差甚远。欠条,是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表示尚欠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一般用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借条是出借人向借用人或者借款人出具的表示出借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一般用来证明借用或者借款关系;收条是收领人向送给人出具的表示收到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用来反映或者证明“收到”的事实。
二、借条和欠条的区别
很多人对什么时候该打借条,什么时候该打欠条总是不能准确把握,其实区分两者并不难。欠条和借条至少有两点是不同的:
其一,借条背后一般存在着资金或者实物的流动,但欠条则没有。在打借条的时候,出借人“刚刚”、“正在”或者“即将”把物品或者款项交付给借用人,为了确认这个“流动”的事实才用借条加以固定;欠条一般是结算或者证明财产所有与占有的相反状态,也就是所有权人的东西被占有人占有、使用,这种状态在打欠条时早已存在,打欠条的目的就是确认这种状态的存在。
其二,借条一般都有借期和利息,借条的借期和利息计算的起始点一般是出借日,而欠条虽然也可以约定还期以及在逾期未还的法律后果,但这个日期一般是欠条出具后的某一个时间点。
实践中把借条写成欠条或者反过来把欠条写成借欠的情况很多,造成文不对题,结果往往给事实的印证,法律关系的认定以及权利人利益的实现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如果A跟B关系非常好,B向A借了3万元应急,B打了一个欠条给A,没有约定还期,那么过了两年之后,如果没有诉讼时效中断、中止、延长的情形,A再向法院起诉要求B还款,就很容易被法院认定为超过了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其根本原因在于,欠条自债务人出具时起,债权人即享有向其主张还款的权利,诉讼时效就开始计算,而一般诉讼时效期间是两年,两年以后再去主张,当然就丧失了时效期间。如果当初B给A打的是借条,同样没有约定借期,根据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出借人A过了两年再向借款人B主张还款,自其主张之时诉讼时效才开始起算,此时A起诉B,法院当然可以依法支持。所以虽一字之差,却差异重大,结果截然相反。
三、出具欠条、借条、收条的注意事项
1、内容要相对完善。欠条要写清欠款的数额币种、或者物品的数量以及名称、品质、规格或者型号等基本自然属性,拖欠的原因,返还的日期,逾期未还的法律后果,还要写清债权人、债务人的准确名称或者姓名,最后要由债务人署名或者签章并写清出具的日期。借条除了要写清上述事项外,还要写清借期、利息(或者租金)及逾期不还的罚息(或者违约金)等事项。收条除了要写清上述相关事项外,要特别写明法律后果是什么,比如“至此,双方债务结清”,“至此,双方委托代理合同终止”等。
2、用语要准确。杜绝使用模糊用语,如“大概”、“估计”、“可能”、“差不多”、“算是”、“或许”等等;含义要清晰明确。笔者碰到很多人这么写借条:“A借B壹万元”,从字面上分析让人糊涂,到底是A借了B的钱还是B借了A的钱呢?其实写清楚并不难,比如可以写“A借给B壹万元”或者“A向B借壹万元”就不会产生歧义。
3、条据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作为一种快速、便捷的确认方式,一般情况下条据都是手写的,出具者具有特定性,即由欠者、借者、收者撰写并签章,但现实中也不乏由债权人、出借人、送给人撰写再由欠者、借者、收者签字的情况。遇到这种情况如果欠者、借者、收者手里边没有一张同样的条据,撰写者对仅存的一张条据上作了手脚,比如加了借款的数额,那么签字的人如何去抗辩呢?相反,如果存在两张完全一样的(一式两份)条据,双方作手脚不但是徒劳的,而且还会因此伤了感情。
4、主体身份要确认。如果是公司,查一查公司是否已经注销,公司名称是否准确(公司名称差一个字就是另一个公司了,比如“北京志诚科技公司”和“北京市志诚科技公司”就是两个不同的公司),自然人是否成年(判断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的姓名是否与身份证相符合(特别注意:同音异字也会留下麻烦)。此外,主体的基本身份信息也要留下,比如自然人的年龄、住址、工作单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