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隆仙女山的图片:关于印发《关于对违纪案件处理实行“处前审理监督、处后回访监督”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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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对违纪案件处理实行“处前审理监督、处后回访监督”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信息分类: 专项工作 更新日期:2007-8-23 10:56:54
富纪发〔2007〕9号

 

关于印发《关于对违纪案件处理实行“处前审理监督、处后回访监督”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党委(总支)、工委:
  现将《关于对违纪案件处理实行“处前审理监督、处后回访监督”的实施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 请按照实施意见的具体要求,认真执行。


            中共富锦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07年8月8日

 

主题词:违纪案件处理     实施意见    通知   
中共富锦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07年8月8日 
                   共印:50份

关于对违纪案件处理实行
“处前审理监督、处后回访监督”
的实施意见(试行

 

  为开展好“务实、创新、质量、高效年”活动,树立“预防为主、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的思想,对违纪案件实行上报备案制,进行处前审理监督;树立“保护、惩处、监督、教育”为主的思想,对处后党员干部进行跟踪回访教育,实行处后回访监督。通过处前、处后的延伸监督,以提高纪委查办案件的质量,现对处前审理监督、处后回访监督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处前审理监督和处后回访监督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等党内法规为依据,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促进各项工作规范化、法制化,增强队伍的战斗力,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处前审理监督和处后回访监督应当遵循以正面教育为主、预防为主、查处和保护相结合的原则。
  二、处前审理监督的要求
  1、处前审理监督的对象:各基层单位的一般党员干部。基层纪委要立足于教育防范,对处前审理监督的对象采取谈话、诫勉、打招呼等方式,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处前审理监督的职责:受理对监督对象的控告、检举,对反映监督对象的问题进行初核、立案阶段的违纪问题。
  3、处前审理监督的备案内容:违反党政纪条规有关规定的违纪人员,备案内容:(1)案件事实。①违纪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②违纪行为发生的成因、条件;③违纪行为的发展过程及情节;④违纪手段;⑤涉及的人和事以及有关问题的现状;⑥造成的后果。 (2)被调查人的基本情况。主要指:姓名、性别、民族、年龄、文化程度、入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现在工作单位及职务等。(3)证据材料。证据材料主要包括:①物证②书证③证人证言④受侵害人的陈述⑤被调查人的陈述⑥视听材料⑦现场笔录⑧鉴定结论⑨勘验、检查笔录。
  4、处前审理监督的制度:一是责任追究制度。对基层纪委发生的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对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发现后不制止、不查处,造成工作损失的,视情节轻重,责任大小,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二是备案工作制度。监督对象因违纪问题被初核的,应在初核前3天之内将初核人员名单、拟在初核阶段调查的违纪问题填写备案表在审理室备案,案件初核结束后,在15天之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报告审理室。三是监督制度。初核阶段,基层纪委应将初核人员名单及有关程序告知审理室,把好主体合格关,确保初核程序合法。初核结束后,基层纪委应将初核材料送至审理室,以把好立案关,防止错立、漏立案件。
  三、处后回访监督的要求
  1、处后监督回访教育人员的对象:当年度受到党纪(警告、严重警告、撤职、留党察看)政纪(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党员干部。
  2、处后监督回访教育人员的内容:
  (1)处后党员干部对所犯错误认识态度;
  (2)处后党员干部的现实表现,有无政绩,有无重新违纪的现象;
  (3)处后党员干部所在单位意见;
  (4)市纪委、监察局对处后党员干部跟踪回访之后的意见;
  3、处后监督回访教育人员的形式:
  (1)定期跟踪回访。即由市纪委审理室统一安排,对当年度受处分的党员干部进行跟踪回访教育。  
  (2)不定期跟踪回访,对个别思想存在模糊认识,有消极抵触情绪的或思想波动较大,精神不振以及工作生活中存在实际困难和问题的受处分党员干部,随时进行跟踪回访,不定期谈心,使其正确认识自己的错误和问题,正确对待组织处理,更好地工作。
  4、处后监督回访教育人员方法:
  采取跟踪回访和委托回访两种方法,并建立回访档案。
  (1)跟踪回访。走出去,深入到处后党员干部所在单位,找党组织了解情况,找本人谈心,听取思想汇报;
  (2)委托回访。把处后党员干部跟踪回访教育工作,委托给基层党委或单位的党组织,然后把基层党委或单位领导请上来汇报处后党员干部对犯错误的认识态度,现实表现,有无新的违纪问题情况。
  (3)建立回访档案。对每个跟踪回访对象建立跟踪回访档案,详细记录跟踪回访情况,经双方签字后方可生效,将回访档案装入本人档案。
  5、处后监督回访教育人员的权限:
  对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回访,基层单位一般党员干部受党内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的回访由所在单位纪检监察组织负责;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和基层单位一般党员干部受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回访由市纪委、监察局案件审理室负责。


            中共富锦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07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