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重大伤亡事故:大众真实意愿的表达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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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存兴 于 2010/8/23 22:04:59 发布在 凯迪社区 > 猫眼看人

大众真实意愿的表达途径


社会是人类为了更好的生活而创造出来的一个合作体系,社会的主体是由具体的个人构成。离开具体的个人社会就不复存在。


而社会的重要属性:道德、法律、政府等,都是人们根据自己的意愿创造出来的,目的是为大家服务。因此,大众的意愿就是他们存在的根基。这里需要注意,大众意愿和个人意愿有所不同,他是多数人意愿的统计性的结果。


历史的事实也证明了这个命题的正确性。例如; 人类在动物时代以前,没有法律、道德、政府等这些玩意,因为人们不需要她。


人类在家庭和部落时代,因为需要处理协调个体间的关系,因此有了部落酋长这个行政长官的雏形。由于部落基本是一个扩大的家庭,小部落就是一个大家庭,所以族长是当然的领袖,不需要成员授权。原因是这个家庭和小部落就是他的后代,是他的私有财产,所以部落酋长就是天然的最高长官。也可以说,它既是董事长,又是总经理。


在部落联盟时代就完全不同了,联盟是多个部落为了防卫、攻击、开拓而组成联合组织,所以,没有哪个人拥有对联盟的全部所有权。因此,就开始了由部落酋长为代表的协商和推举授权制度,这是一种分级授权模式。这是民主政府的原始雏形。他的存在基础,也是大家的认可。也是大家真实意愿的表现。


到了国家时代,由于部落众多。生存空间争夺激烈,于是就开始了武力吞并阶段,大的部落逐步形成国家。而国王就是得胜的酋长或联合部落酋长。由于那是个真枪实弹的争霸时代,所以,得胜的酋长一般是能力最强的,类似狮王。因此在部落中,他的功劳最大,能力最强,得到部落人的自然拥护,他们成为国王。从此可以看出,国王的权力来源,事实上也是一种大众的意愿体现,这是一种大众的“默认授权模式”。


以后的朝代更替,也是一种潜在的大众默认授权模式,他的具体表现就是大众的拥护,这种拥护的基础,就是大众意愿的真实表达。


当一个王朝由于各种矛盾,不符合大众的意愿的时候,人们就开始默默的反抗,并以各种方式表达自己的不满和真实愿望,例如夏桀时期,民众诅咒它灭亡,并希望得到一个鲜明的君王。


于是一些聪明的人物[例如商汤],发现了真实的民众意愿——民意。并自己主动代表了大众意愿,而反抗暴政,所以得到民众的支持,于是夺取了政权,建立了新的王朝。他们这种王权来源,还是来自大众的意愿,得到了大众的拥护,这是也一种典型的默认授权模式。


由于王权不受监控,出于人的本性,他们的权利就不受制约,再加上食利阶层的扩大民众负担逐渐加重。同时由于皇族和官僚阶层对财富需求的无限性,财富[土地]通过权力逐步向王室成员和贵族手中集中,大众生存空间逐步缩小,很快达到饱和状态,达到最低极限生存状态。王朝的行为违法了大众的意愿,大家又开始不满。


一旦出现天灾,空间立即进入超饱和状态,平衡被打破,暴力掠夺自然发生。而那些聪明的人物,迎合大众的意愿,他们得到大众的支持,于是新的潜在授权[民意支持]开始了,他们于是获得了胜利。新的朝代再次建立。中国的王权模式就是这样一代一代更替的。


而王朝的开创者,大都是对大众真实意愿能够进行整正确判断的人。其实,在近代,希特勒、老毛都是对大众意愿准确判断的高手。


     默认授权模式,是古代最为典型的大众意愿表现方式,这是在古代交通不便,大众分散状态下的一种必然模式,因为他们没有明确授权[选举]的条件。


这种大众意愿的表现方式,对于聪明的君王和古代圣贤来说,他们是非常清楚地。因此,他们认为民意[大众真实意愿]为天,民意就是天意。合乎民意就是合乎天理。而合乎天理就是合法,所以,中国古人把合理与合法并列。事实上中国人语言中的民意、天意、天理、合理、合法等,事实上表达的都是一个内涵——大众的真实意愿。


   大众默认授权模式,具有极大的模糊性和延后性,所以,矛盾的解决方式,一般都是达到极点之后,通过暴力完成。


为了解决社会矛盾的延后和权力滥用问题,防止社会矛盾总爆发,于是希腊首先采取大众的“明确授权模式”——民主选举和监督模式。这种模式的优点是,在矛盾出现的时候,能及时通过重新选举、法律修改、问责、罢免等方式解决。使社会矛盾在没有激化的时候化解。 与此配套的法律、任期制、监督机制、言论自由,使民众意愿更能及时充分的表达,并根据大众的真实意愿进行及时修正。所以说,民主体制是一种很高的智慧,是一项伟大的社会学成就。


希腊之所以能够实现这种“明确授权”模式的原因,就是因为他们是一个有自由人组成的规模不大的城邦,他们具有这种条件。这种方式,对于古代中国这样一个庞大的农业帝国而言,是不可能实现的。交通和通信是最关键的制约因素。


近代“明确授权”模式,开始于英国下议院,但是她是一种分级授权模式。而美国的每人一票的宪法公决和普选模式,则是现代最完善的民主模式,因为它能够更直接的、公平的、充分的表现出大众的真实意愿。


随着现代技术的发展,和环境条件的改善,这种直接大众明确授权模式会更加精细化。例如,如果达到每人拥有一台电脑,通过一定的制度和技术完善,很大的可能是:任何公共决策,都会通过全民公决的方式进行。这是欧美民主的未来趋势。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政府合法性的本质是合乎于法,而法的本质就是大众真实意愿的外化形式。当这种大众意愿处于潜在状态的时候,我们一般称为民意、天理等,当完全外化之后,就是真实的道德和法律。


因此,如果政府的行为和法律与大众的意愿相抵触,这个法律和政府就失去了存在的合理性。由此可以看出,所谓合理性、合法性其实是一个东西,就是看他是不是符合大众的意愿。


当然,暴力夺取政权,表面上看无需大众授权,事实上,他们也存在一个民意基础的问题。如果没有潜在的民意支持,一般暴力夺权是不会成功的,即使政变,也是以民意为支撑点的。在完全违背民意的情况下,没有人敢于造反和政变。而政权的稳定运行,更是以民意为基础的。如果你损害了大众的利益,违背了大众的意愿,你的统治就无法维持,最终会因为民众的反抗而土崩瓦解。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大众意愿是法律和政权合法性的唯一来源。而民主机制的完善过程,就是如何让大众意愿充分表达的过程。